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宁夏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赵正峰

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林业局于2011年11月14日印发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254号),这是我国第一部《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办法》从2011年11月14日开始实施,它有效填补了我国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律空白,有利于推动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对国有林场建设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管护着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珍贵森林资源,在生态安全维护、后备森林资源培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国有林场管理规定,在某些方面使国有林场管理长期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各地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和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同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林地已经基本承包到户,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农民个人财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和破坏。与之相对,国有林的管理相对比较薄弱,日益成为各种矛盾和纠纷的集中发生地带,严重影响国有林作用的发挥和国有林场健康发展。此外,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加快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各个领域的立法工作都在开展,如资源管理领域、文化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等,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逐步完善,而作为我国林业建设重要力量的国有林场的立法工作却迟迟没有实质性推进,与整个社会的法制进程很不协调。因此,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历经三年多时间,制定出台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国有林场六十多年来没有法律的空白,有利于推动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近年来,一些省份已经制定了地方性国有林场管理法规,如山东省出台了《国有林场条例》,湖南、湖北、甘肃等省制定了本省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福建省出台了《国有林场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等,这些都为制定全国性的国有林场管理规范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二)《办法》出台的意义

《办法》出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保护我国珍贵国有森林资源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日益增强和利益格局持续调整,国有林场林地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纠纷多发的领域,森林资源保护形势空前严峻,迫切需要依法保护好国家这部分珍贵的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是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各地大量在国有林场范围内建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其他部门也频频插手国有林场管理,不合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因此,亟需加强林业部门自身的立法工作,强化林业部门对国有林场的管理,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

三是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的需要。国家正在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在改革中必须维护国有林场的稳定,保护好国有森林资源,防止各地借改革之机随意撤并国有林场,私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出台《办法》十分必要。

四是适应新时期国有林场发展形势的需要。随着国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国有林场的办场方针和主要任务发生了变化,需要通过立法进行明确。在内部管理上,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对有关权益、关系和行为等予以调整。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48条,主要内容涉及6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国有林场性质,规定了新时期国有林场办场方针和主要任务;二是规定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三是规范了国有林场设立、变更和撤销;四是加强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五是规定了国有林场权利和义务;六是规定了国有林场组织机构。

(四)国有林场范围的界定

国有林场是指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包括省属林场、市属林场和县属林场,其名称有林场、林管局、园林场、苗木场、森林经营所、治沙站等,不包括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森工林场。近些年,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一些国有林区实行了改制,由企业性质转变为了事业单位,也纳入了国有林场系列管理。

企业性质的营林单位或者由国有林场控股的股份制林场,林地权属清楚,四至界线分明,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的,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企业性质的营林单位主要包括南方的采育林场及其他的有一定面积林地的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控股的股份制林场主要指国有林场与乡村和其他单位

开展联合经营、合作造林等建设的林场,一般是林场出资金和技术,其他单位出林地,但这种股份制林场必须由国有林场控股,才能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

这里所说的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是指作为国有林场行业的一员,统一履行国有林场的有关义务,统一享受国家关于国有林场的有关政策。国家关于国有林场行业管理政策主要有林场改革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森林经营政策、财政扶贫政策等。我国并不是所有国有林场都纳入了国有林场系列管理。只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并对外公布的林场,才能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

(五)国有林场的管理机构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是指设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部从事国有林场管理的机构。目前,我国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主要分三个层级,一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部职能处室,如造林处、保护处、林场处等;二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独立事业单位,如国有林(场)管理局、国有林场管理站等;三是其他事业单位代管,如种苗站、技术推广站等。

从实践看,具有独立行政职能的林场处室或参公管理的林场局(站)对林场管理的较好,如甘肃省的场圃处、山西的国有林管理局等。各地要积极争取成立具有独立行政职能的国有林场管理处和国有林(场)管理局,具备条件的,要提升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成立副厅级的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挂靠在种苗站、技术推广站等事业单位的,要逐步与之分离,成立独立的国有林场管理机构。

(六)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各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代表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是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有林场林地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林场内部机构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

二是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是对今后一个时期国有林场发展在时空和制度上做出的统筹安排和战略部署,包括国有林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一般由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编制并报计划等综合部门审批。

三是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是为合理组织国有林场生产、科学经营森林所编制的林业规划设计文件,既是国有林场制订年度计划、组织森林经营活动的依据,也是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检查和监督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

施森林经营方案是一项法定性工作。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由同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四是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林业部门有审批权的,由林业部门进行审批;林业部门没有审批权的,经林业部门审核后,按当地有关规定由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批。

五是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是林业主管部门内部专门进行国有林场管理的部门,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包括审核国有林场流转、参与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项目立项可行性评估、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考评办法等。

六是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核准或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其他地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涉及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实行核准制,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对其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对其中实行核准制的评估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核准。

七是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作为国有林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同时负责制定国有林场考核标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管理能力建设、林区民生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本款是兜底条款,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除上述七个方面以外的其他职责。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要落实好上述职责,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明确职能,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保障。二要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和知识积累,并积极主动作为,提高自身国有林场管理水平和素质。三要需要计划、资源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合作。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发展规划、占用林地审核等涉及计划、资源管理等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好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七)新时期国有林场办场方针及主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林场的办场方针几经变化,20世纪50年代“以林为主,多种经营”;60年代“以林为主,林副结合、综合

