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湖南科技大学文件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2018年10月17日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面发展,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湖南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兼任管理职务的专任教师)。教师岗位设置必须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高校工作规律,以构建适合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目标,强化岗位管理,促进绩效改进,引导和促进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家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中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随着学校事业发展,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争取事业编制与岗位职数,解决当前学校事业编制短缺的实际问题,统筹考虑德育教师和其他人员岗位聘用。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按照聘用合同管理,不参与岗位聘用。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分级管理。遵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 2 -

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和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核准岗位总量,科学设置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明确教学科研单位聘用岗位职数,实行学校与教学科研单位分级管理。

(二)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依据教师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核定各级教师岗位职数,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全员聘用工作。

(三)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坚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学校发展的整体利益相结合,以促进绩效改进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对聘用教师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聘期工作目标、责任义务与薪酬待遇,定期考核上岗教师履职情况。

(四)学校调控,单位自主。明确管理权责边界,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相互协调、单位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划分标准,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和助教岗位。教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教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讲师

- 3 -

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助教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1.岗位总量控制。教师岗位按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65%的比例设置。根据现有在编在岗教师总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各级岗位人数和空缺岗位职数,确定各等级聘用岗位职数,由学校宏观控制。

2.岗位结构比例。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和助教岗位分别占专任教师岗位总数的15%、27%、45%、13%。其中,教授二级、三级岗位与教授四级岗位结构比例为4:6;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副教授三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助教一级、助教二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5。

(三)岗位职数核定

1.学校在省人社厅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需要,统一设置教师岗位。

2.学校以各学院在编在岗的各级职称教师人数的结构比例为依据,核定学院各级教师岗位具体职数。

3.教授二、三、四级岗位职数由学校统一掌握,副教授、讲师、助教各级岗位职数下达到学院。

(四)岗位职责

- 4 -

1.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的主要职责,参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2.教授三级岗位主要职责

(1)教育教学:承担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课程,指导学生与青年教师。

(2)学术研究: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承担或积极争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带领或主要参与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3)管理服务:根据需要担任党政管理职务,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事务;积极带领或主要参与本学科学术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4)社会服务: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发展等社会公益活动。

3.教授四级岗位主要职责

(1)教育教学:承担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课程,指导学生与青年教师。

(2)学术研究: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积极争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论著。

- 5 -

(3)管理服务:根据需要担任党政管理职务,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团队建设。

(4)社会服务: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发展等社会公益活动。

4.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助教岗位职责

副教授各级岗位、讲师各级岗位、助教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状况、教学科研需要及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制定。

四、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条件

1.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基本任职资格,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6 -

3.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担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且具备以下(1)(2)(3)(4)项规定的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三级岗位。

(1)符合湖南省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条件,或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中“直聘三级岗位”条件中任一项条件者,可以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限制,按学校规定程序认定并聘用教授三级岗位。

(2)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同时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中“竞聘三级岗位条件”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

(3)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同时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中“竞聘三级岗位条件”任意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

(4)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中“竞聘三级岗位条件”三类条件中各一项者。

4.教授四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担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可申报聘用教授四级岗位。

5.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

- 7 -

(1)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可申报聘用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

(2)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职数,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岗位聘用指导条件》(见附件2),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6.讲师岗位申报条件

(1)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担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可申报聘用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

(2)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职数,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岗位聘用指导条件》(见附件2),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7.助教岗位申报条件

(1)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行岗位职责,可申报聘用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

(2)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职数,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岗位聘用指导条件》(见附件2),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 8 -

8.教师岗位等级晋升条件

(1)教师岗位聘用实行分层次、按等级逐级晋升。同层次内岗位等级晋升需要有下一级岗位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个别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可以申报同层次越级晋升。

(2)任现职以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晋升教师岗位等级:

①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②近五年违反《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

③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二)岗位聘用管理

1.学校成立“湖南科技大学岗位聘用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代表、专家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校岗位聘用审核、推荐、评选、考核等有关工作。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独立运行的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岗位聘用审核、推荐、评选、考核等有关工作。

