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关于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的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农经发〔2010〕1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农办经〔2015〕11号)的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等306个村镇为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是我部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促进专业村镇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打造特色品牌农业,丰实“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获得认定的示范村镇要倍加珍惜这一光荣称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示范引领更多的村镇发展一村一品,推动当地一村一品发展水平提升。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宣传推介示范村镇的名优特色产品,推广示范村镇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其开展品牌建设,鼓励其发展新兴业态,为示范村镇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共同推进全国一村一品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

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夏家场葡萄)

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小珠宝村(小珠宝西瓜)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东段家务村(礼贤益农番茄)

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乐逍遥蜜梨)

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金叵罗村(金叵罗小米)

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小丰营村(北菜园蔬菜)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翼寿草莓)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西马樱桃)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孝义营村(孝心馒头)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唐家堡村(金粟丰润葡萄)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北甘池村(胜龙泉薄皮核桃)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芦庄村(芦庄葫芦)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欢喜庄村(八门城稻米)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赵庄村(大黄堡草鱼)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胡柳子村(胡柳子葡萄)

天津市宁河县苗庄镇孟旧村(御林湾草莓)

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齐心庄村(凤尾菇)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朱曹子村(淡水鱼虾)

河北省肥乡县辛安镇前白落堡村(富乡圆葱)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邓庄村(康态中华鳖)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镇北戴河村(集发蔬菜)

河北省霸州市南孟镇西粉营村(绿玉田歌韭菜)

河北省宁晋县河渠镇褚家庄村(工笔画)

河北省涿州市百尺竿镇西豆庄村(飞达水稻)

河北省青县曹寺乡(和顺鑫大棚蔬菜)

河北省临城县郝庄镇(临城薄皮核桃)

河北省冀州市周村镇(冀周辣椒)

河北省尚义县七甲乡(七甲山时令鲜蔬)

河北省滦南县姚王庄镇(青河沿甘蓝)

河北省滦平县付营子乡(滦绿黄瓜)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方顺桥镇(绿赛草莓)

山西省清徐县集义乡中辽西村(新苗葡萄)

山西省娄烦县马家庄乡大圣堂村(绿海蔬菜)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沟村(休闲观光农业)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北河下村(玉山时令鲜蔬)

山西省阳高县东小村镇大嘴窑村(大嘴夭杏)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乡北大西庄村(三舁苹果)

山西省陵川县夺火乡凤凰村(乡村休闲)

山西省祁县古县镇(祁县酥梨)

山西省汾阳市杨家庄镇(汾州裕源核桃)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贺家庄乡李家庄村(卧源鲜桃)

山西省万荣县贾村乡贾村(晋魁苹果)

山西省稷山县稷峰镇加庄村(稷山板枣)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丰村(九叶青韭菜)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黄海子村(宥州辣椒)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石宝镇腮吾素村(栗天喜石磨面粉)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三合村(草原三河有机水稻)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北台子村(二尾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育新镇小三合兴村(溪水圆葱)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巴彦陶来苏木镇推日木音陶来嘎查村(居延蜜瓜)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满都宝力格镇巴彦布日德嘎查村(乌珠穆沁羊)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水泉村(黄瓜)

辽宁省海城市接文镇三家堡村(亿康良菌)

辽宁省辽阳县刘二堡镇前杜村(前杜草莓)

辽宁省凌源市宋杖子镇范杖子村(凌馨甜椒)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街道望江村(太平湾燕红桃)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桦树甸子村(五味子)

辽宁省绥中县西甸子镇杨家村(瑞州苹果)

辽宁省凌源市刘杖子乡(溜圆葡萄)

吉林省桦甸市二道甸子镇新风村(桦牛黄牛)

吉林省梨树县喇嘛甸镇王家园子村(王家园子棚膜蔬菜)

吉林省洮南县万宝镇西太平村(敖牛山有机小米)

吉林省珲春市马川子乡河南村(川香乐有机水稻)

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永清村(花市酱腌菜)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纪家镇腰房村(玖玖华彩马铃薯)

吉林省抚松县新屯子镇(广茂源人参)

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镇(绥阳耳黑木耳)

