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公司人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调动、离职时五险一金接续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地产公司,非地产所属公司应根据行业用工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报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 分则

第三条 五险一金办理

一、本细则中五险一金指的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比例如下表:

五险一金单位缴纳(单位:

元)

个人缴纳(单位:

元)

养老保险基数*20%基数*8%

基本医疗基数*8%基数*2%

大额医疗基数*1%2

工伤保险基数*0.8%0

失业保险基数*2%基数*1%

生育保险基数*0.7%0

住房公积金基数*12%基数*12%

备注:

1、本表为城镇职工保险缴纳比例,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国家规定缴

纳比例的上限。

2、各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缴费比例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异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缴费比例,但具体执行标准需报集团审批。

第四条 五险一金基数调整

一、整体调整:集团一年或两年根据社平工资的变化情况,结合集团经营状况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进行适度调整。各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后参照集团标准进行基数变更。

二、个别调整:主要指员工职级变化导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变动。员工职级发生变化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当年不予调整,由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于次年整体调整时按照对应职级进行基数变更。涉及员工五险一金代缴的,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与经办代缴的公司协调变更基数。

第五条 各公司之间五险一金划账

由于目前全国各省市社会保险的缴纳规定有一定差异,养老保险未实现全国统一存缴,在不同省份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比较困难,各公司存在相互为异地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各公司之间员工五险一金代缴、补缴的,次月15日前代缴公司(即缴费公司)向员工所在公司传阅当月员工缴费明细表,所在公司确认后由所在公司财务部划账到代缴公司,其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员工所在公司应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予以代扣。

第六条 员工入职

新员工应在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向公司出具原单位已办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以便公司及时办理五险一金的接续事宜并缴纳费用。若在入职报到时无法及时出具上述手续的,15日(含)前入职的员工需在当月15日以前将出具,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需在次月15日前出具以上手续。

新员工入职报到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发放《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见附件一),新员工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一、由于员工本人没有及时出具相关手续而造成五险一金无法按时缴纳的,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据当地政策在允许补缴的时间段给予补缴,部分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二、新员工无工作经历或原工作单位未缴五险一金的(应届毕业生

或从未缴五险一金的新员工),员工本人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说明并签字确认后,人事行政部直接参保。

三、新员工原有社会保险账号存在问题,需员工本人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办停、转移或合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再予参保。

四、新员工的社保保险关系在原单位,员工本人不愿转出或员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其他单位(或社区)缴纳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与员工签订聘用协议,公司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是根据各地区的政策,如果可以再参保工伤保险的,公司应与参保。

第七条 员工调动

一、员工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其五险一金办理工作由调动双方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本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调动五险一金费用分摊与员工薪资发放一致:15日(含)以前调动的,当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15日以后调动的,当月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出公司承担,次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

三、集团代缴员工调动

(一)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到另一异地公司,五险一金依然由集团代缴的,调出公司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按《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见附件二)格式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集团据此将员工五险一金账目按规定划入调入公司。

(二)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回重庆区域公司,五险一金由重庆区域公司为其缴纳,集团不再代缴,调出公司及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集团人事行政部及时办理调出,将调出资料交给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

四、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动

(一)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往集团或异地公司

1、员工五险一金需要集团缴纳或代缴的,调出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材料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

2、非重庆籍员工,可申请由集团代缴或直接到异地公司参保。集团代缴的,原公司将相关材料交给集团人事行政部;异地公司参保的,

原公司将相关资料交异地公司人事行政部。《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同时传给相关单位。

(二)重庆区域公司调往重庆区域其他公司,员工五险一金需要转移的,原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移交员工五险一金资料,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多个员工调往不同公司的,分别造表。

五、异地公司员工调动

(一)异地公司员工调往重庆区域公司或其他异地公司,原则上要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应转到新公司,但由于各区域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或因员工户口不在调入公司所在地的,经双方公司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可由原公司继续缴纳,代缴部分费用由员工调入公司每月划账到调出公司。

(二)员工在异地公司之间调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公司应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将资料交给调入公司,每月15日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

六、员工调动时,若住房公积金调出人数较多,需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交审核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后,再将资料移交调入公司。养老保险接续卡无法及时办结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先做减少,员工调入公司先新增,养老保险接续卡办理好后再移交给员工调入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需为员工进行补缴。

