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比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更大

法律比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更大
法律比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更大

我们先不谈法律,我们说一下规矩,如果没有规矩,世界将不能运转,而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约束人的行为的规矩,既然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无法律何来道德

其实法律是道德准则的底线,如果连底线都失守了,还谈什么道德。反之严刑峻法死守住道德底线,人们才有道德的需求。特别是目前市场经济的一个隐含前提就是人都是自私的。如果连法律都成了猴皮筋,道德就是一种可笑的说教。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物欲横流,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明显已经非常无能为力。有了法律就有法可依,一旦谁跨越界限,就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才会打击和震慑犯罪份子,才会有清明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对于没有触及法律的事,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我们提倡加强道德修养。但是它永远重不过法律!,尤其是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

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文件,就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中国封建社会主要靠道德维系,就是儒家思想。一治一乱,仅靠道德维系,过一段时间,整个上层社会的道德体系就会有问题,导致纷争,乱世。道德安一时而不能安长久。

首先,法律具有权威性。改善社会风气需要一套权威性的行为准则。法律由国家制定颁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法律规范是最高的行为规范,而道德规范不能凌驾于其上。“一万个读者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是非观念的形形色色,判别标准的五花八门,若没有一套统一的权威规则,如何作到协调一致和井然有序?如果每个司机都是“我酷,我就爱这样开!”,对方辩友你还敢上街吗?当小偷的手伸向您的钱包,您会对他说“你这样做不道德”,还是会对他说“小心我报警”呢?其次,法律具有强制实效性。这是法律和道德同为规则,彼此效力却不同的根本所在。道德只能凭借舆论批评、良心谴责来约束越轨者,却不能对其实行强有力的制裁,并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救济,而法律却具备这些作用。改善社会风气既要扬善也要防恶,更要惩恶。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法律是网,编织善良,网络罪恶;法律是伞,保护弱小,惩治恶强;如果没有法律,如何用道德去惩治“张君”,将安宁还给重庆;如果没有法律,如何用道德去给“打官司的秋菊一个说法”。第三,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改善社会风气需要协调一致的步伐,正是法律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同向一律的轨道,正所谓“一民之轨莫如法”。而道德具有时间、空间上的差异性,不同地域,不同年代,不同阶层,甚至不同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道德标准。当“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越来越成为新闻的时候,当我们还在悲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时候,我们依据道德谴责的最多的是那些“施救者”,而许多西方国家通过法律不仅强调了义务,更关注着他们的“权利”啊。对方辩友,“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当然,改善社会风气,法律与道德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用法律维系社会能够标本兼治,但法律并非是万能的,并非能够触及到社会的所有角落,因此社会秩序的维系,虽以法为主,但并不弃德。只有以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使文明的演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北京青年报》8 月22 日报道,2003 年初,湖南太子奶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捐赠仪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各捐款100 万元。但时至今日,除太子童装承诺的向“希望工程”的捐款到账20 万元外,其他款项均不见踪影。为此,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已将太子奶集团旗下拒不兑现捐赠承诺的三家企业告上法庭。

捐赠是一种具有崇高价值取向的非功利行为,对公益捐赠言而无信应受到社会道德的严厉谴责。但是,捐赠绝不仅仅是一种道

义行为,一旦签订相关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言而无信的企业或个人,募捐机构完全有理由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不过,在肯定募捐机构依法维权的意义之余,我们完全有必要反思捐赠

行为被利用的背后原因。

捐赠者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物质财富,但无疑会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对企业和个人而言,其知名度和美誉度都会得到空前提升。一般而言,捐赠者都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但对别有用心的企业和个人而言,社会的信任和好评无疑会成为其欺骗公众的幌子。如果“运作”得好,还会成为市场制胜的重要因素,将公众的好感转化为滚滚财源。

在一种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捐赠者在信守承诺之余,得到社会好评因而增进经济效益并不会受到谴责。但是,当有人借捐赠之机大肆自我炒作却又拒不践诺,他的行为无疑是卑鄙的。同时,因为公众的不知情,往往会形成一种有关慈善的错觉,不讲诚信的企业或者个人的阴谋因而得逞。既然如此,对于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或个人,从制度上防范在先,肯定比事后通过诉讼维权更经济,也更理性。

