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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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总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和用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及电气火灾等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今后对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检查考评,均以此《标准》为依据。

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供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所有电气设备和设施均要达到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实现安全可靠运行。

三、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

(GB3836—2000)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三无

要求井下电缆线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头和破口等不合格接头;井下不准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四小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1.1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鸡爪子”:

1.1.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1.1.2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规定进行试验。

1.1.3井下安装或使用中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有屏蔽层必须连接屏蔽层)。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

好。

1.1.4铠装电缆芯线间的连接要采用压接,接头紧固,不得过热。

1.1.5塑料电缆的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1.2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羊尾巴”:

1.2.1电缆的末端必须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

1.2.2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设备(各种防爆型和矿用一般型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装置。

1.2.3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小型电器)引出入之电缆2米以内不得有不合格接头。

1.2.4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电缆引入装置,必须有防松或防止电缆拔脱的措施,电缆不得拉脱;当松开引入装置拉动电缆,电缆的护套端头不得露出密封圈。

1.3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明接头或破口:

1.3.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无轨胶轮车除外)与电缆不得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线操作,否则为明接头。

1.3.2电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破口:

1.3.

2.1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屏蔽层。

1.3.

2.2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毫米以上,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1.3.

2.3铠装电缆铅包损坏者。

第二章四有

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合格的过电流、漏电保护装置,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有合格的接线装置,有合格的接地保护装置。

2.1有合格的过电流、漏电保护装置:

2.1.1熔断器、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必须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1.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合格的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1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 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2适用对象 从事煤矿井下电气操作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电钳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和变配电运行工。 3考试方式 采用实物操作、模拟操作和手指口述等方式。 4考试点基本条件 4.1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考试场所。考试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和消防各项要求设置,应当设置有关安全指示标志、警示标语、考场规则等,应当安装实时监控系统。 4.2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设备设施。配置矿用隔爆型低压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低压磁力启动器、井下照明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隔爆型电动机、局部通风机及其双电源控制开关,矿用电缆及防爆接线盒,控制电缆,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线,兆欧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工作票、停电警示牌、高低压验电器、放电导体、电工工具等实物,“井 下供电系统模拟操作装置”。设备设施及仪表应功能齐全、性能稳定、操 作可靠、安全环保。 4.3具有满足实际操作考试需要的考评人员。考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师及以上资格,实际从事煤矿机电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考试标准。 5考试要求 5.1考试科目 5.1.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简称K1,必考科目) 5.1.2井下风电、甲烷电闭锁接线安全操作(简称K2)

5.1.3井下电气保护装置检查与整定安全操作(简称K3) 5.1.4井下电缆连接与故障判断安全操作(简称K4) 5.1.5井下变配电运行安全操作(简称K5) 5.1.6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安全检查(简称K6) 5.2组卷方式 从K2~K6中随机抽取一个科目与K1组成试卷。 5.3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5.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6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见表K1。 表K1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考试时间:15分钟 序号 1 2 考试 项目 停电 准备 停电 安全 操作 操作内容与步骤 1.检查仪器、防护用品 ①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停电牌、放电 导体、电工工具等齐全、完好。 ②绝缘胶靴、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完好。 2.取得停、送电许可 ①按照停电计划及时与停、送电联系人取 得可靠联系。 ②确认停、送电经过许可。 3.检查甲烷 确认电气设备附近20 m范围内风流中的甲 烷浓度不超过1.0%。 1.停待检修开关 按动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接触器→分断隔 离开关并闭锁。 2.停上一级开关 按动分闸按钮,断开真空接触器→挂停电 警示牌。 考试 方式 手指 口述 实物 操作 + 手指 口述 分值 6分 6分 3分 4分 4分 评分标准 操作内容每项3分,每 缺一项或一项不正确 扣3分。 操作内容每项3分,每 缺一项或一项不正确 扣3分。 操作内容不正确扣3 分。 操作步骤每步2分,每 缺一步或一步不正确 扣2分。 操作步骤每步2分,每 缺一步或一步不正确 扣2分。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培训

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第三百七十四条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三)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六)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 1.棉织物芯输送带,8~9。 2.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 3.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第三百八十条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30kg/m 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 的钢轨。 (二)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线路,应当采用不小于22kg/m 的钢轨。 (三)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四)轨道线路必须按标准铺设,使用期间应当加强维护及检修。 第三百八十二条长度超过1.5km 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 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 严禁人、物料混运。 第三百八十四条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一采两掘)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 技术要求正式样本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任务来源 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检测检验 工作是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工作严重滞后,已不能满 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 计划《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课题从煤矿安全 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化工作角度设立研究方向,其中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研究》专题要求建 立适合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检测检验标准体 系,同时制定该体系内的关键技术标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作为专题研究承担单位,从20xx年开始,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展开研究,通过研究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需要编制的70项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项通用基础技术标准,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非金属材料安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国家中心在编制《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常州矿用通讯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四个单位的部分专

