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结合我国工程项目施工实际情况为例,我国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基本情况基本内容包括:

《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基本概况: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共35分册,自1996年出版以来,方便了广大工程建设专业读者的使用,并以其”分类科学,内容全面、准确”的特点受到了社会的好评。这些标准是广大工程建设者必须遵循的准则和规定,对提高工程建设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约建筑材料和能源,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发展和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务院有关部委组织全国各方面的专家陆续制订、修订并颁发了一批新标准,其中部分标准、规范、规程对行业影响较大。为了及时反映近几年国家新制定标准、修订标准和标准局部修订情况,我们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中内容变动较大者再一次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14册。修订的2003年版汇编分别将相近专业内容的标准汇编于一册,便于对照查阅;各册收编的均为现行标准,大部分为近几年出版实施的,有很强的实用性;为了使读者更深刻地理解、掌握标准的内容,该类汇编还收入了有关条文说明;该类汇编单本定价,方便各专业读者购买。该类汇编是广大工程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有关人员必备的工具书。

《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基本信息:

书名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

页数216页

品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语种简体中文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ISBN7112060095, 9787112060092

作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6-14 13:44:27 阅读:11654次 F02 JTJ 034-2000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路路面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现象,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柔性(柔性基层沥青或中级)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 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 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术语 基层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底基层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细粒土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 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中粒土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粗粒土coars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如砂砾土、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 碎石等)。 水泥稳定土cement stabilized soil 用水泥做结合料所得混合料的一个广义的名称,它既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细粒土,也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中粒 土和粗粒土。在经过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试题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一、选择题 1、沥青路面基层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产生的变形或破坏不包括。 A.残余变形 B.抗压破坏 C.剪切破坏 D.弯拉破坏 2、以下不能作为公路路面基层粒料的是:。 A.水泥稳定土 B.级配砾石 C.填隙碎石 D.级配碎石 3、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应用 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用 12-15t 三轮压路机 碾压,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15 厘米,用 18-20t 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厘米。 A.15 B.18 C.20 D.25 4、石灰稳定土应在秋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0C 以上,并应在第一次冰冻到之前到两个月完成。 A .一个月 B .一个半月C.两个半月D .三个月 5、石灰稳定土基层应严格控制其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一致。 A.边坡 B.路床 C.面层 D.2%--4% 6、级配碎石的不适用层次为。 A.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B.高速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C.较薄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之间的中间层 D.以上都不对 7、级配碎石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和要求。 A.允许少量离析现象 B.塑性指数应符合规定 C.级配必须准确 D.颗粒组成顺滑曲线 8、级配碎石用料的要求中,碎石中的扁平、长条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

A .5% B. 10% C.20% D.30% 9、级配碎石路拌法施工,拌和结束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应均匀,并较最佳含 水量大左右。 A .2% B.3% C. 4% D.1% 10、级配碎石路拌法施工必须分幅铺筑时,纵缝应搭接拌和,应将相邻的 前幅边部的厘米搭接拌和,整形后一起碾压密室。 A.20 B.30 C.50 D. 100 11、级配砾石的适用层次的说法,不对的是有。 A.高速公路底基层 B.轻交通的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C.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D.不宜作底基层 12、级配砾石的级配中天然砂砾符合规定的要求,而且塑性指数或 9 以上 时,可以直接用作基层。 A.6 B.7 C.8 D.9 13、填隙碎石适用层次。 A. 一级公路以上的基层 B.高速公路基层 C. 二级公路以下面层 D.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14、填隙碎石基层施工分为和湿法两种方法。 A.干法 B.撒布法 C.分层法 D.湿法 15、填隙碎石基层施工,碾压完成后,基层的固体体积率应不小于,底基 层的固体体积率应不小于 83%。 A.90% B.85% C.80% D.83% 16、沥青稳定碎石基层的碎石力学强度指标中的压碎值应小于30%,或 磨耗率小于。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是2000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沙庆林起草。 最新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基本情况: 2000年,交通部批准发布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规范》施行15年来,对指导我国公路路面基层施工、保证路面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 2015年8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J034-2000 )取代了《规范》,作为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经历了快速发展期。绝大多数公路的基层施工标准都是按照2000版的《规范》来执行的。随着技术的进步,修订后的《细则》有很多变化,但重申了沥青路面”强基、薄面、稳土基”的设计理念。从我国的公路建设和国外标准来看,18厘米以上的面层已经不能被称为”薄面”了。《细则》针对目前我国的各种路面状况进行修订,因此有必要认真地执行。 此外,未来沥青路面的发展趋势是长寿命沥青路面,其基层使用的目标是,4 0 年到5 0 年不产生结构性病害。《细则》对基层的要求,是瞄准长寿命沥青路面的要求来修订的,因此很多技术要求都比较高,但更有利于我国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 《细则》修订的核心是提高基层施工质量的均匀性,可从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开展。