其实,企业和个人搞虚假捐赠逐利,湖南太子奶集团早已不是第一例了。2001 年9 月,北京通康生物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董占义曾签下协议,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2000 万元建立中华骨髓库,但至今没见到一分钱,中国红十字总会于去年开打了成立百年来的首场官司。由此上溯,在1998 年的大型电视赈灾义演上,许多人对着电视摄像机镜头把捐款信封投入密封的捐款箱内,但事后发现这些信封竟有一半是空的。

企业和个人借捐赠之机沽名钓誉,这从反面启示我们,捐赠行为的神圣性绝不能单纯依靠善良的愿望来保证。但遗憾的是,前车之鉴并未促人警醒,缺少诚信的企业和个人一再钻了空子。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捐赠款还没有打入账户的时候,募捐机构就匆忙大加宣传?这当然有被对方的“热情“、“善心”所蒙蔽的因素,但接受捐赠又不是接受施舍,值得在八字没一撇的时候就大唱赞歌吗?

没有制度漏洞,就没有别有用心者乘虚而入。对借捐赠之名行逐利之实的企业和个人,社会舆论大加谴责无疑是应该的,募捐机构依法维权也是值得鼓励的,而一旦虚假捐赠得以发生,对社会价值观的负面影响却难以挽回。通过完善捐赠制度预防虚假捐赠的

近日报道,《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该法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醉驾入罪”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

立法规定一个罪名相对简单,但是,要在实践中让这一罪名发挥应有的威慑力,能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则远比设立罪名复杂得多。

醉驾由原本只需最高处罚十五天治安拘留的案件,5 月 1 日以后,不但变成了犯罪,最高可处六个月的拘役,而且要背上“前科”,影响到入学、参军等等,对于公务员来讲,更是面临着开除公职。那么,公民们、公务员们是否有不酒后驾车的自觉?难道公民一定要在严厉打击之下才会遵守法律吗?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 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 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 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 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 三、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 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 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 两者产生的时间和历史条件不同。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道德贯穿整个人类社会,是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 2 两者表现的具体形式不同。法律是具体的、规范的表现形式,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是成文的。道德体现在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中,道德规范出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积月累,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3 两者的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环节中体现,道德不依靠强制力,依靠内心信念,习俗、教育力量来维持。 4 两者作用的范围不同。道德的作用范围比法律广泛的多。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一切领域。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分属制度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彼此渗透,相互补充。

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

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 “道德”一语,在汉语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而在百度百科上对于道德的描述则是这样: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 其实除了这些非常正式的解释之外,我们还有自己对于道德理解。在我印象中,道德是一系列细碎的细节,有些非常普通,比如公交车上让座,比如随手把垃圾扔进垃圾桶中,这些是社会公德,也是道德的一部分,这些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到的。而有些则隐藏的非常隐秘,需要一定的观察才能发现,比如敬老爱老,夫妻忠诚。不论何种形态的道德,其背后都有一定的准则。在一个同源的社会中,对于道德往往有着相似的认识,对于道德准则也有着相似的模本。在一个时代,道德总是受到生产力,文化,以及历史的影响,所以随着时间的变化,道德的标准也会变化。而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发展差异也导致了道德的有些部分的差异。但是总地来说,在当代,因为全球化的进程和西方普世价值的传播以及科学文化的相对普及,道德也开始趋同。 在社会中,道德其实有五种功能:认识,调节,教育,评价,平衡。 认识功能正如其意:引导人们认识自己,认识对于家庭,他人,社会,国家你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的认识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 调节功能:道德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充当社会矛盾的调节器,道德通过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 教育功能:道德可以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幸福等观念,使受教育者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 评价功能:道德是公正的法官。道德评价作为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的内在意志力量,能够通过“善”和“恶”来评价社会现象来把握现实世界。 平衡功能: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而且会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求人们端正对待自然的态度,调节自身的行为。 有人说道德和法律是维持人类社会运转的两大利器,而我认为道德可能比法律的作用更大些,因为法律是一种事后约束,通过惩罚达到效果。通过威慑这样的手段约束力是远远不够的,而道德则是实实在在存在于人们心中的,是一种事前约束,能够避免事件的发生。所以我相信道德在社会中能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社会道德能够越来越完善,让我们能够成为明德尚法的社会。

