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租赁中的若干问题

跨境租赁中的若干问题
跨境租赁中的若干问题

跨境租赁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沙泉

工程机械领域的涉外租赁主要有4种:一是境内的租赁公司进口境外设备租给境内的租赁公司(外到内);二是境外租赁公司直接把设备租赁给境内的租赁公司(外到内);三是境内的工程施工单位借援外工程,把设备也直接租赁到境外(内到外);四是借助境外工程施工的机会,在境外采购租赁物件然后在境外租赁(外到外)。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租赁的承诺全部兑现,以及租赁越来越广泛地被行业所认识和使用。租赁中的物件采购与安放有时涉及到进出口方面的事情,这是就会遇到进出口许可问题、关税问题、外汇管制问题和涉外税收问题。由于租赁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物件的进出境就成为另类问题。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深刻的了解,就会出现许多不解的疑惑,或者是本来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工程机械设备属于机械工业产品,结构粗大、简单,技术含量不如其他行业高,涉及不到敏感技术的输入和外流。因此在进出口贸易环节中没有什么政策限制。但也因此少有国家鼓励进口的减免税政策。工程机械的优惠政策不能靠设备本身,而是要靠项目工程的属性。如果项目属于国家重点工程,有些设备进口就有可能享受到优惠政策,是节税租赁很好的媒介。

对于海关来说和租赁有关的贸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租赁贸易”,另一种是“一般贸易”。“租赁贸易”的税收基础是按照租金来计算的,“一般贸易”的税收的基础是按照物件的完税价格(海关认定的价值)计算的。租赁贸易属于跨境租赁,境内/外租赁公司到境外/内采购租赁物件然后租给境内/外的企业不属于租赁贸易,进/出口只是交易中的一个环节,属于一般贸易。

租赁贸易又分为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出口贸易一般由境内物件的所有者把物件出租给境外的承租人。进口贸易一般由境外的出租人把物件出租给境内的承租人。但租赁物件的采购可能是境内到境外,境外到境外,或者境外到境内。主要取决于工程属性和租赁方式。不管是出口还是进口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外汇流向问题,其次才是租赁物件是否复出/进口问题。

租赁贸易分长期贸易和短期贸易。租赁期半年之内的是短期租赁。租期超过半年,短于一年,可以在半年到期后延展到一年,仍属于短期租赁。租赁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属于长期贸易。一般情况下,短期租赁是传统租赁的跨境方式,长期租赁是融资租赁的跨境方式。

跨境租赁因为涉及到外汇和资金的进出境,因此不仅需要符合海关的政策,还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政策以及涉外税收政策。尤其是中国的租赁进口贸易,涉及到外汇资金的流出境与外债指标,没有外管局的批准,外汇租金是不可以汇到境外的。关于涉外税收的问题,要看国家对外汇的需求是否急迫。如果需要外汇的时期,可以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不需要外汇,税收优惠有可能取消。

跨境租赁又分为直接租赁和转租赁。直接租赁就是境内/外的出租人把物件直接租赁给境外/内最终使用的承租人。转租赁就是境内/外的出租人通过中间的租赁公司把物件转租赁给境外/内最终使用的承租人。中间的租赁公司通常是有经营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多这道

环节主要是受到政策、法律的限制,对于融资租赁经营资质需要行政审批的国家常采取的一种对策。

根据租赁物件的特性又分一般征税货物和减免税货物。对于国家鼓励进口的物件,通常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对于传统租赁的租赁物件采购,由出租人享受减免税待遇。对于融资租赁来说,由承租人享受减免税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经营租赁”也是融资租赁的一类,并没有,也不是和传统租赁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租赁贸易方式涉及到货物的复出、复进问题。因此可能涉及到物件的免税、征税、退税和交保证金的问题。对于传统租赁,租赁物件可能涉及到多次往返的问题。对于融资租赁的物件,可能涉及到退租问题、旧货交易问题和未结束海关监管期的物件再销售等问题。

租赁贸易通常使用外汇结算,因此涉及到外汇管制问题。我国海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已经电脑联网,租赁的交易方式必须要符合网络格式的标准。由于租赁贸易的方式比较少,历史比较长(主要是飞机租赁),其他创新的租赁贸易方式在网络格式上,要么企业符合政府的标准,要么政府的标准按照企业发展的需要修改。总之,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就算有政策,企业也无法操作。

上面这几种特性的组合,增加了关税的征缴和监管的复杂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许多不必要发生的问题。下面是我们常遇到的问题:

一、租赁公司不是当然的减免税受益者

我们许多境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进口环节都是出租人从国外采购设备后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给承租人使用。因为租赁公司在此环节只是采购设备,因此在海关的眼里不过是一种“一般贸易”,只不过纳税人应该是承租人(实际上税款也是承租人支付的),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也应该是承租人。租赁公司在这个环节和一般的外贸代理公司没有什么区别。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租赁公司没有按照这个方式运作。通常自己没有外贸经营权,而是委托另外的进出口商进口租赁物件,由于我国的报关单上只有“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两栏,“经营单位”的栏框被代理商占据了,租赁公司的位置就没有了。如果是单纯的进口也就罢了,关键是进口单据是租赁公司物权的直接凭证。没有这些证据,承租人有机会利用这个缺陷进行恶意融资、做假帐和非法销售、典当或出租经营。

