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武汉地区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武汉地区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武汉地区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实施指南

前言

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已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规范作为今后工程建设领域消防给水设计的主要规范,包含了许多新理念、新技术、新的设计要求等,在当前的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中,面临着如何更好地理解规范、把握标准的问题。

为深刻领会该规范的内涵,指导武汉地区的消防给水设计,武汉土木建筑学会联合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武汉地区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结合规范编制组专家进行宣贯的精神,对该规范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汇编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针对该规范中容易引起不同理解的内容,结合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进行解读并提出解决方案,旨在使武汉地区消防给水的设计、审查、管理达成共识,避免出现不同部门对某一条规范条文理解不同,引起混乱的局面,使设计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该规范。

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土木建筑学会

参编单位: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

湖北华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武汉精诚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涂正纯栗心国邓斌李传志

洪瑛杜金娣秦晓梅骆芳

袁志宇吴平岳重云梁瑞霞

龙建平赵华胡鸣镝李凡

莫孝翠危忠刘亚琴相凤奎

主要审查人:孙昌益施妮唐楚丁

范彦王琪

目次

3 基本参数 (1)

4 消防水源 (5)

5 供水设施 (11)

6 给水形式 (25)

7 消火栓系统 (32)

8 管网 (36)

9 消防排水 (39)

10水力计算 (45)

11控制与操作 (46)

12 施工 (48)

13系统调试与验收 (49)

其他 (50)

3 基本参数

3.1一般规定

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 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解读1】第1款,本条是按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8.2.2条的内容,局部进行了修改,“次”改成“起”。注意第二种情况,工厂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火灾按2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计1起,居住区计1起。

【解读2】第3款民用建筑火灾起数应按1起。

但有几点与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又有关系:

(1)即使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也按1起火灾设计;

(2)第3.3.2条之注4: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第6.1.11条第2款: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万平方米。

【解读3】本规范表3.3.2 的附注4中的50万平方米只是指导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取值,没有火灾起数的概念。

【解读4】城市规划总是早于小区或单体建筑的设计。如果小区或单体的设计水量大于规划设计水量,就要增加。

3.1.4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解读1】本规范给出没有明文规定的建筑消防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从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耐火等级、建筑体积四个方面,通过类比确定。

类似的情况,譬如表3.6.2中,没有博物馆的火灾延续时间,但表3.5.2中有“展览建筑(包括博物馆)”,所以认为高层建筑的博物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参照表3.6.2中的“展览楼”,而多层建筑的博物馆应参照表3.6.2中的“其他公共建筑”。

【解读2】本条也是消防性能化设计的主要依据。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2.2 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解读】本规范3.1.1条第1款是1.5万人,而表3.2.2是2.5万人,看似有歧义。其实本规范第3.1.1条第1款仅适用于工业厂区;而第3.2.2条及表3.2.2是针对市政的条款,只在做城市规划时才用到。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解读1】(1)地下建筑概念:没有上部建筑的建筑物才叫地下建筑。但当建筑物的地下室除了汽车库和设备房外,还有商业等其他功能时,还应按本规范的“地下建筑”确定地下室的室内外消防设计流量。

(2)原则上,建筑体积应按地上、地下的总体积之和计算。具体而言,地上地下设置独立出口的,应分开计算地上地下的建筑物体积;地上地下设置共用出口的,应合并计算地上地下的建筑物体积。

(3)原则上,多功能的地下室应根据不同的功能按不同的规范设计。具体而言,车库按现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设计;其他建筑按本规范执行。

【解读2】住宅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与体积无关,均为15L/s。如住宅带地下车库,地下车库按现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取设计流量,然后取二者中的大值作为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解读3】注4,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m2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翻倍。

【解读4】关于单栋建筑和单座建筑:

一般地,只共地下室,上面多栋塔楼且不共用裙楼的,每栋建筑就叫单栋建筑。总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地面最大一栋塔楼的建筑面积;

一个大的地下室,上面有裙楼,裙楼上面有多栋塔楼的,就叫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裙楼面积+地面所有塔楼的建筑面积。

【解读5】提请注意表3.3.2,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的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和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解读1】(1)提高了多层建筑中商店、图书馆、档案馆的室内消防设计流量,从原来的10、15、20L/s提高到15、25、40L/s。

(2)地下室是商业,上部是纯住宅的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商业和住宅分功能分别计算,取大值。地下商业属“商店”,按建筑物体积取流量,最大40 L/s。

(3)带商业网点的住宅,其中的商业网点不按表3.5.2中的“商店”来取消防水量。

(4)对于餐饮建筑或场所:

单独的单层及多层餐饮建筑按表3.5.2中的“商店”来取消防水量;

学校里面的单层及多层非经营性食堂,按表3.5.2中的“其他建筑”来取消防水量。

办公楼内的职工食堂,按办公楼的主体功能确定消防水量;

【解读2】把丙类厂房、仓库分离出来,流量提高。根据我国近年火灾统计数据,考虑丙类厂房和仓库等可燃物多的场所,实战灭火救援用水量较大,经分析研究适当加大了其室内消防设计流量。丙类厂房、仓库有别于丁、戊类面积较大,可燃物多,又不像甲、乙类防火等级高,较易发生火灾。

