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1、所有的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企业的。

2、出现了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的。

3、在合伙期限届满的时候,合伙人协商之后决定不再继续经营下去的。

4、合伙人的人数已经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同时时间超过了30天的。

5、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的。

6、合伙企业已经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条款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67706523.html,/

合伙人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决议范本(A4纸打印) 出席会议合伙人:张三、李四、王五 列席会议新增合伙人:赵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于2006年8月5日在本企业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3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100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中的10万元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2、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全部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3、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 ),全部转让给李四、王五、赵六,分别为:李四10万元、王五10万元、赵六10 万元。转让金额分别为X万元、X万元、X万元; 各合伙人新的投资比例分别为:李四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30%;王五出资6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60%;赵六出资1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10%。 ▲ 4、同意变更企业地址:由“增城市荔城镇岗前路1号”迁至“增城市荔城镇园圃路12号”。 ▲ 5、同意变更企业名称:由“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变更为“广州市增城穗昌服装厂”。 6、同意重新选举王五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免去张三原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职务。(或:同意选举张三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职务不变。) 7、其他企业登记内容不变。 8、同意承认修改后的合伙决议。 原合伙人签名:新增合伙人签名: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 2006年8月5日注:▲符号表示“可选”项目

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答辩状.doc

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合伙企业解散案件当中被告的写法是居中写答辩状的标题,介绍答辩人的详细信息,答辩的事项,答辩的理由和根据,结尾的部分是人民法院的名称,答辩人的签名和答辩时间。核心的答辩理由没办法胡编乱造的,这个需要有的详细案情。 一、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和法律依据。

二、合伙企业解散及的具体流程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或者仲裁活动。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四)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主要是我们并不清楚,在合伙企业解散的过程当中,原告跟被告当事人之间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引发的纠纷,所以只能大概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编号:FS-DY-20342 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 计人民币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万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合伙企业清算.doc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 2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 2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 怎样写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合伙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那么,下面请看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1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就合伙企业以下事宜作出变更: 1.(1)同意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 (名称变更); (2)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住所变更); (3)撤销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4)同意合伙企业类型变更为 (合伙企业类型变更,同时需变更名称); (5)同意吸收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于年月日缴付,本企业出资总额增至万元(新合伙人入伙)。 (6)同意××××出资额由万元增加(或减少)至万元,其中万元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为 (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 2.相应修改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或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注:自然人签名,法人、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年月日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2 会议时间:xx 年xx 月xx 日 会议地点:xxx 参加会议人员:(全体合伙人)xx 、xx 、 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变更合伙企业xxx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xxx变更为xxxx 。 二、同意将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由xxxx变更为xxxxx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同意年月日新签订的合伙协议,新签订的合伙协议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xxx xx 年xx 月xx 日 相关知识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原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 4.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 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授权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和继任委派书。 6.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 .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合伙协议修正案》,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8. 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出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

合伙企业《补充协议》

合伙企业 补充合伙协议 各方于2015年12月日签订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现就退伙、减资及合伙份额转让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各合伙人同意通过本协议的安排,确定锁定期。锁定期是指各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后至各合伙人在*****连续服务1周年次日的期间。 2、在锁定期内,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减资或退伙,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向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质押、设定产权负担或以其它方式加以处分(统称“转让”)。全体有限合伙人在此明示放弃其在适用法律下所可能享有的自由转让的权利,并确认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拒绝任何有限合伙人提出的退伙、减资或转让要求,且无需说明理由。即便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的,该合伙人仍将对其减资、退伙或转让行为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并支付给本有限合伙企业减资、退伙金额或转让金额3%的罚金,该罚金利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 前述合伙份额如果在出现减资、退伙或转让情形时没有实缴出资款的,需要由该合伙人补足实缴出资款后进行转让,或者由该合伙人无偿转让。 3、锁定期内各合伙人个人情况发生以下变化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应当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前述合伙份额如果在出

现转让情形时没有实缴出资款的,需要由该合伙人补足实缴出资款后进行转让,或者由该合伙人无偿转让。 (1)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合伙企业或*****有证据证明合伙人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利益; (3)合伙人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合伙人不再在*****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顾问合同的。 4、各合伙人在此特别确认并同意,各有限合伙人在此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单独与有限合伙人签署附属协议,就其在锁定期满前,单独减资、退伙或者转让合伙份额作出单独约定,并代表各有限合伙人为该合伙人的减资、退伙或者转让份额签署必要的决议、协议、文件,并就该等事宜办理工商登记部门所需的变更。有限合伙人在锁定期满前发生退伙减资或者转让情形的,其应向本有限合伙企业提交《减资/退伙申请书》、《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和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且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该合伙人应当支付给本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或退伙金额或转让金额3%的罚金,该罚金利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 5、各合伙人同意通过本协议的安排,在对于合伙人退伙、减资、转让合伙份额、除名事项作出决议时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合伙企业新增合伙人