按照正常的经营方式,融资租赁公司如果要进口境外设备在境内使用,必须要有进出口贸易的经营权。这个权利在计划经济时代属于垄断行业,现在只要注册资本超过100万人民币,就可备案登记获得许可。在做涉及进出口贸易的租赁时租赁公司如果没有自己的进出口权是非常危险的。

租赁公司如果依靠非控股的外贸代理公司进口设备不仅增加了虚化物权的风险,也切断自己融资的经营模式:一方面丢失了物权的直接凭证,给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件再融资创造机会,另一方面因为物权属性不明显,租赁要想把资产拿到资金市场或资本市场交易已经不可能。因为融资租赁的特点就是两权(物权、债权)在手,如果在采购环节率先丢失了关键的物权,租赁债权的安全性基本上已经丧失了。

另外一个环节就是减免税物件的享受待遇与监管问题。对于减免税货物来说,一般贸易的政策待遇享受单位是最终用户。对于融资租赁的一般贸易,海关认为出租人只是一个经营单位,减免税待遇的享受者是承租人。如果“经营单位”不是租赁公司,而是另外一家外贸代理公司,租赁公司的物权凭证就没了。如果再要拿到物权,又要增加一道办理减免税手续,而且是到海关总署单事单批,增加了许多经营成本。

正确的经营方式应该是:承租人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在资金来源一栏里一定要说明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而且能说明具体经营租赁公司的名称最好。前提是租赁公司必须有外贸经营权。这种方式进口的租赁物件,才能不需要租赁公司再办理减免税手续,还加强了和海关共同监管租赁物件的力度,保证了租赁物件物权的安全性。

二、跨境租赁找不到门路

因为租赁属于服务贸易,我国在入世前一直控制这方面的对外开放,因此人们一直以为跨境租赁不存在。其实最早的跨境租赁起源与80年代初,是融资租赁的一部分。不过当时承租的对象是政府(民航总局),出租人是国外的大型租赁公司,租赁物是飞机。因此海关有关租赁的文件大都针对飞机租赁。

80年代中期,有些租赁公司开始了国际转租赁业务,实际上也是跨境租赁贸易。因为其做法本质上相当于贷款,租赁物件是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不涉及免交或者是分期支付关税问题。海关并没有把它作为租赁贸易。因为涉及外债和税收,外汇管理局和涉外税务部门都有相应的政策。

除了飞机租赁以外,还有一些海上石油勘探设备也是采用跨境租赁的方式,但设备不一定进入陆地的境内。有些甚至在海外。但也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可以操作。还有些小件物品的租赁也是采用跨境租赁方式。从操作上来说应该是没有政策障碍的。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做跨境租赁其实也是没有障碍的。但是对于两类不同的租赁在操作上还是有区别的。对于短期租赁,其实按照临时进口办理手续就可以了。融资租赁要通过国内的具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租赁公司也可以做。至于像飞机租赁那样出租人在境外,承租人在境内,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操作也不是不可以。也有人在做这方面的业务,但都是不规范操作,没有形成案例,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我们设计租赁结构的人总是躲避融资租赁经营资质问题,忽略了租赁贸易的全面放开。其实合理的跨境租赁可以完全摆脱租赁经营资质的高门槛和不当监管。我国入世率先开放了租赁贸易,但大多数人还纠缠在境内的经营资质问题上面等待环境的改变,缺乏应有的创新精神。

三、离岸租赁的问题

所谓离岸就是租赁合同在境内签定,使用境内的法律,租赁物件的安放地也在境内。但租赁物件的采购、资金、信用都来自境外。是一种准跨境租赁业务。很多境外租赁企业在中国设立租赁公司后都在做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原因是对中国的租赁环境不

放心,先在中国做有境外信用企业的生意。

但工程机械设备和这种方式有所区别。因为受开放的限制,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合资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内资企业。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并不断地向海外扩张,中国的某些企业接受了一个国外的工程,这个工程需要使用境外的设备,但国外一是没有租赁公司,二是境外的租赁公司不相信境内企业的信用,因此只能找境内的租赁公司运作。

其经营模式是:出租人是国内的租赁公司,承租人是国内外派施工的公司。租赁合约的交易是在境内,信用也是依靠境内。但租赁物件的采购,使用的资金都是在境外。这是的一个新的经济现象,因为租赁物件并不出入中国境内,不涉及中国的海关,但和外汇管理有很大的矛盾。因为外管局见不到资金和租赁物件。但偿还租金却要涉及外债指标,有骗汇出境的嫌疑。