七、员工调动后,调出公司应及时与调入公司沟通处理员工五险一金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表格,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社会保险及薪酬专员。由于调出公司未及时统计并知会而造成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纳的,责任由调出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调出公司及时统计并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而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未能及时予以参保的,责任由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

第八条 员工离职

公司员工离职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停或及时联系代缴单位办停五险一金,员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前离职的,人事

行政部当月给予办理退出手续;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后离职的,则当月公司继续给予缴纳费用,次月办停。

一、由于社会保险调出手续需一定时间才能办结,住房公积金次月调出方可保证在职当月如数缴纳,因此两种手续全部办停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时及时告知五险一金调出事宜,人事行政部办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后,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领取相关资料。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于员工正式离职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附表形式告知代缴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及时处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事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结五险一金后通知离职员工领取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调出手续;若为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后六十日内由代缴公司负责通知领取;超过六十日员工未领取的,代缴公司负责把相关资料转交员工所在公司,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继续通知员工本人领取;自所在公司通知员工本人之日起超过两年,员工仍未领取的,所在公司不再负责保管,可自行处理相关资料。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细则由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按集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区域政策差异不能按本细则执行,应在本细则总原则下进行调整,并按集团授权体系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国家及地区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本细则按要求做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

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

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

新入职员工参保资料提交通知

公司将于近期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增手续,请你于年月

日前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并将以下资料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跨省转移,主城与区县转移)等;

人事行政部

年月日

………………………………………………………………………………………………………

回执

本人已知晓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各项资料,并于年月月日前将所需资料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本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情况如下:

养老保险 □是 □否

医疗保险 □是 □否

工作保险 □是 □否

生育保险 □是 □否

失业保险 □是 □否

住房公积金 □是 □否

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打卡;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及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影响公司未及时为本人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附件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

注:异动时间为员工离开本公司的具体时间;现缴纳公司是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公司;五险缴纳情况分为“全缴”或“部分缴纳”,部分缴纳需说明具体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

为“全缴”或“未缴”;缴纳基数为该员工的缴费基数;调动后缴纳公司是异动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办停时间为经办人为此员工办停社保的时间;员工缴费截止时间是员工费用缴纳到哪一天的时间;资料交接为“已交接”或“未交接”,指养老保险接续卡、公积金调出凭证等证明性文件;经办人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相关经办人员。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为使公司走上成功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本着一切为员工利益着想的理念,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社会福利待遇,进而更好的鼓励员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特制定如下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方案一:按照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缴纳社保 2012年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2338元。照此方案,个人与单位计算入下: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420.84元。其中,养老8%占187.04元;医疗2%占46.76元;失业1%占23.38元。公积金7%占163.66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1028.72。其中,养老22%占514.36元;医疗12%占280.56元;失业2%占46.76元;工伤0.5%占11.69元。生育0.5%占11.69元。公积金7%占163.66元。 方案二:分档计算缴纳方案 1、月薪不足3000元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2、月薪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按照3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540元。其中,养老8%占240元;医疗2%占60元;失业1%占30元。公积金7%占21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1320元。其中,养老22%占660元;医疗12%占360元。失业2%占60元。工伤0.5%占15元。生育0.5%占15元。公积金7%占210元。 3、月薪5000元以上的,按照5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900元。其中,养老8%占400元;医疗2%占100元;失业1%占50元。公积金7%占35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2200元。其中,养老22%占1100元;医疗12%占600元。失业2%占100元。工伤0.5%占25元。生育0.5%占25元。公积金7%占350元。

某集团公司社保制度及管理办法

向新集团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 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区、市、县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办公室是各分子公司社保管理的管理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 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集团公司及其在的各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与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外地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分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分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审批。各分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外籍员工由分公司按照当地规定缴纳。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 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 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办理缴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的首页及本人页、2寸照片、公积金转移单)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调入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主管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doc

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含钟点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 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4.本市以外合资企业的当地员工,可参加当地社保。 5.公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 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 的17%,其中 11%进入个人帐户, 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 10%,其中 7%进入个人帐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 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 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 15 年),其个人帐户积累额一 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 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支付给该员工 1 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 限累计满 15 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 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20%计算;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帐户积累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最新版)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员工如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四条参保标准 1、社会保险各险种和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