经营、永续利用”;80年代“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90年代“以林为本,合理开发、综合经营、全面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作为我国林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国有林场的办场方针也发生并将发生重大变化,实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所谓营林为本,就是指国有林场将主要从事造林和营林,以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根本宗旨。所谓生态优先,就是指国有林场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主要发挥生态作用,在生态功能与经济等其他功能的发挥产生冲突时,要优先确保其生态功能的发挥。所谓合理利用,就是指国有林场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同时,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木材采伐、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森林旅游等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利用。所谓持续发展,就是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要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不能片面地追求短期效益,随意流转和过度采伐。同时国有林场这一组织形式也要长时期存在下去。

随着国有林场办场方针的历史性转变,国有林场主要任务也将进行重大战略性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也就是造林、营林和护林,这是国有林场的立场之本和根本宗旨。二是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国有林场作为国家建立的林业单位,经营相对稳定,技术和人员优势明显,是国家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的理想场所。三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丰富,物种繁多,我国大部分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是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的,国有林场肩负着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使命。

(八)设立国有林场的审批

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县属林场,一般是由设立国有林场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提出建场申请书,经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二是市属林场,一般是由设立国有林场所在地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建场申请书,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三是省属林场,一般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建场申请书,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新设立的国有林场后,应当及时报国家林业局(具体承办单位是场圃总站)备案,由国家林业局对外公布国有林场名单,统一享受国家关于国有林场的有关政策。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国有林场备案办法。

(九)新设立国有林场应具备的条件

新设立的国有林场,应当具备三项基本条件,一是林地权属清楚,不能与集体和单位存在林权纠纷,不能存在主体交叉、重复或不清的问题;二是四至界线分明,即拟设立的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和面积应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三是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即具有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能够证明这部分林地由拟设立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法定证明材料。

(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审批部门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中跨地(市)国有林场、省属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公益林占有林地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十一)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审核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在办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项目审核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吸纳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意见。

(十二)对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行为规范管理

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应当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也就是说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是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前置程序,未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鉴于设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涉及建设、地质等部门,为了保护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办法》特别规定,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不得改变国有林场的林地使用权归属,国有林场仍然是林地使用权的合法主体,并应当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同时,国有林场依法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进行统一管理。

(十三)国有林场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办法》规定,国有林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是依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制订年度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和生产规模;二是按照市场需求依法经营销售本场生产的木材、林产品和其他产品;三是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各种资源;四是依法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进行统一管理;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场工作需要,决定本场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任免、劳动用工和工资奖金分配;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四)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根据《办法》规定,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这也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国有林场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二是不得以其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这里说的担保主要是指抵押。国有林场受委托对管理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并不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得进行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并严格独立经济核算。四是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机关的监督。五是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十五)国有林场场长的产生办法

国有林场场长的产生,采取聘任、委任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具体产生方式由其主管部门确定。所谓聘任,就是林场和社会公民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林场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林场工作的需要,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一定资格的公民担任林场场长职务。所谓委任,就是林业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林场场长。所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就是在林场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某人担任林场场长。国有林场场长(包括县属林场、市属林场和省属林场)产生后,应当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六)国有林场场长可以行使的职权

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是组织实施本场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提请或者决定本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三是依法提请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场管理人员;四是依法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场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是组织制定工资调整、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和重要

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六是决定本场岗位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方案;七是其他需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十七)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

目前,国家的事业单位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国有林场作为国家公益型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这就意味着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将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意味着国有林场单位要打破人员身份的界限,人员聘用必须建立在岗位需要之上;每个岗位,一岗一职,实行岗位和绩效工资制度。当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要调整岗位,岗变薪变。岗位要能上能下,待遇要能高能低。

(十八)国有林场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国有林场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林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森林资源流转、工资调整方案等事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营面积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林场,可以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可通过职工大会的形式进行民主管理。

(十九)国有林场场办企业的规范管理

国有林场开办的企业,主要是指国有林场开办的为林场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必要的宾馆、酒店等企业。规范场办企业,关键是创新内部管理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组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要实行“宜企则企、宜事则事”的统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场办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充分激发场办企业内在活力。

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最新政策

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大局。2011年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将江西、湖南、河北、浙江、安徽、山东、甘肃七个省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其中江西、湖南两省作为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推进试点省。河北、浙江、安徽、山东、甘肃等五个省为局部地区改革试点省,国有林场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展开。管理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的意见》(林场发〔2012〕264号),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一)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有林场依法进行保护与经营。国家林业局对全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从严管理国有林场林地。国有林场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必须保持林地性质的稳定。严禁擅自通过调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撤销国有林场建制等方式减少国有林场林地面积或者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为由,改变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权归属。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

(三)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森林和林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要认真编制和严格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的科学经营,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的采伐限额,依据依法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采伐量确定。

(四)严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林资发〔2007〕252号)所要求的在国家未出台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不得审批流转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规定,在国有林场改革期间,不得以筹集改革资金等

为借口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租赁、抵押、担保和转让,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

(五)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目前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国有林场,应尽快依法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后颁发林权证。对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争议的林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注重证据、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林地权属纠纷和争议。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涉及国有林场的国有林地,或者与集体有争议的林地,国有林场要及时依法提出异议。对存在重复发证的,国有林场要依法通过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权威性和自身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国有林场为单位,查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和国有林场改革奠定基础。