煤矿2020井下电气作业题目

工种名称:煤矿2020井下电气作业 1.(单选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正确答案:B A.0.5日 B.1日 C.1.5日 D.2日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煤矿井下构筑永久性密闭墙体厚度不小于()。 A.0.5m B.0.8m C.1m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应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 A.30% B.40% C.35%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井下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的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 )的距离。 A.50m B.100m C.150m D.200m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的奖励。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靠近掘进工作面迎头()长度以内的支架,爆破前必须加固。 A.5m B.10m C.15m D.20m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 )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得小于5mm。 A.辅助接地极 B.局部接地极 C.主接地极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规定采矿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 )。 A.煤炭法 B.矿产资源法 C.矿山安全法 D.安全生产法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 )。

A.矿产资源法 B.煤炭法 C.矿山安全法 D.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行政处分只能对( )做出处分决定。 A.单位 B.个人 C.单位和个人 D.领导集体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矿山安全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 )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A.劳动者 B.煤矿工人 C.矿山职工 D.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C 12.(单选题)根据《煤炭法》的规定,对违法开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 A.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D.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前提 正确答案:B 14.(单选题)坚持"管理、( )、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A.装备 B.技术 C.检查 正确答案:A 15.(单选题)对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应追究( )的责任。 A.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领导 C.段长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矿长 B.各职能机构负责人 C.各工种、岗位工人 D.特种作业人员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设置在水沟中的( )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

电气检修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检修及操作安全注意 事项(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68-72 电气检修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检修前 所有的机电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的规定。 3、按照检修计划,规划好时间,准备好专用工具;检修施工的工具、材料要准备齐全,并要保证准备的材料工具性能良好,数量型号适宜、安全可靠,否则严禁使用。 4、机电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5、检修负责人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

全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修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任务、供电电源及所带负荷了解清楚,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制度规定。 6、检修前由检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所有检修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保证各部件清洗检修彻底、装配完好无损、设备各部件齐全,做到文明施工。 7、检修中坚决杜绝因操作不当损坏零部件的事发生,保证检修安装工作能够如期顺利进行。 8、所有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前,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非专职电气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设施佩带齐全。 10、工具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必须和人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完好无损。 二、检修过程中 1、检修电气设备至少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及移动变电站运输安装、联合试运转 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联合试运转的安全技术 (一)、准备工作 1、核实整套安装所需要的电气设备、电缆、电气的型号、规格、数量, 并对其做完好检查和性能测试,严禁带隐患入井。 2、核实变电站、电气开关的配电电压与各负荷电机的电压及等级其接线 方式是否相符。 3、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人员严禁无证上岗,同时要熟悉设备性能及 采场供电系统。 (二)、井下安装 1、所有高低压电缆盘放到特制花栏车上进行下放。 2、真空馈电开关、真空磁力起动器、通讯控制装置、电动机要轻装轻卸, 用4股8#铅丝捆绑牢固。 3、所有开关均在特制平板车上和车捆在一起下放,每个开关捆绑为3道, 每道为四股8#铁丝,每台开关逆运行方向必须加防滑拉紧,要求用4股8# 铁丝,一头挂在开关上腔上,一头挂在车上。 4、通讯控制系统及各种综保,井上装好后,用U型矿车或特制平板车下放。 5、安装过程中要有施工负责人现场指挥,技术负责人随时按标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

6、机巷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在采区变电所停送电必须办理工作票。操作人操作时必须穿好专用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监护人带上与工作电压相符的测电笔,在已停电的导线裸露部分验电,确证无电后再放电,并挂接地线、“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后,工作人员方可开始作业。 7、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瓦检员先检测停电变电所内各处、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后,方可进行。 8、人力推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在接近弯道口、硐室出 口时,推车人要及时发出警号。 9、绞车运输、人力推车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放飞车等 违章作业。 10、电气设备接线时,要求接线工艺、接线标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中有关要求执行。 11、移动变电站、机尾电气平台、泵站开关配电点、高压电缆接线盒和 风机两巷各低压配电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要求,装设规范的接 地极。 12、各负荷开关与主控制台连线时,要求采煤机开关运控;刮板机头、 机尾开关联锁程控。转载机、刮板机集中控制,采左右电机实行电气联锁。 13、各项电气设备安装完工,由分管技术员依据负荷大小做好变电站, 开关的保护整定和漏电电阻的调整工作。 14、各项电器设备完工后全面清理,由分管技术员和施工负责人对重点 工序复查。 A、各配电点接地电阻值不大于2Ω;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工种【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 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煤矿特种作业种类。 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 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 ^定O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 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 名,回

版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部分

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 分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十章电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第四百三十七条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第四百三十九条采区变电所应当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以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第四百四十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四百四十一条选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表16的要求。 第四百四十二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检修或者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总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和用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及电气火灾等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今后对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检查考评,均以此《标准》为依据。 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供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所有电气设备和设施均要达到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实现安全可靠运行。 三、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