【解读3】注3,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功能时,应按室内不同功能分别计算,并取大值。如市民中心,内设有图书馆、档案馆及旅馆,应分开算,取大值。

多层建筑,首先考虑功能。功能分区明确的,按不同功能分开算体积;功能分区不明确的,按大致分区算体积后,用总体积按“其他建筑”进行校核,然后取大值作为设计流量。

3.5.4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 中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解读】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同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建筑,高度超过15m或体积大于10000 m3设室内消火栓,流量为15 L/s。

3.6 消防用水量

3.6.2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6.2的规定。

【解读1】特别注意:高层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火灾延续时间按 3.0小时。高级宾馆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均按3.0小时。

此处“建筑高度大于50米”修饰: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五者。

【解读2】医疗建筑按2.0小时。

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解读】(1)水幕包括防火分隔水幕(用水幕分隔防火分区)和防护冷却水幕(用防火卷帘等分隔,用水幕冷却卷帘)。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表5.1.2,防火墙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都为3h 。

(3)等效替代原则是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原则。因此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保护时,应采用等效替代原则,其火灾延续时间与防火墙或分隔墙耐火极限的时间一致。

4 消防水源

4.1 一般规定

4.1.2 消防水源水质应满足水灭火设施的功能要求。

【解读】主要是pH值、水温、水质。一般地,天然水源只能用于室外消防。

4.1.5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解读】强条。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解读】注意:雨水清水池在旱季会无水,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在清洗期间会无水。

4.2 市政给水

4.2.2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

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解读1】第2款。小城镇或大城市远郊一般不满足此条,应调查落实;

【解读2】第3款。一般而言,从项目周边不同的两条道路的市政给水管上接管,才视为“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

当然,如果同一条道路两侧都有市政给水管,从两侧的市政给水管上分别接管,也可视为“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

而从同一条道路的同一条市政给水管上不同的地方开两个接口,不算“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此时应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4.3 消防水池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 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解读1】第2款,一条引入管,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且建筑高度≤50m,满足压力要求的(压力0.14MPa),可以不设消防水池。民用建筑中只有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 m3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住宅适合此项。

注意此处规范条文没有水压要求。但根据讨论,对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 m3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住宅,必须同时满足流量和压力的要求,才能不设消防水池。此处的压力应经计算确定,计算依据主要是本规范第7.4.12条。

有两路室外消防供水,满足室外消火栓的流量和压力要求(压力0.14MPa),可不储存室外消防设计流量。

如果没有两路市政干管,则应储存室外消防设计流量,即应设置室外消防水池。

【解读2】第3款,本条仅说明在市政给水管网流量不满足要求时需设置消防水池,如果流量满足,压力不满足要求(如小于0.14MPa),还是要设室外消防水池。因为第7.2.8条规定,火灾时室外管网要满足压力要求。

【解读3】若设置了室外消防水池及室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还是要设一根市政给水管网接入该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系统。

4.3.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的要求。

【解读】两路水源,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3.4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解读】强条。

4.3.6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

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解读】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分两格,每格尽量容积相等。可做吸水井或连通管。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4.3.7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

2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解读】第1款,消防车的泵轴高度1.0m,则取水口底标高不能低于消防车停车地面5.0米(适用于海拔高度为100m地区)。注意在不同海拔高度的地区会有区别,

应计算确定。

第2款很难做到,主要是很多建筑物已经靠近红线。

4.3.8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解读】强条。

4.3.9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解读1】强条。第1款,水泵房与消防水池同层布置时,按国标图集以自灌吸水控制;水泵房比消防水池低很多时,以吸水管喇叭口控制。

换言之,同层布置时,最低有效水位要淹没水泵的放气孔,保证自灌吸水;不同层布置时,最低有效水位要淹没喇叭口,按本规范第5.1.13.4条执行。采用喇叭口时,吸水井深度=600+喇叭口支座高度400;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最低有效水位=200+旋流防止器高度150。

【解读2】第2款。(1)简单做法为设玻璃管液位仪,远传水位显示由电气专业设计。若选用电气设计图集11D703-2《液位测量装置安装》中有数码显示的液位计(即可同时就地显示水位和传输水位信号的仪器)时,应在图纸中标注其功能。

(2)在水池上部最高水位以上200mm处留一个Φ50的穿线管,提给电气。要求电气专业做到实时水位显示,并要求显示池底标高、最高有效水位、最高报警水位、最低报警水位、最低有效水位等。水位信号要传至消防控制室。结合本规范第11.0.7.3条。

(3)水专业负责给电专业提消控中心实时消防水位显示要求,具体接线以及水位信号提取装置由电气专业按《液位测量标准》设计。

【解读3】最高报警水位=溢流水位=最高有效水位+0.10m

最低报警水位=最高有效水位-0.5h(h为有效水深)

特别说明:规范对“最低报警水位”的概念并无明文规定。本解读认为,接收到最低报警水位报警时,显然是出现了非正常的水位下降,应由有关人员马上采取措施,堵漏、补水。此时消防水池应还有至少半箱水,保证最不利反应时间。所以最低报警水位不能定位过低;而定位过高可能会引起频繁报警,也不可取。

4.3.10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2 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

