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章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章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章 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掌握) (1)招标师的概念

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招标师的职业范围※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例题)

1.下列工作中,通常不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09年试题】 A.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及方案 B.参与招标采购合同验收

C.编制工程结算书

D.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

[答疑编号505727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下列各组工作内容中,其中全部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10年试题】 A.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B.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组织开标和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C.编制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组织开标和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D.

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签订合同并控制合同价格

[答疑编号505727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下列工作内容中,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11年试题】 A.处理投诉 B.编写评标报告

C.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D.编制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答疑编号505727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4 招标师的职业权利与义务 (1)招标师的职业权利包括: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依法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招标师有权力告诫、抵制和纠正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招标师的职业义务包括:

1)遵纪守法。

2)诚信履约。

3)保密。招标师应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当事人以及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更不能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4)接受后续教育。

5)接受行业监管和自律管理。

3.3 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1)招标师的业务素质

招标师的业务素质指招标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招标师的业务素质包括:

1)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3)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招标师应具备相应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2)招标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招标师的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招标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根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市场秩序;

2)坚持诚信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勤奋努力,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3)确保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客观真实,努力提高招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招标人的正当权益,坚决抵制欺诈、伪造、作假、串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损害招标投标主体的合法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主要负责人及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8)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3)招标师的工作规范※

招标师的工作规范是指招标师在从事招标采购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如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应予以回避。

招标师不得承接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代理,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师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招标师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

招标师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协商,黑箱操作、串标抬

标,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评标信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受与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任何不当利益。

出题方法为给出事项,说出属哪种行为规范。

3.6 招标师的从业责任

招标师的从业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招标师的行政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到的行政制裁。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身份为国家公务员和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招标师违法违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惩戒处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对各类企业中就职的招标师的违法违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处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取消招标师注册登记等。

2)民事责任。招标师的民事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因过错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招标师的刑事责任是指招标师从业过程中,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所受到的刑事处罚 练习题

1.某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超出了资格许可的范围从事招标活动,应承担( )。 A.合同责任 B.招标责任

C.行政责任

D.

赔偿责任

[答疑编号5057270301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行政责任。招标师的行政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到的行政制裁。

2.招标师应承担( )义务,不得泄露标底、评标过程等信息。 A.保密 B.主动回避

C.公平竞争

D.接受行业监督管理

[答疑编号505727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招标师应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当事人以及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更不能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3.下列( )属于招标师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A.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B.不得承接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C.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D.

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答疑编号505727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权利包括: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依法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招标师有权力告诫、抵制和纠正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是招标师( )规范的要求。 A.履行义务的行为 B.职业道德

C.行使权利的行为

D.

职业责任

[答疑编号505727030107: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确保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客观真实,努力提高招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招标人的正当权益,坚决抵制欺诈、伪造、作假、串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损害招标投标主体的合法利益,这是对招标师的职业道德的要求。

5.下列不属于招标师的职业范围的是( )。 A.编制招标文件

B.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

C.编制工程量清单

D.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答疑编号505727030108: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多选】

1.以下属于招标师执业范围的是( )。 A.评审投标文件 B.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C.组织开标

D.编制招标公告

E.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答疑编号505727030109: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具备下列( )条件的人员,才能称之为招标师。 A.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

B.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C.具有高级职称

D.无违法违规记录

E.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答疑编号505727030110: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招标师的职业责任包括( )责任。 A.赔偿 B.合同 C.行政

D.刑事

E.