中国是外汇出超国家,人民币升值一直有压力,而且这种压力要维持数年。只要从信用环节解决这个问题,配套的政策是不难出台的。

跨境租赁的问题很多,这里只是就所见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还需要行业有识之士和热心人士协助政府和企业共同解决。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问题的国内外现状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问题的国内外现状 电子商务的兴起,带来了全新的商务体验,以虚拟化、便捷化和数字化等优势,迅速取代了传统商务,在很多领域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这种革命性的商务形式,也给国家税收争取带来的了问题。国内外,很多国家,都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做出了相应的政策国外电子商务的税收现状 电子商务起源于国外,因此对电子商务税收的问题十分重视,美、欧、日等国作为发达电子商务国家,颁发了很多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法规,并且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操作阶段。1.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电子商务的国家,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对于美国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美国经历了多个变化阶段。1995年成立电子商务小组,支持电商发展。1998年发布《互联网免税法案》,建议3年内免收电子商务税收。2000年、2004年和2006年,连续发布政令,将电子商务的税收期限,一再延长。直到2013年的《市场公平议案》的提出,露出美国政府最电子商务收税的决心。因为只要《市场公平议案》,这项提案被升华成为法律,美国的电子销售商们,就会被征税。而美国最大的电商巨头——亚马逊,已经明确了支持电商征税的立场。2015年美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高达2380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一位,在如此背景下,相信美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迟早会得出结果。 2.欧盟是世界上第一个征收电子商务增值税的国家,是电子商务税收的先锋者。这一壮举的实现,也是由多个阶段发展而来的。1997年的欧盟互联网会上,各国商议对电子商务暂不收税。1998年6月,在《关于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中,提出对电子商务收取消费者增值税。而2003年7月1日,提出的电子商务增值税的新指示,让其成为首个实现征收电子商务税收的国家。2015年11月,欧盟又修改了这项指示,扩大了电子商务税收的群体,象征国外电商在欧盟免征增值税的结束。 3.日本从电子商务开始时,就明确了对其进行收税的必要性。1998年10月,就发布了名为“电子商务:征税框架条件”的报告。在2000年,日本终于对电子商务税收做出了实质性一步,建立了电子商务税收稽查队。在2015年初,日本的执政党确立了度税制改革大纲。2015年5月,日本推出对电商企业的物流网点和储物仓库的所在国增大征税力度。2015年10月起,日本开始对海外电子商务服务征收税费。大纲规定,只要电商企业在日本国内,或购买者在国内,都将征收税费。一扫之前因为地区差异而导致的税收不同的差异。 国内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 我国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短短几年时间内,已经成为全球屈指可数的电商的大国。2015年“双十一”单日,天猫的销售额就达到912.17亿元,是2014年的两倍之多,这说明了我国电子商务已经相当成熟,应该着手实施对电子商务征收税费。但是,我国的国情复杂,在实行过程中仍有很多难题需要面对:1.大基数的电子商务群体。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5年1月底,天猫的店铺总数就有137734家,再加上其他电商平台的店铺数量,这会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把这些全部加注在我国税收征收体系上,绝非易事。2.电子商务税收不同于传统实体税收。在电子商务税收流程、方式、和监督上,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加之,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缺失和电商经营的隐蔽性特点,使得税收征收部门,难以确定电商经营者的真实情况。3.国内电商的抵触。一旦国家开始对电子商务征税,将加重电商经营者的成本,这样一来,电商的优势将会消失。加剧电商和电商、电商和实体店之间的竞争,最后扰乱到市场经济的平稳。当然,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进程也不是停滞不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2013年4月,国家税务局,发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提供了法律支持。同年,《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研究。2.2013年底启动的《电子商务法》,在2016年初,已经形成法律草案稿。3.2016年国将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调整行

企业融资与业务税收政策

融资租赁业务税收政策适用研究及政策建议 在融资租赁立法过程中,企业家、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的领导一 致认识到公平合理、适用明晰的税收政策是促进租赁业健康、有序、 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了在现行税制基础上规、 明确租赁业务的税 收政策的适用, 本人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特点, 分 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主要税种的具体的税务政策的立法本意 进行了粗浅的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议,供财税政策制定部门参考。 融资租赁业务税收政策适用研究及政策建议之一 ——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政策的适用研究及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 将流转税分为营业税和增值税。 销售为主的一般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 以服务为主的一般纳税人适用营业税。 融资租赁 业务不同于传统的销售, 由不同于传统的出租服务, 整个交易涉及两 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既包含了融资服务的销售行为, 又包含了设备租 赁的服务行为,如果两个税都征,租赁业将无法开展。这正是融资租 赁业务在我国现行税制下难于处理的原因。 税务部门必须从税收的制 定及征管有利于促进租赁业发展的角度, 给融资租赁业一个公平的税 负环境。 (一)营业税的适用 融资租赁业务营业税的适用与融资租赁业务中不同的交易行为 的应税行为的性质界定有关。 而在我国, 正是由于市场需求和合同法 和会计准则的不同界定,市场才出现了不同的租赁业务形态。 由于不同的法律法规有各自不同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 调整的 对象和规的围也不相同, 我国人大颁布的合同法和财政部颁布的租赁 会计准则分别从交易主体在交易的法律形式中承担的权责利和交易 的客体,即租赁物在交易后的经济实质的归属对租赁交易的不同类 型,分别作出了不同的界定。 合同法对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定义如下: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收益,承租人支 付租金的合同。 ”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第十三章第二百一十二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件的选 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 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 合同法中对租赁交易做出专章规定的目的是, 界定不同租赁交易 法律形式,明确合同订立、 合同生效、合同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和解除等法律规。 2006 屈延凯 年 1 月 19 日

