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

照标准》

(教育系统专用,2010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

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

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③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

④最高计10分。

9、著(译)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2)论文赋分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译)作。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最多计1部,论文最多计1篇,最高计10分

⑤评奖论文不计分。

⑥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10、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20分:

①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量化赋分时应给予照顾,最多可加10分。

②申报评审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工或技师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加10分。

③连续3年担任班主任并现任班主任的加5分。

④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市特级教师加8分,市骨干教师加5分;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3分加分。

⑤持有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人员加10分,国家新型专利的首位人员加5分,外观设计专利的首位人员加3分。

11、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6、7、8、9项中的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审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各级均不予受理。

各评委会评审前,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检验复核,并纠正偏差。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100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80分。

呈报材料摆放要求

材料应依照以下顺序,按相应类别相对集中排放:一类:

1、《评审表》1份(有外语要求的,将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评审表》第1页上)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放在评审表10-11页之间)。

3、《一览表》一式10份。(将评审表和简表夹在一览表中间)

二类:

4、学历及学位证书。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

7、现专业技术职务首期聘任的聘书或学校公布聘任的文件。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或计算机免试、免考呈报表1份。

9、专业考试合格证(限中级)。

三类:

10、《“六公开”监督卡》1份。

11、专业工作总结1份;

12、综合奖励3件,教学工作获奖3件,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3件(无公开发表论文、论著的,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及经验交流材料1件);

13、教案2本。

四类:

14、任现职以来(最多不超过5年)的年度考核表。

15、《教师书》16、继续教育证书

17、《量化赋分表》1份18、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19、《晋升条件申报审核对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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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指南及评审材料准备要求

2019年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指南及 评审材料准备要求 二零一九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微信号:xx申报咨询Q.Q:xx(验证时请填写职称) 本机构成立,直属人事部门职称评审办公室,直接 与人事部门、建设部门合作评审各类职称,证书绝对真 实有效! 关于2019年组织专业工程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我们首先要清楚学历和职称有很大的关系。 一、什么是职称?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 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 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 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 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 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哪几种渠道获得职称?

一共有四种渠道。(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第一种渠道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 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 后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第二种渠道是通过各级评 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审取得职称;(大多数人采取这个渠道)第三种渠道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全国通过的任职资格(以考代评)。第四种渠道是特殊人才特殊评审 三、职称分什么等级,有那些类别? 到目前为止,我们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共29个系列,涵括了工科、农科、林科、医科党政管理12个大类700 多个专业,形成了一个庞大、面广、复杂的体系。按等 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高级、中级、初级,其中 高级分正高、副高;中级就一个等级 四、职称证书有什么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职称改革工作走入经常化、正常化轨道后,职称评定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关注的热点, 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职称评定是对人才资源进行评价 使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事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人才的使用、流动、培养、选拔,以及人才资 源开发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突出的作用。通过评定获

中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工程类(非建筑)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标准条件。2012年申报工程类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的有关标准,按照省人事厅《安徽省进一步深化 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5〕3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6〕39号)等文件规定 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2.申报程序。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用人单位审核,统 一集中报送原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书要 进行核实,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 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 的公示,且无异议后上报。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 审核人要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送交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的要求,按照省人事

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 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7〕40号)、市人社局《关于 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执行。 4.论文答辩。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提交 论文、技术报告,均须进行评价、答辩,具体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中级分别 为1、2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15份, 不得加盖公章后复印。 4.《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1份,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必须提供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 续教育证书(经审验合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篇(2000字 以内,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08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受限。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按照新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济宁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粗放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

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 评审条件 (试行) 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监督管理等有关活动(科研、规划、风景园林、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维修、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标准定额、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管理、工程咨询、测绘等)的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2)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 (3)中专及同等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满10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以上可破格参加工程师评审。 (4)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济宁高新区科技馆情况介绍