民事

[

答疑编号50572703011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从业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案例练习】

某省拟建设一大型机场,批准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项目指挥部委托A 招标公司代理项目招标。A.公司考虑到招标采购人员张某是项目指挥长的弟弟,而且对机场项目比较熟悉,便指派其为该招标代理项目的业务经理。为编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张某根据以往经验建议招标人组团赴法国考察某供应商,张某陪同。考察过程中,张某要求该供应商安排了观光活动。

导航设备标段由美国公司中标,法国供应商给张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张某解释美国公司 中标是因为其投标产品使用了特定的专利技术,最适应该机场的山区气候条件,并具体介绍了美国公司的专利技术。

评标结束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某投标人的投诉。调查中发现评标记录中某评委的评分与其他评委差距很大,要求与该评委联系。张某认为评委的联系方式属于保密范畴,拒绝提供联系方式。

问题:按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本案中张某行为的不妥之处。

[答疑编号50572703011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张某行为的不妥之处包括:

(1)指派张某为该招标代理项目的业务经理。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2)张某要求供应商安排观光活动。招标师应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张某向法国公司具体介绍了美国公司的专利技术。招标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4)张某认为评委的联系方式属于保密范畴,拒绝提供联系方式。招标师应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招标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应找出张某在整个招标的环节中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之处。

第三章 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掌握) (1)招标师的概念

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招标师的职业范围※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例题)

1.下列工作中,通常不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09年试题】 A.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及方案 B.参与招标采购合同验收

C.编制工程结算书

D.

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

[答疑编号505727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下列各组工作内容中,其中全部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10年试题】 A.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B.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组织开标和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C.编制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组织开标和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D.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签订合同并控制合同价格

[答疑编号505727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下列工作内容中,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11年试题】 A.处理投诉 B.编写评标报告

C.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D.

编制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答疑编号505727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4 招标师的职业权利与义务

(1)招标师的职业权利包括: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依法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招标师有权力告诫、抵制和纠正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招标师的职业义务包括:

1)遵纪守法。

2)诚信履约。

3)保密。招标师应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当事人以及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更不能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4)接受后续教育。

5)接受行业监管和自律管理。

3.3 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1)招标师的业务素质

招标师的业务素质指招标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招标师的业务素质包括:

1)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3)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招标师应具备相应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2)招标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招标师的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招标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根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市场秩序;

2)坚持诚信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勤奋努力,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3)确保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客观真实,努力提高招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招标人的正当权益,坚决抵制欺诈、伪造、作假、串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损害招标投标主体的合法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主要负责人及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8)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3)招标师的工作规范※

招标师的工作规范是指招标师在从事招标采购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如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应予以回避。

招标师不得承接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代理,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师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

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招标师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

招标师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协商,黑箱操作、串标抬标,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评标信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招标师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受与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任何不当利益。

出题方法为给出事项,说出属哪种行为规范。

3.6 招标师的从业责任

招标师的从业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招标师的行政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到的行政制裁。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身份为国家公务员和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招标师违法违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惩戒处理,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对各类企业中就职的招标师的违法违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处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取消招标师注册登记等。

2)民事责任。招标师的民事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因过错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招标师的刑事责任是指招标师从业过程中,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所受到的刑事处罚 练习题

1.某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超出了资格许可的范围从事招标活动,应承担( )。 A.合同责任 B.招标责任

C.行政责任

D.

赔偿责任

[答疑编号5057270301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行政责任。招标师的行政责任是指招标师在从业过程中,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到的行政制裁。

2.招标师应承担( )义务,不得泄露标底、评标过程等信息。 A.保密 B.主动回避

C.公平竞争

D.接受行业监督管理

[答疑编号505727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招标师应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当事人以及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更不能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3.下列( )属于招标师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A.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B.不得承接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C.招标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D.

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答疑编号505727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权利包括: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依法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招标师有权力告诫、抵制和纠正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是招标师( )规范的要求。 A.履行义务的行为 B.职业道德

C.行使权利的行为

D.

职业责任

[答疑编号505727030107: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确保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客观真实,努力提高招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招标人的正当权益,坚决抵制欺诈、伪造、作假、串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损害招标投标主体的合法利益,这是对招标师的职业道德的要求。

5.下列不属于招标师的职业范围的是( )。 A.编制招标文件

B.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

C.编制工程量清单

D.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答疑编号505727030108: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多选】

1.以下属于招标师执业范围的是( )。 A.评审投标文件 B.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C.组织开标

D.编制招标公告

E.