措施。

【解读】通气管一般一条,水池水位不变化,它不进出气;呼吸管一般两条,两管管口标高相差约0.5m,利用空气对流原理使空气流动,如呼吸一般。

呼吸管水平设于水池侧壁时,建议低管位管中标高为最高水位以上0.20m,高管位管中标高为最高水位以上0.70m。

4.3.11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3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4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5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6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解读1】此处的高位消防水池仅指常高压系统,不同于高位消防水箱。

【解读2】第4款,补水是否可靠,应经过专门的论证确定。

【解读3】第5款,注意两座和两格的区别。

【解读4】第6款,应给建筑结构专业提资料。

4.4 天然水源及其他

4.4.4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棱、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解读】强条。

4.4.5当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解读】强条。

4.4.7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解读】强条。

5 供水设施

5.1 消防水泵

5.1.1消防水泵宜根据可靠性、安装场所、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扬程等综合因素确定水泵的形式,水泵驱动器宜采用电动机或柴油机直接传动,消防水泵不应采用双电动机或基于柴油机等组成的双动力驱动水泵。

【解读】该泵效果不好,易误操作。

5.1.3 消防水泵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并应标示流量、扬程、汽蚀余量、功率和效率等参数。

【解读】本条是对生产厂商的约束,但必须写入设计说明。主要是为了避免有人去市场上临时搭配。

5.1.4 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

【解读】明确定义,此处“消防水泵”系指消防加压水泵,消防稳压泵可不按此要求。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解读1】第2款写入设计说明。

【解读2】第3款,不能用潜水泵、管中泵作为消防水泵。

【解读3】第4款写入设计说明。

(1)注意水泵曲线无驼峰、无拐点。

(2)规定消防水泵的扬程在零流量时应该是设计压力的1.2~1.4倍。即不能小于1.2倍设计压力,不能大于1.4倍设计压力。显然切线泵是不能用的。

【解读4】第5款写入设计说明。

规定消防水泵在1.5倍设计流量时的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0.65。

水泵的电机额定功率必须满足150%额定流量时的工况需求。

【解读5】第6款写入设计说明。

【解读6】建议设计选泵时,仅注明设计参数,同时按本规范详细书写设计说明;如果设计注明水泵型号,则应校核该型号水泵的性能曲线,要满足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5.1.8 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

2 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 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4 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

【解读】强条。

5.1.9 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0m。

2 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设计流量大于125L/s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3 轴流深井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3款的规定;

【解读】强条。

5.1.10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除外: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解读】本条针对备用泵:满足其中一条,即可不设备用泵。

但不设备用泵显然违反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第3.3.2条“给水泵站应设置备用水泵”的要求。所以,尽量设置备用泵。

5.1.11一组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台消防水泵的流量不大于20L/s、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

预留测量用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其他泵组宜设置泵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

2 消防水泵流量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4级,最大量程的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值的175%;

3消防水泵压力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5级,最大量程的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压力值的165%;

4 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应预留流量、压力测量接口,大泵(Q

≯,H0.50MPa

【解读1】小泵(Q20L/s

>20L/s或H>0.50MPa)宜设置流量、压力测试装置。

直读式流量计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读数处,远传式流量计设置在水泵出水管的止回阀和闸阀之间。详见附图。

【解读2】第2款,根据规范条文换算可知,流量检测装置的最大量程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值的2.33倍。

【解读3】第3款,根据规范条文换算可知,压力检测装置的最大量程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压力值的2.2倍。

5.1.12 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2 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3 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解读1】消防水池、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要淹没消防水泵的放气孔。

立式泵的放气孔在最上一级叶轮的上面;卧式泵的放气孔在泵壳的顶上。

【解读2】旋流防止器,形状类似虹吸雨水斗。广东永泉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有此产品。

5.1.13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武汉医保报销流程

武汉医保报销流程 六、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结算(两定机构月度结算)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关于大额医疗保险规范用 药的通知》(武劳社医[2007]12号) 2.办事程序:每月10日前(逢节假日延至15日)将上月大额申报资料送至大额办。 3.须提交的材料:凡申报大额保险费用须统一使用“武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理赔资料袋”,同时上报“定点医院大额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电子版及手工版各一份)。资料袋封面各栏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申报明细表须加盖公章。住院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 长期医嘱(复印件)、临时医嘱单(复印件)、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门诊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住院费用须提供汇总清单、?门诊费用也须提供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门诊用药应标明每种药品的单价及规格、?凡进行放射治疗均须提供放疗治疗单。重症病人需要提供重症病历首页。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1个月 一、紧急抢救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 1、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而就近前往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以下简称市内急救直接转院)。 2、职工因公出差、探亲或在法定假期期间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以下简称外地急救)。 (二)申报资料:

1、市内急救直接转院人员7日内(或5个工作日)写出书面报告(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确诊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2、外地急救人员10日内(或7个工作日)由所在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写出书面报告(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三)受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 (四)审批时间: 急救直接转院人员及外地急救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 审批。审核后无论同意与否,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到单位或个人。二、定点医院转院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外或市内转院定点医院(同济、协和、广州军区总医院、武大中南医院、武大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转院治疗定点医院)。 (二)申报资料: 参保人员应提供定点医院开出的转院审批表、出院小结、发票。 (三)受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 (四)审批时间: 通过定点医院转院无特殊情况即时审批。 三、转院费用申报程序: (一)参保人员出院后一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填报《医疗费用申报审核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由参保辖区社保处盖章),附转院审批表;费用单据(发票原件);住院汇总清单或明细帐原件(跨年度的提供每日清单);出院小

