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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流程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十四)搬迁代办公司对搬迁房屋进行拆除、打围平整、产权销户等。 (十五)审计单位对搬迁项目进行审计。 三、土地上市拍卖阶段(时间:两个月) (一)区旧改办向国土局申请国土证销户。 (二)区旧改办向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提出土地拍卖申请。 (三)市土地拍卖中心分别向市规划、国土、文化、电业等有关部门发函要求出具土地拍卖相关文件: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 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用地合宗。

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 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 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

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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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 受理部门大致工作及主要审批程序所需材料最终结果 辖区街道办1、申报主体与权利人签订合作开发及相关协议; 2、按政府相关规定多个或单一权利人委托一个公司或个人做为申报主体; 3、权利人或申报主体向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在划定范围纳入城市更新计 划;主要审核权利人的更新意愿及土地权属的真实情况; 3、提交《指引》规定的申报资料预审。 1、拆迁范围内房屋权利人或申报主体致函所辖街道办; 2、提供上述文字图纸及电子版本的相关资料。 街道办审核后致函区旧改办,阐 述街道办对更新单元的意见。 区旧改办1、区旧改办审核更新单元范 围内的建筑物的权属是否清晰;权利人的更新意愿是否符合要求;满足上述 要求,核发复函; 2、将区旧改办的复函连同相 关申报资料报区国土局更新办,核实更新范围内建筑物产权及土地权属情 况;核实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无异议则给予复函;并转呈市 规土委更新办审批; 1、初步划定拆除重建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并 将该区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逐一拍摄照片,统 计拆除建筑面积等相关数据; 2、委托设计院将初步划定的更新单元范围依据《深圳 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之 规定绘制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及更 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 划申请书、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更新意愿表 (包括上述信息的电子光盘)。 审核并确认申报主体。 区旧改办收到辖区街道办同意更新改造的函后,申报主体将《指引》规定的资料呈报 给旧改办。 旧改办主要审核: 1、审核申报区域权利主体权属情况是否清晰; 2、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 3、该区域是否与其他宗地红线重叠; 4、单一权利主体的申报,区旧改办无需做更新意愿的公示程序; 5、多个权利主体申报纳入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的,必须做更新意愿的公示 15个自然日。 辖区街道办的批复,同意该更新单元纳入更新单元规划 制定计划及上述文字资料。 区旧改办汇总公示意见呈区规 划国土局更新科。 区国土局更新科旧改办将公示的意见整理汇总并提交给区规土局更新科。 1、区规土局更新科牵头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并会签意见后,提交区规土局 上会审议、批复; 2、市规土委相关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单位共同委托指定有资质设计院拟订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草案提交区国土局上会审议并公示; 市城市更新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45个工作日内形成 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 汇总公示后的意见。 上报市规委 区旧改办区旧改办或区规土局牵头组织申报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更新区凭区规土局同意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批复。《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录目 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一、城市更新/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搬迁安置补偿(一)方案一:拆迁(二)方案二:股权转让(三)方案三:资产转让(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笔者按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分享课程《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广东省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102017时间为年专业资料word . “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粤地税发〔2017〕68号)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

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完成更新改造后因历史成本的差异对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造成的重大影响。当然,就交易方式本身而言,因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因此在并购的交易时点上仍旧有一定的优势。(备注:股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缴纳的先例仅为个案批复,如国税函【2000】687号文) 专业资料word . 值得一提的是,因改革开放对外资的引入,珠三角地区存在大量的外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持有物业资产的情形。在该背景下,如转让方(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或转让方的境外母公司具备转让条件,则收购方可考虑以收购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或其境外母公司股权的方式完成本次交易,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根据笔者历年来从事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的经验,以下就当前市场主流的并购模式以及税筹分析介绍如下: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试行) 日期:2011年3月13日 一、年度计划申报及制定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 (一)申报渠道 1、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需要,组织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工作,提出辖区内的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负责整理、汇总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汇总表和年度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汇总表,向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2、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经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连同辖区政府(管委会)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3、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经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连同辖区政府(管委会)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二)申报内容及条件 1、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须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的,须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或拆迁人)核准文件,达到辖区政府相关监管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三)年度计划的制定 市规划国土委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进行统筹、协调后,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草案,按照规定程序公示后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批准

城市更新 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目录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二)方案二:股权转让 (三)方案三:资产转让 (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 (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 (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 (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 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 笔者按 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分享课程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粤地税发〔2017〕68号)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