(七)切实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要加快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考核办法,把森林资源数量消长、质量变化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考核国有林场的重要内容和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的重要指标。要建立信息畅通、操作规范、覆盖全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体系,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八)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综合管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具体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省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保障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森林资源最新资产评估》考试试题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2题,每题1分,计12分) ()1.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 A.提供管理意见 B.提供咨询 C.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 D.为债务重组提供价值标准 ()2.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A.5年以下 B.3年以上5年以下 C.3年以下 D.5年以上()3.按照一般要求,运用市场法通常应选择()个以上参照物。 A.2 B.3 C.4 D.5 ()4.某被评估经济林地的参照林地的资产1年前成交价格为80万元,该资产1年间价格上升了12%,已知被评估经济林年生产能力为1000公斤,参照经济林 的年生产能力为1500公斤,则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最接近于()。 A.134.4 B.89.6 C.59.73 D.53.33 ()5.()是资产评估程序的第一个环节。 A.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B.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C.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D.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森林资源资产特征的是()。 A.森林资源资产培育过程风险大 B.森林资源资产的投资回收期长 C.森林资源资产的管护成本小 D.森林资源具有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于一体()7.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评估应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林木价值的影响,充分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营林成本应以()计算。 A.单利 B.复利 C.单利或复利 D.以上都不正确()8.某林区的林木采伐后所得的销售收入为180万元,运输成本为10万元,临时租用销售的场地耗费为2万元,应交的各种税金为3万元,经营该木材的合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作为专业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的基础上,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和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发展和衍生出了一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以适应不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主要评估技术方法如下: 一、市场法 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 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具体包括市场价倒算法、 现行市价法等。 ㈠、市场价倒算法 用于林木资产评估,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 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n=W-C-F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W—销售总收入 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 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此方法为市场法的一个衍生评估方法,它是假设被评估的林木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一次性全部采伐销售为前提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由于被评估林木的实际情况、 国家林业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㈡、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既可用于林木资产的评估,也可用于林地使用权的评估,现分别介绍如 下: 1、林木现行市价法 此方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n=K·Kb·G·M 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参照物单位蓄积的交易价格(元/立方米) M—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所在地区有一个相对成熟、完善的市场, 且可以获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具有可比性的类似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使用中应注意我国林业市场区域性强,市场发育不充分,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造成的影响。 2、林地现行市价法 此方法是以具有相同或类似条件林地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林业管理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

林业管理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体,是一种可再生、可培植的资源。为有效地进行森林资源管理,需要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与分析,适时掌握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原因等需要一个现代化、信息科技化的管理工具。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数字林业”建设的号召,以利于在制订林业发展战略的森林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数字林业”主要是综合运用GIS、遥感、遥测、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林业资源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系统;它具有数字化、网络化、虚拟仿真、优化决策支持和可视化表现等强大功能,为林业的宏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工作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用信息化技术改变传统的林业生产管理模式,从而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数字化,实现林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林业管理的信息化困惑 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随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随着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生态建设也日益重要。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做出森林经营决策的即时性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前林业森林资源监测,从资源调查到数据整理成册,最后制定经营方案,需要的时间长,造成经营方案与现实情况不相符。这种滞后现象势必出现管理方案的不合理性和不适时性。 目前,市场上能够用于数字林业建设的软件种类繁多,如Arcgis、arcview、MapInfo Professional、Adobe 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等等,这些软件在制作图形方面各有千秋,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一定的不足。从林业信息化建设上面来比较,这些软件有的需要经过二次开发才能满足林业数字化建设需要,如Arcgis、arcview、MapInfo Professional。而国内基层林业单位中,计算机水平和二次开发能力薄弱而无力开发,系统难以得到应用。有的只能用于图形制作,不能运用于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如Adobe 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等,在林业工程设计方面应用也相对低效,难以大幅提高效率。 成都华好网景科技有限公司谭朝锐认为,现在林业管理信息化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有几大原因影响了林业信息化的广泛应用: 一、软件平台语言障碍成为基层林业人员的难题 过去的林业GIS产品大多使用国外GIS平台,这些平台功能虽然齐全,但存在语言理解障碍,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水平,使系统遭遇推广困难。一些国外产品虽然经过汉化,但是仍存在汉化不彻底的问题,影响了林业GIS在中国推广。 二、售前售后培训问题 过去推广的GIS系统在林业上应用,大都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销售的时候轰轰烈烈,服务的时候冷冷清清。培训的时候热热闹闹,使用出现问题的时候,根本无人理睬。 三、频繁升级使用户应接不暇 过去的GIS在林业上重推广轻使用,一个版本还没有真正熟练使用起来就已经出现升级版本,就又开始新一轮的销售推广使基层单位财力不足、应接不暇。还有就是出现产品不能配套,或者是虽然能够配套,但配套的产品要价很高,最终导致产品市场难以接受。 四、国外GIS基础上开发的林业GIS软件操作复杂 GIS高昂的价格和操作难度使其应用仅适用于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使基层林业人员能把GIS软件在林业上灵活操作成为神话,在无人引导和培训下很难掌握GIS的操作,更无法实现在网络环境下多人多机的并发操作和数据共享。 五、林业GIS的开发思想不适合基层林业的现状 一个完整的GIS应用项目是在领导的支持、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建立起来完全适用林业