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提高一日生活质量

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提高一日生活质量 假期里,幼儿园安排教师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一书。乍看题目使我想到:既然是《指南》解读,那么《指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在学习这本书的前提我先学习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之前对纲要的掌握和理解,我对《指南》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这还远远不够。我再对《解读》一书进行细细的品味。从书中我更深的领悟到了《指南》的精神。我理解的《指南》是帮助我们教师了解3-6岁各年龄幼儿学习和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使老师们明确了培养目标,但《指南》不是一个固定的标准,不是让每个孩子都达到同一个标准水平,我们也要尊重孩子的发展,《指南》只是我们培养幼儿的一个方向。那么整本书看完后,我思考:如何将《指南》的精神落实在一日生活中,达到提高保教质量的作用呢?我归纳了以下三大点: 一、观念需转变 为了落实《指南》所倡导的基本理念,我们要通过学习与反思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并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运用《指南》所传达的基本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指南》在实践中正确和顺利地落实。 幼儿园的五大领域是综合体,不是哪一个单项不好就判断认为这个孩子发展不好,也不是幼儿所有指标达标就不需要关注了。我们要综合全面的看待孩子的发展,不仅需要横向的比较,更要关注纵向的进步,只有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对一个孩子发展评价才是科学的。 《指南》目标部分分别对3-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的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让我们教师更加明确我们该如何看待每个孩子的发展,在与孩子的互动过程中我们应该怎么做。 科学的认识孩子的发展,有效地借鉴《指南》中的教学建议,即使是一名新手老师,只要能正确把握《指南》的精神与核心理念,也能成为一名好教师,在自己的教学行为中更好地符合孩子的发展规律,对孩子的认识也将更加全面。所以深入学习《指南》,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思考《指南》的落实对于教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儿保手册

编号:□□□□□□□□□□ 领到本手册后请立即填写 领取日期年月日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父亲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监护人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建册单位电话 托幼机构电话

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活泼、聪明伶俐的孩子。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儿童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的宗旨,我们特为您献上《儿童保健手册》。 《儿童保健手册》用于记录孩子0-6岁期间体格发育、营养状况及心理发育等各种健康状况的评价,是孩子早期生长发育情况和家长无限亲情关爱的珍贵记录。本手册按照孩子发育的年龄阶段提供了小儿喂养、营养、早期心理智能促进基本知识,是评价、指导和促进儿童健康的有效工具和指南。家长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参考这些保健知识对孩子进行观察、护理、养育和保健。孩子出生后,请您按规定的程序执本手册到保健机构接受儿童保健系统查体和保健指导。 衷心祝福您的宝宝健康成长! 山东省卫计委

本页请宝宝家长详细填写 出生情况记录 分娩时孕周 地点: 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胎第产单胎多胎(胎) 分娩方式:自然产: 头位臀位手术产:臀牵产钳胎吸剖宫产新生儿情况: 身长: cm 体重: kg 窒息: 无有复苏措施: Apgar评分: 1分钟 5分钟 10分钟 出生缺陷: 无有诊断: 喂养情况:第一次授乳在生后小时 母乳混合人工 吃奶: 好一般差 疾病情况及处理:

新生儿护理要点 喂养:母乳是婴儿最佳食品,要早吸,不丢弃初乳,按需哺乳。 衣着:选择柔软、吸水,宽松、颜色浅淡的纺织品。尿布要勤换勤洗。 保温:天气寒冷时要注意保暖,特别是头部面积大,要戴好小帽子。天气炎热时要注意通风,但要避免穿堂风。室温20℃-24℃,湿度50%-60%。 脐带:脐带残端易感染,要保持干燥,避免大小便等的污染,一般出生后3-10天脐带残端脱落,如有分泌物,可用75%酒精或0.75%碘酊消毒。 皮肤黏膜:注意皮肤清洁、卫生、尤其要注意皮肤皱褶处的清洁干燥,防止皮肤擦伤。每次大便后用温水洗臀部。不要挤压婴儿乳房硬结,不要挑口腔马牙,保持眼部清洁。 安静:环境宜安静,避免尖锐声调噪音。 异常情况:出现发热或体温上升,哭闹不安,尖叫或哭声无力,吸吮力差、呛奶或不吃奶,口周青灰,呼吸困难,反应低下,抽风,严重黄疸,皮肤发冷发硬,大便带血或黑便等立即就医。

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武政[2004]66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4 【实施日期】2004.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武政(2004)66号2004年10月14日)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市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 (二)有本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 (三)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第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第四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每月按缴费基数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委托邮政部门代收代缴。 第五条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六条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慢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统称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其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城镇职工标准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按城镇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武汉市重症医保新规定