合伙企业变更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作为合伙企业(名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事宜。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 整理范本编辑word!二、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 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 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新公司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 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 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 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 2.1.1建立商圈 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 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互联网是我们服务的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做服务的通路和工具。我们帮助客户销售和采购,我们创造创意、知识和关系以协助客户,让客户获得便利、实惠和快乐。我们同时向客户学习、寻求协助和获取回报。 2.1.3创造产品 创造产品:我们创造知识、关系、思想、文化、设计、技术、软件、报告、演示,等等。创造和帮助是快乐的源泉,也是客户价值的核心来源。 创造信任: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交往,也需要信任文化。职业合伙人长期服务自己的客户,建立信任关系。依据信任传递原理,信任可以在职业合伙人团队传递倍增。网络让客户找到客户,信任让生意立即成交。 创造通路:职业合伙人及其合作、服务和影响的商圈是不断增大的,那是一个独特的网络化的和可以信赖的销售和服务通路。所以,你只要专注于你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以帮助你销售和采购。 创造文化:由自己创造的稳定收入,可以改善我们的幸福:有稳定的客户,学会感恩;做自己的ceo,学会乐观;发挥和发展自己的长处,拥有自信;拥有创造的自由和时间的自由,学会拥抱偶然性和变化并记住美好;拥有余钱、余闲和智慧,学会帮助他人。 2.1.4经营事业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

××××合伙企业清算报告 (注:合伙企业名称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标注合伙企业类型,即“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我××××合伙企业已经×年×月×日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合伙企业清算人于×年×月×日开始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现将合伙企业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伙企业登记情况,包括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类型:×××;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出资额:×××;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比例×××;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合伙企业清算组成员已于×年×月×日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合伙人×××、×××、×××等人组成,由×××担任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合伙企业清算组已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合伙企业财务状况。截止×××,合伙企业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合伙企业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合伙企业债权债务状况。××× 七、合伙企业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合伙企业清算组经全体合伙人确认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新合伙人加入合伙协议与入伙协议详细专业律师起草

新合伙人加入合伙协议与入伙协议详细专业律 师起草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入伙协议 根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批准增加新的有限合伙人拥有独立决定权;新合伙人入伙时,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兹此,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新入伙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1.新入伙的合伙人认缴出资,即成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新入伙的合伙人名称/姓名、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出资方 式及出资金额如下: 3.新入伙的合伙人根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请阅本协议附件)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 4.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 责任。 5.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持1份,合伙企业持1份,并报企业登 记机关1份。本协议经新入伙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后生 效。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入伙合伙人:【】 签署: 姓名: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 签署: 姓名: 职务:

附件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 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 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企业的名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六条合伙目的:投资于相关产业或项目,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 导读:本文是关于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希望能帮助到您!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范文篇一 变更决定书出席会议合伙人: 新增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伙人会议于年月日在 (注:地点)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表决经本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2、同意。……(其它需要表决的事项请逐项列明)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或: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合伙协议并启用新合伙协议。 原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新增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范文篇二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就合伙企业以下事宜作出变更: 1.(1)同意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 (名称变更); (2)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住所变更); (3)撤销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4)同意合伙企业类型变更为 (合伙企业类型变更,同时需变更名称); (5)同意吸收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于

年月日缴付,本企业出资总额增至万元(新合伙人入伙)。 (6)同意××××出资额由万元增加(或减少)至万元,其中万元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为 (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 2.相应修改合伙协议。 原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新增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范文篇三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全体合伙人) 、、,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变更合伙企业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名称变更为。 二、同意将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同意年月日新签订的合伙协议,新签订的合伙协议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清算有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清算有哪些内容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合伙企业清算有哪些内容》的内容,具体内容:合伙企业的清算包括哪些内容,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有哪些,现在我为大家解答有关合伙企业清算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合伙企业清算的内容一、查封、管理企业现存财产和设备,及时了结... 合伙企业的清算包括哪些内容,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有哪些,现在我为大家解答有关合伙企业清算的疑问,希望对你有用。 合伙企业清算的内容 一、查封、管理企业现存财产和设备,及时了结未了结业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大都具有进行生产经营所需的厂房、设备、物资和原村料、成品半成品等财产,企业清算首先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必须的查封和管理,使之不致因企业解散而受到损失。同时,在企业解散时尚有未了结业务的,要采取必要措施使之尽快了结。 二、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即根据企业各类账册反映的收支往来情况,清理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以备催讨债权和偿还债务之用,在此基础上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促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三、催讨债权,偿还债务。即根据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派人及时催讨债权,追回货款和外欠债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以企业现有的资产偿还所欠债务。 四、分配财产和亏损。在以企业所剩财产偿还欠债,并开支清算所需费用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损益分担比例,或没有约定该比例的,按照平