原材料方面,要求基层的粗集料要具备沥青混合料中下面层粗集料的同等力量;提高了基层粗集料压碎值要求,并增加了软石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和粉尘含量。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要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极重、特重交通荷载等级,基层的4.75毫米以上粗集料应采用单一粒径的规格料。此外,对集料分档做出了新的要求。2000版的《规范》对高速公路的集料分档要求是分为3档到4档。但近年来,很多高速公路工程对集料分档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质量下降。《细则》对高速公路集料分档做出要求,最少是4档,极重、特重交通必须有5档以上,从源头上控制原材料的均匀性,从而控制混合料质量的均匀性,以提高施工质量。 配合比设计方面,《细则》中的级配是推荐级配,工程上下限的确定需要专门设计,要严格控制各档级配。关于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在设计中,应选择不少于5个结合料剂量,分别确定各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应根据试验确定的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及压实度要求成型标准试件,验证不同结合料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技术性能,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最佳剂量。关于强度标准,《细则》认为,与其控制强度的上限,不如控制强度的变异性,从而提高施工的均匀性(见表1)。 施工工艺革新方面,《细则》在二次拌和、电子秤剂量、料仓间隔、碾压、养生、层间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修订。其中,养生可以通过洒水、薄膜覆盖、土工布覆盖、草帘覆盖等方法进行,王旭东建议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路路面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现象,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柔性(柔性基层沥青或中级)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 1.0.3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1.0.4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1.0.5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1.0.6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1.0.7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 1.0.8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1.0.9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 术语 2.0.1基层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2底基层 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3细粒土 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2.0.4中粒土 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道路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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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面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施工标准化指南

高速公路路面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施工标准化指南 1.1一般规定 1.1.1配料必须准确,拌和必须均匀。 1.1.2应严格掌握垫层、底基层、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1.1.3应在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至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垫层、底基层要求≥ 96%,基层要求≥ 98%。 1.1.4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分层铺筑时,每层都要做压实度检验,并应达到规定要求。 1.1.5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均应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制混合料,并用摊铺机摊铺。 1.2材料要求 1.2.1集料 1、级配碎石所用石料的压碎值应不大于26%。 2、用于垫层、底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5mm,用于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5mm。碎石应预先筛分成3 个不同粒级,建议垫层、底基层分

37.519mm、19 9.5mm、9.5 0mm,基层分31.5 19mm、 19 9.5mm、9.5 0mm。各种粒级的超尺寸数量不得超过 10%, 欠尺寸数量不得超过15%。合成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1.2.1 的要求,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20%。 级配碎石的颗粒组成范围表1.2.1 注:集料中以下细集料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 ,且塑性指数应小于6;0.5mm 以下细集料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 的颗粒含量可接近高限。

3 、当细集料数量不足时,允许掺配一定比例的砂。砂应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符合级配要求。 1.2.2水 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来自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 1.3混合料组成设计 1.3.1各种材料必须在使用前56 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及混合料组成设计。 1.3.2承包人应在级配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开始前,首先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下列原材料试验: 1、颗粒组成分析 2、液限和塑性指数 3、相对密度 4、含水量 5、击实试验 6、压碎值 7、针片状颗粒的含量 1.3.3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步骤 1、确定各种规格料的掺配比例,使组成级配符合4.2.1 条的规定,并使形成的级配曲线是一根顺滑的曲线。其中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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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路基层施工技术规范下载 篇一: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xx-6-1413:44:27阅读:11654次 F02jtj034-2000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路路面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现象,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柔性(柔性基层沥青或中级)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 1.0.3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1.0.4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沥青路