武汉市重症医保新规定 医保门诊重症鉴定有了新规——真正患有重症的参保人员,才会享受医保待遇。 昨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行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新规。规定将统一门诊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办理,公开办理标准,加强鉴定医院管理,透明鉴定程序,规范鉴定项目收费。 据打探,患有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肝肾移植术后等26种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程序如下: 首先要向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及支持诊断的检查报告;符合受理规定的,辖区经办机构会向参保人发放门诊重症鉴定通知书及鉴定表;参保人持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医院进行鉴定;鉴定医院医保部门在接受参保人《审批登记表》及重症资料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病情复杂或存在较大争议的病例可延长5个工作日。对能根据病历资料判断结果的,直接提出鉴定意见。对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再判断的,应通知参保人进行医学鉴定。鉴定结果在鉴定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辖区社保处;通过重症鉴定,取得门诊重症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一家医院就医,选择的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执行新规后,参保人办理重症鉴定将更加方便——参保人申请门诊重症待遇过程中,将不需要在鉴定医院等待鉴定结果继而转送辖区社保处(分局),而是由辖区社保处(分局)直接将鉴定结果以及门诊重症待遇审核结果通知参保人。

同时,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医院由以前的二级以上医疗资质医院全部换成三甲医疗资质的医院,鉴定结果更准确,进而避免了参保人因对鉴定结果的疑问而进行重复鉴定的麻烦。

幼儿园一日生活管理指南一

幼儿园一日生活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入园 (一)幼儿 1、仪表整洁,按时、愉快入园。 2、能使用礼貌用语主动问好,和家长愉快地告别。 3、乐于配合保健老师晨检,能将晨检牌插入指定位置。 4、会整理衣物将其放到指定地方,并积极投入晨间活动。 5、按照值日生安排表提前来园,佩戴好标志,进行力所能及的班级服务工作。 包括:擦桌椅、整理玩具柜、管理自然角等。 (二)教师 1、认证落实陈建活动计划,为幼儿主动参与、选择活动做好准备。 2、保证室内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安全。 3、热情主动迎接幼儿,针对幼儿情绪采取适宜的接待方式,营造愉快氛围。 4、再次晨检:观察幼儿仪表,有无带危险物品等。 5、观察指导幼儿活动,并有计划地与幼儿个别交流。 6、做好值日生工作指导。 7、礼貌接待家长,需要时与家长简短交流。 (三)保育员 1、做好幼儿入园的准备工作,包括:消毒好的水杯、毛巾等。根据季节做好生 活用水的准备。 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室内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安全。 3、协助教师接待幼儿,观察指导幼儿整理并放好衣物。 (四)保健员 1、热情接待幼儿,严格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漏查。 2、为幼儿测量体温,提醒家长刷卡。 3、发现幼儿异常病症时建议家长带幼儿及时就诊,做好应急处理。 4、提醒家长将幼儿带处方的药品做好核对和登记。 5、对班内开窗通风及消毒水杯、毛巾等工作有具体要求。 (五)值班主任 1、检查各岗位教职工按时到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巡视各部门工作情况,如食堂、教学班、保洁等岗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入园高峰期间在园门口热情迎接家长和幼儿,引导幼儿有序入园,了解家长 及幼儿情绪和需求,适时解决相关问题。 4、观察提醒门卫保安人员带齐保卫装备、统一着装,提高安全意识,防止陌生 人进入。对临时突发性情况及时正确处置。 (六)操作及安全建议 对保教人员: 1、依据各国具体工作时间确定班内来得最早的保教人员负责开窗通风。 2、结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整理衣物、简单的劳动、值日生工作、礼貌教育 等提出不同指导要求。 3、教师不能收取家长为幼儿带来的药品。带药幼儿晨检牌与其他幼儿有颜色区 分。 4、引导家长按时送幼儿入园,保持幼儿仪表整洁。

(儿保手册)

编号:□□□□□□□□□□领到本手册后请立即填写 领取日期年月日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父亲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监护人姓名年龄岁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建册单位电话 托幼机构电话 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活泼、聪明伶俐的孩子。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儿童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的宗旨,我们特为您献上《儿童保健手册》。 《儿童保健手册》用于记录孩子0-6岁期间体格发育、营养状况及心理发育等各种健康状况的评价,是孩子早期生长发育情况和家长无限亲情关爱的珍贵记录。本手册按照孩

子发育的年龄阶段提供了小儿喂养、营养、早期心理智能促进基本知识,是评价、指导和促进儿童健康的有效工具和指南。家长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参考这些保健知识对孩子进行观察、护理、养育和保健。孩子出生后,请您按规定的程序执本手册到保健机构接受儿童保健系统查体和保健指导。 衷心祝福您的宝宝健康成长! 山东省卫计委 本页请宝宝家长详细填写 出生情况记录 分娩时孕周 地点: 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胎第产单胎多胎(胎) 分娩方式:自然产: 头位臀位 手术产:臀牵产钳胎吸剖宫产新生儿情况: 身长: cm 体重: kg