城市更新流程

1、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就是向城市更新职级部门申请将更新单元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制定计划的个人、企业或单位。需更新单元拆除重建范围内其它权利主体同意更新改造,出具更新意愿证明材料委托相同的一家企业或单位,最终形成单一的申报单位。 申报主体主要职责是开展城市更新单元申报工作,完成更新单元纳入制定计划申报工作,开展单元规划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完成单元规划编制与报批。 申报主体不一定就是开发建设的实施主体。 2、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是《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的专用名词。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某一分期)的拆除范围内所有权利主体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移转到同一主体后,经该单一主体申请,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循相关程序核查后,可确认该单一主体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形成单一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 (1)权利主体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或者加入公司。 (2)权利主体与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3)权利主体的房地产被收购方收购。 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主体与区里的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签订了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后,才能进行建筑拆除。 第一部分: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两部分: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 1.各申报主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要求,备

齐申报材料,经辖区街道办同意后向区城改办提出申请。 2.区城改办根据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整理、汇总,并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拟订《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后报区政府审议。 3.区城改办根据区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 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的单位,可备齐申报材料向区城改办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区城改办审核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改造项目,在编制更新单元规划之前,需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详细的确权、登记手续还未明确。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组织编制及申报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1.由区城改办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区城改办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草案编制完成后,区城改办组织街道办、社区及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3.区城改办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协调会意见,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城改办组织向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申报。 2.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管理局更新科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议后,区城改办组织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局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核发批复,并向市城市更新办备案。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个层面是包括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土地和房屋确权、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审批、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和新用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等审批相关工作;另一层面是收购谈判、协议签订及其履行。区城改办根据现有相关文件规定,将基本操作程序进行了分类归纳,供相关企业和业主参考。需要说明的是,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最终程序可能会有调整。 第一部分: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两部分: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 1.各申报主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要求,备齐申报材料,经辖区街道办同意后向区城改办提出申请。 2.区城改办根据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整理、汇总,并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拟订《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后报区政府审议。 3.区城改办根据区政府审议意见, 修改、完善《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 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的单位,可

备齐申报材料向区城改办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区城改办审核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改造项目,在编制更新单元规划之前,需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详细的确权、登记手续还未明确。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组织编制及申报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1.由区城改办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区城改办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草案编制完成后,区城改办组织街道办、社区及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3.区城改办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协调会意见,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城改办组织向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申报。 2.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管理局更新科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议后,区城改办组织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局完

旧城改造商业项目工作流程与方法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旧城改造流程图

旧城改造资金回路表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搬迁实施: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搬迁实施: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地程序

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 受理部门大致工作及主要审批程序所需材料最终结果 1、申报主体与权利人签订合作开发及相关协议;1、拆迁范围内房屋权利人或申报主体致函所辖街道办;街道办审核后致函区旧改办,阐 2、按政府相关规定多个或单一权利人委托一个公司或个人做为申报主体;2、提供上述文字图纸及电子版本的相关资料。述街道办对更新单元的意见。 辖区街道办3、权利人或申报主体向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在划定范围纳入城市更新计 划;主要审核权利人的更新意愿及土地权属的真实情况; 3、提交《指引》规定的申报资料预审。 1、区旧改办审核更新单元范1、初步划定拆除重建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并审核并确认申报主体。 围内的建筑物的权属是否清晰;权利人的更新意愿是否符合要求;满足上述将该区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逐一拍摄照片,统 要求,核发复函;计拆除建筑面积等相关数据; 2、将区旧改办的复函连同相2、委托设计院将初步划定的更新单元范围依据《深圳 区旧改办关申报资料报区国土局更新办,核实更新范围内建筑物产权及土地权属情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之 况;核实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无异议则给予复函;并转呈市规定绘制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及更 规土委更新办审批;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 划申请书、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更新意愿表 (包括上述信息的电子光盘)。 收到辖区街道办同意更新改造的函后,申报主体将《指引》规定的资料呈报辖区街道办的批复,同意该更新单元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区旧改办汇总公示意见呈区规 给旧改办。制定计划及上述文字资料。划国土局更新科。 旧改办主要审核: 1、审核申报区域权利主体权属情况是否清晰; 区旧改办2、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 3、该区域是否与其他宗地红线重叠; 4、单一权利主体的申报,区旧改办无需做更新意愿的公示程序; 5、多个权利主体申报纳入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的,必须做更新意愿的公示 15 个自然日。 区国土局更新科旧改办将公示的意见整理汇总并提交给区规土局更新科。 1、区规土局更新科牵头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并会签意见后,提交区规土局 上会审议、批复; 2、市规土委相关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单位共同委托指定有资质设计院拟订 草案提交区国土局上会审议并公示; 市城市更新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45 个工作日内形成 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 汇总公示后的意见。 上报市规委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城市旧改项目流程表.doc

