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县委的领导,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议事决策。

3.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对推进全县改革开放、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决定召开县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向县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3.听取和审议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选举县委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5.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用干部;讨论决定由县委全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

6.对县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由县委常委会召集主持。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是县委全委会的出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可确定“两代表一委员”及有

关人员列席全委会。

2.全委会的议题由常委会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要征询委员的意见。

县委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全委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需用书面形式表达。

4.重大问题决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5.研究决定重要问题时,应充分酝酿讨论。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讨

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6.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逐个表决。

对县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委会时予以追认。

7.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县委全委会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违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决策的落实

1.全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县委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2.全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作出的决策和决定,会后以县委名义上报和下发。

3.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

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全委会决定。

五、会议服务

1.县委办公室拟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会议人员、新闻报道等。会议方案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2.按照县委书记审定的会议方案,由县委办公室负责以书面形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各出席、列席和其他与会人员,特殊情况可电话通知。

县委办公室主任要将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及其原因会前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3.县委办公室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 (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广晟建设集团公司规章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没有本级或者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总经理办公会无权就“三重一大”问题出具会议决定。

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势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 (二)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 (三)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决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议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 (九)提议对外投资、贷款、担保、重大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等事项; (十)其他需审议事项。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工作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集团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一是角色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科学有效、执行有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履行职责的主要议事决策形式,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授权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执行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分析、安排、布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基本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和相应的配套办法; (四)拟定各事业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听取各事业部经营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 (五)拟定公司年度目标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调整方案; (六)根据各事业部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试试绩效考核和奖惩事

宜; (七)审定公司普通员工的调整方案; (八)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拟订或审定的事项。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集团委派财务负责人合并按公式主任(总监)组成。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经公司总经理委托,可由常务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列席人员。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知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明确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参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并说明原因。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八条参会人员在会前必须作充分准备,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顺序发言,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均用统一的模板提交上会。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确定 会议议题一般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和确定: (一)总经理认为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直接列入议题; (二)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和权限,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审定后,列入议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基经营管理工作需要,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的事项提出建议,经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

2020年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

2020年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 二、议事范围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事项,制定拟订本级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年度X项目计划及X工作中长期规划,X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事项; (三)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录用、调动、任免、推荐、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 (六)大额资金使用、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预算安排; (七)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 (八)意识形态方面重大事项;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干部违规违纪处理等重大事项; (十)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 (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四)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

xx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xx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4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

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办公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有效地履行企业经营班子的职责,保证企业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产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特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集团领导班子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专职书记,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长、总监参加,以及相关人员列席。 列席会议人员可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分:定期会议和特别办公会议。 1、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二次,分别是每月1号和15号上午9:00在集团2号会议室召开(遇节假日或集团例会顺延); 2、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 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1.研究和讨论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及经营管理工作方案。 2.根据集团董事会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

具体措施,确定贯彻实施方案。 3.研究和讨论企业人事安排与组织机构的调整。 4.研究和讨论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 问题及重大奖惩事项。 5.研究和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6.研究和讨论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对公 司季度经营和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发展投资可行性与风险分析,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 7.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汇报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8.研究解决企业突发事件及其它需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条件:出席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达到3/5以上方可举行,否则会议延期召开。 第六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如遇重大决定事项,缺席成员可以事先提交对该决定事项的书面意见或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提交个人意见。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应于会议前3个工作日向分管副总经理申报,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第八条领导班子成员认为有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即可提议召开总经理特别会议(或专题会议),会前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待准备工作妥当后召开。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企业适用)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升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二章参会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包括: (一)总经理; (二)副总经理; (三)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列席人员包括: (一)监事会成员; (二)纪委副书记; (三)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列席人员。 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对会议议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对相关会议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三章议事原则 第六条依法合规原则。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履行报(审)批程序;属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和重大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 第七条科学决策原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事先由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后认为可以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由总经理同意以书面议案形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或决策,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第八条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原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部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

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经理层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运行机制,规范议事决策的方法、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议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行政会议,是经理层最高议事决策形式。办公会的决策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经理办公会由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经理等管理人员召集。综合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布等工作。 第四条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经理、副经理、工会、人事及各部门负责人。如涉及具体事项需相关人员进行说明或澄清,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五条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理可以临时召开经理办公会:(一)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三)二名以上管理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六条出席和列席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

度,除会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要在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督查,并反馈落实情况。 第八条下列事项须经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一)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三)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四)对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 (五)涉及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 (六)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上报市公司审批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办公会议题的确定: 办公会议题内容一般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和确定: (一)公司主要领导经理、党支部书记认为需要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直接列为议题内容; (二)公司副经理、工会负责人就其职能分工认为需提交办公会研究事项,报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办公会议事规则 (1)

总经理(CEO)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有限公司经理层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机制,规范议事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CEO)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议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行政会议,是经理层最高议事决策形式。办公会的决策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与公司董事会决议精神相一致。 第三条办公会分办公例会和专题会议两种形式。其中办公例会通常情况于每周一上午召开,主要内容是布置、安排、检查、督办、协调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主要内容是专题研究、议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事项。 第四条办公会由总经理(CEO)负责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由经总经理(CEO)批准委托的总监及其他公司领导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办公例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公司全体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办公会的与会人员由提议召开专题会议的人员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保密的要求,公司总经理(CEO)可适当调整办公会与会人员的人员,但应符合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应参加公司办公会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的,须经办公会主持人同意。 第七条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范围如下: (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公司领导分工和各部门职能的划分; (二)按权限审议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工资、奖金标准及调整方案,有关员工福利方面的其他重要安排; (四)公司各部门的人事安排; (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支;