窒息: 无有复苏措施: Apgar评分: 1分钟 5分钟 10分钟 出生缺陷: 无有诊断: 喂养情况:第一次授乳在生后小时 母乳混合人工 吃奶: 好一般差 疾病情况及处理: 新生儿护理要点 喂养:母乳是婴儿最佳食品,要早吸,不丢弃初乳,按需哺乳。 衣着:选择柔软、吸水,宽松、颜色浅淡的纺织品。尿布要勤换勤洗。 保温:天气寒冷时要注意保暖,特别是头部面积大,要戴好小帽子。天气炎热时要注意通风,但要避免穿堂风。室温20℃-24℃,湿度50%-60%。 脐带:脐带残端易感染,要保持干燥,避免大小便等的污染,一般出生后3-10天脐带残端脱落,如有分泌物,可用75%酒精或0.75%碘酊消毒。 皮肤黏膜:注意皮肤清洁、卫生、尤其要注意皮肤皱褶处的清洁干燥,防止皮肤擦伤。每次大便后用温水洗臀部。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1、武汉地区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属于参保范围和对象。 成人高校、电视大学等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大学生居民医保;自学助考的学生接受的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因此也不属本次纳入的范围,但可随普通市民和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另外,鉴于部队的特殊性质,国家和省要求对部队院校学生暂不纳入范围;外国留学生有专门的医疗保障渠道,本次也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2、高校如何申请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 各高校携带机构批文、法人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包括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保处)办理申请网上经办大学生参保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业务手续并领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地处远城区的高校,按我市统一安排,到指定的社保处办理手续。 3、大学生参保信息如何申报? 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大学生电子信息模板,以学籍为依据,采集上传本校大学生信息,打印《大学生学籍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所属区社保处审核备案。以后年度各高校只需为新入学的大学生办理信息申报。 4、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由高校给予补助),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5、大学生个人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高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6、高校如何代缴参保大学生居民医保费? 各高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并代收参保大学生年度个人缴费。 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每月20日前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月度缴费核算,确定月度代缴总金额。 社保部门将核算后的月度代缴总金额传送至地税部门,各高校应于次月15日前到所在区地税局领取税票,并按时足额缴费。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操作手册》学习心得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操作手册》学习心得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操作手册》中讲到了生活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学习活动,书中对每个活动都做出了一个概述,以及保教基本常识,同时还对各年龄段拟出了幼儿常规培养建议。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体育活动、游戏活动。以前我觉得开展的体育集教活动才是体育活动,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幼儿园的“体育活动”是幼儿园教育中,引导幼儿通过体育器械的运用、基本动作活动、利用自然因素的锻炼和体操活动。”也就是说幼儿在园的户外活动、晨间体育活动、体育集教活动都属于体育活动。而且在开展体育活动的时候是一个安全教育的契机,可以在活动中告知幼儿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久而久之幼儿便知道哪些事情是安全的哪些事情是危险的,幼儿可以在体育活动中累积安全知识。 幼儿常规培养建议中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提示,分别有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我觉得体育活动中特别要注重的是安全;其次是幼儿的护理,在游戏前应该检查孩子的衣物是不是便于运动,然后选择合适的场地,准备好材料;然后在是幼儿在游戏中我们应该关注幼儿在游戏中的情况,引导幼儿遵守游戏规则以及对材料的创新、引导幼儿遇到问题的时候与同你、伴交流合作,教师应该巡视幼儿观察其危险的地方时借助次时机进行安全教育。在体育活动中不仅能让幼儿身体的到发展还能增加幼儿间的情感,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让幼儿在多方面得到发展。

幼儿园的游戏活动时很重要的,幼儿能在游戏中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幼儿的想象与创造、合作与交流、勇敢与坚持、愉悦与向往等良好品质都在游戏活动中得到及时的满足和综合的发展。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做的就是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材料,组织丰富的游戏活动,同时在游戏中观察幼儿的水平及发展。 游戏活动分为两个板块,室内游戏和户外游戏。我觉得室内游戏分为:区角游戏、集教游戏、手指游戏等。室外游戏则分为:晨间游戏、户外区角游戏。在开展这些活动前教师应该根据室内实际情况、幼儿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活动,然后在与幼儿一同制定游戏规则。同时很多游戏都会借助材料来完成,就需要准备多样化的材料供幼儿玩耍。在活动中教师应该多角度观察幼儿,材料是否感兴趣?关注幼儿能否在活动中的需求,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游戏后对于游戏的情况进行分享交流、提升经验。 书中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游戏在游戏中的护理,例如:幼儿在户外游戏的安全、幼儿在玩沙水时的安全和卫生、游戏材料的安全、游戏材料的卫生、等,而我以前在开展游戏活动的时候都特别在意幼儿在游戏中有没有遵守规则,幼儿会不会玩游戏。幼儿在玩游戏时最应该注重的应该是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有了安全和健康才能开展有趣的游戏。

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

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 (草稿) 幼儿园教育是通过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来组织实施的。应该让幼儿在一日生活中感到安全、愉快、温馨、有序,并能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游戏。《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为幼儿园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提出了可操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一日生活的主要环节 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包括入/离园、自由游戏、教育活动、生活活动、户外活动和活动转换等主要环节组成。幼儿在各个环节的经历及所获得的经验都对他们的学习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应通过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的安排与组织蒂助幼儿学会自理、学会学习、学会交往、学会自我调节,为其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入园、离园 八园、离园是幼儿从家庭到幼儿园和从幼儿园到家庭的环境转换环节。做好入、离园工作,有助于增进家园沟通,帮助幼儿适应环境转换,让幼儿感受到幼儿园的亲切,感受到自己是幼儿园的主人,从而以愉快的情绪开始和结束一天的生活。 入园包括晨检、晨间活动和晨谈。晨谈是在班级幼儿基本到齐后成人组织的集体谈话活动。话题可能会来自多方面,如成人有计划的主题活动讨论、当天即将进行的活动介绍、晨l问活动时观察了解到的幼儿关注点、或幼儿引发的值得交沆的事件等等。 离园是幼儿结束在园一日生活、等待家长来接的环节。 2.自由游戏 自由游戏是幼儿主动发起的活动。幼儿可以在各活动区中按照自己的兴趣、意愿或想法选择同伴及材料开展活动。自由游戏为幼儿主动探索和学习提供了充