论道德与法律关系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摘要】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法律与道德虽然属于不同范畴,调整着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不能把二者划分开来,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道德与法律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通过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不难发现,从法律的产生,再到实现法治就是一个道德和法律相互演进的过程。而在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对各个阶段各个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倡导意义。 【关键词】:法律,道德,关系分析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一、道德和法律的概念: (一)道德的概念: 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借以评判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优与劣,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见,诚实与虚伪,野蛮与文明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综合体系。可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婚姻家庭道德。① (二)法律的概念:

法是有国家制定的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 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确认, 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 二: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随同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规范体系和调控机制,有各自的性质和界定,无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别 (一)产生的条件不同; 纵观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历程,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 氏族公社的大背景下首先产生的是道德规范和神秘的宗教禁忌,随 着历史发展,封建社会下国家机器的产生勾画了法律的雏形,终于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度的产生、确立 而出现。然而道德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同步,由最古老的社会规范逐渐发展完善, 经过历史沉淀来维系整个社会最基本的规范,没有道德的约束,整个社会便没有了存在的依托。法 律的产生以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冲突普遍化为条件,道德的产生则是 以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为条件。 (二) 本质不同; 法律的本质是“他律”道德的本质是“自律”。法律主要表现 在他的外在强制力上,而这一手段的作用形式就是国家机器。而这 些强制手段往往具有一定的暴力色彩,如剥夺财产甚至生命。可以

