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一、关于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列入国家规定的计征奖金税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即报告期内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包括应发未发或已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各类扣款项目应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二、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

⑴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⑵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⑷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⑸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

⑴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⑵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⑶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

⑴生产(任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⑵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⑶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

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⑸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

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4.津贴,包括:

⑴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包括:公安干警值勤津贴、警衔津贴、交通民警保健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人员的税务征收津贴(包括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勤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监狱劳教所干警健康补贴等。

⑵保健性津贴。包括: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他行业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⑶技术性津贴。包括: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⑷年功性津贴。包括:工龄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等。

⑸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

⑹其他津贴。例如: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助或提供的工作餐等)、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5.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补贴、住房补贴、房改补贴等。

6.加班加点工资;

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8.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

⑴发放给本单位职工的“技术交易奖酬金”;

⑵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文)〕;

⑶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8〕120号)〕;

⑷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⑸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⑹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帐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⑻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⑼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的所得,其余部分归己。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

⑽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8号)〕;

⑾企业销售人员、商业保险推销人员等实行特殊分配形式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由各地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⑿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类扣款。

⒀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给职工的旅游费、午餐补贴、过节费、劳务费、通讯费等。

⒁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国库券、债券等。

三、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5.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6.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17.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2019年长春市年社保缴费基数.doc

2019年长春市年社保缴费基数 篇一:关于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 通知 根据“关于二零一六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上调为2547元/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数上调为2867元/月。从20XX年1月起执行新基数标准,在10月份工资中将扣除20XX年1月至9月共计9个月的个人部分差额为26.72元/月,合计为240.48元。 人事处20XX年10月10日 篇二:20XX年7月新社保标准 20XX年7月~20XX年7月武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已调整 篇三:20XX年度社会保险参保基数 关于20XX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 一、20XX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XX年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XX年5月4日至20XX年5月23

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XX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一)网上在线申报 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网上下载申报 参保人数在120人以上的单位,除网上在线申报外,也可采取网上下载申报,即统一采用EXCEL文件格式生成数据,供单位下载填报后上传。 (三)窗口申报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北京社保缴费明细表(2015.07-2016.06)

201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北京市2014年社平工资为6463元,2015年度(2015.07-2016.06)社会保险上限为19389元,下限为2585元。 1.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五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19389元。 2.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医疗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3878元。 3.缴费基数下限: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养老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2585元。 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元/月)(元/月) 1 养老保险2585 20% 517 8% 206.8 723.8 2 失业保险2585 1% 25.85 0.2% 5.17 31.02 3 医疗保险3878 10% 387.8 2%+3 80.56 468.36 4 工伤保险3878 0.5% 19.39 0 0 19.39 5 生育保险3878 0.8% 31.02 0 0 31.02 总计:32.3% 981.06 10.2%+3 292.53 1273.59 北京市/外埠农业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元/月)(元/月) 1 养老保险2585 20% 517 8% 206.8 723.8 2 失业保险2585 1% 25.85 0 0 25.85 3 医疗保险3878 10% 387.8 2%+3 80.56 468.36 4 工伤保险3878 0.5% 19.39 0 0 19.39 5 生育保险3878 0.8% 31.02 0 0 31.02 总计:32.3% 981.0610%+3 287.36 1268.42

武汉市各年社保缴费基数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岗平工资或社平工资的标准来确定的,从每年7月1日起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为2006年岗平工资的60%、100%两个档次,第一档218.38元,第二档363.98元。 2007年度岗平工资(25136元)和社平工资(22999元)标准,从2008年7月1日起上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1256.80元。 调整后,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将变为岗平工资的70%、100%两个档次,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26元;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94元。 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按社平工资的60%确定,由2007年度的每月105.80元(含大额医保7元),上调至每月122元(含大额医保7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基数,由2007年的9879.50元上调至11499.5元。 2009年7月开始的统一高中低档的缴费基数。2009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年社平27213)(年岗平28431)(年企平24529) 比例社平岗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60% 1360.70 1421.60 284.30 1360.70—6803.30元300% 6803.30 7107.80 2010年7月1621.4 1666.00 社平工资是某一地区的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社平工资和许多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相关,因此知道社平工资能够更好的理解国家社会保障相关制度。一般由各地区统计部门计算,每年发布. 社平工资的计算方法,一般的方法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岗职工平均人数。通常是一个地区被统计的企业上报工资总额,总额汇总后除以在岗职工人数(人数不包括下岗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放长假(内退)、下岗待工等人数)。但是,各地方政府往往可能会综合考虑一些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全面计算。 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统计范围,目前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是城镇集体以上独立核算单位、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也就是除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城镇独立核算单位。但是,在实践中各地方并不整齐划一。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工资总额。它主要由14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卫生、交通、工龄、洗理、水电补贴等);(5)加班加点