科技馆情况介绍 济宁科技馆是山东省目前最大的科技场馆,建筑面积3.1万㎡,总投资2亿元。分为科学乐园、启迪智慧、文明生活、和谐未来四个主题展区,可组织实施展览教育、培训教育、实验教育和科学交流等科普教育活动及相关社会文化活动,承担区域性科技成果展示、推广和交易等功能。 一层为儿童科学乐园:分AB两个展厅,主要是面向少年儿童提供科普教育平台,重点展示机械传动、能量守恒、人体五官、森林航海探秘等科学知识。二层为启迪智慧展厅:A厅主要展示电磁学、力学等科普知识,B厅展示数学、声学、光学等科普知识。三层为文明生活展厅:A厅主题“人体·健康”,集中展示人类生活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等科普知识。B厅主题“自然·生命”,集中展示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等科普知识。四层为和谐未来展厅:A厅主题“信息·材料·低碳”,突出环保低碳的重要性等。B厅主题“智能·创意·未来”,突出未来科技以及畅想济宁未来等。 科技馆以“山东省大型的技术交流平台、全国一流的科学活动场所、全国重要的科普教育基地”为建设目标,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注重通过亲身体验,激发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增强公众的探索和创新能力,无论其面积体量、展项内容还是展示手段,在全省同类场馆中均首屈一指。 科技馆自2013年4月26日正式开馆以来,受到了我市广大市民及周边城市群众的热捧,在半年时间内已接待各层次游客超过36万人次,体现出该场馆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惠民工程。馆内先后举办了恐龙化石展、“科技梦想,快乐发明”、“学生远足活动”、“小小科学家”等社会反响强烈的科普活动,为充分激发青少年科技创造兴趣、全面提高广大民众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巨大作用。

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4 月29日 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交易行为,加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电子监管系统,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为济宁市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易监督服务的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项目管理方、拍卖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等。 法律法规对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易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职责和义务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以及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守法诚信的要求,统一交易平台、规则流程、信息发布、专家资源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规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和开放透明的“阳光交易平台”。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 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 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 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 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 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项 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

最新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20200523205330)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应具备什么样 的条件?提交哪些资料?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仔细看完你就知道了!! 一、按往年要求,8月1日至9月15日为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为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市直初级评委日常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时 间。10月始为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 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文,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个别系列另有规定):(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3、外语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规定。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①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②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 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③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4、计算机考试条件。 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网络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是作为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计算机考试科目包括:中文Windows XP 操作系统,Word2003 中文字处理,WPS Office 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金山文字2005,Excel97 中文电子表格,Excel2003 中文电子表格,金山表格2005,

济宁高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

济宁高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 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好2019年中央1号文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的要求,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不动产登记制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区集体土地范围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首次确权登记。 首次登记后因各种因素引起不动产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等各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办理。 第二章工作目标

第三条在全区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建立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不动产登记成果纳入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按照“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身份合法,依法自愿原则。“房地一体”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登记时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原则。 (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三)权属明确,来源合法原则。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

济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济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省物价局、建设厅《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鲁价费发[2004]2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宁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及写字楼、工业园(区)、商场(商埠)、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房屋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以合理成本费用为基础,结合不同类型物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确定。根据物业服务的性质、内容、质量、特点等不同情况,特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为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可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议定,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执行,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按照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为写字楼、工业园(区)、商场(商埠)、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规范和指导。 (四)为满足部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五)安装并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和二次加压泵等物业项目的,其机电设备运行电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设帐,