黑龙江省宾县宁远镇(烤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四道村(四道村大米)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梅里斯镇荣胜村(杜家窑甜瓜)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大五福玛村(大五福玛韭菜)黑龙江省桦南县驼腰子镇新合村(桦南仙紫紫苏)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大茫村(珠丰甜瓜)

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建村(中华绒螯蟹)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存古村(奉叶蜜梨)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锦绣黄桃)

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洋溪村(洋溪萝卜)

江苏省新沂市瓦窑镇街集村(新元有机芹菜)

江苏省金坛市指前镇清水渎村(苏标河蟹)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秉常村(青种枇杷)

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果园村(“三水一高”梨)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吉东村(罗氏沼虾)

江苏省兴化市陈堡镇蒋庄村(红富堡番茄)

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唐陵村(华安彩叶花卉苗木)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八卦洲芦蒿)

江苏省海门市海永镇(乡村休闲)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楼王异育银鲫)

江苏省沭阳县颜集镇(虞姬花卉苗木)

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双泾葡萄)

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三八村(绿篱蔬菜)

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苗木)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墅山村(墅香茶叶)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花园村(伍莲红花卉苗木)

浙江省桐庐县横村镇阳山畈村(阳山畈水蜜桃)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平园村(铁皮石斛枫斗)

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大溪村(农家乐)

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菇老爷食用菌)

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上游村(上清杨梅)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西城村(柳风荸荠)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乡沈家村(汤家蔬菜)

安徽省怀远县白莲坡镇白莲坡村(茨淮黑鱼)

安徽省来安县舜山镇林桥村(林壳蜀桧)

安徽省金寨县麻埠镇桂花村(六安瓜片)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镇旗杆村(旗杆荸荠)

安徽省旌德县庙首镇祥云村(天山鹤茶叶)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灰河乡东风村(添秀葡萄)

安徽省岳西县来榜镇斑竹村(馨梦丝缘蚕茧)

安徽省广德县杨滩镇五合村(鹰台山绿茶)

安徽省宿松县洲头乡金坝村(金坝葡萄)

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药信中药材)

安徽省徽州县富溪镇(黄山毛峰)

福建省漳平市吾祠镇厚德村(厚德萝卜)

福建省顺昌县洋墩镇(顺昌芦柑)

福建省连城县北团镇石丰村(连城白鸭)

福建省漳平市拱桥镇(福上界莲子)

福建省上杭县稔田镇(蓉湖红肉蜜柚)

福建省明溪县城关乡狮窠村(狮窠淮山)

江西省进贤县文港镇(周虎臣毛笔)

江西省婺源县大鄣山乡鄣山村(婺源绿茶)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宝山村(芦塘寨有机山油茶)江西省莲花县琴亭镇莲花村(莲花仙子莲子)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湖头村(古月湖湖藕)

江西省永丰县鹿冈乡(有机白茶)

江西省于都县古山镇长龙村(盘古龙珠绿茶)

江西省贵溪市文坊镇吊桥村(香台山食用菌)

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袁家村(绿乐莴笋)

江西省资溪县嵩市镇高陂村(逸沁白茶)

山东省招远市毕郭镇官地洼村(官地洼西瓜)

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济河堂村(济河堂有机蔬菜)

山东省齐河县祝阿镇(祝阿西瓜)

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蒙荫蜜桃)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珍珠泉猕猴桃)

山东省乳山市大孤山镇(御姜堂大姜)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榴园石榴)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金河口苹果)

山东省莒县小店镇(文心绿芦笋)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朱里街道(潍县萝卜)

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镇(石门山草莓)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路西村(堂邑工艺葫芦)山东省定陶县陈集镇七一村(天智绿业山药)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汶源蟠桃)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王立平村(笠坪韭菜)

山东省章丘市高官寨镇官庄村(官庄村甜瓜)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洼里村(玉泉洼有机果蔬)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仉村周村(田然禾旱稻)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西湖镇(十八垛食用菌)

山东省阳谷县阿城镇(奥德源蔬菜)

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斑鸠店大蒜)

山东省高青县黑里寨镇(昊琨西瓜)

山东省兰陵县庄坞镇(多善多牛蒡)

河南省郸城县汲冢镇(薯乐派红薯制品)

河南省夏邑县车站镇(孔祖宴双孢菇)

