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办法及备案表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办法及备案表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办法及备案表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四章备案的监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注:备案编号由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企业环境风险级别(一般L、较大M、重大H)及跨区域(T)表征字母组成。例如,河北省永年县**重大环境风险非跨区域企业环境应急预案2015 年备案,是永年县环境保护局当年受理的第26 个备案,则编号为:130429-2015-026-H;如果是跨区域的企业,则编号为:130429-2015-026-HT。

应急处置预案备案备案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一、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7个工作日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3份。 注: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编制。 2、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ajlz.)“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3、按照(《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57号 )的要求,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专家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参加评审的专家应不少于3人。 4、专家评审表在(《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57号)附件1至附件5,最后用书面纪要的形式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审,书面纪要应当包括标题、正文、落款、日期,在正文当中应当把评议的容、依据、结论性意见表述清楚,参与评审的专家须签字确认。 5、专家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6、纳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中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冶金、电力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备案,其它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备案。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实验室应急预案1(正式)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危害事件,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鲁卫东 付组长:李建智,唐多红 组员:万春桃张梅云丁萍李玉霞李俊霞李素娟尹捷 二、应急原则 1、~ 2、先救治,后处理。 3、先制作,后教育。 4、先处理,后报告。 三、应急预案及预防措施 实验室部分实验场所存有各种化学试剂,包括易燃的、有毒的、有腐蚀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化学试剂。实验过程中容易发生如失火、爆炸、烧伤和中毒等事故。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现将这些化学试剂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分述如下:几种伤害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一)、防火 发生原因: 《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预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 易燃溶剂。 ; 4.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 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6.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7.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处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最新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单位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机构代码XX53063068128XXX 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18388XX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1X0965XXXXX 传真电子邮箱 地址 XX县工业园区XXXX 中心经度:东经XXX°XX′17.36″中心纬度:北纬XX°XX′ 51.26″ 预案名称《XXXXXXXX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级别一般(L) 本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文件齐全,内容完整,具备备案相关条件,现报送备案。 本公司承诺,在办理备案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信息均经本院确认真实,无虚假,且未隐瞒事实。 预案制定单位(公章) 预案签署人报送时间2018年月日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文件目录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2.环境应急预案级编制说明; 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 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4.环境应急资源报告; 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备案意见 该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已于20XX年XX 月XX日收讫,文件齐全,予以备案。 备案受理部门(公章) 2018年月日 备案编号 报送单位 XXXXXXXX有限公司 受理部门 负责人 经办人 注:备案编号由企业所在地县地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企业环境风险级别(一般L、M、重大H)及跨区域(T)表征字母组成。例如,河北省永年县**重大环境风险非跨区域企境应急预案2015年备案,是永年县环境保护局当年受理的第26个备案,则编号为:29-2015-026-H;如果是跨区域的企业,则编号为:130429-2015-026-HT。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黄岛二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部门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负责本部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四)及时、准确地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 第三章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六条各部门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应急预案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表; 4、评审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签名的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评审会议纪要或论证演练记录;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2份。(需打印) 注: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 2、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专家在所在地对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并应当在评审前提前把编订的应急预案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专家从安监局专家库中抽取; 3、评审表在当地安监局网站下载附件1至附件5,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须签字确认,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4、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应急预案按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报当地安监局审批窗口申请备案; 6、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7、纳入当地安监局监管系统的企业向安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时,须在企业页面的“预案修备”栏中按要求填报评审报表(表一至表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为word文档)和申请表内容。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携带相关资料,按照备案范围进行备案登记;未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下一级安监局进行备案登记;. 8、用蓝色、厚度2CM的档案盒盛装,提交1套材料。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须打印);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实验室应急预案模板

实验室应急预案模 板

实验室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单位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实验室应急预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为了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实验室是科研工作中使用化学品的要害部位之一。各类易燃、易爆、氧化类物质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理,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首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实验室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等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重复冲洗。有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解 读 2017年02月23日作者:来源: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解读2015年1月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备案的准备、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为什么要制定备案管理办法 (一)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需要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确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系统细化、规范企业备案行为和环保部门监管行为,需要制定配套的《备案管理办法》。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需要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而环境应急预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需要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不断修订完善,才能确保切合实际、有效有用。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没有开展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