融资租赁的作用.doc

融资租赁的作用- 1 融资租赁的四种功能 1)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2)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4)资产管理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

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正因为上述四种功能,融资租赁将工业、贸易、金融紧密地结合起来,沟通了这三个市场,引导了资本的有序流动。既为企业以较少的投人而迅速获得设备的使用权提供了便利,又为银行及其它资金提供了一条安全的放款渠道。 2 融资租赁的主要优势 1) 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性改善财务状况 对承租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具有相对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些独特特点。 首先,承租人可达到分期付款的目的。对企业而言,保持较高的资金流动性是财务管理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有充足的现金和流动资产,而且融资能力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因而一种能很好提高企业流动能力的途径会受到相当企业的欢迎,融资租赁由于其分期付款的特点解决了企业的投资需要,在不占用过多资金的前提下使其流动能力得到提高,是企业融资的一种较好方式。 其次,承租方可以取得税收优惠,是众多企业采取这种工具的重要原因。一些国家为鼓励投资,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税收优惠,有些国家在融资租赁发展初期,采取了特定领域投资的

租赁保理管理办法

租赁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2014-06-25 浏览次数54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租赁保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行授信管理及国内保理业务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租赁保理业务,是将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结合起来的综合性金融产品,是指在租赁机构(即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根据租赁保理合同的约定,租赁机构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我行,我行作为债权人通过一定方式分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由我行向租赁机构提供包括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帐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三条租赁保理业务根据我行是否承担坏帐担保,分为有追索权租赁保理和无追索权租赁保理;根据租赁合同性质不同,分为经营租赁项下保理和融资租赁项下保理。 本办法所指经营租赁,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本办法所指融资租赁,系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购买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返还租赁物。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的特殊形式,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机构的融资租赁方式。[1]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租赁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租赁业务的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以及经营租赁业务的其它法人机构等。 第五条租赁保理在我行保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国内保理业务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租赁保理业务特点及目标 (一)将租赁业务与我行的优势产品保理业务结合,扩大我行产品优势; (二)通过将租赁机构作为融资载体与操作平台,向上游供货商和下游承租人进行延伸,拓展优势客户群体; (三)解决租赁机构和承租人资金来源问题,租赁机构应收租金可提前收取,解决资金难题; (四)扩大设备供货商(生产厂家)和租赁机构业务规模;

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机会与市场竞 争格局分析 2017年,我国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新兴动能快速成长。中国经济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在健康的经济环境下,融资租赁行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汽车融资租赁的爆发是今年汽车金融最大的亮点。而从目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5%的渗透率与欧美发达国家15—30%的渗透率的对比来看,未来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图1 中国乘用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预测汽车融资租赁按标的物可分为新车、二手车、LVC;按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售后回租和直租。 一、汽车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的基本业务模式主要为直租和售后回租。售后回租因为具有非常强的类汽车消费贷款属性,目前已经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推业务板块。

1、售后回租 汽车售后回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给客户融资,车辆上客户牌,但是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方。用户购买了一辆汽车,把所有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是办理抵押登记),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客户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售后回租的好处是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了所需的资金,盘活了资产。 图2 汽车售后回租交易示意

图3 汽车直租操作模式 2、直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即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公司名下,再分期出租给消费者。 图4 汽车直租交易示意

图5 汽车售后租回操作模式 二、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机会分析 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一端连接资金,一端连接资产。过去,我国融资租赁发展一直不均衡,一直是“重融资,轻租赁”;但未来,将回归租赁业务的本质,即重视租赁物业务的发展。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戴秋生表示,汽车融资租赁可以围绕汽车产业链和生态圈逐步延伸。而对于本身就是产业链一环的汽车经销商集团而言,应发挥天然优势,在汽车产业链中寻找融资租赁业务机会,通过融资租赁手段整合资源,强化在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布局。图6为汽车的流通各环节中融资租赁业务机会。