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答疑编号505727030109: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具备下列( )条件的人员,才能称之为招标师。 A.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验

B.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C.具有高级职称

D.无违法违规记录

E.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答疑编号505727030110: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招标师的职业责任包括( )责任。 A.赔偿 B.合同 C.行政

D.刑事

E.

民事

[

答疑编号50572703011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从业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案例练习】

某省拟建设一大型机场,批准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项目指挥部委托A 招标公司代理项目招标。A.公司考虑到招标采购人员张某是项目指挥长的弟弟,而且对机场项目比较熟悉,便指派其为该招标代理项目的业务经理。为编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张某根据以往经验建议招标人组团赴法国考察某供应商,张某陪同。考察过程中,张某要求该供应商安排了观光活动。

导航设备标段由美国公司中标,法国供应商给张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张某解释美国公司 中标是因为其投标产品使用了特定的专利技术,最适应该机场的山区气候条件,并具体介绍了美国公司的专利技术。

评标结束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某投标人的投诉。调查中发现评标记录中某评委的评分与其他评委差距很大,要求与该评委联系。张某认为评委的联系方式属于保密范畴,拒绝提供联系方式。

问题:按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本案中张某行为的不妥之处。

[答疑编号50572703011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张某行为的不妥之处包括: (1)指派张某为该招标代理项目的业务经理。招标师与委托方

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2)张某要求供应商安排观光活动。招标师应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张某向法国公司具体介绍了美国公司的专利技术。招标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护及保密义务。

(4)张某认为评委的联系方式属于保密范畴,拒绝提供联系方式。招标师应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招标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应找出张某在整个招标的环节中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之处。

第二章招标投标概述

本章重点:

招标投标的概念、原则、特性

招标方式和方法

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投标的范围和作用

招标基本工作程序

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表达方式和解决程序

2.1 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2.2 招标与合同

1.招投标的概念、原则与特性

(1)招标投标概念:是市场主体通过有序竞争,择优选择工程、货物和服务要素的交易方式,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并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2)招标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公开主要指招标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开标信息、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招标投标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应当按规定公开透明;

公平主要指每个潜在投标人都能享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不得设置任何条件排斥和偏袒保护潜在投标人;

公正指的是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都应当公正评价,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公正执法,不得偏袒护私;

诚实信用指招标投标主体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善意,恪守信用,严禁弄虚作假、言而无信。

注意:千万不要与以后的原则、要求等混淆,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要求、监理原则等。

(3)招标投标特性:

1)竞争性。有序竞争,优胜劣汰,优化资源,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招投标的根本特性。

2)程序性。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3)规范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严格规范了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工作。

4)一次性。投标要约与中标承诺只有一次机会,且密封投标,双方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讨价还价”。这也是与询价采购、谈判采购以及拍卖竞争的主要区别。

5)技术经济性。标的均具有技术性,包括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建造、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技术及管理要求等。招投标的经济性贯穿招投标全过程,体现在招标人的预期投资目标和投标人竞争期望值的博弈平衡,形成中标价格。

(4)招标方式

1)按竞争开放程度: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按竞争开放地域:国内招标、国际招标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对比表

(5)招标方法和手段

为适应不同项目的特点需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两阶段招标、电子招标,实践中还摸索出框架协议招标等方法。

1)两阶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通过招标公告征集技术方案,从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中优选确定技术方案,统一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并据此编制招标文件,此阶段实质是招标文件的准备阶段,除发布招标公告外,不需严格按招标程序要求实施,也不需要递交有实质性约束力的报价,但可以要求提供经济参数或市场最高价格。

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递交技术方案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统一的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电子招标:招投标主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成的全部或部分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是指用于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系统,由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交易平台组成。

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省和设区市三级组成,由政府建设运营,供招投标主体、社会公

众和行政监督部门交互、共享和监督。包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资格业绩、信誉、法律政策等招投标信息。

项目交易平台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自主建设运营,供招投标主体利用电子信息手段完成交易全过程并与公共服务平台交互数据电文。