社保缴费通知书

社保缴费通知书 篇一:社保缴纳通知单 社保缴纳通知单 公司将于年月开始为您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请于年月日前将个人资料准备完毕交至行政部,因个人原因延迟缴纳社保者,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需提交给行政部的材料 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愿意/□不愿意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签字:月日 篇二: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怎么算 《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怎么算? 张佶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长宁)副科长 众多用人单位在收到社保中心寄发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后,往往发现上面记载的金额与自己计算的金额总有一些出入,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么来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具体缴纳金额呢?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些实务中的计算方法。 (一)分离计算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原则 部分单位的人事专员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会发现《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缴费通知书》”)上的个人部分与自己计算得完全一致,但是单位部分却怎么也碰不拢,自己计算的总是比通

知书上的要多个几角甚至几块钱,这是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往往是把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都按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其实,个人的缴费金额是应当按个人基数来独立计算。例如,小王的缴费基数是2338,那么他自己个人所应当承担的养老金就应当为2338×8%=187.04元,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计算规则中存在着“见分进角”的规则,实际缴费为187.1元。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单位需要承担费用,应当由整个单位总的缴费基数来乘以相应的 缴费比例,而根据“见分进角”的规则,同样是单位缴费部分的计算,若采用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可能会出现多算。 通过以下例子我们来做进一步说明。a公司有一般属性的缴费员工共5名,他们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338,3521和4508。若我们采用个人分开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根据三人基数分别计算为2338×22%=514.36元,见分进角为514.4元;3521×22%=774.62元,见分进角为774.7元;4508×22%=991.76元,见分进角为991.8元,三者累加单位缴费合计为:514.4+774.7+991.8=2280.9元。这样算对吗?看起来没错呀…… 其实上述这样计算单位的缴费数额是不对的,对于a公司来说,单位应当承担的当月养老金应当为(2338+3521+4508)×22%=2280.74元,根据“见分进角”的规则,实际的缴费应当为2280.8元。 不同的算法,对于单位的缴费部分所得的结果就会出现差异。对于缴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的大家了解吗,不了解的朋友一定要来看看下文详细了解一下哦!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规则 1、老员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来申报; 2、新员工按年内首月工资来申报。 注: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不对应,在稽查审计时会有风险。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办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 ①社会保险基数=上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 ②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③社会保险基数=下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你每月需要出资缴纳社保的那部分金额,一般是由各省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2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1200元--5000元。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本人工资多少,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多少!假如你月收入5000,那么5000就作为你缴纳社保的基数! 但如今大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都是以最低基数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 另有以下特例 1、假如你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假如你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更改时间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每年更改一次。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地60%—300%作为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地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地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0.5—3.0%),生育保险1565*0.8%,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地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地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数据口径与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总额或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工资总额一致;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可以按以下计算取得: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12%)/13%;也可按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980;缴费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填列;费率统一填12%;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填列;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Beijing social security payment base document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篇章2: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文档 篇章1:2020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文档 20xx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做了什么调整呢,下面小泰 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供大家参 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 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