支线航空中期——支线航空定义

一、支线航空定义: 1.国内 支线航空是为枢纽和干线机场集散客(货)源的区域性航线运输,并具有以下特点:(1)距离小于800公里的所有航线;(2)航线距离在800-1500公里之间,年客运量一般低于3.6万人次的航线;(3)保持一定的航班频率(每周至少有一个正常航班)。 2.国外 1)美国支线航空的定义: 美国支线航空协会(Regional Airline Association,简称RAA)对支线航空的定义是:使用9~68座涡轮螺旋桨飞机或30~100座支线喷气飞机,经营小社区和大城市之间以及航空枢纽之间中短程定期航班的航空运输。航线主要由飞行距离为800公里以下构成的航空公司确定为支线航空公司。 2)欧洲支线航空的定义: 除枢纽与枢纽之间以及大城市和大城市之间的航空运输均为支线运输。 二、支线航空优势 1.支线航空有助于改善交通通达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与公路、铁路相比,建设支线机场投资少、周期短,便于快速形成方便、快捷的运输通道。发展支线航空,可以尽快改善一些地区交通条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同时,也可以起到缩小地区差异、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支线航空有助于完善航线网络结构,支线航空是航空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航空网络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具有为干线航空汇集和疏散运量的功能,是整个航空网络的重要支撑。发展支线航空,有助于提高航空运输大众化水平,构建干支结合、方便快捷的航空运输网络,推动航空运输规模与质量的共同提高。 3. 支线航空有助于打造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提升航空公司竞争力,支线航空的发展,可以促使支线航空公司与干线航空公司合作,使干线航空公司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扩展自身的航线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干线航空公司与支线航空公司之间的合作,促使干线航空公司逐渐演变为依托枢纽、倚靠支线、拥有强大网络的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 4.支线航空有助于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支线航空不仅可以为干线供给客源,在其他运输方式没有涉及或不便涉及的地区,支线航空更能起到构建网络、集散客货的作用,发展支线航空对整个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的合理化构建大有裨益。 三、研究支线航空的意义 支线运输是航空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速公路和铁路不可替代的优势。在过去10年里,在高速公路和铁路高度发达的美国和欧洲,支线航空的发展以高于干线航空一倍以上的速度稳定增长,其运输总量也同时翻了一番。特别是近几年支线喷气客机大量投入市场,更助长了全球支线航空的发展势头。支线运输对于科学构筑轮辐式与城市对式相结合的航线网络,并对轮辐式的发展有着不可缺失的

租赁保理的三种常用模式

租赁保理的三种常用模式 01 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 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02 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03 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图表3:“交付前”的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 此模式用以解决“供货商强大而承租人弱小”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的“付款”问题,是租赁公司的优质租赁项目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doc

2018年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2018年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解读 新政:最低交税11.9%奶粉等商品价格看涨 3月24日,国家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通知,4月8日起,跨境电商执行税收新政策。受此次税收新政影响,不少进口商品价格看涨,食品、母婴类商品首当其冲。 以进口奶粉为例,按照原来的算法,只要交易额低于500元即可免税,超过500元后按照10%征行邮税。但目前要征收11.9%(传统贸易增值税为17%,17%*70%约11.9%)的增值税。 因为食品、母婴类商品,其单价大部分低于500元,所以整体来看,这类商品税率增加。当然,也有部分商品在税收新政实施后,反而更便宜了,例如原行邮税率较高的3c电器类、个人洗护类商品;再如本身就不用缴纳消费税的进口服饰,过去按照20%征收行邮税,新政后,税率则降低了8.1%。 根据税收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超出限制则按照一般贸易全额征税。虽然在限额内免关税并且税收打折扣,但理论上,海淘一件商品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最低得交税11.9%。这意味着原来免税商品彻底消失。 另外,每年20000元交易限制额度,也并不适合所有人。经常海淘的詹女士对中新网表示,因为孩子尚小,她需要经常买

进口奶粉和一些母婴用品,一年20000元的额度明显不够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研究中心专家委员唐兴通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交易额的限制对海淘价值较大的奢侈品带来不利影响,国内这部分的购买力会遭到抑制。 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的同时,行邮税也做了调整,分为3档,税率分别为15%、30%、60%。原来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 个人代购或难翻身 对于此次跨境电商税改,消费者将有何感受呢?唐兴通认为,对追求品牌信誉度的消费者来说,税收新政对其影响不大,因为他们海淘一个主要动机就是为了保真,只要商品提价不是太明显,他们依然会选择海淘。 不过唐兴通还表示,一些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可能会将视线转回至国内品牌,这对提振国家内需,推动供给侧改革有帮助,同时对国内品牌也是一种保护。 据税收新政显示,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所以有分析指出,这对不经过跨境电商的个人代购模式影响不大。 也有观点认为,随着跨境电商税改的落地,一些税率增长较大的商品(如奶粉、零食等),个人代购会卷土重来。 丰趣海淘ceo任晓煜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个人代购兴起于海淘发展初期,随着跨境电商平台的成长,其受到了打压,“它本来就是小规模的个人行为,其购物体验和信誉度难和平台相比,即便税收新政实施后,个人代购也难死灰复燃。” 唐兴通对此表示,这主要得看个人代购的利润空间,后续