林业资源数据管理系统

林业通讯设备管理系统 林业系统通讯设备是林业生产中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林业系统日常工作必要辅助。用GIS技术对通讯设备进行管理可以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林业系统通讯设备具有种类繁多、分布范围广泛、分布区域地形复杂等特点。从而对设备的管理、维护带来许多不便。林业通讯设备管理系统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图片资料、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设备资料等数据融合在一起,可以清楚的描述设备管线的地表和地下分布情况、设备名称和数量、设备安装日期维护记录、维护人员的组成等等。通过对地形数据的分析可以精确定位某一设备的位置以及其周边环境,从而大大降低设备管理和维护的工作强度。 一、地形数据的管理与控制 1.图层和设备信息加载:通过图层和设备信息加载,能够实现全市范围内的行政区划图,林区分布图,地形图,遥感图,各种通讯设备的分布图以及人员的分布等等。按照一定的颜色和符号表示设备的类型和种类,并且能够统计汇总结果。

网络发布可以实现网络办公 终端用户根据权限可以对数据进行更新 2.地图控制与操作,实现基本的放大、缩小、定位、全图显示、鸟瞰图功能,能够测量任意两点或者多点的距离。 二、设备资源数据一体化查询 1.图形查询:通过图形上的拾取、选择、空间关系分析实现对设备资源数据和档案的查询。 2.属性查询,通过对某设备或某区域设备的查询,可以得到设备的详细清单和图片,将查询结果通过图表方式展现在屏幕上或打印输出。

某区域地形图1 3.统计分析: 对于某一设备统计分析;包括设备的名称、生产日期、安装时间、维护记录、设备图片信息、设备分布坐标、归属管理片区、管理人员清单等。 三、资源更新管理 1.地形数据的更新,通过GeoBeans图形平台对地形数据进行阶段性修 改和更新。通过GeoBeans信息发布软件实现系统内网络办公。

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现状与对策.pdf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是构成我国森林资源的主体形式,在保障国家木材战略储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进步,发展各地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的战略目标后,森林资源已成为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和条件。依法加强对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体制建设意义重大"’&。本文针对贵州省扎佐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现状、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探讨,提出对策及建议,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升级提供借鉴。 1贵州省扎佐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现状 贵州省扎佐林场(以下简称扎佐林场)始建于1958年,直属于贵州省林业厅,所辖林区分布于贵阳市修文、息烽、开阳三县和白云、乌当两区以及黔南州惠水县。现有在册职工431人(其中在职职工148人,离退休职工 283人),临聘护林承包人员48人。林场经营林地总面积为10217.55公顷。其中,有林地7589.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4.28%;疏林地16.5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6%;灌木林地1290.9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2.63%;未成林地866.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48%;苗圃地17.7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7%;无立木林地108.9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7%;宜林地234.3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29%;林业辅助生产用地93.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91%。森林覆盖率88.6%,林木蓄积 32.4万立方米。 2扎佐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建场五十多年来,通过几代林场人的艰辛劳作,林场为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木材供应作出了巨大贡献,取得很好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林场在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2.1林地争议和林权纠纷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承包制。1980年,开展了集体山林的“林业三定”工作。因时间紧、程序要求不严、工作方法简单等因素,致使这个“务实惠民”的政策,成为林地争议和林权纠纷的导火索。但其真正的成因,应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村集体或个人持有《集体山林所有证》或《社员自留山证》的森林资产,大部分被划归集体,并形成国有林场森林资产,由林场经营管理。但因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粗放,导致相当一部分已套印县人民政府公章的空白《集体山林所有证》、《社员自留山证》,留存于当时的公社、大队、甚至生产小队或个人家中。当时由于社会经济不发达,集体或个人对森林资源资产的诉求权利意识不强等因素,未引起林业主管部门和林场的重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周边的集体和个人开始与林场发生林地争议和林权纠纷。1990年,全国开展国有林确权发证工作时,虽然也对“林业三定”时期的错误,进行了纠正和明确,但具体工作开展时,对出现的错误纠正力度不够,对错发的《集体山林所有证》和《社员自留山证》没有进行注销或申明作废,也未对留存在民间的空白《集体山林所有证》和《社员自留山证》进行清理和收缴,形成了一山多证、证地不符、界线不清等现象,进一步埋下了纠纷的隐患。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林权纠纷更加凸显,虽然国有林地划定了生态红线和保护等级,但村集体、组集体、个人都以“林业三定”时期所填发的《集体山林所有证》或《社员自留山证》,对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林地的范围提出争议,并进一步发展为强行占有国有林场土地,矛盾日益尖锐。具体体现为:一山多证现象并强行占地,即林场与村、组集体或个人双方都持有同一山林的林权证,村民据证占地;二是林场持有林权证,村、组集体或个人没有林权证,而村民认为有争议,并聚众强行占地;三是双方都没有林权证,虽然一直由林场经营管理,村民也聚众强行占地。四是村委找借口刁难林场,聚众制造混乱直接破坏林地改变林地现状的;五是个人隐蔽性的逐步蚕食。如2016年2月,龙场镇某村组织村民,在林场冷水沟分场凉风台林区,强行改变林地现状,种植经猕猴桃,面积有约7公顷;又如 2012年12月,扎佐镇某村组织全村各户,一家出一人,强行用挖掘机在林场煤箐沟、煤水田林区破坏林地栽植弥猴桃,面积有约14公顷。 2.2林场与周边社会关系复杂 由于国有林场的特性,往往与集体村寨、农地、农田相互交错、纵横交替,如扎佐林场所辖林区,就涉及自然村54个,自然组200多个,林区周边社会关系复杂。林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与众多集体土地、农田经营者发生纠纷和矛盾。加之扎佐林场跨越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白云区、乌当区、惠水县四县两区,管理成本较高,如森林资源确权发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变更等工作必需与六个县(区)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接资料和数据。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盗伐、毁坏林地开荒、开矿等方面,需要与12个乡镇配合,形成联动互动机制,进一步增添了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难度。如果各级政府分管林业具体工作的领导,对待生态发展、生态需求、林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方面的看法不相同,认识不统一,就难免会造成在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协调方面跌宕起伏、忽冷忽热的局面,无法达成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社会担责的共识。 2.3林场职工待遇低 长期以来,林场的社会地位较低,职工收入少,待遇差。扎佐林场从1958年建场以来,职工群众一直居住在低矮的木屋建筑里,直到2013年国家实施危改房工程后,职工才居住条件才得到改善。在工资待遇方面也一直处于低