员工社会保险实施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实施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社会保险实施方案 公司领导: 随着公司各项工作的逐步开展,为使公司走上成功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社会福利待遇,降低公司劳动纠纷风险和员工流失率,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特申请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法律依据 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保险类型确定,逐步实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社会保险险种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根据石家庄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捆绑式二险,养老和工伤可以为捆绑式的双保险。五险均以企业员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同时与石家庄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比较。其缴费比例及要求如下: 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 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劳动部行业标准进行划分,一般为1%,全部由公司缴纳;最低缴费基数为2183元/月; 失业保险:总缴费比例为3%,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

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为10%,其中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2%;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 生育保险:总缴费比例为%,全部由公司缴纳。最低缴费基数为元/月。 三、 三、缴费方案 方案一:按照石家庄市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缴纳社保 方案二:分档计算缴纳方案 1.月薪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按照最低工资基数缴纳社保; 2.月薪超过3000元(含3000元)但不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按3000元基 数标准缴纳社保; 3.月薪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按5000元基数标准缴纳。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通用.doc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 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 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等原因, 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 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 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

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1 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具体缴纳种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0日之前的将于当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于20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正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 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行政部确定参保。 、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2 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纳社会保险的, (注:基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

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 险的,补齐欠缴保费3 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二)主任级以上人员 1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凡是本公司的主任级以上人员,、 保险金额将按中卫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2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三)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具体缴费基数300%~60%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办法和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特制定《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社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参保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普通员工;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半年以上的组长、主管级人员;,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经理级人员; 4、在公司工作满八个月以上的副总级别以上的高管人员;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员工,公司统一帮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三种保险,公司及个人的缴费比率按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的社保缴纳百分比执行,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1、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

扣除(如:8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8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 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3、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七、参保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 参保申请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品行提交审核意见至行政部;行政部将部门提交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呈总经理审批;行政部将为通过审批的员工办理社保。 八、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社会保险已参保人及新增参保人,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执行,即已参保人仍沿袭原社保管理办法,新增参保人依照新社保 管理办法。 (3)行政部社保专管人员须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自离岗或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由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员工前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和个人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后

公司怎么给员工办保险

公司怎么给员工办保险? 私人公司给员工办保险需要什么手续??到哪可以办理?? 您好!《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工伤、生育、患病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根据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之规定,社会保险费应当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隶属于劳动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您要接触的部门主要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前,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办理登记时应当带上营业执照。登记后,单位要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1.先签订劳动合同 2.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到劳动局登记 3.确定申报基数 4.缴费 以上只是一个办理保险的基本程序,实践中还有很多小的程序例如:填表等。其实并不麻烦,慢慢来,祝你成功! 1、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带公司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章到社保部门填报《社保登记表》。取得单位的社保号后,去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2、带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填写《社会保险增员表》。 3、到地税部门取《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填好后送有关银行。 4、次月起地税局即开始扣社会保险费。 5、以后有员工增减时填《增员表》、《减员表》盖公章后,送社保即可。 6、记住,此资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保管好,因为关系到员工一生的保 障。 员工保险的种类 1.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对职工很实惠啊,即:交一得二,便于自己今后住房方便!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2.上面的保险国家都有具体文件规定,按要求是要参加的,但实际工作中各地执行的不统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文件下的早,上面强调了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确实保障员工利益,加强对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员工。 三、缴费原则:XX公司实行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四、社会保险本地化管理原则 1、原则上在员工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2、YY地区:在YY地区工作的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由YY市外派到的人员在YY地区参 保。 3、XX公司当地聘用人员,符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条件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接洽,根据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条例及征缴办法,参照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四、职责: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XX公司本部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2)指导、监督各车间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协调各车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配合事业部接受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 (5)组织XX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 2、各车间职责 (1)各车间负责当地招聘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所有相关业务; (2)落实完成本车间在YY地区参加各项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统计汇总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宜,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相关报表; (3)负责办理与事业部间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结转事宜。 (4)员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代缴户籍在各分(子)公司所在地而调往其它地区工作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宜。 (5)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专项检查; (6)组织本车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宣传;