均分担的原则,仍有剩余财产的,返还合伙人出资、分配企业利润;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按协议规定的方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还债务。 合伙企业清算的分类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来看,可以分为法定条件的清算和合伙人约定条件的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方式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主动清算和人民法院强制清算。 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来看,可分为一般清算和特别清算。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合伙人或合伙人确定的第三人组织的清算,为一般清算,又称普通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人组织的清算,为特别清算。 合伙债务清偿的三大基本制度 第一、企业与投资人财产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制度。从责任承担顺序而言,合伙债务清偿在企业正常运行期间尚与合伙人的财产不发生牵连关系。在不涉及企业清算时,合伙人自身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企业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应直接针对的义务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也不能同时向二者一并主张。进入清算程序后,是否牵涉到合伙人连带责任的启动应根据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能力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当合伙企业"资可抵债"的情形下,则对其债务应以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并

合伙企业解散财产要怎么分配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要怎么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 对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杈,又不同意该合伙又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 1、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最新合伙人协议

经营协 合伙 议书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__________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_________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 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__ 。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________ 年,自_______年_____ 月 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 月 ______ 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年月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 、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个人合伙企业要散伙,财产如何清算

个人合伙企业要散伙,财产如何清算 针对合伙人们最为头痛的“散伙劫”,《中国合伙企业法》也有多达12条法律条款,列举了合伙企业散伙清算的详细规定和流程,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也将为受困于合伙纠纷的合伙人们带来法制之光...... 为应对层出不穷的合伙人纠纷,我国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已于2006年8月27日完成,这是继法修订之后完善我国商事主体立法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从这一意义而言,必须充分重视它对于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也将为受困于合伙纠纷的合伙人们带来法制之光。 “制定合伙协议时,明确合伙人的职责非常重要。”重庆大江律师事务所邓光辉律师说,必须要明确职权,不越权、不滥用权利。在最初制定合伙协议时,就得说明白负什么责,承担什么责任,这就是“先说好,后不乱”。 邓律师建议,合伙协议一定要制定得非常详细,特别是合伙人的职责,不嫌多,只嫌少。一旦合伙协议制定后,就要严格执行,对每位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作中,合伙协议是大家的“行动纲领”,应该严格按照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而针对合伙人们最为头痛的“散伙劫”,《中国合伙企业法》也有多达12条法律条款,列举了合伙企业散伙清算的详细规定和流程: 在《中国合伙企业法》第二节第21条中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第五节中,该法更是用6项法条详细诠释了关于合伙企业散伙的法

律流程: 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47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51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52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5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调损。 在该法第四章当中,该法也用了三项法条内容明确合伙企业的散伙清算问题,针对上面两案当中的合伙企业债务纠纷和员工薪酬拖欠,这三项法条提供了切实的依据: 第86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doc

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从我国《》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中了解到,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现了中约定的解散事由;的人数不满足法定人数规定的;企业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了,或者被责令关闭、被撤销的;有法律、行政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事由; 一、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 7、出现法律、行政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 按《》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在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的时候,就会导致合伙企业解

解读新合伙企业法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解读新《合伙企业法》: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人我国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工作已于2006年8月27日完成并公布,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公司法修订之后完善我国商事主体立法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不是包罗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统一合伙法,而是专以规定商事合伙为其任务的商事法律。它规定的合伙不是仅有简单的合同关系,而是采用企业形式。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闪烁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革新之光,充分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了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扩大了合伙人的围,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1997年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人仅限于自然人是无疑的。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人的围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法人等利用灵活的合伙企业形式提供了方便。实际上,也为所有商事主体设立合伙企业提供了依据。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非所有民商事主体都能作为各种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该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依此规定,上述主体只能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而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增加了新的合伙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1997年合伙企业法仅规定了普通合伙企业,即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专章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该种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从而建立以有限合伙为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机构,从事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立。 (三)增设“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基于减轻专业服务机构中普通合伙人的风险和促进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的立法政策,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以第六节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其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并且,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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