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1.0.5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1.0.6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1.0.7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1.0.8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1.0.9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术语 2.0.1基层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2底基层sub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 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6-14 13:44:27阅读: 11654 次 F02 JTJ 034-2000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coars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mm,且其中小于31.5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砂砾土、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碎石等)。 cement stabilized soil 用水泥做结合料所得混合料的一个广义的名称,它既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细粒土,也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中粒土和粗粒土。在经过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水泥稳定土。 用水泥稳定细粒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视所用的土类而定,可简称为水泥土、水泥砂或水泥石屑等。 用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视所用原材料而定,可简称为水泥碎石、水泥砂砾等。 composite stabilized soil 同时用水泥和石灰稳定某种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简称为综合稳定土。 cement improved soil coefficient of uniformity of soil 筛分土的颗粒组成时,通过量为60%的筛孔尺寸与通过量为10%的筛孔尺寸之比值,称做土的均匀系数。 aggregate 由碎石(或砾石)、砂粒和粉粒(有时还可能有粘料)组成的,并以碎石(或砾石)和砂粒为主的矿料混合料,统称其为集料。 粒径大于2.36mm的集料,称粗集料;粒径小于2.36mm的集料,称细集料。 lime stabilized soil 在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包括各种粗、中、细粒土)中,掺入足量的石灰和水,经拌和、压实及养生后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石灰稳定土。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施工技术要求规定 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资质。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踏勘施工现场,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管理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严禁施工。施工中应对施工测量及其内业经常复核,确保准确。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与道路同期施工,敷设于城镇道路下的新管线等构筑物,应按先深后浅的原则与道路配合施工。施工中应保护好既有及新建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道路范围(含人行步道、隔离带)内的各种检查井井座应设于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井圈上。井盖宜能锁固。检查井的井盖、井座应与道路交通等级匹配。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的要求,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与成品质量控制。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竣工资料、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预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申请正式验收。建设单位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准备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核对施工范围,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标书、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内容应包括: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与技术措施、必要的专项施工设计、以及环境保护、交通疏导等。施工中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好量具、器具的检测工作与有关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进行资格培训。依据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现场环境条件,安排搭建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制定施工管理措施,结合施工部署与进度计划,作好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依据工程需要按现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道路路面工程施工方案

第三节路面工程 第一小节路面各结构层主要技术指标 第二小节主线路面结构 第三小节石灰粉煤灰土 第一条材料要求 (1)石灰 石灰质量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中规定的III 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 (2)粉煤灰 用于路面结构的粉煤灰粒径应在0.001~2mm之间,为便于压实,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45%,粉煤灰烧失量应小于12%,SiO2、AL2O3和Fe2O3含量应大于70%,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2/g。 第二条混合料组成设计 (1)原材料的试验、包括: 1)土的液限、塑性指数测定; 2)石灰的有效钙和镁离子含量; 3)粉煤的化学成分,细度,烧失量。 (2)混合料设计步骤 1)制备不同配比的二灰土,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2)按设计要求的压实度确定不同配比时二灰土应具有的干密度,根据此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制备试件,其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0.5Mpa,若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规定值时,经监理或业主批准可加入二灰混合料总质量2%~3%的水泥。 3)根据设计要求应加1.5%的水泥。 4)铺筑试验段。 第三条施工方法 (1)准备下承层 对下承层总的要求是: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 1)对于路基,用18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机械进行3~4遍碾压检测。 2)对下承层进行压实度检测和弯沉值检测。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使之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3)土基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并逐个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 (2)施工放样 1)在土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 设一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 2)在两侧指示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层边缘的设计标高。 (3)运输和摊铺 1)装车时,应控制每车料的数量基本相等。 2)由远到近将料按上述计算距离卸料卸置于下承层的中间或上侧。卸料距离应严格控制掌握,避免有的路段料不够或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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