融资租赁对企业税收

融资租赁对企业税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部分现代服务业(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第十二条第(一)款增值税税率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第十八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九条规定,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 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 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 费等其他杂费。 (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 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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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J-HT-0970融资租赁合同(最新推荐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融资租赁合同(最新推荐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号码: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正式版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概述 国际租赁是指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其设备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一种合同关系。现代国际租赁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融资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资或者向银行贷款,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然后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功能,主要在租用专用设备或大型成套设

备时采用,这种方式在国际租赁业务经常被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又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等。综合性租赁是一种把租赁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结合起来的租赁业务。而服务性租赁亦称经营性租赁,租赁公司既向承租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又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至提供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这种租赁形式由于租赁公司要提供多种服务,所以其租金也较高。 国际租赁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租赁协议,而由于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协议的内容也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租赁形式,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各不相同的条

支线客机总体设计new

飞机总体设计报告 支线客机设计报告 组长: 组员: 指导老师: 2011.11.11

支线客机设计 近几年来,飞机行业在整个国际上的发展突飞猛进,尤其是民用航空,在中国,民用航空业开始蓬勃发展。上海商用飞机有限公司成立,ARJ系列飞机已经达到了适航要求。而本组针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国情,预计设计出一款低成本、低油耗的支线客机,从而弥补地面运输的不足。 1、拟定设计要求 针对本小组的设计目的,初步计划以速度换经济。再参照其他支线客机如ARJ—700和新舟600,得出大概的设计要求如下: 最大巡航时速——600km/h. 载客量——90人 满载航程——2200km 起飞场长——1600m 着陆场长——1450m 最大起飞重量——35000kg 巡航高度——8000m=26247ft 2、飞机总体布局设计 由于以上设计要求,发动机用涡轮螺旋桨发动机,双发,下单翼,平直机翼,T形尾,单垂尾,前三点式起落架。画得总体布局草图如下:

3、机身外形初步设计 根据设计要求,该飞机将携带约80个旅客。所以设计成单通道即可,并且根据本飞机的设计目的,针对现有的中国国情,人口数目多,经济还不够发达,所以设计成经济舱类型,两边均为三排座,可以共设计15行,这样总计90人。每个座位宽度选用19in ,过道为典型过道宽度19 in ,整个中机身的内部宽度为148 in (4.76 m)。座椅排距选择35 in ,外加厨房和卫生间长度占36 in ,还有登机门及应急出口,中机身总长691 in(17.55 m) ,长径比4.67 。机身结构采用椭圆结构。地板厚5 in ,壁厚5 in ,集装箱选用2个LD-2 。机身全长1364.96 in(34.67 m),前机身长219 in(5.56 m),后机身长455.12 in(11.56 m)。见图: <1>中机身: <2>前机身:

融资租赁税收制度

融资租赁税收制度 完成人:乔梦 完成时间:2013年6月 21日

一、流转税 (一)流转税制特点 (1)概念理解 1、流转税类,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交易的金额或数量和劳务收入的金额。 2、流转税法是调整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系列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商品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中因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贷币收入或支出金额; 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劳务或服务性业务的收入金额。 (2)流转税的征税对象 总值型:商品销售收入总额或劳务服务的营业收入总额 增值型:商品经营或劳务服务的收入额扣除有关物质消耗后新增加值额 (3)流转税的征收范围 对商品普遍征税:对消费品和资本品都征税 只对消费品征税:对所有消费品征税 选择少数消费品征税 (4)流转税计税依据 从量税 从价税:含税价格,即包含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 不含税价格,即不包含税金的计税价格 (5)纳税环节 多环节普遍征税 单一环节征税 (二)流转税制类型 (1)周转税 周转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批发、零售和劳

务每一周转环节,以商品销售收入和营业服务收入全额,按从量或从价,差别比率税率课征的流转税。 特点:课税对象选择收入全额;征收范围选择全部商品和劳务;计税依据从价或从量,但主要实行从价课征;纳税环节选择产制、批发、零售多环节;税率形式选择按行业和产品设计差别税率 (2)销售税 销售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选择产制、批发、零售的某一环节,以产品销售全额、按比例税率课征的流转税 销售税实行单环节征税,按课税环节可把销售税分为产值销售税、批发销售税和零售销售税 1、产值销售税:是在应税产品产制出场环节,对产值厂商,已销售收入全额,按单一比例税率课征。选择在产制环节征税,优点是产制环节是商品周转必经环节,税源集中,可减少纳税单位数目,易于征服管理,降低征税成本。缺点是税收仍渗透到产制过程,容易导致价格扭曲,不利于发挥价格的正常调节 2、批发销售税:是在应税产品批发环节,对批发商,以批发销售收入全额,按单一比例税率课征。批发销售税同产制销售税比较,使纳税环节后移,避免了税收对产制过程的干预。但由于批发环节并不是商品流转必经环节,如果制造商直接向零售商销售,或直接销售,就无法征收批发销售税,而只能退回到产制销售税,或进入到零售销售税 3、零售销售税:是在应税产品零售环节,对零售商,以其销售收入全额,按单一比例税率课征。零售销售税同批发销售税比较,使纳税环节进一步后移,可以进一步避免税收对商品流转过程的干预,减少税收对价格的扭曲。同时,零售环节又是商品周转必经环节,也是征税不可不免环节。但零售环节同产制、批发环节征税比较,纳税单位增多,征收管理比较困难,征税成本也有所提高。 (3)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批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按单一税率课征 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征,所谓增值额是指新增价值额,在计算时是以销售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对法定扣除项目不同,因而也就形成了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不同类型的增值税。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资本处理方式不同 (4)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选择少数商品,在产制或零售环节,从价或从量,按差别税率课征