员工社保实施管理办法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法规和XX省XX市的相关社保政策,特制订《XX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司计划、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建设公司所有员工(劳务合同制人员除外)。 第二章参保条件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人员参保缴纳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普通员工(工作表现优秀,能力表现突出的,可不受此时间限制;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二)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副主任、主管(主任)级人员; (三)入司通过试用期转正的副经理(副部长)、经理(部长)级人员; (四)入司满2个月具有初中级专业职称(含国家职业3级及以上)人员; (五)入司满2个月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六)入司副总级及以上的公司高管、特殊岗位人才、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和公司发展人才引进项目人员和持有国家高级职称(含国家职业和执业1级)人员;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一)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如:3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3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第七条社保和公积金参保种类费用核算(单位:元/月): XX市XXXX年社保标准参考 基数保险类别费用承担百分比金额 C2255/N1953 养老 公司20% 451.00 个人8% 156.24 工伤公司1% 20.84 生育公司0.5% 约12.00 医疗 公司7.5% 162.7 个人2% 43.28 失业 公司2% 41.68 个人1% 20.84 以上供参考,实际标准参照XXXX年社保管理单位规定执行 (一)以上所述社保缴纳百分比为XX省XX市的社保缴纳百分比,公司社保缴纳比例以公司所属地的要求为准; (二)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最低缴纳标准进行核定。公司按照60%的基数缴纳标准执行。 第八条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参保申请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个人提交的且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三篇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运行体系的操作流程,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对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如下: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公司同意的原则。 二、参保条件 1、年龄要求: 凡公司正式员工,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的。 2、入职时间要求:入职一年以上员工。 3、签订合同期限要求: 凡公司员工愿意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愿意长期在公司服务的。 4、其它 属公司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不考虑参保问题。 三、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养老单位个人 20% 8% 工伤 单位 1% 生育单位 0.7% 医疗单位单位 8% 2%

大病 个人 13元/月 失业单位个人 2% 1% 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四、参保办理流程 对符合参保条件要求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当月(5号)以前,由行政部为其办理员工参保相关手续。 五、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缴纳。 (2)经办室专管人员需建立员工社保手册,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3)经办室专管人员每年对公司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报总经理,同时对下一年度社保政策和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呈总经理。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在合同期内,擅自离岗离职的,在办理保险转出时,需向公司交纳1万元违约金,并将历年公司所交纳的个人部分由财务部核算金额后,由本人一次付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2)员工离职需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同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由本人到社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3)离职员工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公司暂按停保人员对待。 3、转入人员管理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理顺管理关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人资部 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2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 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委托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工作。 3.3 委托单位 负责及时足额向代管单位缴纳各项保险、公积金费用。在代管单位的协助下,办理部分社保及公积金具体业务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管理的原则 4.1.1 依法管理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在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4.1.2 协调一致原则。代管单位依据公司人资部的调动通知单对委托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本单位职工同标准、同管理。 4.1.3 足额缴纳原则。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4.1.4 属地化管理原则。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须遵照所在地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成立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缴纳各项费用。暂不具备社保登记条件的单位,保险关系由公司人资部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单位代管。 4.2 社会保险 4.2.1 缴费基数申报 4.2.1.1 公司所属社保登记单位和委托单位按照社保登记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时间、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收入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4.2.1.2 缴费基数申报时,除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明确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五险)管理办法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加强员工社会保障,提高员工向心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容 公司可为员工办理缴纳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 二、五险办理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兼职或临时工除外)。 2.非本单位员工但需在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人员,须经董事长批准,按批示执行。 三、办理流程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转正情况,于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五险手续。 四、缴纳基数及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2.根据每年7月份国家调整最低缴纳金额缴纳。 五、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六、管理细则 1.在原单位已参加社会统筹的新入职员工符合条件的可为其办理社会统筹关系转移至公司账户,缴费基数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如不愿降低原缴费基数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2.当月事假天数占应出勤天数不足1/2,公司缴费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超出1/2(含),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3.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享受婚假、产假、病假的员工,社会统筹正常缴费。超出考勤制度规定日期按照第2条处理。 4.当月工资额低于个人应承担缴费部分的,须在每月15日前以现金形式将差额交集团财务部门(也可一次性缴纳数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给予报停。 5.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须由本人提交签字确认的《员工自愿放弃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凡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不再以任何形式补贴。 7.各子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委托公司统一办理社会统筹,按公司规定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8.离职的员工,按以下条款对应执行: A、以正式离岗之日起计算,当月20日(不含)前离职的,当月报停,当月20日(含)后离职的次月报停。 B、上月20日(含)后离职,当月5日(含)之前离职的,五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从上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当月5日(不含)之后离职的,单位应缴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应缴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C、若当月实发工资额小于个人应承担费用的,可告知其在转移统筹关系前以现金形式到公司财务部补缴。 D、离职后,仍委托公司统一缴费的员工,须提前将保留期内的全部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财务部,保留期结束当月报停。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分公司、中心在职正式员工。 三、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在册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办理。 四、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缴费基数: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缴费比例: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具有唯一不变性。 个人帐户均为个人新或旧身份证号,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的账户。本人不论在哪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如员工隐瞒原个人帐户而在公司建立新的个人帐户,原帐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损失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1、员工已办理转正手续; 2、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本公司委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员工“人事档案”如在异地的,需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对人事档案的要求办理转档手续。 3、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核实后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所有员工需经直接领导和所属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 5、审批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6、新增:从未参加社会保险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手续;