河南省正阳县真阳镇(柏雄花生)

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轩辕圣菇)

河南省封丘县陈固镇东仲宫村(佐今明金银花)

河南省济源市大峪镇寺朗腰村(寺郎腰大葱)

河南省范县陈庄镇前张枣坡村(黄河之莲莲藕)

河南省杞县城郊乡平厂村(渊启大蒜)

河南省淮滨县谷堆乡申营村(盛世绿博水果黄瓜)

河南省兰考县红庙镇夏武营村(夏武营蔬菜)

河南省沈丘县北城区腾营村(槐三宝山药)

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柿元村(兴民国光桃)

河南省新野县施庵镇渠西村(禾惠万家芥蓝)

河南省襄城县十里铺镇单庄村(单桥芦笋)

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楚蕈香菇)

湖北省利川市毛坝镇(星斗山利川茶)

湖北省南漳县肖堰镇周湾村(水镜庄茶叶)

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圣水村(圣母山茶叶)

湖北省孝昌县丰山镇丰新村(七仙红桃)

湖北省汉川市汈汊湖养殖场联南村(汈汊湖中华绒螯蟹)湖北省武穴市余川镇芦河村(佛手山药)

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大坑村(隐水洞枇杷)

湖北省通城县北港镇枫树村(通城生猪)

湖北省来凤县三胡乡黄柏村(金祈藤茶)

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镇大面山村(应城辣椒)

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太洪村(太鸿蛙稻)

湖北省崇阳县路口镇高田村(高田肉牛)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莲州镇石龙村(石龙苗木)

广东省仁化县大桥镇长坝村(御香源沙田柚)

广东省罗定市萃塘镇良官村(海惠蔬菜)

广东省连州市龙坪镇孔围村(鸿星水晶梨)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正红鸭蛋)

广东省惠来县葵潭镇(菠萝)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校椅镇石井村(周顺来茉莉花)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博峨村(平作八渡笋)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灌阳镇长坪村(灌阳雪梨)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潭下镇合群村(伊泉沙糖桔)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小江镇公家村(浦百百香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古障镇西舍村(京桂古道绿茶)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田州镇龙河村(伟农番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双瑞村(临贺淮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月里镇巴峨村(溪谷源记大米)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恭城月柿)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富川脐橙)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枫绿苦瓜)

海南省屯昌县西昌镇群星村(天涯一号山鸡)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天险洞村(天险洞蘑菇)

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黄池村(皇池李李子)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乡银杏村(金佛山蜂蜜)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中桥村(正浩蔬菜)

重庆市梁平县云龙镇三清村(殷佳坝萝卜)

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堡堂村(堡堂蜜柚)

重庆市巫溪县兰英乡西安村(大宁党参)

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酒泉村(酒洲香脆李)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红薯)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赶水草蔸萝卜)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春泉水蜜桃)

四川省荣县双古镇(龙都绿茶)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片那立村(攀西大田石榴)四川省合江县密溪乡(合江真龙柚)

四川省罗江县鄢家镇(西蜀云峰蜜柚)

四川省梓潼县许州镇(文昌添宝蜜柚)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紫云乡紫云村(紫云猕猴桃)

四川省威远县界牌镇南强村(向家岭无花果)

四川省井研县纯复乡(纯丰水产)

四川省沐川县利店镇(沐蕊茶叶)

四川省南部县定水镇庙子山村(牧加梁葡萄)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五岭村(渔久猕猴桃)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果园村(紫红园葡萄)

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农阳桃)

四川省泸定县烹坝乡黄草坪村(雪域野农苹果)

四川省茂县南新镇罗山村(羌寨苑脆红李)

四川省盐源县卫城镇(糖心红富士)

四川省大竹县高明乡同心村(竹香姑食用菌)

贵州省水城县米箩乡倮么村(黔宏红心猕猴桃)

贵州省福泉市金山街道双谷村(金谷福梨)

贵州省盘县普古乡舍烹村(刺梨)

贵州省修文县谷堡乡平滩村(修文猕猴桃)

贵州省凯里市大风洞乡杉树林村(黔峰原水晶葡萄)

贵州省黔西县洪水镇新桥村(腾达食用菌)