森林资源信息复习资料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学复习内容 1. 森林资源的特点  答: (1)森林资源的可再生性和再生的长期性;(2)森林资源功能的不可替代性;(3)森林资源产品转化的巨差性;(4)森林资源具有多种功能,可以提供多种物质和服务。 2.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概念与内涵 答: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是对森林资源信息进行管理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它是利用各种方法与手段,运用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管理职能,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生产提供使用服务的过程,以有效地利用人、财、物,控制森林资源按预定目标发展的活动。其前提是森林资源管理,强调信息的组织、加工、分配、服务的过程。通过信息对森林资源及其管理进行分析、决策与控制协调来规范人的行为。 3.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原理 答:复杂系统原理;多元化原理;时空综合化原理;中心渐递性原理;社会开放性原理;动态原理;整分合原理。 4. 三类调查的基本概念,内容,周期 答: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一类清查。其调查目的是为掌握全国和省(区、市)森林资源现状与消长变化动态,宏观分析森林资源变化与发展趋势,为制定全国林业方针政策,编制和调整各种林业规划、计划,开展森林资源监测,预测森林资源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是以数理统计理论为基础,采取设置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实测。调查内容主要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调查周期为每5年1次。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单位是小班。调查周期为10年1次。 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是以某一特定范围或作业地段为单位进行的作业性调查,一般采用实测或抽样调查方法,对每个作业地段的森林资源、立地条件及更新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目的是满足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 2008-10-15 10:9:29 字体显示:大中小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 林资字[2006]22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积极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各地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各地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准则,以本《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各地要选择不同森林类型的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并率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其他单位提供借鉴。 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纲要》,请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

时反馈我局。 附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 国家林业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 (试行)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规范和引导森林经营主体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纲要。 2、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是一项法定性工作,森林经营主体要依据经营方案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经营活动,安排林业生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经营方案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森林经营活动。 3、森林经营方案规划期为一个森林经理期,一般为10年。以工业原料林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可以为5年。 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5、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要坚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坚持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责、权、利统一,坚持与分区施策、分类管理政策衔接,坚持保护、发展与利用森林资源并重,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的原则。 6、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要有利于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有利于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有利于提高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改善林区经济社会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编案单位和程序

森林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管理信息系统 ?前言 ?为什么要学习? ?信息时代的要求 ?信息化社会大背景 ?信息技术应用 ?1992年,国家林业局设立信息中心 ?2010年的目标,建成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 ?前言 目前已建立的全国性的林业信息系统: ?全国森林资源和灾害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荒漠化监测信息系统 ?全国林火监测信息系统 ?全国生态林业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国家林业局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信息网络及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 ?前言 课程意义: 一、现代林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现代林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求更精准、翔实的林业基础信息作支撑 ?提升森林管理水平、创新、方法手段 ?前言 二、依法行政和强化管理的根本保障 ?信息化管理,避免信息混乱,弄虚作假 ?标准化软件,数据不实,管理不规范 ?及时更新,动态反映,解决时效性差的不足 ?前言 ?三、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迫切需要 ?缺乏科学有效管理手段,信息化水平低,信息难共享,极大浪费 ?措施: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标准、大大提高数据权威性和影响力 ?前言 ?四、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必然选择 ?监测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工作,需要信息化技术的有力支撑 ?五、推动科技进步和人才建设的重要的举措 ?推动林业科技水平提高 ?推动整个行业人才成长和队伍素质提高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数字林业和林业信息化 ?一、数字林业 ?信息化的林业,包括林业大部分要素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的全过程,在数字地球大框架指导下,应用遥感、计算机、数字化、网络、智能术和可视化等技术,把地球上的各种林业信息用地理坐标确定与连接起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学,复习资料

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学的复习内容 试卷类型组成:填空;名词解释;简答题;实验题; 复习内容包括填空;名词解释;简答题等几部分: 一、 1.森林资源的特点 答: (1)森林资源的可再生性和再生的长期性;(2)森林资源功能的不可替代性;(3)森林资源产品转化的巨差性;(4)森林资源具有多种功能,可以提供多种物质和服务。 2.森林资源信息管理(Forest resources information management)概念与内涵 答: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是对森林资源信息进行管理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它是利用各种方法与手段,运用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管理职能,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生产提供使用服务的过程,以有效地利用人、财、物,控制森林资源按预定目标发展的活动。其前提是森林资源管理,强调信息的组织、加工、分配、服务的过程。通过信息对森林资源及其管理进行分析、决策与控制协调来规范人的行为。 3.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原理 答:复杂系统原理;多元化原理;时空综合化原理;中心渐递性原理;社会开放性原理;动态原理;整分合原理。 4.现代森林资源及其环境管理对信息的基本要求有: 信息时态:过去、现状、未来 信息范围:点、线(带)、面、域 信息载体:文本、数值、图形、图像、声音 信息来源:地面调查、遥感、基础地理数据 信息质量:综合、动态、最小新度 表现方式:个体与总体、量、结构、单位占有量的相对值和绝对值 5.三类调查的基本概念,内容,周期