2.岗位聘用实行分级管理,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控制管理,教授二级岗位由湖南省统一控制管理,其聘用和管理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办理;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聘用;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和助教一

- 9 -

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评审,拟定聘用岗位,学校聘用。

3.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XXXX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明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程序、考核条件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备案。

4.教师岗位聘期管理由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统一控制管理。

(三)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学校制定公布各级教师岗位职数和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申报条件、岗位职责、聘期及考核条件等事项。学院制定公布副教授、讲师、助教各级岗位申报条件、岗位职责、聘期及考核条件等事项。

2.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拟应聘人员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并向所在学院(校机关直属单位“双肩挑”兼任管理职务的教师、独立运行的重点科研机构教师归属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资格审查: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制定的申报条件及申报人员原岗位履职情况,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推荐、审核、评审:

(1)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评议,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评审;对申报教授四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评议,形成拟聘意见,报学校审核。- 10 -

(2)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本单位制定的聘用条件和相关程序规定,对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助教一级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对副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讲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助教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拟聘意见;报学校审核。

(3)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对教授二级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形成推荐意见;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和聘用条件对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对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拟聘意见;对其它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5.公示: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拟聘人员由学校公示,其他各级岗位拟聘人员由各学院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6.审定:校长办公会对各级教师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审定。

7.报批:学校将教师岗位设置与拟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监督和申诉

1.学校监察处和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全过程参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教职工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申诉委员会接到申诉后30日内,对申诉人作出答复。

(五)岗位聘用合同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续订

- 11 -

和解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参加工作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岗位聘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可聘讲师二级岗位;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讲师三级岗位;其他人员聘用助教二级岗位。

五、聘期考核与管理

(一)岗位聘期

教师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一般为岗位聘用当年的12月31日,各级岗位聘用资格确认时间一般从岗位聘用下一年的1月1日起。聘用期限未满但已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聘期考核管理

1.学校根据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对各岗位受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2.考核以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主要考核受聘者的岗位履职情况、教学科研业绩和公共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聘期考核基本条件为教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聘期考核业绩条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条件》(见附件3)执行。

- 12 -

4.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聘期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教师个人撰写聘期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2.单位考核。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岗位基本条件和《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条件》对各位教师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考核意见和建议考核等级。

3.学校审核。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学院考核意见,形成考核结论。

六、其他

(一)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及附件中所涉及的成果(获奖成果除外)均指任现职以来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含指导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相同内容不同等级的成果就高计算,不重复累计。外单位调入来校工作不足五年的申报人员按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所有成果作为岗位聘用条件(含申报人以原工作单位署名所取得的成果和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所取得的成果)。

(二)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中教学业绩由教务处认定,科研业绩由科技处、社科处认定,研究生培养业绩由研究生院认定,学科建设业绩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认定,人才计划人选、专家荣誉等由人事处认定。

- 13 -

(三)学校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读书人员(档案在校),在协议规定的读书年限内,根据其任职年限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参与所在单位的正常聘岗。学校定向培养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期间,以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有湖南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的可以作为岗位聘用条件。

(四)开展教师岗位聘用时,应先对教师现岗位聘期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者才能申报岗位聘用。2018年教师现岗位聘期履职情况考核以2011年岗位聘用以来的工作业绩依据,重点考察近三年的岗位工作业绩。聘期考核标准参照《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条件》(见附件3)执行。学校将对学院开展的聘期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2.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岗位聘用指

导条件

3.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期业绩考核条件

湖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0月17日印发- 14 -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 15 -

- 16 -

- 17 -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聘用指导条件

18

19

20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 z组长: z成员: 2、工作小组实行回避制。成员由高一级或下一级职务人员中选聘。 二、岗位设置的基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至十级岗位的首次聘用。《方案》本(二)基本条件 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20xx]971、符合湘人社发 并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任职期间完成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3 、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4 、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 、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7 (三)分级条件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A 年;101 、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 2、