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化新村(白旗韭黄)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中所村(红美珠葡萄)

云南省巍山县马鞍山乡三胜村(巍山红雪梨)

云南省梁河县大厂乡回龙寨村(梁河回龙茶)

云南省瑞丽县勐秀镇勐典村(红瑞柠檬)

云南省砚山县稼依镇小稼依村(咪彩辣椒)

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富源大河乌猪)

云南省蒙自市新安所镇(蒙自石榴)

云南省澜沧县惠民镇(景迈香茶叶)

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古荣乡嘎冲村(堆龙藏鸡)

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布久乡甲日卡村(苹果)

西藏自治区岗巴县直克乡乃村(岗巴羊)

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古荣乡巴热村(巴热糌粑)

陕西省周至县楼观镇(周至猕猴桃)

陕西省凤翔县范家寨镇(雍州苹果)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广阳镇(铜川苹果)

陕西省富平县张桥镇(富郁香甜瓜)

陕西省商南县试马镇(秦园春茶)

陕西省靖边县东坑镇(鸿丰胡萝卜)

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泛亚柑桔)

陕西省平利县长安镇(女娲峰绿茶)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办胡王村(石榴)

陕西省乾县漠西社区夹道村(大葱)

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镇唐家岭村(岐安唐猕猴桃)

陕西省大荔县羌白镇白村(大荔冬枣)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临镇镇任家塬村(宝塔山地苹果)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南沙村(时令果蔬)

陕西省勉县漆树坝镇漆树坝村(汉中仙毫)

陕西省旬阳县吕河镇冬青村(冬青村狮头柑)

陕西省澄城县王庄镇水洼村(秦平苹果)

陕西省山阳县漫川关镇万福村(江祝绿茶)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曹石村(曹石苹果)

甘肃省华亭县马峡镇蒋庄村(华亭独活)

甘肃省永靖县关山乡南堡村(兰州百合)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上秦镇徐赵寨村(陇上春绿娃娃菜)

甘肃省金昌市城关镇大坝村(今农青笋)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花牛苹果)

甘肃省西峰县温泉镇(陇宝苹果)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发放镇(发放蔬菜)

青海省湟中县拦隆口镇上寺村(梓琪黄瓜)

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镇下西河村(谷丰民园丝瓜)

青海省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峡门蛋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刘家村(乐都紫皮大蒜)

青海省化隆县雄先乡乙麻昂村(三江鱼鳟鱼)

青海省贵德县尕让乡黄河滩村(黄河清蔬菜)

青海省泽库县和日镇东格日村(东歌草原生态旅游)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习岗镇新平村(新平瓜菜)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塔镇(灵武长红枣)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地三村(地三大米)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大湾乡何堡村(泾源肉牛)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舟塔乡舟塔村(中宁枸杞)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中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回乡刘湾葡萄)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联财镇联财村(六盘磬辣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硝尔村(男人花韭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二工镇头工村(蔬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佳木镇尤喀克吐曼村(温舒玉果红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荒地镇布瓦库木村(荒地河甜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琼库恰克乡赛克散库足克村(阿西木西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库拉木勒克乡江尕勒萨依村(高原香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可可托海镇(黑加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绒山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托乎拉乡(天山雪水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团结农场四连(逸飨西红柿、辣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一团(塔禾罗布麻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七团(天湖啤酒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三团(伊人三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一团(开来红辣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昆岗红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五团(博斯腾番茄)

大连庄河市城山镇吉庆村(庄禾城山草莓)

大连普兰店市安波镇米屯村(安波米屯番茄)

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光明山草莓)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大村食用菌)

青岛胶州市胶西镇(公信马铃薯)

青岛胶州市胶莱镇南王疃村(绿水蔬菜)

青岛即墨市鳌山卫街道鳌角石村(鳌福茶叶)

