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中共*************委员会

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委会议事的范围

第三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

第四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

第六条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

第八条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

第九条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

第十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

第十二条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

第十三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十四条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

第十五条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党委会的召集和准备

第十七条党委会通常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列席党委会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十九条公司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党委办公室收集整理,报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定。会议材料根据议题内容由公司党委办公室或其他相关部室组织编制,报公司党委办公室汇总。

第二十条公司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应在党委会召开的前1-2天书面通知各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出差的委员,会前应电话告知会议议题,会后应告知党委会形成的决议。

第二十一条党委委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对会议议题进行思考和调查研究,按时出席党委会议,因事不能出席党委会的委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二条公司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人事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四章党委会议事的方法

第二十三条会议主持人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会议议程,主持按顺序审议各项议案,原则上不得审议会议通知中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出席党委会的委员应围绕研究的议题充

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对委员们的意见进行归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议题形成决议;需举手表决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前征求到的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计入票数)。

第二十五条列席人员可以介绍议题相关情况或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会议主持人应对决议或议定事项,负责的领导、承办的部门、办理的程序、落实的时间等进行明确。

第二十七条党委会上,当某项议题达不成多数委员同意时,应暂缓作出决策,待进一步酝酿后复议。

第五章党委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党委决议形成后,持不同意见的委员,可保留个人意见,但要严格按照党委决议执行,不得随意在党内或职工群众中发表不同意见。

第二十九条公司党委会的决议,除经会议同意传达的范围外,参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党委会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党委秘书负责起草党委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定后,党委办公室按要求承办和存档。

第三十一条公司党委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督办与检查,由党委委员按分工落实,落实情况应向党委书记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当所依据的党章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出现变动时,应以最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并且及时对本规则做相应调整。本规则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时,由公司党委审核批准。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从公司党委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解释权属公司党委办公室。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第一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人员除党委成员外,由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党委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和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情,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决策,审议半年或年度工作报告。 (3)研究和决定本镇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4)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 (5)研究和指导公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 第四条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党委会成员提出,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若召开党委会,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将议题于会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边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不搞临时会议。 召开党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可举行。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

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对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党委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民主集中,形成集体意见。 党委决议,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党委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停表决。 第五条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威信,要维护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的集体决定。 第六条党委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党委会决议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下发。 第七条党委会议内容凡属秘密和不宜公开事项,参会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其他人员泄露。 第八条党委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保管,其他人员若要查询时,要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同意后方可查询。

2020年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

2020年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 二、议事范围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事项,制定拟订本级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年度X项目计划及X工作中长期规划,X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事项; (三)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录用、调动、任免、推荐、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 (六)大额资金使用、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预算安排; (七)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 (八)意识形态方面重大事项;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干部违规违纪处理等重大事项; (十)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 (一)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四)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

社区大党委解说词

xx社区大党委解说词 尊敬的xxx,各位领导: 大家好!欢迎来到xx街道xx社区参观和检查指导工作。我是xxx,非常荣幸担任本站解说员。本站为大家展示的主要内容是试点推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情况。 首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产生的背景: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不断变革,社区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压力逐步增大,“小马拉大车”、“想管管不了”的问题逐渐凸显。 二是传统模式下社区与驻区单位在党建上互不隶属、行政上互不关联、管理上条块分割的现状,导致社区作为最基层组织,与驻区单位、上级单位和辖区企业之间横向协调的力度小,工作安排难落实的问题难以解决。 三是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如交通、医疗、教育、卫生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地区还处于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状态,公共服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和“短腿”,难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以上三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对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效能成为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因势而生。 下面,我将成立xx社区党委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一简要介绍:

一是成立方式程序。社区“大党委”与其他基层党委不同,实际上是一个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区域化党建组织。所以,祥云社区党委是按照“社区党建联席会充分酝酿、形成决议——社区党支部提交申请——街道党工委研究批复——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是组织机构设置。祥云社区党委下辖祥云社区党支部、祥云机电党支部、天海绿洲党支部、同旺纺织党支部、思源果业党支部5个支部。按照“级别不变、规模扩大、节约经费”的原则,党委不另设办事机构,日常办事机构为祥云社区党支部。此外,将辖区部分单位、企业和地、市共建单位纳入社区党委“成员单位”,便于协调开展工作。 三是班子成员构成。采取聘任、兼职办法,经社区党支部上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请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xx同志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xx社区党支部书记xx同志兼任社区党委书记,5名辖区单位、共建单位领导分别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所属党支部书记实行选任制,确保社区“大党委”在班子成员构成上更具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一级基层党委工作要求,社区党委拟定了《社区党委运行规则》、《社区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社区党委议事规则》,建立了《社区党委会议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和《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办法》和《社区党员积分量化考核办法》,保证工作运行正规化。在工作权限上,社区党委作为研究、协调社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 (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 (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四)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七)其他需要党委参与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党委会会议 第六条公司党委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召开月度例会,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会召开月度例会,党群部应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各成员。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好集团党委工作职责,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保证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 第二章议事形式及范围 第三条集团党委议事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果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委会议。 第五条集团党委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集团党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审定集团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集团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审定由集团党委推荐提名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代会、市国资委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党、工、青、妇组织的成立、换届、合并、撤销等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问题。 (六)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及决定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集团党内奖励、处分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名单。 (八)研究决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决定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有关问题。 (十)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委领导人员及

党工委议事规则

马额发展服务中心党工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完善中心党工委科学决策机制,促进马额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之规定,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中心党工委是马额发展服务中心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第二章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 第三条中心党工委要以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人之意见被否决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按照党工委之集体意见执行。 第四条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

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工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参加对象为党工委成员,不是党工委成员领导,科室负责人可视情列席会议。具体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是党工委对重大问题做出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因故不在,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中心班子成员提出,经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之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和决定的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二)研究制订各行政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研究本中心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之重大事情,并做出部署和决策。 (四)本单位之权责调配,包括领导成员及部门分工与调整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管理监督、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 (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 (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四)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对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委如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委会的质量,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决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基层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做法与成效去年7月份,我们党委制定了《建工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程序、会议纪律等五则共23条,为使党委的议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一年来,我们下大气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1、明晰党政会议职能。以往由于议事不规范,党政会议的职能不是很明晰,常常是党政会议不分。贯彻议事规则以来,我们把领导班子的会议分为局党委会议、局行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三类,明确规定了各种会议的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xxxx局党委会,都是着重研究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一些重要问题。 2、重大问题一律由党委讨论决定。一年来,我们局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凡是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列入了党委会议的议程,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局重大问题和全面性工作,有关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等,杜绝了重要问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3、严格按照程序议事。过去,我们党委会也常讨论一些重大问题,但往往忽视程序,会议按什么程序讨论决定,领导按什么程序审批,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随意性大,临时动议、个人拍板等现象较为普遍。贯彻议事规则以后,我们较好地做到了“程序至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1)会前协调;(2)准备材料;(3)提前通知;(4)充分讨论;(5)逐项表决;(6)做出决策;(7)形成纪要。我们建工局党委通过认真贯彻党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党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议事规则科学界定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有效克服了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了,班子成员共事的氛围更加和谐了,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上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进了全局事业的发展。第二、党委会议效率大为提高。由于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党委会议召开的一般期限、参加人员、研究内容、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使党委会议有章可循,这对于会议的准备、召开和落实都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为确保党委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活力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了党委会议效率。第三、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落实。以往一段时间内,党内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党委议事规则对决策方式“一人一票、集体决定”的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党委会议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不存在个人定夺的问题。第四、保证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制定并执行了党委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进行科学论证,使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对于如何打造我县建筑品牌这个重大议题,我们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从议案的形成到会议的讨论决定,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又认真听取了每个党委成员各种意见,使形成的工作方案比较符合我县实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建筑业的大发展。二、问题与原因在抓好落实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实践中,我们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第一、会上充分讨论有时不够。按照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各位委员都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才能形成正确的决议。可在实际中,有的委员顾虑重重,怕负责任,不敢或不想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而是等“一把手”表态后随声附和。第二、对上会材料往往重视不够。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上会材料必须规范化,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提议、建议、申请、请示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指专门的机构或人员通过调查、考试、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考试成绩、调查报告等材料。凡是

2018年党委议事规则

2018年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市交通党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二)分析我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三)讨论和决定党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明年)工作安排意见。(四)各委员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以及某些重要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五)组织建设、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六)重要信访研究或决定。 (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企业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八)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构建。 (九)制定或修改总公司党委的有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十)上级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讨论。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半天,视议题内容确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临时召集。 (二)党委会议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公外出,会议由组织委员主持。(三)参会人员为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有关人员。 三、会议工作要求 (一)除因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会议的日期、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工作部机要秘书记录、整理归档。重要会议可根据会议要求或党委书记的要求,编写会议记要。会议记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印发各委员、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委员、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及时督促检查落实。 四、会议议事要求 (一)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委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纪录在案。 (二)如若一些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五、会议纪律要求 (一)会议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二)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末改变决定之前,不能违反或不执行会议决定。 (三)有关会议内容,要保守秘密,在决定或批复以前,不得外传。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