教育教学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担任学科竞赛(专业代表队)主教练等工作5年及以上,或担任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不限年限);(2)、担任过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3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高。、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色;(3) 3、教科研水平: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有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出版专着,或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市级及以上等第奖,或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成果,并在学校实施。 4、业绩与成效:(1)、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少于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不少于2次;、教育、教学、教研综合考核,业绩突出,成效显着,受到公认。(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B 年;6 1、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 2、教育教学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 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学科竞赛主教练(专业代表队)等工作3年及以上,或担任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不限年限);(2)、担任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2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课堂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比较高。 3、教科研

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考评细则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考评办法) xx中心学校 2011-6-30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考评办法) 一、岗位设置考评项目及权重 我校岗位设置考评实施办法分为四大项目: (一)在岗工作量(权重50%) (二)工作量完成情况(权重30%) (三)同行测评(权重5%) (四)工作表现(权重15%) 二、考评项目赋分办法 (一)在岗固定工作量(50%) 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及我校课程分配实际,各科工作量标准如下: 语文12——14节/周,兼班主任、数学14——16节/周(两个班)、英语16——18节/周、专职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课程18——20节/周,一、二年级包班兼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带足相应的课程量,专职生活、安保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即为达到相应的工作量。 凡完成相应的工作量赋50分、语文教师未兼班主任的扣10分,所扣分值加给从事班主任的人员。 (二)工作量完成情况(权重30%) 工作量完成情况具体分为四类,各类相对独立积分。 1、语、数、英教师(权重30%):

①质量检测(权重20%) 质量检测根据最近一次期末质量检测为准,(局抽考或乡统考则以此成绩评定,不论期中或期末)。计分办法根据学校本学期质量评估办法,根据教师得分情况和权重比例折算成相应的的分值。最高的分值是20分:双率达标直接折算为20分,语数英双科以上的按平均值折算积分。 ②教案、作业检查(权重10%) 每学期学校对各授课教师进行双常规检查,要求教师、学生书写规范化汉字,作业教案权重分别为5%,最高为赋5分,以此类推。 2、体、音、美、信息等专职教师(权重30%): 体、音、美、信息等专职教师根据计划落实情况、教案检查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由领导班子考核赋分。 3、生活、安保教师(权重30%): 生活、安保教师由主管领导高建军负责初评,经领导班子讨论最终赋分。 4、行政管理人员(权重30%): 行政管理人员由校长考核赋分。 (三)同行评测(权重5%) 同行测评按现实工作态度,为人师表状况实行民主投票,推选出教职工中的敬业、师德典范,投票得分,最高票为5分,然后相应的票数折算成相应的权重分值,行政管理人员由校长考核。 (四)工作表现(权重15%)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通江县砥坝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休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休政办[2010]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 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XX学校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①遵守宪法与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聘用) 2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资历倾斜原则:考虑教师教龄、资历及临近退休等相关因素,并予以适当倾斜。 3、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本方案组织评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 (一)评聘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且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3)因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查处的; (4)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三、评分细则