道德在实际社会中的作用

论思想道德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 摘要: 如今的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的进步,百姓的而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反而出现了思想道德退步的趋势,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等的中华优良传统美德的行为正在日益减少。为了能更好的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应将传统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资源,不妨以“拿来主义”的眼光,将传统道德思想与当代群众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有利于充实和丰富人们德育教育内容。 关键词:思想道德,传统美德,教育 社会主义的发展,道德成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很多时候跟“良心”一起谈及,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一个社会一般有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 社会主义道德是在无产阶级自发形成的朴素的道德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由无产阶级自觉培养起来的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道德体系。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要随着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何为思想道?孔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思想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他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的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不难看出思想道德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老子在道德经中讲到:道是个体修行也即修道的方法,德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由个体自我意识为起始,引申到群体当中,形成的精神,语言,行为,宏观性的统一,即为道德。 如今的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们反而出现了思想道德倒退趋势。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等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的行为正在日益减少。为了更好的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应将传统文化中蕴藏的丰富资源予以开发,将传统的思想道德盒当今现代人们的思想道德经行有机结合,这样才能有利于人们充实德育教育。 如今的社会,中国现代建设还未成熟和完善,各方面制度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而且一个国家的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个整体。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要提高。经济的飞速发展也要求人们的思想素质与之提高。法制建设要求增强人们的道德观念,而法制观念与人们的道德素质息息相关。 思想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主要表在两个方面,其一,道德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既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其二,道德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表现为道德对社会关系,经济发展的影响。道德以其特有的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道德又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精神力量,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今年来,社会中,新闻中不断出现热心人搀扶摔倒老人,反而被老人指成事故的制造者,有的年轻人为此坐牢,让现在很多遇到困难的人都陷入了恶性循环中,很多人看着也不赶上去帮忙,害怕自己的好心变成了肇事者,俗话说,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公民道德问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 论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纵观历史长河,朝代的更迭伴随着一步步法律的倒台与出现,而人类的道德光芒却依旧代代传承下来,追根溯源,道德的积累与实践是法律出现的基础。正是因为有了道德这个基础才使得各种法律得以萌芽。 为阐述我方观点,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证明道德比法律更重要。 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道德所具有的不只是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良好的道德会从根本上影响一个人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而道德所具有的这些作用是法律所不具有的,因此与法律相比,除了约束的作用外,道德因其无法替代的附加价值,因而具有无法逾越的地位,更进一步讲,道德的影响不仅会改变个人,对于全社会而言,道德更是会促进社会全面的和谐与发展,它是人类千年传承发展出的美好文明,只有在道德风尚广播的作用下才社会才会维持稳定,因此从道德与法律的影响范围上讲,道德的作用更加具有广泛性。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虽然在执行上具有很强的力度,但是如果道德不被重视,一切用法律解决的话,社会必将混乱,况且法律至今尚未完善,在这种不健全的制约下,道德是唯一可以填补法律漏洞的方式,而且对于社会上大多数人而言,受到的也多是道德约束力,有些法律也只能针对个别的群体发挥效力,所以比较道德与法律的效力,道德的效力更优于法律。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两者的影响范围上看还是从两者的作用效力上看,我方坚持认为道德比法律更为重要。 1、道德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之道,道德是和谐的灵魂,道德是和谐的基础。和谐社会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的支撑,(优良的道德能力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重要思想保证。) 提出的“”不就是和谐社会的吗而佛教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就是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吗中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不就是和谐社会的依据吗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的“原材料”就是道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律与道德 道德是生活于一定物质条件的人们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理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个问题,对我们理解法的概念有助益,同时,对我们制定良好的、符合民心、民意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与道德相同之处是:第一,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第二,它们的内容是互相渗透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要求常常明文规定在法律里。例如我国宪法第24条、第46条、第51条等条款中,就明确规定了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内容的“五爱”以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在宪法的其他条款和一系列法律中,也直接规定或隐含了道德的要求。第三,二者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在经济基础基本不变而经济体制有了变化、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例如,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宪法作了修改,法律、法规正在进行大量的立、改、废,道德也发生了变化。第四,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追求的都是社会秩序安定,人际关系和谐,生产力发展,人们生活幸福。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 第一,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法律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有的。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不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都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 第三,体系结构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有不同的位阶和效力。道德虽然有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之分,但不具有法律那样的严谨的结构体系。 第四,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当然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 第五,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是一种“硬约束”;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是一种“软约束”。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 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 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 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 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 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 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 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 三、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 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 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 两者产生的时间和历史条件不同。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道德贯穿整个人类社会,是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 2 两者表现的具体形式不同。法律是具体的、规范的表现形式,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是成文的。道德体现在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中,道德规范出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积月累,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3 两者的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环节中体现,道德不依靠强制力,依靠内心信念,习俗、教育力量来维持。

道德的功能与社会作用

道德的功能与社会作用

一、考研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三年题目分析 ? 1.2012年,6道选择题,1道材料分析题 ? 2.2011年,6道选择题 ? 3.2010年,4道选择题,1道材料分析题 自2010年考研政治开始改革,加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思修与法基)部分,将之前的马哲(现为马原,加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毛邓三(现为毛中特)的大比例分值进行相应下调,分出18%的分值给思修与法基,这充分说明国家社会对这方面的重视。同时,这也是缘于许多社会现象: a. 老人摔倒扶不扶?小月月… …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到底信还是不信”(创新、诚信) b.走基层、时代先锋(职业道德) (明确了学习的意义接着是学习方法)

二、学习方法 ?考研辅导的目的重点不是只学会理解书本上的内容,而是在理解、归纳的基础上掌握运用的能力,因此自己把书看的再多不一定有用 ?考研内容源于课本,也高于课本 不是简单的书本再现和划重点,而是在把握重点的基础上综合提高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 ?考研政治不是只要死记硬背,没有死记,只可能“死忘” ?用常识做题,用关于道德、关于做人、关于法律、关于人生观、关于价值观的常识做题

三、道德涉及的主要内容 ?道德的本质、功能、作用、历史发展 ?社会主义道德、荣辱观、诚实守信、个人品德(想模范学习) ?社会公德(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网络道德)、职业道德(择业观与创业观,走基层、时代先锋)、家庭美德 (接下来,列出9个问题进行重点阐述)