城市更新项目 阶段 项目发起阶段意愿征集阶段规划策划阶段项目对接阶段拆迁补偿阶段项目报建阶段施工建设阶段验收入伙阶段 说明 重要事项发生时间相关文件 城市更新业主召集人宣布成立"城市更新自助会"筹备组** 年 ** 月 ** 日筹备组成立会会议纪要筹备组通过 "城市更新自助会"章程** 年 ** 月 ** 日城市更新自助会章程筹备组召开 "城市更新自助会"成立预备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城市更新自助会 " 成立大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面向业主开展"本小区法定图则" 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面向业主开展"本小区规划前景" 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面向业主开展"城市更新流程"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面向业主开展"本小区更新价值" 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向政府部门递交"城市更新计划申报文件 " ** 年 ** 月 ** 日政府部门收件回执 政府部门发布"城市更新计划"征求意见公告** 年 ** 月 ** 日政府征求意见公告文件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年 ** 月 ** 日政府回复函件或计划公告招投标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年 ** 月 ** 日中标通知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思路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草案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答疑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向政府部门递交"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 ** 年 ** 月 ** 日政府部门收件回执 政府部门发布"城市更新规划"征求意见公告** 年 ** 月 ** 日政府征求意见公告文件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年 ** 月 ** 日政府回复函件或计划公告开发商 A召开业主宣传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开发商 B召开业主宣传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开发商 C召开业主宣传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招投标确定开发商** 年 ** 月 ** 日中标通知书 开发商召开拆迁补偿协议说明会** 年 ** 月 ** 日会议纪要 开发商召开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动员会** 年 ** 月 ** 日无 向政府部门递交"实施主体确认 " 申请书** 年 ** 月 ** 日政府部门收件回执 政府部门发布"实施主体确认"征求意见公告** 年 ** 月 ** 日政府征求意见公告文件政府部门正式确认本小区实施主体** 年 ** 月 ** 日政府回复函件或公告文件政府核发 "房屋拆除许可证 " ** 年 ** 月 ** 日政府函件 政府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年 ** 月 ** 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 " 土地出让合同 "" ** 年 ** 月 ** 日土地出让合同 政府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年 ** 月 ** 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 本) ** 年 ** 月 ** 日 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政府核发《施工许可证》** 年 ** 月 ** 日施工许可证 基础工程单项验收** 年 ** 月 ** 日无 主体结构单项验收** 年 ** 月 ** 日无 通过规划验收** 年 ** 月 ** 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 本) ** 年 ** 月 ** 日 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证 招投标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年 ** 月 ** 日中标通知书 开发商通知收楼** 年 ** 月 ** 日收楼通知书 房产证办理** 年 ** 月 ** 日房产证领取通知 上面表格中的文字以红体字显示表示该步骤已经完成,并具有相关信息。以黑体字显示,表示该步骤尚未完成,或 该阶段已过,但未执行该步骤。

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

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 深规土(2010)59号 一、年度计划申报及制定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计划。 (一)申报渠道 1、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需要,组织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工作,提出辖区内的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负责整理、汇总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汇总表和年度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汇总表,向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2、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经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连同辖区政府(管委会)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3、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经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连同辖区政府(管委会)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二)申报内容及条件 1、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须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的,须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或拆迁人)核准文件,达到辖区政府相关监管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三)年度计划的制定 市规划国土委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申报进行统筹、协调后,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草案,按照规定程序公示后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批准后的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由市规划国土委在全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市规划国土委内部工作程序另行制定)。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个层面是包括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土地和房屋确权、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审批、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和新用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等审批相关工作;另一层面是收购谈判、协议签订及其履行。区城改办根据现有相关文件规定,将基本操作程序进行了分类归纳,供相关企业和业主参考。需要说明的是,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最终程序可能会有调整。 第一部分: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两部分: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 1.各申报主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要求,备齐申报材料,经辖区街道办同 意后向区城改办提出申请。 2.区城改办根据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整理、汇总,并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 现场踏勘,拟订《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后报区政府审议。 3.区城改办根据区政府审议意见, 修改、完善《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 申报。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和改造实施主体确认书的单位,可备齐申报材料向区城改办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区城改办审核后,向市规划国土委进行申报。 二、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改造项目,在编制更新单元规划之前,需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详细的确权、登记手续还未明确。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组织编制及申报 (一)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1.由区城改办组织原计划申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由区城改办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草案编制完成后,区城改办组织街道办、社区及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3.区城改办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协调会意见,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城改办组织向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申报。 2.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管理局更新科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议后,区城改办组织公示(公示期为15 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局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核发批复,并向市城市更新办备案。 3.更新单元规划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城市更新办。市城市更新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规划组织编制主体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 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市规划国土委在公示结束并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将审定的规划草案和公示处理意见报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规划国土委向申报单位核发规划批复。 四、改造实施主体确认区城改办负责确认改造实施主体资格,包括单一权利主体项目和多个权利主体项目。 (一)确认条件: 1.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批准; 2.多个权利主体项目的申请确认范围内收购补偿安置协议已全部签订; 3.房屋和其它地上附着物已清拆完毕(申请前暂不能清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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