(一)资历 1、教(工)龄:参加工作年限,每年计2分。(以工资信息表中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2、任职资格: A、取得现任职称资格每年计1分(提供现职资格证书原件); B、取得拟聘职称资格(即所申报的职称资格),每年计1.5分,但与现任职称资格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分。(提供拟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3、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按等次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含双专)4分、专科3分、中师2分。 4、校龄:进入本校工作(从借入算起)15年内每年记1分,超过15年,每增加5年加2分(如:满20年记17分,满25年记19分,满30年记21分,满35年计23分)。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以近五年(十个学期)中每学期本人绩效考核分与全校教师绩效平均分之差的总和,按考核年数平均,计算出年均考核分,再加基础分100分和考核次数分(每年0.2分)为此项得分。(不足五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数为准,但不少于两学期考核成绩。教辅人员每学期绩效考核分取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分。)具体公式为:绩效考核分=100+[(A1-B1)+(A2-B2)+......+(An-Bn)]/N+0.2N 其中:A为本人当学期绩效考核分,B为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考核分,n为参与考核次数,N为参与考核年数。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办法,逐步建立起一套客观、公正、科学的教师岗位聘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地发展,根据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全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立场观点明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政治活动。 2、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执行课时计划,坚持服务育人,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3、敬业爱岗,安心从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廉洁从教,无违法违纪行为;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4、必须具备中师以上学历或教师文专合格证书。 5、岗位聘任任职年限: 在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并在设岗单位职数范围内,中级职称每升一档必须满三年,升两档须满六年,升三档须满九年;助级职称每升一档必须满两年。(计算聘任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以首聘时间为准) 6、职务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继续教育: (1)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校本培训,并取得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基础评分: 1、教龄:每年记0.5分,非教龄的工龄每年记0.25分; 2、学历:正规中等师范学校(含脱产进修)毕业,且在小学任教20年及以上的记30分,每少一年减0.5分。 3、在丁集镇中心小学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连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语文、数学两科教学的记30分,每少一年减3分。 三、加分条件: 1、小学教师取得专科学历记3分,本科学历记5分(以最高学历记,不重复记分); 2、年度考核为优秀记3分,连续两年及以上优秀的记6分(本项满分计6分); 3、教学论文和教学竞赛在国家、省、市、区级获奖的每人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 4、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教学竞赛获奖的每人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直至满10分为止; 5、任期内受到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分别记5分、3分;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分别记4分、2分;镇级表彰记1分;(必须是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云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云人社函[2009]39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和《云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云人〔2008〕3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原则 第一条教师岗位指从事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教学科研与学科专业相结合的原则。教师岗位的设置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 展。 第三条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努力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型切实保证优势学科持续 发展。既要兼顾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的建设需要,又要兼顾 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需要。既要兼顾教育教学和科学 研究的需要,又要兼顾基础公共教学和专业教学的需要。 第四条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设岗方案确定后,各单位的岗位数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不随人员的流动而变化。确因学

科发展或任务变化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合理用人与结构优化的原则。通过岗位聘用,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调节和导向功能,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教师优胜 劣汰、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促进教 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结构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第二章岗位分级分类与比例结构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 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并可依据基本岗位职责,制定 不同的岗位职责。 第七条我校教师岗位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十一级岗位,即二级至十二级,最高等级为 正教授二级。在上级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额 内,学校适当提高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 第八条高等学校教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二级岗位属云南省专设岗位,由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和使用,其岗位的设置和人员 的确定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校属各院(部)的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比例结构原则上按照学校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聘用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由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受理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学校专业技术 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照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注重能力,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 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和《岳阳楼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楼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立于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设置需经群众公认,竞聘条件需兼顾到竞聘人的基本条件(学历、教龄等)、师德、师能等有关方面。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13 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人员11+1 人,已取得副高资格:李涛,共1人;已取得中级资格:孙简秋、刘海英、许志宇、胥建兰、张芹、任雪辉,共6人;已取得初级资格:李兰、刘昌、杨嫦、

周敏、(其中王充是未聘人员)共5人;工勤技能人员:张森,共1人。 (二)经核准的岗位基本情况 本学校拟设置岗位总量(按编制数)13 个,其中:管理岗位 1 个,专业技术岗位11+1 个,工勤技能岗位1 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数92 %(小学不低于90%)。具体为: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 个。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1 个。 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 1 个。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

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注重能力,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 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教师岗位竞聘细则