电子招标具有“高效、低碳、节约、透明”的特点。目前已在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和大型企业集中采购以及公共交易服务和管理中运用。特别在技术规格简单、标准统一、容易分类、鉴别和评价或需广泛征求投标竞争者的项目中,优势更加显著。

3)框架协议招标:适合于企业集团或政府采购招标人采用集中一次性招标,为下属多个实施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因零星、应急或重复需要分批次采购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相同的货物或同一类型服务。

招标人通过招标与中标人形成货物或服务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只约定有效期内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及其合同单价,不约定或大致约定采购标的数量和合同总价,各采购实施主体按照采购框架协议与中标人分批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协议。

(6)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合同交易对象和标的,订立合同的过程。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没有价格要素,属要约邀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要约,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招标投标各方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合同主体的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

合同是招标决策的结果和项目实施控制的目标,也是检验、评价合同各方全面履行权利、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标准。

招标投标概述练习

1.某市大型体育场馆的智能控制系统及集成的技术设计标准与要求难以确定和描述。采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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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

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职业资格

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职业资格 导语:8月13日和14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分别以“立法起草小组”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名义,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声明。声明都声称“27号文决定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行业”。 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后,部分大众媒体已经误读为“取消资格”、“取消考试”等。 8月13日和14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分别以“立法起草小组”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名义,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声明。声明都声称“27号文决定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行业”。 如下为两个协会的公告全文: 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公告: 《正确理解国发27号文件关于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明确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根据新华社的解读,这一决定主要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直接原因是设定的依据为部委规章,同时明确了该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后的处理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人社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另外,根据《法制晚报》的解读,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近期,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更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立法起草小组 2014年8月13日 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告: 《正确认识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7号文是落实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简政放权事项之一。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资产评估行业要正确认识27号文件决定精神,27号文决定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资产评估行业,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了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 一、总则本大纲供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及备考用,其基本原则为: (一)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知应会范围和难度标准,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条文规定为准。制定考试大纲的目标是为巩固现行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和保证我国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总体素质。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职业定性”,按《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大纲应明确按照“房屋建筑设计专业”定性职业分工。 (三)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已在《条例》中划定为:⑴建筑设计;⑵建筑设计技术咨询;⑶建筑物调查与鉴定;⑷对本人主持的设计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⑸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业务。考题范围据此确定。 (四)《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将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定位”相应划定为“丙级设计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并且明确其具体“执业范围”是“承担三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因此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和难度标准”均严格遵照部颁的《建筑设计等级分类表》。 (五)《条例》规定有五种学历或技术水平和相应建筑设计业务实践经历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对以上学历的人员均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学领域有关学科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并已经具有一般城市中小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宿舍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能胜任丙级设计单位专职技术骨干、可以承担三级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考试合格者准予注册。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题型及时间表 序号科目考试题型考试时间 (小时) 一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 6.0 二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3.5 三建筑结构与设备单选 3.5 四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单选 3.0 合计 16.0 二、第一考试科目《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建筑学领域有关学科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的基本概念与技术知识,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 1.1场地设计: 1.1.1理解建筑基地的地理、环境及规划条件。掌握建筑场地的功能布局、环境空间、交通组织、竖向设计、绿化布置,以及有关指标、法规、规范等要求。具有对场地总体建筑环境的基本的规划设计与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1.2建筑设计:

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修订稿

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2012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2] 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D. 监察机关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 【答案】A 参见教材P33 12.关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由行业协会发布 B. 自行招标的项目仍应接受行政监督 C. 行政监督应当在开标、评标现场进行 D. 项目稽察不是行政监督方式 【答案】B 参见教材P35 13.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告只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 B. 公告无期限限制 C. 所有的行政处理决定均可公告 D.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发布公告 14.根据《机电产品国际实施办法》,下列应当进行国际招标的是( )。 A. 供产品维修用的部件 B. 产品生产用的样品样机 C. 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 D. 旧机电产品 【答案】B 参见教材P40 15.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 )万元以上。 A. 50 B. 100 C. 120 D. 200 【答案】C 参见教材P41 16.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 )核准招标事项。 A. 国务院 B. 国务院重大建设办公室 C.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 D.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案】D 参见教材P42 17.关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法定认定部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招标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认定 B. 需要备案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认定 C. 需要备案的项目由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D. 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审批、核准部门认定 18.关于自行招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 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