农业部

2015年8月3日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163406393.html,/fg/detail2007921.html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X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执行。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规定; (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精简高效、民主公开、便民利民; (四)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可以对外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管理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制定和公布 第七条下列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县区、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印发的《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5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5〕58号),对加强全省公共建设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政策,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工作,主要从规范性、现实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考虑,总体仍分为五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领域,第三章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第五章附则,共计17条。与原办法对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实施周期。按照省财政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办法》明确省级专项资金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周期结束后需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研究确定新一轮实施计划。 二是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省委、省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求,本次修订将专项资金的使用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取消了政策到期的产业集聚区支持领域,主要聚焦支持公益性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循环发展、服务业、能源发展、山海协作、价格监管等6大领域。 三是体现机构改革变化。根据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原省物价局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职能并入省发展改革委,相应的成本调查、价格监测等财政支持内容并入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 四是完善分配方式。按照根据省政府“两个一般不”改革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求,主要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用于支持公益性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实行项目法分配,其他支持领域的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并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绩效要求,对因素法的分配因素作了调整,更加注重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绩效情况。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引入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内容,要求在资金分配方案、项目安排、实施情况等各环节全面体现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职责和要求作了规定。 六是强调时间节点。按照当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省级专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于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保障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 (一)有件必备。凡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市委报送备案,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的现象。 (二)有备必审。对于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有错必纠。备案机关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备工作 (一)报送备案范围 1.需要报备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是指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

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主要有三个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三是反复适用性。 2.不需要报送市委备案的文件。(1)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2)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3)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4)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报送备案期限。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市委备案。 (三)报送备案材料及格式。 1.报送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抬关写“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落款署制定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 (2)正式文本。含发布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当一致。 (3)制定说明。是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所作的解释,主要包括制定意图、主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签发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备案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2.格式及方式:纸质文本要用A4型纸张装订成册,一式30份,同时报送PDF、TXT电子文本。 — 1 —

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内蒙古新闻网13-06-27 09:53 【打印本页】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第一条为提高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保证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相一致,维护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和盟市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和盟市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各部门牵头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视为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盟市委办公厅经盟市委同意印发或转发的规范性文件,视为盟市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盟市党政联合制定、由盟市委或者盟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主要用于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文件,一般视为盟市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备案范围: (一)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 (二)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

(三)盟市党政联合制定、由盟市委或者盟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主要用于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具体工作,且具有年度特点、不具有长期约束力的文件; (四)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五)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凡属报送备案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报送备案,不得不报、迟报、漏报。 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予以处理。 第四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具体事务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所属法规工作机构办理。 依照本办法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直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所属法规工作机构。 第五条依照本办法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自治区党委备案,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机关 报送自治区党委备案。 第六条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和正式文本,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通过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规范性文件备案平台报送电子文本。 对于不报送或者不按时报送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责令其限期补报。 第七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报送自治区党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 (二)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 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粮办人[2018]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实施日期】2018.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粮”,根据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各单位鉴定需求,我们编制了《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有关要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包括(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等5个职业,其他职业(工种)不再开展职业

技能鉴定工作。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计划落实。严格执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鉴定考务、考试管理,切实履行质量督导责任,确保鉴定质量。 三、各单位要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粮食行业职工技能水平,培育更多“粮工巧匠”。 附件:1.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 2.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 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制米工 制粉工 制油工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 师 北 京 110 4月 45 20 9月 45 天 津 75 4月 30 24 9 12 9