最新《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办法》

济建【2011】17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 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济宁北湖新区建设局,委属有关单位,市直建筑业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原《济宁市建筑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办法》有很多地方已不适合现在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制定的《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运河杯”奖评选活动,鼓励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市群众性工程质量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以下简称“运河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运河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在我市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三条设立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组织领导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科,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济宁市建筑业协会、济宁市装饰协会等相关协会参与“运河杯”申报材料的初审和工程复查工作。 第四条“运河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区)或市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中央(省)驻济建筑业企业、市直建筑业企业直接上报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运河杯”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质量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运河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一般不超过70个。申请“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从“运河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济建筑业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济建筑业企业“运河杯”奖申报工程数量。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2019-2020学年度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化学试题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2019-2020学年度九年级上学 期期末化学试题 学校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 海洋是重要的资源,利用海水可以得到许多产品。①海水制镁;②海水淡化;③海水制碱;④海水晒盐。其中主要利用化学变化的是 A.全部B.①②③C.只有③D.只有①③ 2. 下列物质的名称、俗名与化学式完全对应的是 A.氯化钠苛性钠 NaCl B.碳酸氢钠烧碱 NaHCO 3 C.氧化钙生石灰 CaO D.氢氧化钠纯碱 NaOH 3. 小丽最近腹泻,医生建议她暂时不要吃富含蛋白质和油脂的食物,小丽应该选择的早餐是 A.馒头和稀饭B.鸡蛋和牛奶C.油条和豆浆D.炸鸡腿和酸奶 4. 甲、乙两种固体物质的溶解度曲线如图所示。现将两支分别装有甲、乙两种物质的饱和溶液(底部均有未溶解的固体)的试管浸入盛有水的烧杯中(如图),然后向烧杯中加入一定量的浓硫酸。则对相关变化判断正确的是 A.甲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增大 B.乙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增大 C.甲、乙两种物质的溶解度都增大 D.甲溶液中未溶解的固体质量减少 5. 现有等质量甲、乙、丙三种金属,分别放入三份溶质质量分数相同的足量稀硫酸中,产生氢气的质量与反应时间的关系如图所示(已知甲、乙、丙在生成

物中化合价均为+2价)。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相对原子质量:丙>乙>甲 B.生成氢气的质量:甲>乙>丙 C.金属活动性:乙>甲>丙 D.消耗硫酸的质量:丙>乙>甲 6. 向含有硝酸银、硝酸铜的溶液中加入一定量的锌粒,充分反应后过滤,向滤出的固体中滴加稀硫酸,没有气体生成。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滤出的固体中一定含有Cu、Ag,但一定没有Zn B.过滤后的滤液中一定含有 Zn(NO 3) 2 ,但不一定含Cu(NO 3 ) 2 和AgNO 3 C.滤出的固体中一定有Cu、Ag,但不一定有Zn D.过滤后的滤液中,含有Zn(NO 3) 2 和Cu(NO 3 ) 2 7. 四瓶失去标签的溶液分别为:①NaOH、②CuSO 4、③MgCl 2 、④Na 2 SO 4 ,不用其 它任何试剂而要将它们一一鉴别出来的正确顺序是() A.③①②④B.②③④①C.②①③④D.①③②④选项物质所含杂质除去杂质的方法 A KNO 3溶液K 2 SO 4 加适量Ba(NO 3 ) 2 溶液,充 分反应后,过滤 B FeCl 2 溶 液 HCl 加过量铁粉,充分反应后, 过滤 C NaCl固体MnO 2 加水溶解、过滤、蒸发结晶 D CO 2H 2 O 通过氢氧化钠固体 A.A B.B C.C D.D 9. 济宁市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许多村庄道路两侧安装了太阳能路灯。关于太阳能路灯所用材料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灯泡中填充氮气作保护气B.硅电池板中的硅元素属于非金属元素

济宁市城市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8

济宁市城市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 您好!为了更好的了解现阶段我市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状况,以及您对目前我市城市化建设的满意程度,我们开展这次调查,希望能通过这次调查,听到您的心声,同时我们也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将您的心声表达出去。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真实想法在问题后面为各项打分(总分一百分,你可以在0-100分之间任意给分)。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一、个人基本情况 1、您的性别? A.男B.女 2、您的年龄? A.20岁以下B.20-40岁C.40-60岁D.60岁以上 3、您的文化程度: A.初中及初中以下B.高中C.中专D.大专E.本科及本科以上 4、您的职业? A.产业工人B.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及高级技术人员C.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个体户或私营企业老板E.服务业从业人员F.学生G.其他 5、您的月收入? A.1000元以下B.1000-2000元C.2000-3000元D.3000-5000元E.5000元以上 6、您的户籍性质? A.农业户口B.非农业户口 二、总体满意度调查 1、请您对我市的城市形象评分? 2、请您对济宁市的城市化水平评分? 3、请您对济宁市近几年来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评分? 三、个人的城市生活调查(不准确)