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发展历史

1、国际背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2、国内制度构建。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我国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两个条件: (1)考试。要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参加全国每年一次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发展前景: 总所周知建筑行业一直是个热门行业,收入可观。虽然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是过关率低。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成功后才能执业,目前国内一级建造师人数很少,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提升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大教育投资。 对于一、二级建造师来说,考到建造师证不但意味着工作,重点是进行挂靠,每年的收入就有好几万。成功取得证书直接意味着加薪。二级建造师的就业面很宽广,大部分有经验又有证书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比什么都没有的竞争力大得多。建造师是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外行人看来建造师前途很大,轻松工资又高,但事实上既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又需要有敏捷的思考能力。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35多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考生们经常说:“建造师非常的好,就是比较难考。不然随便挂靠一个单位就财源滚滚!”这些话虽然俗气,不过也是证明了建造师这个职位前途大好。截止到2011年8月10日,全国一二级建造师的工资待遇平均为¥6,495。 我国建筑业技术进步又结新硕果。随着工法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认识程度也逐年提高,申报数量和入选国家级工法的数量逐年增多。近几年来,工法的推广和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为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二级建造师现在从市场上来看,比较紧缺。报考的人员相对来说也是很多的。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

取消职业资格有何意义

取消职业资格有何意义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释放三利好 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太多、证书太乱的现象有望改变。 很多工作都需要“持证上岗”,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并认为这是提高专业技能、保证工作质量的必要举措。但目前的问题是,职业资格呈现过多过滥之势,一方面,很多工作其实没必要“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有些职业资格认定并没有法律依据。 换句话说,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具有多重积极意义。其一,约束政府权力,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不必管、不该管的事情就不要管。 其二,让市场更具活力,让劳动更加自由。大部分工作并不需要持证上岗,某个人能否胜任某项工作,用人单位、服务对象都会作出评价,市场“无形之手”就能实现优胜劣汰。这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竞争,远比行政审批更具活力。 其三,遏制权力寻租和“花钱买证”乱象。取消一些如同鸡肋的职业资格许可,可以达到釜底抽薪之效,让各种乱象失去生存土壤。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体现法律至上原则 “持证上岗”原本是为管理劳力市场、提高专业技能、保证劳动质量而实行的规范性举措。但由于其在具体实践中夹杂了太多权力与利益的因素,导致过多过滥的职业资格许可,已成权力寻租、备受诟病的社会公害。取消所有于法无据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不仅彰显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改革勇气,更会对反腐倡廉、权力约束及生产力解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正能量意义就是建立法律至上原则。 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由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共有560项,还有地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575项。这1135项职业资格且属经过多年“清理”之后的“保留”项目。 取消所有于法无据的职业资格许可,其看点不止在于职业资格许可数量上的大幅“缩水”,更在于职业资格许可在程序规定上的“法治”回归。即所有职业资格的“许可”事项,必须拥有法律依据,得到法律的“许可”。这既是对职业资格许可乱象的正本清源,也是国家致力法治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 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固有特性。“法无授权不可为”,也是约束政府行为、践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和题中之义。无论政府设定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初衷如何善意、理

2016年全国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二)