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63406393.html, 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研究 作者: 来源:《北京档案》2015年第12期 摘要:本文在对北京市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合法性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补充、细化上位法的功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一定影响。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北京市政府都对制定机关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鉴于此,本文在对北京市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 一、现状及分析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特征及与行政立法、标准的区别 1.概念。《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市人民政府规章外,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简称制定机关)行使法定职权时,制定和公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制定机关的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学习培训等内部事务的文件,以及涉密文件、不对外公布的文件,不属于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 2.特征。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众多类文件中具有特定内涵的一种;现阶段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规范性文件,应主要从实体内容上判断,不能拘泥于形式(尤其是在鉴别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应是依法行使社会公共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文件内容应属于涉及调整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表现形式应当是“红头”并“盖章”。转发上级机关时提出的具体实施措施、补充意见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应界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为实施特定的社会公共管理事项而制定的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内容包含规定管理相对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遵守的程序等事项的,应当界定为规范性文件。经本级政府批准、由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界定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3.区别。一是与行政立法的区别:(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定的行 政机关,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是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和被授权行政主体。(2)行政立法的效力高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规范性文件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3)行政立法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设定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有一定的行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备案审查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审查部门)可以与党委、人大、司法机关的有关工作机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制定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一、仓容基本情况统计表(A表): 1.单位编码:由全国统一的行政编码(编至县,具体见附件)加两位数字表示的本县(本基层汇总单位所辖范围)内粮库代号组成。据此, 省、地区(市)、县(市)粮食局及其所辖的每一个库点,其编码都是唯一的。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黑龙江农场总局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粮库编码,其前2位分别采用“91、92、93、94和95”,另加上两位数字表示省的 数字+两位表示地区(市)的数字+两位表示粮库代号的数字”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各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具体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 2.有效仓容:指完好仓容和经过维修以后已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需大修”、“待报废”的仓容不包含在“有效仓容”中。 3、完好仓容:指不经采取铺垫、“包打围”等措施就能直接以散装方式储粮的散装仓容和仅能以包装方式存粮的包装仓容;包括的仓型 有:普通平房仓、楼房仓、高大平房仓、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钢板立筒仓、砖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和地下仓; 4. 统计填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公司(集团)以及黑龙江农垦系统(今年在本项统计工作中简 称为“国有粮食系统”)有隶属关系的粮食仓储企业和事业单位。粮库仓容统一按照“实际仓容”统计。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 粮库为1个统计填报单位(粮库);但对于有些地区粮改后县(市)只有一个收储公司(或购销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各 粮库是该公司报帐单位的,按报帐单位为统计填报单位。对于附营企业、已改制企业,只统计其中为国有粮食系统控股的企 业。 5.散装仓容:仓内净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6.包装仓容:仓容建筑面积×70%×堆包层数×单层粮包面密度(175kg/m2)。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标准米质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标准米质测定方法 2010-1-3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稻米品质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2905 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 GB 3523 谷类、油料作物种子水分测定法 GB 4801 谷类籽粒赖氨酸测定法染料结合赖氨酸(DBL)法 GB 5495 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GB 7648 水稻、玉米、谷子籽粒直链淀粉测定法 NY 122 优质食用稻米 3样品的准备 3.1 稻谷在收获晒干后须存放三个月以上,待理化性状稳定后,方可进行分析。 3.2 加工的稻谷须扬净稻草、瘪粒,并除去砂石、泥块、铁屑等混杂物。稻谷品种纯度不得低于99.0%。 3.3 待测样品须放于干燥通风处或有空调的实验室内1周左右,使样品的水分含量为13%±1%,含水量的测定根据GB 3523。 4碾磨品质的测定 4.1 出糙率的测定 4.1.1 常样法 4.1.1.1 仪器设备 实验室用谷物脱壳机 4.1.1.2 测定方法 a. 根据待测样品谷粒的厚度,调节脱壳机滚轮(或辊子)的间距(一般在0.50~ 1.00mm之间),使样品经二次处理后,基本上脱壳完全。 b. 机器空转数圈,以清除机内残留的稻谷和米粒。

c. 称取130.0g稻谷,倒入进样漏斗中,打开电源开关,调节进样闸口,使样品均匀进入机内脱壳。 d. 经二次脱壳后,检出样品中残留的谷粒并称其糙米和谷粒的重量,精确到0.1g。 4.1.1.3 结果的表述 出糙率按公式(1)计算: 出糙率(%)={(糙米重(g)/〔试样谷重(g)-未脱壳谷重(g)〕}×100 (1)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二次出糙率的平均值.前后二次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不应大于1%. 4.1.2 小样法 按GB 5495方法测定. 4.2 精米率的测定 4.2.1 仪器设备 JMJ-100型精米机或其他同类型号的实验室精米机. 4.2.2 测定方法 4.2.2.1 称取100g糙米,精确到0.1g,放入精米机的碾米室内. 4.2.2.2 调节碾米室盖的压力至3kg左右,再调节定时器的碾米时间,使碾米精度达国家标准一等米的水平. 4.2.2.3 碾磨后的米样经手工除去糠块,再用1.5mm直径的筛子除去胚片和糠屑. 4.2.2.4 待米样冷却至室温后,称精米重,精确到0.1g. 4.2.3 结果的表述 精米率按公式(2)计算: 精米率(%)=〔精米重(g)/糙米重(g)〕×出糙率 (2)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精米率平均值.二次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应小于1.0 %. 4.3 整精米率的测定 4.3.1 仪器设备 整米分离机或具不同圆孔直径的筛子一套. 4.3.2 测定方法 4.3.2.1 精米样品的制备 精米样品制备的方法基本上同4.2.2,但掌握碾米的精度为糙米去糠率的10%±0.5%. 4.3.2.2 整精米样品的分离 借助于整米分离机或筛子,自以上精米样品中人工分离出整精米(整精米系指肉眼观察无破损的完整精米粒),称重,精确至0.1g. 4.3.3 结果的表述 整精米率按公式(3)计算: 整精米率(%)=〔整精米重(g)/糙米重(g)〕×出糙率 (3)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整精米率平均值.两次测定结果相对相差应不超过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关于中药材上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种类)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 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一)上级精神 为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能力,自2007年起,中央财政先后在全国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并印发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2016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2017年4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二)我市情况 按照中央、省关于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精神,我市自2007年起,陆续在全市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印发了《青岛市种植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2008]32号)、《青岛市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农

