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案例:王小姐于2003年12月29日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合同期3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年年底,公司将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的结果发放当年的年终奖。2005年12月,该公司人事经理召集部分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制订了新的年终奖制度,并通过公司

案例:王小姐于2003年12月29日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合同期3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年年底,公司将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的结果发放当年的年终奖。2005年12月,该公司人事经理召集部分职工代表,经过充分

协商、讨论,制订了新的年终奖制度,并通过公司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新制度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司将根据

员工的工作时间实行年底双薪制度,即只要当年工作时间满

12个月,且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就可以获得年

底双薪作为奖励。旧的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将不再执行。2006

年11月28日,公司通知王小姐,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12月

28日终止,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王小姐应允,但

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她当年的年终考评奖金,公司只同意按照王小姐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了王小姐12月份的工资,按照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拒绝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王小姐认为,虽然新的规章制度实行年底双薪制度,但是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在前,而规章制度更改在后,单位仍应

该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况且,自己也为公司干满了一年。公司方认为,虽然公司和王小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考评奖金,但是公司已采用了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来代替旧的年终考评奖金制度,并将新制度纳入了规章制度中,公司还公示了《关于实行新的年终奖制度的通知》。王小姐早已知道,但从来没有提过任何反对意见,应该视为对新制度的默认。而根据新的规定,只有当年工作时间满12个月,并且至当年

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才可以获得年底双薪作为奖励。由

于王小姐不符合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条件,因此不同意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双方争议不下,王小姐将公司

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支持公司的意见,驳回王小姐的仲裁请求,王小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

虽然单位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年终奖励制度进行了变更,并且程序合法有效;但由于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而规章制度虽经民主协商程序,但属于用人单位单方制订的。因此其效力应低于合同条款。支持了王小姐的诉讼请求。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经济法)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差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北京市在《关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中,要求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在继续深化搞好劳动合同制的同时,都应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现就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浅谈一点个人的理解。 1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河为了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台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台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贯彻《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一个是建立、规范劳动关系.一个是调整一定范围内集体(群体)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全面贯彻《劳动法》,规范和制约劳动合同的需要,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还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规范内容;第二,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对比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对比 规章制度,效力何在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应当遵守; 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应成为企业的行为依据或准则。比如制度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的时间和程序,如果企业不遵守,则可能构成拖欠工资; 三、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两者冲突,观点不一 虽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效力的高低,但如果两者在同一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则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一、认为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其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截然相反的是,认为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分别在不同的领域和层级调整劳动关系,它们之间是互补的。但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个别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强于内部规章制度。 三、有人提出应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来判定效力。劳

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法律行为,而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故在其效力适用上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即当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时,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反之,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利益以规章制度为准。这么一来,可以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制定规章制度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最终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不同角度来看,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实践中应该如何把握这两者的关系呢? 两者关系,法理中寻 应该说,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当事人认可下才能产生,规章制度则一般理解为企业单方行使经营管理权的表现。在劳动法学领域内,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比单方行为效力更高。但是,当规章制度被内化为劳动纪律或者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时候,规章制度就成为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此时,若规章制度内容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发生了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非格式条款。 最新解释,全新说法 尽管从法理上界定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关系,但我们并没有得到法律明文的确认或支持。不过,《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16条终于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用人单位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

劳动基准法与集体合同

劳动基准法与集体合同 篇一:XX年课程论文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提要: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所订立的协议,是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所在企业通过协商谈判,就集体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商。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涵义、法律特征、作用、订立程序、履行、变更和终止几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异同。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异同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广大劳动者在就业前需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94年7月5日,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总称,指其既包括劳动法的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包括了大量的劳动法规、条例、规定、实施细则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其主要作用有: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说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实质,也是劳动法的首要任务。 二是调整劳动关系,建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形式。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他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反映职工的要求,解决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从而改善集体劳动关系,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是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适应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可以增强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观念,促使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益的提高,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还可促使劳动者的合法流动。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制度包括

规章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1715900475.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问 题 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优点是省钱、省事、企业的责任轻;缺点是企业要有举证) 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优点是企业不需要举证;缺点是必须双方无异议,协商一致。) 3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理由可以是:该劳动者个人能力不够,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无所谓长短,但要有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 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乂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 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 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 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 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 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 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虽,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一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虽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虽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 (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