篇一:教师竞聘上岗实施细则 xx小学校 教师竞聘上岗实施细则 (于2012年10月24日教师大会通过) 根据市、县相关岗位设置和竞聘文件精神,特别是xx教育委员会(2009)69号、70号、 潼教委(2010)134号、潼事改办(2009)34号、潼人社(2010)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竞聘上岗实施细则: 一、岗位竞聘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二、竞聘上岗的对象 1、符合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教师,具体时间要求: ⑴小学一级教师十二级岗位,必须是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满三年。 ⑵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必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已聘满二年;或已在十二级岗位上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 ⑶小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必须在十级岗位上聘任满三年或已十级岗位上聘满一年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 ⑷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必须已在九级岗位上聘满三年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1 )近三年其中有一年及以上没有参加年度考核和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 (2 )受开除留用处分不满三年者。( 3 )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条例》处 罚、或教育行政处罚者。 (5 )近三年病事假(特殊病事假除外)累计在六个月、或旷工累计在五天及以上者。 (6 )任职期间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量者。 三、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属竞岗对象者,按下列项目标准量化计分。 (一)基础积分 1、工教龄计分:工、教龄按每一年各0.25分计算(若不足一年者据实按月计算:0.25 Xn /12 ; n代表月数) 2、已评、聘任现任技术职务:每满一年计各0.5分(若不足一年者据实按月计算:0.25 Xn /12 ; n代表月数) 3、学历:具备相应职务规定学历或合格证书者方能(以最高学历)计分。 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中师、中专、高中学历并获专业合格证书(含六六年前 入学高中的高中学历)计 3分,获专业合格证书或基础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计2分,其它学 历不计分。 (二)师德师风考核(10分) 由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记名评分,(领导小组成员中凡本次要参加竞聘者必须退出打分,由支部另选人员参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得分;无重大问题的以满分计算。(三)业绩得分 1、年度考核计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考核结论优秀记 2.5分;’称职”以上一次计2分。 2、教育教学以近三年六学期的期末考绩(以每期档案记载为准)总分求平均值再乘以50 %计分。 (四)加减分 1、加分(任现职以来所有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a、获奖:(在以下条款中每个项目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一个等级最高加分) 1)、党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优秀个人、劳模,按下列标准加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片区(镇乡)0.5分 2)、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规定为准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奖,征文活动,演讲活动,指导教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 (原江苏省人事厅代印)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制改革,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学校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机构,提高用人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教育局队伍建设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特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聘用工作小组。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成员: 二、基本情况 (一)教职工基本情况:我校专任教师x人(含管理人员)。在编 教师(包括管理人员)中级职务x人,初级职称x人。 (二)班级布局情况:全校共教学班x个,各年级x个班。幼儿 园x个班,小班x个,大班x个。 三、基本原则 (1)定岗定责原则。 学校以小于编制数,根据满工作量确定岗位职数。聘任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册本校教职工。 (2)任人唯贤的原则。 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坚持职务与职责、能力相统一。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聘任上岗。

(3)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每学年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新学年教职工岗位、职务、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 (4)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 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四、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及岗位设置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通知》核定我学校职工编制总数为x人,结合我校实际拟设下列岗位: (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x人。包括: (1)校长1人。副校长x人 (2)教导主任x人。 教辅人员:x个 后勤人员:x个 专任教师岗设置 专任教师岗位x人。 专任语文教学岗位x个。 专任数学教学岗位x个,二年级数学x个,四年级数学x个。 英语教学岗位x个。(包括特岗定向)。 音乐x个 体育x个(包括特岗定向)。

最新整理教师岗位设置改革方案.docx

最新整理教师岗位设置改革方案 根据xxxxx市委组织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x〕20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设置核准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凝聚优秀教育人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全面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职员)、政工职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量 根据核准意见,我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领导管理岗位1个,为七(1)级; 普通管理岗位(职员)1个为九级; 政工职务人员1个,为政工师十级; 专业技术岗位高级18个。其中副高五级3个,六级7个,七级

