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

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
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

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

房屋拆除工程交易公告

一、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房屋拆除工程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9】1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零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程,交易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二、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工程名称: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房屋拆除工程;

、建设地点:零陵区潇水两岸、南津渡及朝阳片区;

、建设规模: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房屋拆除,具体详见项目业主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30天(日历日)。

、交易范围: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房屋拆除。总投资元,具体详见项目业主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承诺: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三、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承包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

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提供质量员岗位证书证件);安全员必须取得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9年4月-2019年11月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拟任本次响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交易响应人必须一致),提供2019年4月-2019年11月任意连续6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网上查询单、同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或验证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交易交易响应人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交易响应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性质,未改制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交易响应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 2019年4月-2019年11月任意连续6个月由交易交易响应人为其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交易交易响应人所在地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不合格交易响应人处理。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交易;

、投标人满足近三年内(2016年12月-2019年12月,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90万元以上(含90万元)的拆除工程类似施工经验,并经交工验收合格。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备案表。

、零陵区南津渡棚改11、15组(二汽服务站、智慧商贸城)拆除工程、零陵区潇水两岸棚户区房屋拆除(一期)、南津渡及朝阳片区城中村房屋拆除工程、零陵区古城路标段5、8、14组(潇水两岸、1、2期项目)拆除工程、零陵区潇水两岸三期项目3组(古城二段)拆除工程、零陵区城中村房屋拆除工程(老埠头片区)承包人最多可对一个项目进行报名投标。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交易单位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为了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进度安排以及施工过程中给周边带来的影响,交易响应单位在投标报名前自行派人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其所有费用、风险均由交易响应单位自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报名申请人印

章留存;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20年1 月6日至2020年 1月 10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风荷路18号对面4楼);

项目业主可以对已发出的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响应文件编制的,于交易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交易响应文件编制的,于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交易响应人若对交易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交易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视为认可交易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交易响应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项目业主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响应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交易文件的所有交易响应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项目业主概不负责。

五、交易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万元整;

具体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审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审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七、交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交易开始时间、地点

、交易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交易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零陵区发改局六楼(红太阳大酒店斜对面老区粮食局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交易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交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交易响应,否则,交易响应无效。

八、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交易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零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程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投标承诺格式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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