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工序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危险危害因素得到有效识别与控制,确保每项工序的作业安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4〕4号)中关于“六不开工”的规定、《中国交建作业许可管理实施意见》、《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四公局技发〔2013〕542号)、《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四公局安发〔2014〕394号)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道工序(以下简称“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和每日作业安全许可,本办法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第三条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确定在建工程需进行安全许可的工程的范围与各工序,由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其他

部门按安全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首次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出申请,填写《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附表1),并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

2.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包括作业工艺、存在风险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齐全、论证规范、交底到位。

4.现场施工生产“五牌一图”齐全、安全文明标准化“三牌两图一规程”完备,包括:工艺流程牌、质量标准牌、危险源告知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救援交通线路图,安全操作规程等;

5.对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应进行气体或粉尘浓度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应在许可申请单或安全施工方案中说明工作期间的检测时间和频次,并注明需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本办法中作业负责人是指项目生产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门在收到工序首次作业许可申请后,由项目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物资、设备、试验检测、测量、

人力等部门,集中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书面审查内容包括:

1.工序作业的详细内容;

2.必要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或论证情况、岗前教育、技术交底、作业队伍“四证一照”、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3.所涉及的其他相关方的作业和特殊要求;

4.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5.与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及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6.其它需要安全确认的事项。

第七条在书面审查通过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条件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内容包括:

1.与作业有关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等准备情况;

2.现场作业人员资格、持证上岗、教育培训情况;

3.现场各类危险源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应急措施设施的准备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现场各相关图牌设置情况;

8.其它。

第八条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项目部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技术负责人在申请单上联合签字确认

后,作业负责人方可组织该工序的首次作业。

第九条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申请人根据要求进行整改,经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

第十条当现场情况与审批通过情况不符时,重新进行作业安全许可的审批。

第三章工序每日作业安全许可

第十一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施工中,实行每日作业安全许可。各工序每日作业前,班组负责人向工区提交工序《每日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附表2),进行作业安全许可申请。

第十二条项目部各工区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每日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中的内容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情况,要求所申请班组立即进行整改。验证合格后报项目作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该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方可组织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不符合现象,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现场整改,甚至要求停止作业,并向带班生产领导、现场生产负责人或工区负责人汇报。

第四章安全许可申请单管理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项目部各执一份。

1.在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宣传栏张贴《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复印件,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按照岗位安全职责对各工序的内容、审批、进度以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在班组作业现场醒目处张贴《每日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复印件,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带班生产领导到现场要针对申请单内容,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项,现场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当作业许可申请单签发后,除发生作业环境有较大改变、工程设计发生变更等情形外,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安全许可申请单至少保存至该工序施工结束。

第五章奖罚

第十六条对未经许可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反本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项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要加强对本项工作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并根据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对相关项目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奖罚。

附表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首次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

项目部名称:编号:工安许[ ]年号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作业工区各执一份。

附表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日作业安全许可申请单

作业工区名称:时间: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工区、作业班组各执一份。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依据:四公局技发〔2013〕542号)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二、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

(一)滑坡体处治工程。

(二)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

(三)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四)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三、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四)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五)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二)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五)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

(六)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七)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四)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

(五)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

(六)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七、水上及水下工程

(一)外海作业工程。

(二)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

(三)水上平台作业工程。

(四)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

八、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

(一)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

(二)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

(三)大型支架、模板、便桥、设备架设拆除工程。

(四)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

(五)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

(六)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

(七)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九、桥梁工程

(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

(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四)跨线施工桥梁工程。

(五)跨径10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六)跨径2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七)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八)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

十、隧道工程

(一)隧道出渣、运输工程。

(二)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

(三)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

(四)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

(五)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

(六)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

等工程。

(七)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八)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九)长隧道和Ⅳ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十一、铁路工程

(一)铺轨、架梁工程。

(二)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省国道、河流及特殊结构桥梁工程。

(三)既有线改扩建施工。

(四)电气化铁路综合接地系统安装工程。

十二、其它

(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2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三)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四)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五)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六)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七)预应力工程。

(八)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工程。

(九)特种设备施工工程。

(十)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

(十一)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范围包括:

一、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

(一)滑坡体处治工程。

(二)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米、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

二、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开挖深度20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高度超过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二)跨度超过1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六、水上及水下工程

(一)外海作业工程。

(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通航航道等级四级及以上)边施工的航道工程。

七、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

(一)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

(二)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八、桥梁工程

(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

(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

(四)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

(五)高度超过15米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六)跨径15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七)跨径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

九、隧道工程

(一)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二)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三)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四)长隧道和Ⅳ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十、其它

(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

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三)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二)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六)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

作业工程。

(七)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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