2017年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7年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7年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O一七年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主管单位: **** 责任单位:

责任人:责任人:

二○一七年三月

一、总体目标: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分工实现“零空档”;强化师生教育,事故防范意识实现“零盲区”;做实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实现“零藏处”;加强督查问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现“零容忍”;确保工作成果,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发生”。努力打造平安教育,构建安全文明校园,争创2017年全市、县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责任单位:全县所有中心小学以上公、民办学校(含完全小学)。

三、工作奖惩:按照《二0一七年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惩。

(一)、考核结果列入绩效目标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奖惩。各中小学幼儿园上缴安全管理工作风险金3000元,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奖罚资金。

1、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在接受上级安全工作督查中未造成负面影响、考核分数在105分及以上、考核

分列全县前30位的,为一等奖,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安全专干共3500元;考核得分在前31位-80位的,为二等奖,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安全专干共3000元;考核分排名列全县后81位-92位的,为三等奖,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安全专干共2000元(各督学责任区和县直排名最后一名学校最高奖不能超过2000元);排名最后两位的,为鼓励奖,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安全专干共1500元。原则上辖区第一名学校应被评为本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其分管领导应被评为本年度优秀个人。

2、考核分数在105分以下的,除上缴给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奖罚资金没收外,本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分管责任人、安全专干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说明: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一份;

2、附《二0一七年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

二0一七年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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