问题一:道德的本质、功能、作用 与历史发展1、道德的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具有阶级属性,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应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 2、道德的功能(选择) 道德的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2011.13) 调节功能是道德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功能,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

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四辩词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 经过激烈的争辩,我发现无论是对方辩友还是我方辩友都怀着对高度的责任感,而对方辩友的观点也使我受到很大的启发,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在对方义愤填膺的措辞中,我发现几点不妥之处: 第一点:对方辩友提出法律有强制性,权威性,高效性等优点。但是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一个持久性状态,强制权威的法律也许短期内有很好效果,但是单纯地惩治容易产生反效果而且法律存在他律性表面性,又如何能维护社会长久秩序呢?而道德是向善的,自律的,其发挥作用是内在的,自发的,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也是主要方式啊! 第二点:对方辩友强调,法律有统一性,客观性,标准清晰,有章可循,而道德标准不清晰,无章可循。对于这一点我方表示非常遗憾啊。首先,社会中长期发展存在的道德怎么会是模糊的呢,天朝中国和谐向荣的景象不就是人民清晰明了的道德观的体现吗?要说有章可循,“八荣八耻”“尊老爱幼”这些不就是我们心中善恶的标准吗。其次呢,法律执行的妥协性和失误后的不可挽救行对社会秩序甚至会产生反作用,而道德是循序渐进的。法律是死的条条框框,道德是活的规范领域,对方辩友是希望生活在硬生生的牢笼之中呢,还是更自由公正的规范领域之中呢? 第三点:对方辩友还很巧地结合实际用现状说话,现状是要提倡法制社会,国家是依法而存的。对方辩友的结合现状我方感到很欣慰!但是呢,首先辩题中的靠法律和法制不是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这样的偷换概念破坏了辩题的公正误导了观众和评委啊。再者,我们也来谈谈现状: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是需要一个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还需要一整套完整公正的法律体系和知法机关体系。那么人民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者客观公正不也正是道德的主导吗?没有道德这根主心骨,法律的强制辅助作用难以发挥啊! 而我方则认为,道德能渗透社会方方面面,更是法律的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因为道德是立法,是执法,是守法的基础。第一,法律的制定受道德影响,体现道德的要求,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就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 其次,道德也是执法和守法的基础,法律的执行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执法者素质的高低至关重要,而执法者素质的高低是由个人道德水平决定的,守法者的素质高低也决定了他会否好好守法的根据。 最后,法律的发挥实质上有很大局限性,部分私人生活不适合用法律。我们还是学习对方辩友结合现在来谈吧。从大事件来说,救人先要钱的发生,难道需要一部法律要制裁他们,要求偿命吗?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从道德角度其违背了社会道德观念,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批判和控诉,这样的精神教育和感化才是治本治根的啊。我是花心的人,做过脚踏两条船的错事,导致了我方二辩现在的怨妇可怜模样。我知道我应该专一一点的。但是如果用法律来制裁我表示愤怒。爱情是自己的事,法律来强制未免太荒唐了!再从小事着眼,上课睡觉,无聊偷拿公共应急箱里的药品,这些明显违背道德的坏事自然需要道德来感化教育,难道还需要高高在上的法律来惩治? 因此,法律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使用工具,而道德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因子和主导力量,当前的社会诚信问题,老人碰瓷问题,犯罪问题破坏着社会的稳定,而法律只能被动消极的,事后进行修正,而道德则是主动,积极的,预见性的维护社会稳定。 一百年前德国的哥德斯堡住着一个叫康德的老人,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