当然,从社保的定位来说,多一部分钱给社保,并不是 收入不见了,而是给劳动者养老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是,囿于现实情况,对收入增长乏力的人群而言,社保缴费过高,实际影响可支配收入,给生活质量也带来影响。而更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涨几乎是随着年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如果说年年按照这样的进度推进,中低收入者长此下去将不堪社保缴费之负。 除此之外,社保基数上调应该更具灵活性还有两方面的 原因,一则,“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按照这个标准统一上调社保基数,加重低收入者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二则,虽然说社保缴费缴得越多享受的待遇越好。但低收入群体,此刻的生活质量尚未得到保障,拿什么去期望未来的退休生活? 从现实来看,上调过快的社保缴费比例也已经导致一些 问题。20xx年人社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即显示:“部分农民工弃社保换工资”。该如何为低收入者的社保兜底,避免平均工资给他们带来的过高缴费负担,需要制度设计考量。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精修订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 表说明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地60%—300%作为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地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地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生育保险1565*%,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地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地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数据口径与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总额或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工资总额一致;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可以按以下计算取得: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12%)/13%;也可按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980;缴费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填列;费率统一填12%;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2004~2010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200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4]12号颁布时间:2004.03.17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各委托代办机构、各参统单位:;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和待遇计算中使用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045元,月平均工资为2003.75元。 二、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2004元(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后四舍五入为6011元,职工月工资超过6011元的,以6011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四、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65元。    五、个人申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数额为1202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具体数额为1403元(经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六、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中第二部分的比值C0/ C1为2.18。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04年3月17日 ------------------------------------------------------------------------------------------------------------------ 关于2005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5]10号   颁布时间:2005.03.17 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使用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8348元,月平均工资为2362.33元。 二、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做为缴费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2362元(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7087元,按照各险种政策规定,上一年职工月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由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基准,上海2015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因此,2016年上海市社保上下限分别为17817元(5939*300%)和3563元(5939*60%) 2016年上海职工缴纳社保金额如何计算: 1、职工工资收入介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3563元到17817元),社保缴纳金额=实际工资收入*社保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社保缴纳金 额=3563元*社保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社保缴纳金额=17817 元*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最小基数: 缴存项目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最小基数比例个人缴费金额最小基数比例 养老3563 8% 285.04 3563 20% 712.6 医疗3563 2% 71.26 3563 10% 356.3 失业3563 0.50% 17.815 3563 1% 35.63 工伤3563 0 3563 0.50% 17.815 生育3563 0 3563 1% 35.63 公积金7% 0 7% 合计374.115 1157.975

社保缴费最大基数: 缴存项目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最大基数比例个人缴费金额最大基数比例 养老17817 8% 1425.36 17817 20% 3563.4 医疗17817 2% 356.34 17817 10% 1781.7 失业17817 0.50% 89.085 17817 1% 178.17 工伤17817 0 17817 0.50% 89.085 生育17817 0 17817 1% 178.17 公积金实际工资 7% 0 实际工资 7% 合计1870.785 5790.525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 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 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着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留于本单位备查。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9、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1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1、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作者: 日期:

附件1: 网站注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87149399.html, )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注册手续。 二、网上申报授权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 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7室或拨打电话86590933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部(以下简称“征缴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 “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

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 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 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字符。 3、基础信息核对及录入:此次《花名册》中的“通讯地址” (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核对或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 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 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 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对装载有误的, 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 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5、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 填写时需注意有“ 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 0”的项目不需填 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09/06/23 08:14 A.M.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在我国大部分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而费率基本都是与社保缴费基数相关的,由此可以看出社保缴费基数对于员工保险有重要影响。一般来讲,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以上一年本人工资收入为基准的。因此,了解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对人们了解我国社保走势,以及了解近几年自身保险的缴纳状况都有很大帮助。需要指出的是,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以社会的平均工资为基准的,因此了解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要与地区经济发现水平相联系。 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社保缴费基数。其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第二类,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缴费基数;第三类,职工工资在300%—

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保缴费基数也在逐年的提高。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的幅度有多大呢?此外,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那些用户影响最大呢?其实,我国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标准是以不降低职工社保福利水平为原则的。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是工伤、养老、生育、失业、医疗五类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依据。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年缴纳,单位缴纳基数0.4%~20%不等,个人缴纳基数从0~8%不等。根据一些地区调查显示,某些地区平均缴费基数从1995年的2800元左右到2010增长到17000元以上。单位缴纳费用从46元增长到250以上,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没月从200元左右增长到100 0元以上。虽然这些数据并无法完全反应出全国整体的现状,但还是在某些方面反应出我国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在呈上升的变化。 此外,除了城市生活的职工和市民外,农民工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也是有相关标准的,一般来讲,每年都会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进行核定。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实行农民工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不同的地区在基数制定上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而存在差异,对于一些发达地区,农民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会更高一些。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附件1: 网站注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87149399.html,)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注册手续。 二、网上申报授权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7室或拨打电话86590933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部(以下简称“征缴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字符。 3、基础信息核对及录入:此次《花名册》中的“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核对或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5、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