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薪酬制度

学校薪酬制度
学校薪酬制度

学校薪酬制度(初稿)

一、薪酬分配原则:

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以责任的大小、轻重、难易及工作效果的好坏而确立本薪酬分配方案,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工资结构:

1.行政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等四部分构成;

2.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全勤工资、安全奖、绩效工资等六部分构成;

3.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三部分构成。

三、工资类别:

1.基本工资:

说明:

(1)行政:即学校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总务科长、安全主任;

(2)教师:即持有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3)职工:即从事辅助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如教官、宿舍管理员、保安、水电工、清洁工等。

2.岗位(职务)工资:

(1)助理:指办公室、教务科助理;

(2)专干:指学籍管理员、宿舍管理负责人;

3.课时工资:

幼师、物流、电商、财会、汽修、网络等专业的课程,每课时20元;

航空、高软等专业的课程,每课时25元。

4.绩效工资:

操作说明:

(1)校长绩效工资的评定,由学校办学董事会评定;

(2)科长绩效工资的评定,由校长每月根据《行政月考评条例》进行评定。

绩效工资=1000元×总分÷100;

(3)团委副书记/信息中心主任绩效工资的评定,由校长室及部门领导根据相关考评条例综合考评,考评权重为:校长室占50%,部门占50%,

绩效工资=800元×总分÷100;

(4)助理、专干绩效工资的评定,由校长室及部门领导根据相关考评条例进行每月考评,考评权重校长室占50%,部门占50%,

绩效工资=300元×总分÷100;

(5)班主任绩效工资的评定,由学生科、教务科、安全办综合考评,考评权重为:学生科60%,教务科20%,安全办20%,

绩效工资=400元×总分÷100;

(6)科任教师绩效工资的评定,由教务科、学生科、安全办根据相关考评条例综合考评,考评权重为:教务科60%,学生科20%,安全办20%,

绩效工资=300元×总分÷100;

(7)教官、宿管员绩效工资的评定,由学生科、总务科根据相关考评条例综合考评,考评权重为:学生科80%,总务科20%,

绩效工资=300元×总分÷100;

(8)水电工、保安绩效工资的评定,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相关考评条例评定,

绩效工资=300元×总分÷100;

5.安全奖:

每月200元,如出现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如出现意外事故,部分扣除;

6.全勤奖:

每月200元,如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当月全勤奖全部扣除。

四、补助及津贴

1.早读、晚修课的看班补助为每课时10元;

2.值班老师值班补助为每日10元,五月份开始每日20元;

3.社团活动指导老师每一活动课时补助20元;

4.班主任每月话费补助为:30人以下,60元/月:31~45人,80元/月;46人以上100元/月(话费补助只针对持有深圳卡的班主任);

5.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必须报校长室批准。加班津贴:法定假日为240元/天,假日为80元/天;

6.学校给予在校行政、教师每月200元的租房补贴(校内安排住宿的不能享受);

7.学校给予在校员工每月260元的伙食补助(由财务部直接充值到员工的就餐卡上)。

五、奖励与惩罚:

1.奖励:

(1)教师获学校及上级部门认定的教研成果,学校根据影响及效果给予适当奖励;

(2)评为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学校给予500元的奖励,评为“优秀员工”的职工,学校给予300元的奖励;“优秀员工”的名额按全校员工总数的20%评定,具体名单分配由行政会议决定;

(3)教师节,学校给予行政、教师元、职工元的慰问金;

(4)对于自觉自发制止突发事件、防止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惩罚:

(1)因失职、懈怠、违反学校相关制度,造成学校声誉受损和严重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罚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部分在其工资中扣除;

(2)违反合同的处罚:合同期未满,在学期中间擅自弃职离岗的员工,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赔偿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六、工资的发放

1.学校必须依法依规按时为员工发放工资,每月15日为学校发放上月工资,由学校财务部把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拨划到员工的工资卡内。如当天为休息日,则顺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2.工资结算由各部门按工资结算标准汇总,校长签字核准后,财务做表,于当月12日前报学校董事长签字批准,由学校财务发放;

3.员工有权知道自己当月工资的详细数据,部门在造册后、上报审批前,必须在规定场所公示;

4.学校的工资数据是学校的商业秘密,员工不得随意外泄。

1、本薪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和董事会。如本单位员工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通过逐级申诉的方法,依法依规解决;

2、本方案未尽或未涵盖事宜,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调解协商、通过调解协商仍未解决,当事人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诉;

3、本方案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深圳奋达职业技术学校松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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