企业规定合同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文件编号标准条款号:生效日期: 2015.8 共 3 页第 1 页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2. 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事部 3. 职责 3.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2 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3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 劳动合同的订立 4.1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解释合同条款内容。 4.2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4.3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Common version of difference document between labor contra ct and collectiv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前言: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集体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它是企业与工会双方为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工件物质生活条件而签订的书面协议。我国现阶段的集体合同多为企业劳动者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而另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个人。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的有关企业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全体职工,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每一名职工;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0357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

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很容易混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我们对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做一个对比,就会发现两者有以下六种区别: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

劳动合同、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入职合同,公司高管,职能中心各部门,烟台分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职能中心人资处负责签订,各子公司基层员工劳动合同由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签订和存档,公司督导检查。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扣押员工的任何证件,但因门店开业,上级药监部门需要员工毕业证进行登记注册时,员工应无偿提供使用。 4、公司所有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的直接上级要根据下属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人资处提供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公司负责通知员工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员工续签的,员工应于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续签,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 5、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一份保存到个人档案内,员工可以随时查询。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按国家法律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7、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或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

化,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区域。 8、公司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休假管理制度)。 9、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0、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竞业限制人员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门店店长、商品处商品组、采购处、门管处、质量处、财务处所有员工。竞业限制期限为 2 年 11、除培训以及竞业限制外,公司不再与员工约定其他违约金。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不可抗力、遇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外,公司将于每月 15 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调整其薪酬。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公司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增加员工工资。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述要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述要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述要 一、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研究概况 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上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集体合同制度均已经成为一项十分成熟的法律制度。就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而言,与我国劳动立法和集体合同立法的落后状况比较一致——劳动法长期没有得到法学界、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所以劳动法学研究至今仍然属于我国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在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又把研究重点放在了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方面,而集体合同制度一直没有受到劳动法学界的足够关注,所以集体合同制度研究又成为我国劳动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但是,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研究还是在不断地取得进展,表现在:第一,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意识到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地位,因而研究集体合同制度的人员在逐渐增加;第二,已经有一批研究集体合同制度的学术专著已经开始出现。迄今为止,我国学者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研究集体合同制度所涉及的各种基本理论问题,二是介绍和研究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合同制度,三是研究在我国怎样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建立集体

协商机制,四是研究怎样构建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完善我国的集体合同立法。 十年来,我国学者撰写了下列专门介绍和研究集体合同制度的著作: (1)《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刘继臣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5年3月; (2)《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理论与实用全书》:强磊、关彬枫著,中国物价出版社,1995年5月; (3)《集体合同集体谈判》:石美遐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5月; (4)《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杨汉平主编,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6月; (5)《集体协商谈判规程与谈判技巧》:纪明波、强磊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年8月; (6)《市场经济与集体合同》:高小平主编,济南出版社,1997年; (7)《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石美遐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 (8)《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与管理》:刘毅著,中国工人出版社,1998年9月;

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08325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3) 第三章合同的草拟和订立 (4)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批准 (5)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6)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7) 第八章合同档案管理 (8) 第九章合同责任 (8) 第十章附则 (9)

北京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xxxx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睿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所有合同,包括民商事合同、经济合同、行政合同,但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因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签署的合同; (二)因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事项签署的合同; (三)借贷、融资、对外担保和股权投资合同; (四)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合同; (五)因赠与或者受赠资产而签订的合同; (六)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七)与境外政府、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及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代理机构

签订的中外合资合同、中外合作合同等; (八)公司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九)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适用本制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 (一)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或流程,建立合同管理规范; (二)组织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资信审查,组织或参与合同招投标、谈判和签约; (三)负责合同审核; (四)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五)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 (六)负责合同档案管理; (七)对履约风险进行分析、评价; (八)参与或负责合同争议解决,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仲裁等。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合同的立项、谈判、签约和执行: (一)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和资产运营类合同管理; (二)销售部门(外贸部门)负责销售和外贸合同、广告宣传合同管理; (三)后勤安防部负责设备、包装物采购及合同管理; (四)技术研发部门负责技术研发、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质量保证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及环保合同管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借贷、融资、担保类合同管理; (六)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服务合同、投资者关系或者公共关系服务合同管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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