〔2008〕33号)。但上述办法距今已近10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现行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制定目的及法律依据 为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明确各部门在保险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使用、监督、绩效管理等环节应承担的责任,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三农”的作用,参照《预算法》、财政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17年7月通过金宏向市金融办、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物价局、青岛保监局书面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44条。 (一)总则(共3条) 1.依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定义。本办法所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是指各级财政,用于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险费(以下简称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桂办发[2013]12号 【发布部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桂办发[2013]12号) 第一条为了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市、县(市、区)党委及纪委、党委各部门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指自治区、市、县(市、区)党委及纪委、党委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规范性、外部性、普遍性、反复适用性等四个本质特征。 下列文件不属于备案范围: (一)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 (二)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 (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有件必备,即凡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备案,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的现象。 有备必审,即对于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有错必纠,即在备案审查中发现党内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0年02月20日】【字号:大中小】 国粮检〔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作出的具体部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粮食清仓查库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粮食库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粮食库存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民心和社会稳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总结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取得的经验,积极推广好的粮食库存管理做法,全面做好粮食库存管理工作。 当前,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库存分布不够合理,部分政策性粮食质量较差,一些地方基层粮食企业收储功能弱化,少数企业粮食库存统计、会计处理不规范,仓储管理制度不落实,储备粮轮换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经营,政策执行和监督检查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整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外部监督,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新时期粮食库

存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制度,夯实粮食库存管理基础工作 (一)加强粮食库存统计、会计和保管账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各地要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制度,优化统计组织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粮食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支持地方政府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地方粮食市场调控能力,中储粮各分公司要将相关统计报表抄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中央直属企业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要重点规范企业储备粮轮换、商品粮购销及国家临时存储粮购销、移库等重点业务的统计和会计处理,统一账务处理口径。对企业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库存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货款未回笼等理由出现任何形式的虚增库存。严禁通过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和套取费用补贴。要强化粮食库存保管账管理,账目格式和账务处理要符合《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库存粮油货位卡〉等粮油仓储管理常用表格表样的通知》(国粮展[2010]11号)的规定,所有出入库的粮食均应及时、准确记载入账,并做到出入库业务日清月结,档案凭证齐全完整,损失损耗及时核销。为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要建立购销双方统计账务处理核对制度,在企业内部要定期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保管账、统计账和会计账,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力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账务处理能够真实反映粮食库存实际状况。 (二)完善制度,强化粮食库存质量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粮食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地方责任制,加强对辖区内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和原粮卫生监测。健全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充实专业人员,增加仪器设备投入,提升检验能力。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健全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和出证、索证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采取交叉检查和分级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认真搞好日常质量检测,规范使用储粮药剂,完善粮食质量档案,构建完善的粮食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体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问题和思考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问题和思考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许多不同的称谓,如各种法律法规中出现的“其它规范性文件”“行政规定”、“规定”,也有“红头文件”之俗称。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最能概括其本质内涵。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行政文件。”省内各部门、各地市的定义基本类同。据此,可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性概况为四点,即行政性、外部性、普遍性和规范性,同时符合这四性的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1.行政性是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除此之外的其它主体,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原则,不能制定规范性文件。 2.外部性是指,调整对象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行政主体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具有外部性,因而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3.普遍性是指调制对象是不特定的,是普遍适用的,因此无法确定具体对象以排除其他人的适用。如各类执法文书,因对象特定,就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是指调整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实际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依据,具有行政刚性。这四个特性分别从制定主体、适用范围、管理对象、调整内容四个方面定义了何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的规范性是其区别于一般政府文件的最本质特征,也使其具有了部分行政立法的特点和作用。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从本质上来说,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被视为国家法律体系的一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适用范围仅涵盖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八种,没有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而从根本上否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拥有正式法律性文件的地位。但与此同时,行政规范性文件又具有行政立法的某些特点,是行政机关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是政府权威的象征。在实际执行层面,因法律规定往往过于宽疏、滞后,有时只有只言片语的指导性规定,而国内社会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各地域、领域社会生活复杂多变,在难以及时立法规范的情况下,作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 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7]8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6 【实施日期】2017.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7〕8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