答: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一类清查。其调查目的是为掌握全国和省(区、市)森林资源现状与消长变化动态,宏观分析森林资源变化与发展趋势,为制定全国林业方针政策,编制和调整各种林业规划、计划,开展森林资源监测,预测森林资源发展趋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是以数理统计理论为基础,采取设置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实测。调查内容主要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调查周期为每5年1次。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单位是小班。调查周期为10年1次。 森林资源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是以某一特定范围或作业地段为单位进行的作业性调查,一般采用实测或抽样调查方法,对每个作业地段的森林资源、立地条件及更新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目的是满足林业基层生产单位安排具体生产作业(如主伐、抚育伐、更新造林等)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调查,一般在生产作业开展的前一年进行。其调查成果直接服务于调查目的,例如:林业上常见的伐区作业设计调查、造林作业设计调查等。 6.森林资源信息编码原则 答:1)唯一性:每一编码对象仅被赋予1个代码,在整个系统中,1个代码唯一表示1个对象。 2)简单性:代码结构应尽量简短,以节省机器存储空间和减少代码的差错率,提高机器处理效率。 3)可扩展性:代码结构必须能适应同类编码对象不断增加的需要,必须对新的编码对象留有足够的备用码,以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4)规范性:在一个信息编码标准中,代码的结构、类型以及编写格式必须统一。保证同类信息的代码长度相同。 5)适用性:代码要尽可能地反映分类对象的特点,易识别,便于记忆,便于填写。同时,代码结构要与分类体系相适应,空间信息编码应兼顾制图与G IS空间分析。 7.地理数据在计算机中的表示方式 答:地理数据在计算机中有三种表示方法:栅格(raster)、矢量(vector)和面向对象(object-oriented)法。

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第四次厅长办公会议精神和厅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系统建设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系统建设的意义 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是事关全省林业发展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基础工作。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可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资源数据不清、信息采集与处理手段落后、耗时多、成本高、精度差、周期长;数据处理能力弱、信息利用效率低、交流速度慢、共享性差等突出问题。对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手段和科学决策水平,适应现代林业建设要求,促进我省林业建设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系统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一)系统建设目标 系统建设以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遥感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以二类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嵌入其它各类信息,为林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平台,形成一个高度协调化、信息交流网络化和信息分析智能化系统。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数据更新、分析评价,为林业发展规划编制、管理与决策提供及时、科学、准确的依据。具体目标为:

◆林业信息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包括制定林业信息的 指标体系,调整信息收集渠道和采集方式; ◆建立各级林业管理的共享数据库; ◆建立各专业分析模型; ◆联网形成分布式林业信息系统; ◆实现对林业利用现状变化的动态监测。 ◆实现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业工 程建设管理,林业案件管理,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功能,为林业规划、计划和决策支持服务。 (二)系统建设原则 1.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 系统设计应符合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数据类型、编码、图式符号应符合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应遵循和执行国家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数据分层、分类与编码、精度、符号等标准尽可能参照已有的标准。 2.数据可靠性原则 森林资源基础数据是一切林业建设和管理的公共资源数据平台。在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的采集、使用、更新、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程、规范的要求,保证数据的质量,维护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 3.科学性、适度超前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林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森林资源资产管理

生态建设 Shengtaijianshe 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 推进森林资源资产管理 马丽坤温玫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洲规划院) f摘要】文章阐述了信息化发展推动现代林业建设,以及在林业资源资产管理中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相结合,高效、规范、科学管理林业资源资产。 【关键词】信息化现代林业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 一、信息化发展与现代林业建设 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引发了一场新的全球性产业革命。信息化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信息化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和长远发展的战略制高点。认识信息化.驾驭信息化,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已成为每个国家在信息时代必须关注的重大主题。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林业经营思想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从传统林业经营思想和经营模式向不断重视生态环境作用.兼顾生态与经济协调的方向转变。林业不再只是一个经济部门。而是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础产业。应运而生的“现代林业”就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高效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生态、经济和社会需求的林业。 发展现代林业。其实质就是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信息手段管理林业,实现林业发展的科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这“三化”是支撑现代林业大厦的三大支柱,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信息化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对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产品流通和提升劳动力素质、推动林业科技进步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林业资源资产管理现状 我国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并已取得了部分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包括森林资源资罗¨z毫 §62。墨 麓。夕一产化管理的理论基础、有关概念的界定、计价核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产权管理、监督评价、法制建设等在内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经营管理的初步理论框架体系。 1.森林资源资产计价核算 森林资源价值的确认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其难点和重点是价值核算与实物量核算的衔接。1995年林业部组织起草了《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试行办法》,为了解决森林资源资产核算的系列问题,在四川、湖北、广东等省分别进行了试点。 通过试点探索科学简便的方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突破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核心的关键和难点问题.森林资产价值量核算与实物量核心的衔接。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目前,针对各地在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关省区专家正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2.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加强森林资产的产权管理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森林资源有偿占用,产权转让,资产变现的需要。多年来。通过法律的手段,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林木采伐及更新、申报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积极推进森林资产规范有序进入市场。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森林资产评估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资产有偿转让、出资联营、股份制改造、抵押贷款的增加等形式的出现.森林资产评估在各地有不同程度的实践。成立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系列资产评估业务,出 万方数据