中国招标采购职业认证培训服务平台,提供最权威的招标师考试辅导教材及辅导课程! 2016年招标师考试专业实务备考资料: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中应当以守法、诚实、守信、善意的意识和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弄虚作假,不得串标、围标和恶意竞争,不能言而无信甚至背信弃义,在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依法维护双方利益以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2016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备考资料:招标投标制度的作 用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对照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国务院取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定(附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取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定(附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 认定事项) 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据悉,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此前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以下为新华社报道原文——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要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推动职业资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要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搞好政策衔接,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注册建筑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对注册建筑师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国勘察设计行业将于1997年1月1日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及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该项工作刚刚起步,在注册建筑师人员数量较少,勘察设计市场较大,勘察设计单位成份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要达到《条例》和《细则》所规定的规范化、法制化的标准还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为加强过渡期(自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内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确保注册建筑师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条例》和《细则》的基本原则,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执业、管理等有关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1997年1月1日起民用建筑工程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二级以下及其它项目是否实行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二、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 (一)注册建筑师执业是在设计单位法人的领导下,依法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注册建筑师有资格做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行使岗位技术职责权利,并具有在相关的设计文件上的签字权,承担岗位责任。 (二)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仍采用国家推行和单位现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法人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 (三)在过度期内凡属一级以上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项目负责人须由相应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承担;工业建筑工程须由相应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承担建筑专业负责人;对于一些特殊性质或工业民用界限属难于确定的工程,在其它专业注册制度未建立之前,单位法人可根据工程性质和需要安排非注册专业人员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 在实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的地区,民用建筑工程四级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需由注册建筑师承担;工业建筑工程,须由相应级别的注册建筑师承担专业负责人。 (四)在涉及有关规范、工程安全、公众利益等技术问题上,当注册建筑师与单位最高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分歧、不能协调解决时,由所在单位法人裁定,并向当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设计项目的代审、代签 (一)实施注册建筑师制度后,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实行民用建筑工程特级、一级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中,具有相应设计等级资格而暂无相应级别注册建筑师的单位,在过渡期内允许实行代审、代签设计项目制度。 (三)省辖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设计单位内注册建筑师的分布情况,按行政区域就近指定代审、代签设计单位。在设计单位内由法人指定代审、代签注册建筑师。 (四)在代审、代签设计项目中,设计单位之间应签定代审、代签的有关合同。注册建筑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代审、代签设计项目工作,违纪者按《细则》有关规定处罚。 (五)代审、代签设计项目工作应从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全过程。 (六)代审、代签的设计文件,除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外,还应加盖代审、代签单位的出图章和指派的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七)代审、代签单位负责代审、代签、项目的技术规范性审核责任。注册建筑师代审、代签的技术职责范围:工业建筑项目,为建筑专业负责人;民用建筑项目,为工程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汇编完整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 行规定汇编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

鄂人职管[2005]2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中央在鄂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二级建造师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省人事厅负责审定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阅卷等考务工作,会同省建设厅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九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十二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十三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市州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经市州以上人事职改部门和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在鄂单位和省管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全国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招标师职业资格考 试大纲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3]19号),为建立我国招标采购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及其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秩序,统一和规范招标师职业资格能力标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编制了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印发。 考试大纲规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招标采购职业具有多专业、复合性和实操性的需求特点,结合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成功经验,考试大纲科学规划了招标师的职业知识能力结构,并以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标准,多维度综合测试考察与招标采购职业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客观体现了招标师职业岗位必需具备的资格能力要求。 考试大纲是测试评价各行业从事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能力的国家标准,也是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应考学习的依据。 《考试大纲》恐有疏漏或不妥,敬请指正,以利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一五年二月 考试说明 一、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12-01)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2016-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要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

起、查处一起。要推动职业资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要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搞好政策衔接,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 2016年12月1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4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

注册建筑师职业管理办法(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

第三章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章 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掌握) (1)招标师的概念 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招标师的职业范围※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3.1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例题) 1.下列工作中,通常不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09年试题】 A.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及方案 B.参与招标采购合同验收 C.编制工程结算书 D.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 [答疑编号505727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招标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1)编制和实施招标总体计划、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评标公示、中标通知等; 2)组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和评标活动; 3)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 4)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5)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6)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7)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下列各组工作内容中,其中全部属于招标师职业范围的是( )。【10年试题】 A.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B.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组织开标和评标、参与签订和验收合同

2020年天津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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