8个;专业技术中级34个,其中八级10个,九级14个,十级10个;专业技术初级13个,其中十一级6个,十二级7个; 工勤技能岗位0个。 因工作需要,经核准,担负领导管理岗位的7(1)级职员岗位允许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并占专业技术岗位数。 五、岗位聘用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学校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的岗位外,教职工不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省批准后可破格聘用。 六、组织领导 单位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由董树金任组长,王艳华任副组长,鞠复宽、韩春红、林伟、赵勇、康明伟、梁俊、胡勇俊、王华、董艳华为成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某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文澜江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的精神,结合县教育局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情况部署和本中心校的实际情况,经校级领导讨论决定,特制定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抓教育就是抓经济,抓教育就是抓发展”的口号为行动指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促进本中心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任务,特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智琳 副组长:林道乐 成员:王宗勇、桂振华、杨敬民、秦全忠、李淑英 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情况 总编237名,具体分布为: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36个。 2、工勤人员岗位1个。 (二)现有人员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6人,专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3人,其中中级79人,初级154人。 2、工勤人员1人。 3、其他人员3人。 (三)岗位设置测算 第一步:选定核岗比例,中级岗不高于45%。 第二步:算出理论可设岗位数。 中级八级、九级、十级控制比例3:4:3; 初级十一级、十二级控制比例5:5。 第三步:计算出各小等级岗位的理论可设数量(即下表中“理论”数)

学校竞聘教师岗位的策划方案

学校竞聘教师岗位的策划方案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我们特制订此竞岗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专门成立学校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审定、选拔教师代表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二、岗位设置 学校共设45名岗位:①中心校有岗37个:行政2名, 财会1名、文印1名,校医1名,计算机1名,体育1名,英语2名,后勤工作8名,教学岗20名;②幼儿园4名(大班小班各2个);③村校5名(雷团、流源、所里、城坪、士门、xx各1个)。 三、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每位教职工可选以上其中三个岗位报名应聘(分第一岗位要求、第二岗位要求、第三岗位要求)。 四、竞聘顺序: 第一轮后勤人员竟聘→第一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专职教师竟聘→中心校幼儿园班主任竟聘 →中心校幼儿园副班主任竟聘→第二轮后勤人员竟聘 →第二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竞聘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竞聘工作总动员,组织学习《xx县xx小学教师竞聘上岗方案》、《xx县xx小学班主任竞聘上岗办法》;选拔教师代表参与教师竞聘工作。 (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示固定岗位和竟聘岗位。固定岗位是由教育局任命或报教育局备案有职务人员的岗位,不在竟聘范围之内。竟聘岗位是本次全体教职工竟聘的岗位: 1、固定岗位如下: 竟聘岗位如下 (三)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学校递交岗位竟聘申请表; (四)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老师的岗位竟聘申请表,审查参加竞聘的教师的资格,确定候选人。 (五)全体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依次(按岗位设置顺序)对每个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量化打分细则》给竟聘的老师打分。 (七)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竞争班主任量化细则打的分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来综合考虑,依次确定六到一年级、幼儿园、村校的班主任。公务员之家 (八)如有班主任岗位没有聘满,则由竟聘上岗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落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竟聘。 (九)学校在初步确定了班主任人选后,即开展学科教师与班主任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学科教师竞聘时应明确表明愿意和哪个班主任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云南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摘录: 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申报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聘用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近三年或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云人社发〔2009〕193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1.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第五条、第六条所列项目之一者,可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

2.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8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6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4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三者,可以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1)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8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或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 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小学岗位竞聘方案

小学岗位竞聘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小学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实施岗位设置等级设置方案,建立起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在校内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改变因人设事,人浮于事的状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应聘者可根据本单位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三、实施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四、岗位设置情况 管理岗位个,九级职员人。 高级岗位个, 中级岗位个,其中: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个,十级岗位个。 初级岗位个,其中:十一级岗位个,十二级岗位个。 工勤技能岗位个,技术工三级岗位。

五、岗位适聘条件 1、校长岗位具体条件 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现职以来业务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五级(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在六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较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任现职以来业务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六级(中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在七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较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任现职以来业务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和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业务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八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在九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或在十级岗位任职6年以上;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