湖南省江永县黑山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修正

第一章基本概况 黑山国有林场位于江永、江华、道县三县之间的萌渚岭山脉铜山岭西北坡。地理坐标东经111°29′--111°31′,北纬25°13′--25°15′,全场东西宽约6.6公里,南北长约7.7公里,总面积2768.8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327.8公顷。东与江华县桥头铺镇为邻,西与江永县上江圩镇毗邻,南与江永县黄甲岭乡相接,北与道县祥霖铺镇交界。 江永县黑山国有林场始建于1974年,1991年根据湖南省林业厅湘林场[1991]2号文件批准纳入国有林场行业管理。行政区域辖管六个工区和一个行政村,场部驻老屋场工区,位于县城东南10公里处。黑山国有林场属于以社会效益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性为企业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业务隶属市林业局领导,行政隶属江永县人民政府领导。 二、自然概况 1、地形地貌 林场境内中、低山地貌占绝对优势,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境内群山起伏,沟谷纵横,最高海拨铜山岭967.4米,最低海拨东宅自然村218.1米,相对高差749.3米,岩石主要为石灰岩、花岗岩等。 2、气候、水文 黑山国有林场气候属中亚热带南缘季风湿润气候。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严寒期短,生长期长;年内雨季明显,但降水量分配不均,多年前涝后旱;光照充足,但温光水配合不协调。据县气象局的1991年~2008年资料记录统计:年平均气温约18.4℃,年降水量1586.7毫米,多集中在六、七两个月,年日照1453.6小时,无霜期302天。主

要自然灾害有水灾、旱灾、霜灾、冰雪雨冻灾等。 3、土壤 黑山国有林场境内成土母质主要是石灰岩、花岗岩、砂岩风化物。土壤主要以红壤为主,海拨218~400米为红壤区,400~600米为黄红壤区,600~960米为山地黄壤区。土壤受高温、多雨及植被的影响,淋溶作用强烈,生物循环旺盛,有机质和全氮含量较丰富,速效磷含量缺乏。石砾含量10~15%,土层厚度一般在70~100厘米,呈酸性。土壤深厚肥沃,土质较疏松,通透性良好,适宜林木生长。 4、植被 本区属于常绿阔叶林区,原生植物被人为破坏严重,原生植物已不复存在,被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替代。人工林主要以杉、松、柑、柚为主,天然次生林以松科、壳斗科植物为主。主要乔木树种有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擦木、樟树、枫香、栎类、银木荷、泡桐、枫杨、南酸枣;灌木树种有檵木、柃木、杜鹃、盐肤子、胡枝子、冻绿等;地被物有蕨类、铁芒箕、五节芒等;竹类有零星毛竹和楠竹等;果木类主要有柑桔、橙子、香柚、桃子、梨子、板栗、杨梅等。 5、野生动物和矿产资源 境内栖居着属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有麂、金猫、灵猫、山蛙、中华竹鼠、果子狸、野猪、獐、穿山甲、刺猬、猫头鹰、猴面鹰、黄腹角雉、灰腹角雉、瑶山鹿赡等三十余种。 林场境内蕴藏银、金、铅、锌、铜、锰、铁、锡、稀土等矿产资源;还有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料资源。 三、社会经济概况

林业行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

关于林业行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与人员相关资质情况 的解释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初,距今也只有十多年的历史。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认知度不高,出现了需进行评估时,对评估机构及人员情况认识不足的问题,现将相关知识作出如下解释: 一、林业行业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 ㈠200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关于印发〈森林 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这是目前止,林业行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核心性法规,对我国林业行业涉及的森 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中流程、机构、资质、人员等做出原则性规定。 ㈡ 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国资办发(1996)59号)《关 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这是对林业行业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细节做出的具体性规定,由于发布时间较早,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修订中。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部门 森林资产评估法规、机构、人员等的管理,目前为止,主要是由财政部和国家林业 局共同管理。 中央级管理机构主要为财政部所属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林业局计划财务司。 地方级管理机构主要为当地财政厅(局)所属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和林业厅(局)计 划财务处。 三、林业行业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依据以上(财企[2006]529号)文件规定,根据评估标的物的不同,森林资源资产评 估机构资质要求分以下三类: ㈠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部分 要求具有财政部系统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相关机构信息可在中国资产评 估协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910474921.html,上查询)的评估机构,需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 告,并且评估报告要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签字。 ㈡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部分 要求具有财政部系统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相关机构信息可在中国资产评