开展融资租赁各方需承担的责任与好处

开展融资租赁各方需承担的责任 公布日期:2009-11-23来源:本站作者:whitehorse查看:451 1、经销商需承担的责任: (1)申报审核、合同签署及租后材料传递的各项手续; (2)对融资租赁售出的产品进行及时保修; (3)敦促所推举的客户及时缴交租金; (4)对逾期3期的客户实施回购。 2、融资租赁客户需承担的责任: (1)按期及时、足额缴付租金; (2)租金逾期缴纳时,应偿付违约金; (3)合理使用租赁物件,及时保养、维护租赁物件。 开展融资租赁的好处 公布日期:2009-11-23来源:本站作者:whitehorse查看:510 1、对经销商的好处: (1)扩大销量,赚取销售差价(其销售差价,采取三方抹账方式获得);(2)年终获得厂商返利支持; (3)分享租赁公司的手续费; (4)季度结算获得租赁公司的返利支持。 2、对融资租赁客户的好处: (1)低首付,缓解资金压力;(2)资料简单、审批快,手续便利;(3)还款期限长,月负担小。

租赁开始日、起租日、还租日的含义 公布日期:2009-11-23来源:本站作者:whitehorse查看:464 租赁开始日是融资租赁合同生效的日期。从这天起,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产生和生效。 起租日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支付的全部费用能够确定或者差不多确定的时日。一般以承租人实际接收租赁物件的日期确定为起租日。 还租日是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每期租金偿还日。假如超过还租日,即算承租人逾期违约,承租人除了缴付租金外还要额外赔付违约金。

承租人何时能取得发票?取得什么样的发票? 公布日期:2009-11-23来源:本站作者:whitehorse查看:486 承租人能够选择每月交完租金后或全部还完租金办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时,向融资租赁公司要求开具服务业通用发票。目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什么是回购?回购金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公布日期:2009-11-23来源:本站作者:whitehorse查看:529 回购是指当经销商所推举的融资租赁客户出现欠缴租金累计达到三期时,依据双方签署的《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书》及《回购担保合同》相关约定,经销商支付最低回购价格后,融资租赁公司随立即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经销商。融资租赁公司不负向经销商交付租赁物件的义务。 最低回购价格由三部分组成: 1.承租人未付的剩余租金金额; 2.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违约应偿付的违约金; 3.残值留购费。 业务模式您现在的位置是:> 服务指南> 业务模式

《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

《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介绍 国际融资租赁是国际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它的产生和发展是战后国际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迅速结合并扩张的产物,是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结果,促销是融资租赁存在和发展的源泉,也是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的重要功能。融资租赁这种新型交易必然有其独特的法律关系,而国际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则更为复杂。与其他金融法律理论相比,国内外关于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的研究还尚欠成熟。鉴于此,本文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最新文献的基础上,力图运用国际法的理论和方法,对国际融资租赁法律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期对国际融资租赁统一法进程以及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与国际接轨工作有所裨益。 国际经济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统一实体法的形成数量及进程也不断增长和加快。本文第一章着重研究了现代融资租赁制度产生及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国际融资租赁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功能和性质、世界租赁业乃至我国租赁业的发展状况及前景展望,目的是让人们对这一新兴行业能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并对研究和探讨解决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的必要性产生共识。 国际融资租赁统一实体法的基础是国际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理论及实践的统一。本文第二章在分析了国际上关于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主要流派的基础上,提出了信用所有权的法律关系理论,赋予了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全新的概念和内涵,从而进一步探讨其对金融私法的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实践统一以及国际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比较研究是法学研究领域较常用又很有意义的研究方法,本文第三章通过对融资租赁四大支柱学说、各国融资租赁立法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进行比较研究,力图全面掌握国际融资租赁立法的现状及发展动态,为国际融资租赁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及实践依据。 风险问题一直是国际经济法学家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探讨并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国际合作来避免国际经济领域中的各种风险始终是法学家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跨国业务过程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本文第四章从研究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融资租赁可能面临的四类风险开始,着重研究了租赁物回收权、破产风险、税收风险以及国际融资租赁的监管制度,并在论述过程中探讨性提出了避免或减少风险的法律方法。 服务贸易法是世界贸易组织酝酿过程中及成立后的一个热点问题,而金融服务是其中的重要调整内容。国际融资租赁已被世贸组织的金融服务法律文件列为调整对象,这对于国际融资租赁法律体系的建立无疑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第五章在总结国际服务贸易法及金融服务贸易法原则、规则的基础上,研究这些原则、规则在国际融资租赁领域的适用问题及具体措施,从而提出建立国际融资租赁统一法体系的理论见解。作为重要国际经济组织世界银行成员的国际金融公司为推动全球租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推动各国的融资租赁立法以及融资租赁统一实体法方面更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五章第四节对此做了较全面的论述。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与世界逐渐接轨的过程,而法律制度的接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吸纳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经验和国际惯例为中国经济立法的进步与完善建言献策是中国国际法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第