职业道德社会功能体现

职业道德社会作用往往因职业道德特点的变化而改变,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也因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社会职业道德的特点,其社会作用相应发生变化,出现了以往的职业道德所不具有的社会作用。 (一)有利于建立新型、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中,职业道德所调节的是私人利益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私人业主、私人企业与作为私人利益主体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制度的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利益互相冲突关系,人们有了共同的经济利益,有了共同的理想,有了共同奋斗的目标,使得人与人之间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家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在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富裕而辛勤劳动。劳动的性质由此发生质的变化,劳动既是为自己,即谋生,也是为他人、为社会。职业道德的作用在于调节这样的新型人际关系,即根本利益一致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人民一分子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关系等等。 私有制下的劳动虽有社会性,但是这种社会性只具有间接性质。它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意识不到的,是一种异己的客观规律的表现。劳动者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个人谋生,是为自己追求交换价值,所以这种劳动是私人劳动,其职业道德所调整的关系,也是私人之间的关系。 (二)有利于调节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在私有制社会,大部分行业都是私人开办的。因此,除了政府官员,公务人员外,绝大多数人的职业行为都是一种私人行为。其职业道德的好坏,只关系到从业者所在职业的组织形象的好与坏,影响到个别职业组织与社会公共的关系,而不会对政府的形象产生直接影响,更不会直接影响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形象,由于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也是国家设立的,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好坏也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种调节作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所产生的特有功能,正如劳模徐虎所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做好本职工作,及时为用户排扰解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有利于规范各行各业的行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中人是第一活跃的因素。人的精神状态,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从业人员具有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就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从业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济利益的驱动固然不可忽视,但决不是唯一的动力因素,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因素,这已是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了的客观存在。因此,职业道德的作用以及所产生的巨大精神动力是发展经济的优势之一。 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的职业道德维护的是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不发生直接关系。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维护的经济利益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私人业主的利益,绝大部分是社会整体的利益与社会的发展直接发生关系。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职业道德发挥着前所未有的社会作用。小到各行各业内部的职业道德和规则,大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共同遵循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有利地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 (四)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促进全社会道德风貌的好转。 职业活动是个人一生中主要生活内容,人生价值,人的创造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是通过职业活动得到实现的。职业是个人与社会交往的交汇点,职业行为是个人与社会进行交往联系的基本方式。所以人在职业行为中的道德表现就成为一个人道德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人的品德表现就成为一个人道德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人的品德、精神境界、价值观念也主要通过职业活动体现出来,并充分展示出一个人总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因之,职业道德修养就成为整个人格修

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生成形态并列。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一论断不仅深刻地概括了道德的本质特征,而且指明了道德与法律的根本区别。从性质上看,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它包括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形态,也包括与这些观念相对应的伦理行为规范。道德的规范作用来自于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而法律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具体而言,它是由国家机关根据占社会领导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阶级意志而采用规范形式制定的,同时又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即法庭、警察、监狱等来保证施行的。所谓法制即是上述法律规范体系及有关的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的制度。以上说明,在社会规范系统中,法律与道德是两个并列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就其生成形态来说,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们在基本内涵、表现形式、调控方法等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调控范围交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仅表现为对立面的排斥,而且存在着对立面的过撞与转化。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律与道德的交叉与渗透,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从规范作用的范围来看,法律与道德对人们行为有着不同层次的要求。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

论职业道德重要性

论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是一种更为具体化、职业化、个性化的社会道德。 作为行业的职业道德,体现的是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调整的是管理工作者与其服务对象的关系,保证的是对群众行为实施更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在以往传统的思想观念中,往往与作为其职业道德,也过多地把“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摆在重要位置。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形势的发展、群众择业观念的转变,尤其是在我国市场逐步开放,引入竞争,以及在当前法规尚不完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对**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内涵。 行业的职业道德也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积极的影响着社会,对社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价值。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建设良好的道德,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都具有其他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实社会中,无论从事何种行业,都无高低贵贱之分,都是社会中的从业人员,是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进行活动的,都具有社会意义,同样具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职业整体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的内在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必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从业人员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在这伟大的时代,宏伟的事业,对这个特殊的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按照“四有”的标准,遵循“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是一种更为具体化、职业化、个性化的社会道德。道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与人们不同的社会关系及社会行为相融合,从而发挥独特的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作用。道德建设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样应当从一切可能的方面去加强工作。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件。 我认为做一个称职的劳动者,首先必须遵守道德。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培养和树立道德行为主体的道德责任意识,也就是这些年人们比较关注的道德主体意识问题。如果做为一个劳动