分机会,有助于增强幼儿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让其体验自由、自主的乐趣。每次自由游戏时间应持续30分钟以上。 3.教育活动 幼儿园教育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应根据活动目标、内容以及幼儿学习该内容的特点来确定采用小组活动或集体活动,并尽可能地多开展小组活动。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应根据幼儿注意发展的年龄特点和活动中幼儿的表现灵活掌握,一般小班15分钟左右,中班20分钟左右,大班25分钟左右。 小组活动为幼儿提供了与同伴、教师交谈、讨论、合作和分享经验的机会,更容易让幼儿主动积极地操作材料,并按自己的速度和方式去参与活动;同时有利于教师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了解每一个幼儿的发展状况,进而采取适宜个体的方式提供帮助和支持。小组人数一般以5_8人为宜。 集体活动是指参与活动的所有幼儿在同一时间内做相同的事情,整个活动过程以教师的引导或指导为主。集体活动有利于幼儿自我控制能力、注意力、良好倾听习惯和集体意识的培养,但难以满足幼儿发展的个别需要。因此,不是所有的教育内容都适合采用集体活动。 4.生活活动 生活活动是满足幼儿基本生理需要、帮助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自理能力的活动。生活活动安排、组织得合理、有序,t能有效满足幼儿的基本生理和心理需要;能帮助幼儿连立良好的生活秩序;能增强幼儿的自我意识,使之认识到自己是有能力的人;能提高幼儿的自理力,增强其自信心,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和成就感。 生活活动包括餐点、饮水、如厕、盟洗、午睡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有些是需要定时安排的,如餐点、午睡:有些则要根据幼儿的个体需要灵活安排的,如饮水、如厕、盥洗。 餐点:幼儿园餐点的提供方式各地有不同,有两餐一点、一餐两点、三餐一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126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10.31 【实施日期】2001.10.3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7月22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1日)修订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126号)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王守海 2001年10月31日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聘用的外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事项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属地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和新洲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由本区统筹管理,具备条件后,纳入全市统筹管理。 第五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下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业务工作。 财政、卫生、药监、地税、审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 第六条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第八条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儿童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一、服务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使体弱儿及时得到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60%,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一)新生儿访视率》95%;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95%;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95%。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 三、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在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对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甘肃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缺陷的新生儿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2针,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个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

武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请单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请单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手机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参保□是否制作社会保障卡 □□□□□ 一般居 民 新生 儿 低保 对象 重度残疾人(须一级、二 级) 6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家庭 老人 □补缴户口性质:□本市居民□非本市居民 □□□□□ 一般居 民 新生 儿 低保 对象 重度残疾人(须一级、二 级) 6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家庭 老人 出生年份为参保上年的新生儿还需勾选: □从出生之日起补缴□仅补缴当前年度□仅补缴出生当年 □停保□实时缴费□居民医保年审□个人一般信息变更 □居民医保未到待遇享受期退款□居民医保缴费重核 注:“本市居民”指我市中心城区户籍和我市新城区户籍的居民;“非本市居民”指除“本市居民”以外的其他居民。统一按照申请补缴时,提交的户口簿信息确定。 参保(代办)人签字:(我已阅读反面的须知内容) 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代办)人填写,请在需办理的业务名称前的“□”内打“√”并填写相关办理内容,如是代办人办理还需填写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及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此表由社区留存备查。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参保范围办理业务提交资料 1、18周岁以 下的居民; 2、18周岁及 以上的非从业居民;3、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 缴费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按“低保对象”参保的居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 及复印件和《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 复印件; 3、申请按“重度残疾人”参保的居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原 件及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按“低收入家庭老人”参保的居民,还需提交户口 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 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 5、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 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补缴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按“低保对象”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武汉市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按“重度残疾人”补缴的居民,还需提交《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补缴的居民,还需居住地街 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 停保和 实时缴费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 医保 年审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友情提示: 1、参保人员应在每年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次年的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可享受次年全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2、邮储银行批量扣缴次年个人居民医保费的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时间需缴次年个人居民医保费的统一采取实时征收方式缴纳。 3、已按“低保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居民,应在每年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居民医保年审手续,核定其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4、出生之日起90日及以内(90日中含出生当天)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若出生之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的上年,可申请仅补缴上年的个人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也可申请仅补缴当年的个人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也可申请同时补缴上年和当年的个人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仅可申请补缴办理时当前年度的个人居民医保费。补缴后的居民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