资源调查,只是照搬照抄,或者把编制工作完全交给技术服务机构,编完以后又束之高阁,这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保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质量,将备案设置为“非许可类审批”,或者赋予其一些行政许可的色彩,实质上是分担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着力于“准入”的监管,而对已备案的预案指导和使用不够,管理不到位。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加强和改进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通过《备案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三)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实践需要 2010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预案暂行办法》)后,各地针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备案制度。但预案备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备案率不高、进展不平衡,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整体备案率不到80%,有的地方仅为38%。二是现场处置预案偏少,可操作性不强。《预案暂行办法》将环境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三类。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编制了现场处置预案,更多企业只有综合预案,内容多是原则性规定。三是属地管理不够、信息收集不全面。《预案暂行办法》将国控污染源设置为省级环保部门备案,是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开始阶段的“权宜之计”,已难以满足“属地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先期处置的要求。地方在执行时,实行分级备案的占74%。由于没有信息传递要求,一些下级环保部门无法获得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不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四是逐级

实验室应急预案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做到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加强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已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处理。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

实验室应急预案及程序

实验室应急预案及 程序

目录 1.中心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中心实验室火灾消防应急预案 3.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故障和试剂盒质量问题应急预案4.中心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故障应急预案5.中心实验室突发停电、停水事故应急预案

中心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预案] 一、成立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理专业小组负责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组长:吴斌、李彩东 组员:靳克俭、段正军、田鹏飞及全科成员 安全维护员:田鹏飞 二、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理专业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全体成员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实验室污染预防与应急处理的组织建立、人员培训、技术和物资等的落实,指挥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的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防止实验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措施、责任到人和检查督促,按科室统一安排办好一切防止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实验室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等的执行;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对可能突发的实验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理专业小组报告;同时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发生突发事件后, 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

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的国家财产损失。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4)如果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由外围向中心倾倒消毒剂,一定时间(约30分)后,清除污染物品,再用消毒剂擦拭。所有操作戴手套。 2、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理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感染控制科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最新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经典文档下载后可复制编辑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火警、火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灾情轻:护卫 人 员 现场自救 物业主管 到现场指挥 立即 接 护卫组 维修组 灭火器灭火,确认火区附近电源关闭后用消防水龙头灭火。维护现场秩序,劝告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引导地下层内车辆离开。疏通救火车通道。 关闭火灾附近电源,确保应急指示灯有效。 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将电梯落入安全区域,并关闭电源。 到 派人 火 现 警 场 判 断 误报: 查明 原因, 记录在案 火警 保障泵房供电,手动开启消防,喷淋泵。 疏散人群,抢救财物。 保洁组 报 119 火警 维护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抢劫。 协助救火,事后清扫现场。 坚守岗位,保护重要的资料。 办公室 接听电话,保持联络。 协作查明火灾原因,统计损失。善后处理,记录备案。

停电、停水应急预案流程图 一般故障报修当班维修 人员 员检修 管理处 (日) 做 值班保 好 安记 (夜) 录 项目部 (日) 值班护1F 卫(夜)严重故障 设备主管 项目经理 拟订检 修方案 处理现场 施工现场 跟踪现场情况,稳定业主情绪项目部 (日) 值班护 卫 (夜) 供水供电 作好记录 其他问题作好记录

水浸应急预案流程图 发生 水浸设备事故人员 向业主做 好解释工 作关闭进水 阀 疏通地漏 或用水泵 关闭地下 室设备电 源 将电梯升 到浸水层 以上并关 闭电源 利用沙 包、条木 等物遏 止水势 蔓延 暴雨 引起 1F 水浸 设备损坏 引起水浸 值班人员 现场监视, 同时上报 管理处领 导雨止后 自管组织 设备力量 抢修 清 理 现 场 上通知做 水上水 设抢修 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 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 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 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 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 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 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存有开展实验教学所用许多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在日常工作中,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教学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对实验室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实验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五、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 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室应急预案及程序