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

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 ——关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协调发展的哲学思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又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方针。这是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要战略决策。深入研究和探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相互关系,促进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任何时代和社会的文明,都需要相应的行为规范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就总体而言,文明要求社会对自身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自觉的协调,以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和管理,达到各种社会关系的有序与和谐。人类历史发展至今所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主要是法律与道德,因此,只有一手抓法制建设,一手抓道德建设,才能形成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和调控手段系统,从而保证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生成形态并列。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规范体系。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一论断不仅深刻地概括了道德的本质特征,而且指明了道德与法律的根本区别。从性质上看,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它包括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形态,也包括与这些观念相对应的伦理行为规范。道德的规范作用来自于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而法律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具体而言,它是由国家机关根据占社会领导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阶级意志而采用规范形式制定的,同时又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即法庭、警察、监狱等来保证施行的。所谓法制即是上述法律规范体系及有关的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的制度。以上说明,在社会规范系统中,法律与道德是两个并列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就其生成形态来说,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们在基本内涵、表现形式、调控方法等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调控范围交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仅表现为对立面的排斥,而且存在着对立面的过撞与转化。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法律与道德的交叉与渗透,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

道德、职业道德的含义和作用

道德、职业道德的含义和作用 道德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从目前所承认的人性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道德的作用: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职业道德人格与从业者的道德行为、道德品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品质是从业者道德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了解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品质的内涵和结构,有助于我们把握职业道德人格的结构。 所谓职业道德行为,就是从业者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伦理学称作伦理行为,它包括道德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

论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的《论语》为我们今天的道德更是贡献不少······ 这些都诠释了道德与法律是一对孪生兄弟,也诠释了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常言道:“以德服人,以法治国。” 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之间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总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对二者的关系说法很多,其次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他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说法,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 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国家的性质决定 法律的性质。而道德则不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 有了道德的存在。在一种社会形态之内,通常只能存在一种同一性质 的法律。却可能存在几种不同性质的道德。如在社会主义国家以前, 少数先进人物与革命导师就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道德和道德的品 质。法律既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但是,在法律消亡之后,道德依然存在。 第二、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范围有所不同。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在古 代社会曾经有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 形与现代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而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 广泛。例如婚姻关系是法律与道德共同调整的对象,但是爱情关系、 友谊关系通常只受道德的调整不不受法律的调整。 第三、法律与道德表现的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后果是行为人要受社会舆论的谴 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 后盾的行为规范。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 为模式与行为后果。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 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不相同。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找通常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 违反道德,当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所以道德的评价标准比法律 的评价标准更加广泛。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他们都是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他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

浅谈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

浅谈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整手段,它们从根本上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服务的。法律和道德在内容和范围上都有联系和区别,因此,只有两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补充,才能形成完整的社会规范系统和调控手段体系,才能保证整个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告诉我们追求两者的和谐统一是社会的必然要求,换句话说,法律和道德的正确结合,正是通往文明社会的最佳途径。本文通过对法律和道德的相互联系和区别加以分析,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和德治观,以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区别, 法治, 德治

Brief analysis law and morals relations Author:Li Ting Xing Tutor:Liang Yu Na Abstract The law and the morals take the overtop structure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is two kind of different societies adjusts the method, they fundamentally are for consolidated and the development social service.The law and the morals have the relation and the difference in the content and the scope, therefore, only then both coordinate mutually, supports mutually, supplemented mutually, can form the complete social norm system and regulative method system , can guarantee the entire society along the correct direction advance. Legal and the moral relation tells us to pursue both's harmonious unification is society's inevitably the request, in other words, the law and the moral correct union, is precisely the path civilized society's optimal path. This article through do not perform to legal and the moral relation and area to analyze, makes the people to set up the correct government by law and the virtuous rule view, favors the promotion society accord development. Key words: law, morals , difference , government by law , virtuous rule

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今天百应招聘网小雪同大家分享职业道德社会作用都有哪些: 1、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 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职能。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职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如职业道德规定了制造产品的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教师怎样对学生负责等等。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 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信誉,也就是它们的形象、信用和声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提高企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