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

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 (草稿) 幼儿园教育是通过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来组织实施的。应该让幼儿在一日生活中感到安全、愉快、温馨、有序,并能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游戏。《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为幼儿园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提出了可操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一日生活的主要环节 幼儿在园的一日生活包括入/离园、自由游戏、教育活动、生活活动、户外活动和活动转换等主要环节组成。幼儿在各个环节的经历及所获得的经验都对他们的学习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应通过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的安排与组织蒂助幼儿学会自理、学会学习、学会交往、学会自我调节,为其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入园、离园 八园、离园是幼儿从家庭到幼儿园和从幼儿园到家庭的环境转换环节。做好入、离园工作,有助于增进家园沟通,帮助幼儿适应环境转换,让幼儿感受到幼儿园的亲切,感受到自己是幼儿园的主人,从而以愉快的情绪开始和结束一天的生活。 入园包括晨检、晨间活动和晨谈。晨谈是在班级幼儿基本到齐后成人组织的集体谈话活动。话题可能会来自多方面,如成人有计划的主题活动讨论、当天即将进行的活动介绍、晨l问活动时观察了解到的幼儿关注点、或幼儿引发的值得交沆的事件等等。 离园是幼儿结束在园一日生活、等待家长来接的环节。 2.自由游戏 自由游戏是幼儿主动发起的活动。幼儿可以在各活动区中按照自己的兴趣、意愿或想法选择同伴及材料开展活动。自由游戏为幼儿主动探索和学习提供了充分机会,有助于增强幼儿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让其体验自由、自主的乐趣。每次自由游戏时间应持续30分钟以上。 3.教育活动 幼儿园教育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武劳社[2001]125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1.11.02 【实施日期】2001.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武劳社[2001]125号二OO一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退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进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总量控制、定额结算、项目审核、年终清算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第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费用终审和费用拨付工作。 第五条职工、退休人员就医、购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的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IC卡)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划卡结算,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时,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凭个人帐户的划卡记帐记录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定额结算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部门,根据本市同级同类医疗机构最近三年职工实际平均住院费用水平,结合年度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预算总额、物价指数变动等有关因素确定,原则上每年调整、公布一次。 第七条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方法进行月度结算: (一)月度定额结算费用总额=定额结算标准x月度内实际出院人次: 1、月度内实际住院费用总额(不包括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下同)低于月度定额结算费用总额的,按月度内出院人员实际住院费用总额拨付; 2、月度内实际往院费用总额高于月度定额结算费用总额的,月度住院费用拨付额=定额结算标准x月度内实际出院人次。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结算费用,并从当月结算费用额中暂扣6%,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

武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统筹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居民医保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保基本,充分体现制度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的有机统一。 (二)统筹城乡,统一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制度可持续。 (四)立足基本保险,兼顾不同层次,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效衔接。 第四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分级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和新洲区居

民医保基金暂由各区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是本市居民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居民医保日常业务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下简称社区村)和学校(含幼儿园)配合经办有关业务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街乡镇和社区村的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要与居民医保的实际工作量相适应。 第六条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居民医保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统筹本区居民医保工作,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困难人员名单,负责组织各类困难人员统一参保和统一缴费;落实政府补助;指导街乡镇和社区村配合经办居民医保工作。 地税部门负责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纳费用的征收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人员身份,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提供困难人员名单,按要求做好困难人员参保和缴费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保障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负责认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

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 行为细则(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了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指南》,增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幼儿园一日活动是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途径,是每日保教活动的总和,是幼儿和保教人员共同经历的、家长参与的活动过程。 三、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和实施应尊重幼儿人格与权利,尊重发展规律,关注生命需要,关注个别差异,保教并重,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持续的发展。 四、本《细则》是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各类人员遵循的基本的、具体的行为要求和规则,适用于我区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各幼儿园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保证幼儿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一日活动的基本要求与行为细则 幼儿园一日活动贯穿于幼儿在园的所有活动,可以根据活动性质相对划分为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等四大活动。各类活动在幼儿发展中都具有特殊的价值,要注意各类活动的有机联系,做到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学习,学习联系生活、利用生活,使一日生活成为真正的教育整体。 一、生活活动 生活活动是幼儿在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幼儿生命基本需要的活动,具体包括:入园、盥洗、餐点、饮水、入厕、睡眠、离园等环节。 (一)基本要求 1.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要,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常规,既有利于形成集体生活秩序,又能满足幼儿个别的合理需要,不强求一律、整齐划一;引导、支持和鼓励幼儿参与生活规则的建立。

2.组织和指导幼儿的生活活动时,要进行充分的预设和准备,减少不必要的等待现象,避免隐性和显性的时间浪费;要满足幼儿受保护的需要和独立的需要,避免包办代替。 3.确保幼儿生活活动安全;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行为细则 1.入园环节 (1)幼儿 按要求带齐当日所需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着装整洁舒适,便于活动。 按时、愉快入园,有礼貌地向老师、同伴问好。 愿意接受晨检,身体不适能告诉保健老师。 主动参加晨间活动。 (2)教师 主动、热情、礼貌地迎候幼儿和家长。 观察幼儿身体、情绪和精神面貌。 查看幼儿的晨检牌,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是否按要求带齐当日所需用品。 有针对性地向家长了解幼儿情况。 组织幼儿开展观察、劳动、值日、自主活动等。 清点幼儿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与未到园幼儿的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 (3)保健医生 做好晨检。 要求:一摸:摸幼儿额头、颈部和手心有无发热。 二看:幼儿精神和面色是否正常,有无流涕、流泪、结膜充血、身上有无皮疹、咽部是否充血,体表有无伤痕。 三问:问幼儿在家的饮食、睡眠、大小便等一般情况及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四查:查幼儿是否携带有不安全物品。 五防:传染病流行季节,应重点检查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及早期症状和体征。晨检中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或其它疾病表现时,通知家长带到医院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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