森林资源监测系统指标体系的综述

森林资源监测系统指标 体系的综述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森林资源监测系统指标体系的综述 摘要: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是一个量测、记载和评价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动态的技术系统。在监测体系中,监测的主体是人,监测的对象是森林资源。人的主要任务是量测、记载和评价森林资源动态,而空间和时间则界定监测活动的范围及模式。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对林地的经营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监测体系的构建能够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管理。但目前对森林监测的研究与评价,在范围上偏向于大尺度的国家级、区域级监测,在监测内容上主要以资源监测为主、辅以有限的生态状况监测。本文主要是对监测系统指标体系做一个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森林资源;监测指标体系;综述 Abstract:Theforestresourcemonitoringsystemisameasurementofforestresourceswithi nadynamicdocumentandevaluatecertainspatialandtemporalrangeoftechnicalsystems.I nthemonitoringsystem,themonitoringofthehumanbody,theobjectofthemonitoringoffor estresources.People'smaintaskistomeasure,recordandevaluatethedynamicsofforestr esources,andspaceandtimearetodefinethescopeandmodeofmonitoringactivities.Fores tResourcesMonitoringSystemoperationandmanagementofforestplaysanimportantrole,t husenhancingthebuildtopromotesustainablemanagementofforestresourcesandthemanag ementofthemonitoringsystem.Thisarticleberelatedtothemonitoringindicatorsystema nddoasimplecommentary. Keywords:forestresources;themonitoringindicatorsystem;commentary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要求发生了变化,使得森林经营已经从过去着眼于木材资源的开发转向注重多种资源的开发,从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发展到追求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多种效益,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与此同时,森林资源监测已由传统的森

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解决方案

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解决方案 导读:"数字林业"是人类以数字的形式再现的林业信息场,是信息化的林业。"数字林业"是数字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综合运用GIS、遥感、遥测、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林业资源进行信息自动采..... "3S"技术在"数字林业"中重大意义 "数字林业"是人类以数字的形式再现的林业信息场,是信息化的林业。"数字林业"是数字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综合运用GIS、遥感、遥测、宽带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林业资源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系统;它具有数字化、网络化、虚拟仿真、优化决策支持和可视化表现等强大功能,为各级领导的宏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工作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用信息化技术改变传统的林业生产管理模式,从而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数字化,实现林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数字林业"的基础是首先实现森林资源信息的数字化、共享和管理。森林资源信息主要包括两大类信息,一类是森林资源档案,另一类是林相图。森林资源信息是“数字林业”信息化的基础,林业的重大应用系统如防火指挥、资源监测等都离不开森林资源信息的管理和查询、分析。基于3S技术实现森林资源信息的共享、交换、整合、调度与集成应用,是"数字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林业系统应用"3S"技术时机非常恰当。因为,经过多年的发展,3S已经走过了大投入的阶段,其能力已经得到巨大认可,技术上非常成熟,边际成本很低。GIS在林业有着深厚的基础和优势,而国家的数字林业和林业六大工程的实施,正是处在这样一个时刻,正如国家林业局的指示:"继续抓好六大工程监测,监测工作要上新水平;六大工程信息化要上新层次;林业跨越式发展要靠六大工程,而六大工程最终还是要靠科研,靠信息化、现代化"。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3S必须优先依托经济效益高的行业,完成3S需要的必要积累。现在,我国3S总产值已经达到,而为了达到综合的社会经济效益,农、林业等需要国家投入发展3S的部门,已经可以通过相对较小的投入得到非常高的效益了。 目前各种"3S"产品非常多,包括国外著名的的Arcinfo软件、Mapinfo软件等,在国内也有很多的优秀的产品如中地的Mapgis、超图的SuperMap、山海经纬公司的Ez Gis等。尤其是山海经纬公司的EzGis产品在林业领域有着非常深入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现状与趋势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现状与趋势 摘要: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化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森林资产评估、森林资产抵押贷款、林木资产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进展。但仍存在森林资产评估受阻、森林资源产权交易行为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应提高认识、理顺职能、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扩大林业融资渠道、制定森林资源产权管理办法等建议和对策。 1 、背景 自然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将自然资源作为一项资产来经营和管理是目前中国经济研究中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1991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了“自然资源产业化和资产管理问题”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自然资源产业化和实行产权管理、有偿使用是中国摆脱资源困境的根本出路。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一种,为摆脱森林资源短缺的困境,1993年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局)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始探索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1994年在广东省始兴县召开了以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为中心内容的现场讨论会。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摸索,推动了森林资产化管理。 2、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现状 2.1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 森林资源价值的确认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其难点和重点是价值核算与实物量核算的衔接。为了解决森林资源资产核算的系列问题,四川、湖北、广东等省分别进行了试点。 2.1.1 核算范围 我国林木资产核算有按小班和林种或树种两种,这两种方法各具优缺点。前者较客观地反映各小班的投入、产出和经营水平,但核算工作量大;后者工作量较小,但其所反映的林木资产盘存量不够详尽,客观成本核算笼统。经过试点,普遍认为应以小班为核算范围,同时应推广电算技术,逐步实现会计核算手段电算化。 2.1.2 核算方法 森林资源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价法、收益还原法、重置成本法和逆算法等。四川省提出“以评估促核算”,即以市场价法作为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法,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是以资源资产交易和转让市场中所形成的价格来推定评估资源的价格,以资源市场已充分发育并有序规范化为前提。福建省提出不同时期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历史成本累计法。广东省提出应根据森林生长期和评估目的选择相应的方法。 2.1.3 核算对象 各试点单位不仅重视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核算,还探索了森林环境资产的有关问题,广东省对森林衍生资产、四川省对森林环境资产都予以不同程度的重视,核算对象已扩大到全部森林资产。 2.1.4 分类核算 即对商品林和公益林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办法,但各试点单位在会计核算的帐户体系、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 2.2森林资产评估 森林资产评估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资产有偿转让、出资联营、股份制改造、抵押贷款的增加等形式的出现,森林资产评估在各地有不同程度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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