(六)重大奖励、处分事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七)公司从事投资项目、资本营运、资产经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公司经营运作、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经营开发、企业管理、招商引资、行政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公司有关的工作计划、方案、原则、程序及实施办法等; (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CEO)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总经理(CEO)办公室负责办公例会的组织工作,并应形成会议纪要;专题办公会由提议人负责组织,并应对所议事项形成决议。 第九条办公会议题的确定方式: (一)公司总经理(CEO)认为需要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直接列为议题内容; (二)公司领导班子就其职能分工认为需提交研究事项,报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工作情况认为需要提交办公会研究事项,由部门报分管领导同意,再由分管领导报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 办公会议题确定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准备会议材料,总经理(CEO)办公室负责其他会务工作。 第十条办公会通常情况下不应临时增加和取消议题,按本规则必须经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不宜作为临时增加议题。特殊情况下必须临时提请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在会前经主持人批准。因总经理(CEO)外出或主持人因紧急事项需要立即离会时,可临时取消议题并休会。 第十一条办公会采取简单多数的方式就所议事项形成决定。 第十二条办公会与会人员对所议事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主持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1、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观测党委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审定支部工作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等。(3)研究分析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谈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 (5)讨论、研究、制定机关发展规划;讨论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 (6)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三级机构的有关任免事项;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7)讨论研究或推荐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人选。 (8)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9)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应由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10)谈论认为需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确定 (1)须经党支部讨论的议题,一般由书记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委员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织议题。(4)议题确定后,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党组织会议召开的时间。 3、会议的召开 (1)党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以排序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党组织会议应由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4)党组织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表达。 (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6)党组织会议由专门同志负责记录,必要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记录。 (7)召开党组织会议,一般有会议主持人在2天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各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到与会人员。 4、议事与决定 (1)党组织议事,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 (2)讨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3)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的初步意见。 (4)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织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 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5)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

2019年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 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 则。 1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 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 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 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b5E2RGbCAP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 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 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 报,以便作出安排。p1EanqFDPw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 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列席会议 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DXDiTa9E3d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 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 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

决。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 定。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 或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 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 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 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RTCrpUDGiT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 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 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 决。5PCzVD7HxA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 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 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 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 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 相违背的言行。jLBHrnAILg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 向外泄露。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学习资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营班子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使公司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重大事项上充分体现集体讨论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务,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加强班子内部团结与协调的前提下,集体决策决定的事务,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研究制订公司年度计划、年度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以及安全生产、

经营、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研究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研究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研究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以及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上报董事会批准。 3、研究通过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定编、薪酬标准;决定公司队伍建设的方向,人员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调动和奖惩等事项。 4、讨论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往来函等。 5、批准限额1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投资、借贷等事项。 6、研究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1、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性召开。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且一般只参加涉及议题的研究。 3、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议题由总经办主任负责会前征集、准备,报总经理审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与会成员;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原则上不临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

范文:________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党组议事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议事和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有关重要决议、决定的落实和实施; 2.有关全局性和重要的工作部署及工作总结; 3.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自身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活动及重要工作; 4.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调配、任免、推荐和选拔; 5.重要文件、制度建设、改革措施、重大财务开支等其他重要事项。 6.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需要讨论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议事方式 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为党组办公会和党组碰头会两种。 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主要采取党组办公会的形式决定。一般工作和一般事项,可采取党组碰头会的形式议定。议事会议一般由党组书记提议召开或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其他党组成员也可根据分管工作需要提请党组书记召开。根据需要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局党组会一般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题由主持人会前确定,并提前通知到每个与会人员。有关科室应按主持人要求提供资料或汇报情况。 第 2 页共 4 页

2.组织议事。在听取相关议题汇报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议题展开充分讨论,集思广益。 3.形成决议或决定。所议事项在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决议或决定性意见。对一般事项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人意见集中;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争议较大的事项应暂缓作出决议。 四、决议(决定)执行 1.会议做出决议或决定后,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组织有关科室贯彻实施,并提出具体要求。 2.各科室应根据职责拟定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 3.办公室及有关责任人要及时督促、检查决议或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工作。 五、议事纪律 1.局领导班子议事时,原则上应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齐后才能举行,遇特殊情况需决策但班子成员不能到齐时,事后由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向未参加议事会议的班子成员及时通气。 2.所议事项一经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集体决定的言行。 3.未议定事项,议事过程中的各种不同意见或需要保密的议事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达和泄密。 第 3 页共 4 页

(完整版)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经营团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五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及《五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2、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任务,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融资方案及大额资金拨付或调动方案; 3、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4、公司所有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 5、审议公司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能的制订和重大调整方案; 6、审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布置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 8、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9、研究确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形式及规则 1、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公司行政企划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发布等工作。 2、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临时确定时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会议纪要。 3、总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行政企划部经理列席会议,其它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会议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决议。 5、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公司行政企划部负责督查,并反馈落实情况。 6、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7、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1、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部门总监可提前向总经理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 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

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 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讲解学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上市公司,大中型公司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决议提请董事会; (5)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7)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8)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9)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权属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方 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奖惩; (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12)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13)根据公司与各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公司管理总部的职权,依法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第四条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经营层报告。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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