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常委之间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充,不断增强“一班人”的团结。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问题、作出决策,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自觉依法办事。 6、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做出科学的决策。 第三条议事内容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主要议定涉及全公司发展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措施,党的建设和干部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队伍稳定、基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的重要决议、讨论通过公司党委书记涉及全公司政策性和原则性较强的重要讲话稿。

党委议事规则

中共*************委员会 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委会议事的范围 第三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 第四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 第六条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 第八条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 第九条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 第十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 第十二条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 第十三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十四条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 第十五条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党委会的召集和准备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委议事制度,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新疆电力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及党委会议 公司党委直接对新疆电力公司党组负责,是公司的政治领导核心,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新疆电力公司党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委会议既是公司党委议事决策的基本形式,也是党委对全公司统一组织领导的具体实施形式。 二、党委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 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 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原则。 三、参加党委会议人员和会议的召集 1、党委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必要时,经党委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但不参加有关事项的表决。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集,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召集或主持。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有关文件的草拟。召开会议由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负责提前通知与会对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召

开会议,可临时通知。会议必须超过全体党委委员三分之二方可进行。 四、党委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2、讨论和研究公司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并对公司党组织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讨论和研究决定干部任免、调配等人事调整以及考核、奖惩工作; 4、讨论和研究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决策等; 5、讨论研究党委自身建设,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 6、审定依照权限在我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 7、研究决定公司预算、决算,审定正常行政经费预算、决算以及基建工程预算、决算; 8、其他需要在党委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 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内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电力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按照新疆电力公司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理论学习,党委成员在参加中心组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则 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 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 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 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 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 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 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 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 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 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 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提交党委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党委主要负责人认 可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临时委托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委成员因故缺席须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必要时,党委会可扩大到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4、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科应事先认真考察,并向党委会议 提供考察材料,不搞临时动议。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处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办公室负 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 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遇临时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可个别征求意见,由党委主要领导商量后作出决定,事后及时与党委成员通报。 3、党委会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可酌情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文件审批制度 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一般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单项工作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 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 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 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

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设置;确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审批改选结果。 8、讨论通过公司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方案、党代会工作报告(草案)及党委会、纪委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等相关事宜。 9、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研究推荐党内先进代表人物;推荐人大、政协委员。 10、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 11、听取纪委工作和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纪委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12、需要党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议事形式及规则 1、党委会议事主要是通过召开党委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 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

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 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

党委议事规则(医院)

医院党委议事规则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制订下发的《医院党委工作条例》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1.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上级党委重大决策、指示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2)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方案及实施部署。(3)讨论和决定医院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4)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计划等。(6)讨论和决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及党的建设中的其他重要事项。(7)讨论和决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8)讨论和决定应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9)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0)其他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2.议事要求和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凡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比较分析,有处理意见。(2)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指定组织、宣传、纪委、工会、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3)凡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有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情况,分管领导说明提名任职理由。(4)党委成员在讨论问题时,必须集中精力,坚持党性,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要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不同意见的争论。要慎重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凡要作出决定的问题,都要实行表决,党委成员一人一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要把问题议深议透,力求在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认识,避免决策失误,又要避免因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而久议不决,贻误工作时机。3.其他事项(1)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党办整理会议纪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及向有关部门通报、贯彻(口头或书面),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但在行动上和言论上要坚决按党委决议行事,不得在群众中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党委会讨论时的不同意见。(3)上述党委会议事规划经党委讨论后生效。

局党组议事规则

市旅党组[2010]50号 中共张掖市旅游局党组 关于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 局党组各成员,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讨论同意,现将《中共张掖市旅游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中共张掖市旅游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和促进全市旅游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的准确性。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规定行事。 二、议事决策形式 (一)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旅游局重要事

项的主要形式,凡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或决议均需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二)党组扩大会议。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的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征求对某些决议、决定的意见及理论学习、工作联系交流等,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扩大会除党组成员外,吸收支部书记和委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副处级以上党员、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或有特殊情况时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三、议事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省旅游局重要文件、指示。 (二)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职工调配、使用、提拔、任免。 (三)决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职工劳保福利。 (四)讨论研究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 (五)讨论研究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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