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努力打造"中国建造"标杆省份。 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一)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电子化评判系统,通过网上办理业务,推进行政许可智能化审批、核查,推动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等许可事项集中一站式办结。探索开展"承诺在先、动态核查"审批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办事流程,加快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统一规范诚信信息记录内容与标准,加快实现与国家和市县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数据的共享交换,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探索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机制。 (三)建立统一开放市场。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出清制度,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打破省内区域和行业市场准入壁垒,各地不得以备案、登记、限制投标等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妨碍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建筑市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集中清理,杜绝以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准入方面,不得违规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现场联动,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

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

国家粮食局通告第

国家粮食局通告(2016年第2号)国粮通〔2016〕2号 现发布推荐性行业标准样品如下: 2016年度粮食实物标准样品目录 标准样品名称 标准号 特征描述及参考值(注) 制作单位

适用标准 早籼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 一级 LS/T15121.1-2016 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二级: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三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90%以上。 四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占75%以上。

宜兴市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GB1354-2009 二级 LS/T15121.2-2016 三级 LS/T15121.3-2016 四级 LS/T15121.4-2016

一级 LS/T15122.1-2016 二级 LS/T15122.2-2016 三级 LS/T15122.3-2016 四级 LS/T15122.4-2016

一级 LS/T15123.1-2016 苏州市绿世纪粮油有限公司 二级 LS/T15123.2-2016 三级 LS/T15123.3-2016 四级 LS/T15123.4-2016

南方小麦粉加工精度标准样 特制一等 LS/T15111.1-2016 麸星含量≤1.17,不确定度:±0.16; 粉色: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感官判定。丹阳市同乐面粉有限公司 GB1355-1986 特制二等 LS/T15111.2-2016 麸星含量≤1.48,不确定度:±0.23;粉色: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感官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6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6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规格目录》的,按国家兽药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增加含量或包装规格管理,不实行标准试行期和监测期保护。拟生产该类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向我部履行产品批准文号申报手续。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规格目录》中所列规格外,其他同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同时废止。拟增加《规格目录》同品种的含量或包装规格的,按《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技术资料审查原则》(农办医[2005]52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法定兽药检验机构对列入《规格目录》的产品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检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取样量,以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四、列入《受理目录》的,按426公告第九条规定执行。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审评办)向申报企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要求。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向审评办上报补充资料。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废止目录》的同品种地标同时废止,其他后续工作按426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六、各地已批准但未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的、未列入本公告《废止目录》的、未列入本地自行撤销地标清单的地标,均可按照426号公告要求抓紧组织该类地标的申报。 七、对联合协作申报地标的,所有企业应分别填写《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请表》,由承办企业按426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进行申报,并附联合协作协议书。参与协作企业填写的《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请表》需经本辖区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备案,作为地标升国标后申报产品批准文号的证明材料。 八、各地已上报审评办但未列入《废止目录》、《受理目录》及未做任何改变的国标品种,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直接向我部履行产品批准文号申报手续。 九、各地要高度重视地标清理工作,认真执行地标清理政策,积极配合我部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兽药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动物疫病防治效果,促进我国兽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 2.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兽药标准受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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