目录 1.中心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中心实验室火灾消防应急预案 3.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故障和试剂盒质量问题应急预案4.中心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故障应急预案5.中心实验室突发停电、停水事故应急预案

中心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预案] 一、成立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负责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组长:吴斌、李彩东 组员:靳克俭、段正军、田鹏飞及全科成员 安全维护员:田鹏飞 二、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全体成员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实验室污染预防与应急处理的组织建立、人员培训、技术和物资等的落实,指挥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的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防止实验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措施、责任到人和检查督促,按科室统一安排办好一切防止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实验室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等的执行;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对可能突发的实验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同时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发生突发事件后, 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

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的国家财产损失。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4)如果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由外围向中心倾倒消毒剂,一定时间(约30分)后,清除污染物品,再用消毒剂擦拭。所有操作戴手套。 2、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感染控制科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涛雒中心初中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中心主任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应急措施 (一)剧毒化学药品丢失应急处理预案 1、当有人发现化学剧毒药品有丢失时,应立即向实验分管主任汇报。 2、实验分管主任得知情况后,首先要及时向实验室学校分管校领导汇报现场药品丢失情况,并安排至少两名专业人员留守现场,保护好现场,直至公安部门人员和保卫人员到达现场。 3、实验分管主任向各级领导汇报情况完毕后,立即组织通知实验室教师、实验室员及相关学生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4、实验室教师、实验员到达现场后,应在实验中心办公室集合,不得离开,等待相关部门领导调查问询。

5、相关部门领导全部到达现场后,实验分管主任与公安部门人员立即对实验室配带钥匙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实验室钥匙是否有丢失、被他人使用或复制现象。 6、实验分管主任、教师对近期实验室人员出入、药品使用等情况立即进行详细检查,对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 7、实验室教师、实验员在人员询问调查完毕后,立即对实验室所有药品进行一次盘查,确认其他药品有无丢失现象。如有丢失现象,还需进一步进行深入调查。 8、根据各方面线索对丢失药品流向做出判断,在最短时间内将丢失剧毒药品追回。 9、整个事件处理完毕后,实验中心主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书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处事件的全过程及专业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时,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即拨打有关电话报警和联系安全管理处等主管部门与负责人员,简要报告事故地点、类别和状况。 2、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设置警戒区,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严格控制人员进入。 3、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在事故发生区域内严禁火种,严禁开关电闸和使用手机等。 4、进入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人员需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视化学品的性质、泄漏量大小及现场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如发生小量液体化学品泄漏时,可迅速用不同的物质和方法进行处理,防止泄漏物发生更大的反应,造成更大的危害。 5、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三)剧毒化学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1、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及要求 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案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备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备案的准备、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首次备案时,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份文件提交给备案受理部门。企业收到受理部门签章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则完成了首次备案。 二、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是对这一规定的细化,明确企业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演练后,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准备期间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是备案的必要文件。

三、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申请表》; 、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意见; 、单位整改报告(付照片); 、环保部门出具现场监察意见; 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备案文件后,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受理部门就完成了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受理部门对备案文件的核对,只是形式审查,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不对这些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样表)

实验室应急预案 ()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证本机构正常的检验检测秩序,保护检测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1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XXX任组长。组员构成:XXX 事故初起阶段,由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无法处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所领导,由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2 运行机制 所有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建立实验室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室。对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增强所有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中心主任要加强所有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日常工作中,与检验检测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 检测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

实验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其他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中心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影响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实验室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2、责任分工 XX:负责全面指挥,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 XX:协助组长工作,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通力协助; XX:负责调查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向卫生局报告。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凡属重大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卫生局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现人员或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中心,由中心指挥部决定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发生较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中心指挥部立即报告卫生局和环保局,并启动实施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 附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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