7、转移: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且原单位在继续交纳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8、恢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单位已办理停交手续的,如原单位属于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将本人的停交手续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恢复社会保险;如原单位不属于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停缴、欠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滞纳金)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交或转移手续。 发布日期:xx-xx-xx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样会计处理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样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是企事业单位几乎每月都要做的分录,但实务处理五花八门,本文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分析。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今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计提工资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 1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 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随着公司各项工作的逐步开展,为完善员工福利,根据《劳动法》及企业社会保险办理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平山县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缴纳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职工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平均工资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费率: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率,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经办机构(以下称省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相应的费率档次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由单位缴纳,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建议缴纳。 河北省平均工资为36166元/人,保底数为年平均工资的60%,即:36166×60%=21699.6元/人。根据规定,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以个人实际收入为基础,与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相比较,个人年收入不足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者,按保底数缴纳,个人年收入超过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者,按封顶数300%的比例缴纳。办理社会保险时需报送企业员工收入情况表即工资表。

缴纳方案:建议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 具体预算如下页表: 根据下表所示,1月至1月间每月公司需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约为188755.2元,并随着公司员工数量的增加而变化。 按照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人员单位承担费用: 按照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个人应承担费用: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合集

2.15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 2.15.1 基本养老保险 2.15.1.1 目的通过制定本手册,使员工了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程序,自 觉缴纳个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维护员工本人利益,以保障员工退休后基本生 活需要。 2.15.1.2 适用范围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飞行部员工。 2.15.1.3 术语 (1)采用国发[ 1998]28 号的定义 (2)采用采用川社险函[ 2005]21 号的定义 (3)川府发[ 1997]151 号的定义 2.15.1.4 原则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兼顾公 平与效率的原则。 2.15.1.5 职责根据国航股份和西南分公司有关规定,人力资源部负责飞行部所属 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申报、年度个人帐户对帐工作。同时做好基 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15.1.6 措施和方法 (1)根据四川省社保局和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提 供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计提比例计算出职工个人的缴费额度。经部领导审核后 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缴费基数的组成长期合同制员工和人事派遣制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四川省社保 局规定统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和员工个人分别以缴费基数乘上不同的计提比例提取金额存入员工个人帐户。 (2)及时办理调进、调出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移事宜及未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员工的建帐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a)根据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流程,收集相关数 据,编制参保员工转出、转入登记表,及时办理调进、调出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EOZG/YP 3 10 018-2014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公司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下同)及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管理,保障员工权益。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2.2 非全日制用工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职责

3.1 管理部 3.1.1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的修订及组织实施。 3.1.2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测算、缴费总额预算。 3.1.3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申报。 3.1.4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数据维护及保险手册的管理工作。 3.1.5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工作。 3.1.6 负责出具员工就医参保证明。 3.2 公司领导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的审批。 3.3 财务部 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预提及付款工作。 3.4 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工会 员工因工伤致残、职业病的申报工作。 4 引用文件 4.1 《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劳社发2007[8]号)。 4.2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务厅关于完善我区因病非因工死亡企业员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办法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90号)。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4.4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586号) 4.5 《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办法》(玉政发〔2010〕59号) 4.6 《玉林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玉政发〔2010〕60号) 5 管理规定 5.1 缴费工资基数 5.1.1 根据缴费当地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5.1.2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的调整原则上以广西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员工平均工资为基础依据,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另有文件规定对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5.1.3 在玉林市、北海市缴交的社会保险以自然年度为缴费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宁市缴交的社会保险以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为缴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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