租赁保理业务要点

租赁保理业务 一、租赁保理定义 租赁保理业务就是将融资租赁业务与保理业务结合起来而形成的金融创新产品,是指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租赁公司与保理商根据双方保理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经济活动。租赁保理的实质是租金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与受让,满足了租金期限、金额可调的业务特点,突破了一般应收账款对应产品固定付款条件的限制。 二、租赁保理的重要性 租赁保理是租赁公司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和退出渠道,也是保理商获得保理收益的一项较好的中间业务。保理商和可以与各类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并与租赁物资产担保、供应商回购或银行保函等业务相结合,推动了租赁业的发展。 1、解决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客户)资金来源问题 租赁公司通过保理商将应收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解决了资金难题,不受承租人付款资金约束。 2、扩大生产厂家和租赁公司业务规模 无追索权保理可改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表,解决资本充足率问题,租赁公司可依托客户优势实现小平台、大业务。同时承租客户可取得租赁优惠。 3、协助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

与保理商合作的银行介入,可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 4、租赁保理相对于银行贷款比较优势大 (1)对租赁公司而言,保理第一还款人是承租人,融资额大于贷款;无追索条件下,融资不计入租赁公司报表,是表外融资。 (2)对承租人而言,对租赁公司作保理不计入承租人财务报表,承租人承担还款责任但不增加负债。在财务结构及成本支出方面,保理均优于贷款。 三、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1、租赁保理合同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 租赁保理合同是租赁公司与保理商之间确立保理法律关系、规定具体权利、义务责任的基本法律文件。保理合同应结构清晰,条款明确简洁,概念前后统一,便于操作和锁定有关风险。保理合同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合同主体; ◇用语定义; ◇应收租金债权范围和金额; ◇保理商发放的融资款(基本收购款和追加收购)金额和发放条件; (说明:保理融资额度是保理商对应收租金实施保理而向租赁公司支付的款项,其数值应是保理后累计可收取的现金按照一定利率折算的现值,该利率应按照成本效益和风险溢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保理期间和保理费用(融资费、逾期支付违约金、保理手续费、追索费用等); ◇各方陈述与保证; ◇租赁合同及债权转让通知等提交;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及其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87975973.html,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及其思考 作者:肖天祎 来源:《商情》2017年第06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科技环境改善,物流水平进步,消费者观念随之改变,加上2013年国家鼓励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政策出台,跨境电商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速增长的跨境电商规模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在税收征管等方面也日益突显出一些问题,2016年4月8日针对跨境电商的新税制出台,为实现跨境电商企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条件。本文通过比较我国税改前后跨境电商税收征管变化,分析税收新政在不同层面产生的影响,探索我国跨境电商税收之路。 【关键词】跨境电商;税收改革 一、跨境电商概述 (一)跨境电商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它不同于传统的外贸电商,两者的主体、环节、交易方式、税收和运营模式都存在差别。 跨境电商一般采取两种进口方式,即保税进口和海外直邮。保税进口是指境外商品入境后暂存保税区内,消费者购买后以个人物品出区,包裹通过国内物流的方式送达境内消费者。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缩短物流时间,保障售后服务。海外直邮是指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境外商品通过国际运输的方式发送商品,直接送达境内消费者。这种模式可供选择的商品多,但物流时间长。 (二)跨境电商发展概况 “互联网+”时代席卷而来,在线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面对消费者海外购物的需求,跨境电子商务也开始出现并因安全、高质、便捷等优势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2013年,国家发布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等政策,鼓励跨境电商业务发展;随后,我国海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广州等六个城市分别根据区域特点进行跨境电商的试点工作,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得以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2016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2008~2015年跨境电商交易额由8千亿元增长到5.2万亿元,保持每年30%的增长率。《2016-2017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 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6.3万亿元,预计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预计将达到8.8万亿,正处在税收新政过渡期的跨境电商行业仍充满生机,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底,《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专门列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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