您认为我市最突出的不文明行为有?(最多选三项) 1.办事不自觉排队 2. 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随意穿插车流 3. 践踏花草破坏绿化 4.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5.说脏话粗话 6.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 7.侵占或故意损坏公物 8.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制造噪音扰民 9.随处张贴、涂鸦10.拒绝给老幼、孕妇让座11.宠物扰人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 12.在公众场所穿睡衣、赤膊或穿着不雅13.侵占公共用地乱摆摊 14.卖东西以次充好或短斤缺两15.闯红灯 五、我市城市发展战略 1、您对我市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是否有信心? A.非常有信心B.有信心C.有点信心D.没有信心E.完全没信心 2、您对我市按照“东拓西跨南联北延”规划布局,集中突破中心城区建设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E.非常不满意F.不了解 3、您对我市“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E.非常不满意F.不了解 4、您对我市“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宜居城市”的战略定位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E.非常不满意F.不了解5、、您对我市的城市发展有何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赋分标准

《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 照标准》 (教育系统专用,2010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 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 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详解)

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评审作用及意义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职称评审专业 类别专业 土木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 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 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其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会计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经济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财政税收、农业、商业、保险、运输、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 职称的级别 职称分三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济宁市十大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实施细则

济宁市十大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济宁市十大优质建筑结构工程 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济宁市十大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称《暂行办法》),规范济宁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以下称《评价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系指建筑工程的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以及附属在地下结构上的地下防水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通过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检查、评价、评审,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优良条件的精品结构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济宁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检查、评审等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人员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济宁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设立济宁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办公室(以下 简称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组织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工作。 第五条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成立济宁市十大优质建筑结构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 家评审委员会”) ,负责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工作。 第六条市结构工程“创优办”从有关单位聘请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组成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抽查和复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组成,负责实施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抽查和复查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检查评审的依据为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国家标准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二、其他相关的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评选范围 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简要概括申报条件:根据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 2 -

济宁2018-2025年全市停车位、停车场规划

目录 1总则 (1) 2停车发展战略 (4) 3停车供给目标 (6) 4建筑配建停车标准优化 (7) 5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 (8) 6路内公共停车场规划 (10) 7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12) 8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 (14) 9停车政策研究 (16) 10近期行动计划 (18) I

附表目录 附表1 停车区域划分表 (19) 附表2 停车总量目标 (19) 附表3 供应结构目标 (19) 附表4 停车配建指标 (20) 附表5 一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1) 附表6 二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3) 附表7三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7) 附表8 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分配 (32) 附表9 路内临时停车设置控制表 (33) 附表10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 V/C比值 (33) 附表11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2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3 任城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4) 附表14 兖州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5) 附表15 各类用地配建充电桩统计一览表 (36) 附表16 充电桩近期主要布点位置统计一览表 (37) 附表17 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布局 (39) 附表18 路内停车泊位充电桩布局数量 (40) 附表19 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宽度要求 (40) 附表20 济宁城区停车收费标准 (40) II

附表21 严格违停执法工作分工表 (41) 附表22 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一览表 (41) III

1总则 【第01条】规划背景 国家不断出台指导意见,系统的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 运营提出更高的要求。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建设重点和方向提出了 新的要求,现有停车规划有必要进行优化和调整,满足济宁城市的 发展要求。 【第02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济宁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任城区、兖 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规划用地面积385平方公 里,规划人口350万 重点范围:任城老城区和兖州老城区。 【第03条】规划年限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第04条】规划目标 1.近期着重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弥补城区停车缺口,缓解停车压力, 远期建成与济宁城市特征和公交优先交通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 停车发展模式; 2.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是公 1

2009年职称评审赋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教育系统专用,2009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 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 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学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与双学士 本科大专中专 所学专业 与从事专业一致第一学历3525201510后取学历302015105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第一学历332318138后取学历281813103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 市直部门(行业) 和县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 乡级 教学能手35252010优质课一等奖 学科基本功一等奖 3525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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