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质人(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担保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专用期)出质给乙方,作为担保。

二、根据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万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利率、资金用途、履行期限。

四、甲方出质担保的范围为。

五、出质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贷款的支付方式:。

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出质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出质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八、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出质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

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日期: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