(GB3836—2000)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章三无 要求井下电缆线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头和破口等不合格接头;井下不准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四小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1.1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鸡爪子”: 1.1.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1.1.2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规定进行试验。 1.1.3井下安装或使用中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有屏蔽层必须连接屏蔽层)。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中,机电运输方面的变化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与旧版的变化 一、运输部分: 1、新版《规程》第八十条,关于斜巷提升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新版《规程》第九十条,关于运输巷道净断面要求增加了一项内容为: 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运输巷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

4、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关于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轨道机车的选用增加了四项要求,即: ①突出矿井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②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③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④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5、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增加了一项内容,即: 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6、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条,轨道线路应当符合要求的第一项增加了: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

当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7、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机械方式运送人员增加了一项内容: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 8、新版《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增加内容较多: ①有专项设计。 ②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5m。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③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8°,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运行速度超过1.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表6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 ④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⑤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题库.doc

一、单选题 1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 B )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A、闭合 B、切断 C、开关 2、井下( A )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A、严禁 B、可以 C、寒冷时才能 3、(A)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A、严禁 B、可以 C、必要时可以 4、从触电危险程度来看,(C)以上是危险电压。 A 12 V B 24 V C 36 V 5、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A )。 A 、127 V B、220 V C、380 V 6、各交(配)电所的入口或门口应悬挂( A )字样的警示牌。 A、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B、闲人免进 C、有电危 7、当人体通过(A )以上交流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 A 、5 mA B、10 mA C 、15 mA 8、通过人体电流不超过30 mA的为(C )电流。 A、危险 B、致命 C、安全 9、年产6万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A )备用电源。 A、必须有 B、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C、不需要 10、矿井变电所主变压#至少应有(A )。 A、2台 B、3台 C、4台 11、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其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D)分接任何负荷。 A、可以 B、经批准可以 C、除照明负荷外不应 D、不应 12、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必须实现(A)闭锁。 A、风电 B、瓦斯电 C、风电、瓦斯电 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B)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A、10 m/1.5% B、20 m/1.5% C、20 m/1.0% 1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C )供电时,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A、1 140 V B、660 V C、3 300 V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十章电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第四百三十七条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第四百三十九条采区变电所应当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以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第四百四十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451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 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4.计划作业时间:2015 年4月15 日0时00 分-2015 年4月15 日8时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

AQ 1023-2006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除6.6.8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的通用要求。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殊要求,应在各自产品标准中,分别加以补充规定。本标准应与各类产品标准结合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光、杨敏、刘炎钊、霍育川、王海洋、翟青妮、潘亮。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 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控制、测量及用电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压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供电系统)及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62-200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CJB 2894-1999 安全标志牌 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

增安型“e” CJ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CJB 3836.9-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T 4026-2004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B/T 4728.1-2005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94.1-2002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5094.2-2003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 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GB/T 10233-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2173-199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浅谈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的职业特殊性 1.1煤矿作业特点 我国大多数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为井工开采。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井下作业,条件艰苦。我国大多数煤矿为井下开采,井深平均在400米左右,工作环境比地面艰苦的多。 (2)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矿井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矿尘、顶板和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煤矿安全生产。 (3)煤矿事故总量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4)煤矿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不高,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此外,煤矿还存在机械化程度偏低、工人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等特点。 1.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对防治煤矿灾害的重要作用 井下电气作业在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防止各类机电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井下电气作业是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和发生故障时及时检修恢复生产能力的主要力量。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井下电气作业往往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透水、冒顶等事故前兆,如果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灾害发生。 1.3煤矿电气作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1.3.1井下电气作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不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环境中都要遵守职业道德。煤矿井下电气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表现为: (1)热爱矿山,热爱本职工作。 (2)自觉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加强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5)爱护设备设施,正确规范操作,认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 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条 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表10的要求。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 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能够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煤(岩)巷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经安全检测鉴定,并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矿灯。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

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第四百四十二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第四百四十三条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

2009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修改之处

2009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修改之处 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回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一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0KV及其一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第四百四十二条: 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各用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回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的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某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接地极测试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7265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某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接地极测 试安全技术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grounding electrode test of underground electrical equipment in a coal mine

某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接地极测试安 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条相关规定,每季度需对井下电气设备接地网接地极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确保接地极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矿井供电安全,杜绝人身意外触电事故。 一、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极的制作、安装及技术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井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装设保护接地,并应按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有关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与测定工作细则执行。 井下保护接地网由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等几部分组成。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移动设备或手持式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欧姆。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备埋设一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如果不能同主接地极相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个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也不得超过2欧姆。 局部接地极可设于巷道的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在水沟深处。设于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管子上至少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眼,并垂直埋于地下。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子上至少有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眼,2根钢管相距不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于地下,埋深不得小于0.75m。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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