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配备标准

监理配备标准

附件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各阶段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数量,由业主和监理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注明。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县监理市场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和见证员等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监理企业各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当与合同约定及监理规划一致,实际到岗的监理人员应当和提交证件的人员名单一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人员配备标准附后表)。 三、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为所在监理企业的持证上岗人员,且不得超越自身从业资格条件和职责范围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严禁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 四、监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监理人员变更单位后应及时办

理变更手续,未办妥有关手续前不得在新单位执业。 五、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六、监理员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项目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程项目中兼职。 七、各监理企业应在本月25日前向监督站提供下列材料: 1、经建设单位认可的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一览表; 2、监理部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3、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执业单位盖章); 4、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 5、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与印业执照; 6、外市监理企业进驻备案登记证书。 八、住建局巡查组将进行不定期巡回抽查,各项目监理人员(实际到岗的监理人员应当和提供证件人员一致)未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令改正,并对监理企业及相关监理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弄虚作假的,依法加大加重处罚。 遂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2月20日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及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及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一、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及制度; 3、参与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交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5、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 6、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和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7、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 二、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由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和放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监理记录; 3、检查和确认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和化验报告单,监理工程师有全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5、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6、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7、检查和评价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

8、对施工单位的检测仪设备、度量衡定期检查,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以确保度量资料的准确; 9、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10、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记录; 11、对大和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报告业主。 (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进行施工进度的动态控制; 3、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和年度向业主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度和季度计量,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 3、从投资控制的角度审核设计变更。 三、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四、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 1、拟订合同结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定、会签、协商、 修改、审批、签署和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协助业主拟订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 3、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 定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 组建原则 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表1-2。 表1-1新建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2. 其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最多可兼任3个建设工程。 3. 监理合同仅包括变电站或线路工作内容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可配置相应岗位人员。 4. 出线总长度不足10km的输变电工程,线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线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 5. 线路带间隔的输变电工程,间隔施工时至少应配置一名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表1-2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2. 全站改造工程应按新建工程配置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

附件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 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 一般规定 (5) 4.2 住宅工程 (5) 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 一般规定 (8) 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 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 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 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 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 月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一般规定 (5) 4.2住宅工程 (5) 4.3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一般规定 (8) 5.2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总则 1.01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石狮蚶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位于石狮市蚶江镇,保护面积1.5万亩、保护人口2.2万人。虹江海堤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潮位为4.76m,工程级别为三级,设计长度3000m,即桩号0+000~3+000,加固内容包括:迎水坡栅栏板加固、堤顶路面、防汛路面、背水坡整修、防浪墙、堤顶灌浆处理、海堤端部处理等项目。 2、工程投资:合同价为762.1618万元,实际完成工程造价待施工单位结算,并以财政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3、工期:本工程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开工,至2011年4月28日全部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工程历时工期344天,合同工期为210天,共延长工期134天。 4、各相关单位 项目法人:石狮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锋盈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单位: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 二、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范围: 本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范围为石狮市蚶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即1个单位工程,7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包括:海堤堤基工程、海堤堤身工程、挡墙工程、防汛路工程、堤顶路工程、堤身灌浆工程、附属工程),543个单元工程。

一、监理目标及监理组织 1、通过第一次工地例会和监理交底,明确和建立开工申报、材料及构配件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证、工程例会和协调、工程信息管理等多项监理工作制度。 2、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按照工期目标,控制工程按期完工; 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合格工程量计量审核签证、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合同管理目标:严格按合同文件进行合同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督促施工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工程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确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组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狮市蚶江海堤强化加固工程监理部”,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傅文塔为全权负责人;黄宝忠担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吴志阳、涂金保为监理员、见证员,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参照表

工 施工阶段(人) 施工准 程 前期阶 设计阶 类 别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附件二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参照表 投资额 (万元) 备阶段 基础 段(人) 段(人) (人) 阶段 主体 阶段 高峰 阶段 收尾 阶段 M < 500 2 2 2 3 3 4 4 500 ~ 1000 2 2 2 3 4 4 4 1000 ~5000 3 3 3 4 5 5 5 5000 ~ 10000 4 4 4 5 6 7 5 10000 ~50000 4 4 4 7 9 10 7 50000 ~ 100000 4 4 4 8 10 11 7 M > 100000 5 5 5 9 11 12 8 M < 500 2 2 3 3 4 4 500 ~ 1000 2 2 4 4 4 4 1000 ~5000 3 3 3 5 5 5 4 5000 ~ 10000 4 4 3 5 7 8 4 10000 ~50000 4 4 3 —— 8 —— 5

50000 ~ 4 4 3 ——8 —— 5 100000 M>100000 5 5 4 ——9 —— 6 备注实际配备人数可为表中人数±1;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低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低标准 一、住宅工程 人员标准 9 万平方米 以上 总建筑面积 6-9 万平方米3-6 万平方米1-3 万平方米 1 万平方米 以下 总监理工程 师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专业监理工 程师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监理员 3 人以上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二、工业厂房工程 人员标准 最大跨度 36 米以上24-36 米24 米以下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精编文档 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月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一般规定 (5) 4.2住宅工程 (5) 4.3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一般规定 (8) 5.2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总则 1.01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有: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6、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签证,参与处理工程事故。 7、监督、检查承建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督促承建单位搞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督促履行承发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10、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核验,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11、督促有关工程资料的整理,达到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 12、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签认。 监理工作内容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建设单位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开工前,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

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测量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满足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 6、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8、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9、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中各项工程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10、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编制的总、月、周(旬)度施工进度计划。 11、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进行审核;按规定对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doc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1)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用下式表示: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其中,投资和工期是指由监理单位所承担的那部分工程的建设投资和工期。一般投资费用可按工程估算、概算或合同价计算,工期是根据进度总目标及其分目标计算。显然,工程建设强度越大,需投入的项目监理人数越多。 工程建设强度是影响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数值( )。P122 A.与投资成正比,与工期成反比B.与工期成正比,与投资成反比C 与投资和工期成正比D.与投资和工期成反比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简单工程需要的项目监理人员较少,而复杂工程需要的项目监理人员较多。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各监理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测定、编制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

员需要量定额,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应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从而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的构成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的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是指监理单位投标时编制的监理大纲、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编制的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又称监理方案,它是监理单位在业主开始委托监理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业主进行监理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方案性文件。 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大纲有以下两个作用:一是使业主认可监理大纲中的监理方案,从而承揽到监理业务;二是为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监理工作制定基本的方案。为使监理大纲的内容和监理实施过程紧密结合,监理大纲的编制人员应当是监理单位经营部门或技术管理部门人员,也应包括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监理大纲有利于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大纲的内容应当根据业主所发布的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定,一般来说,应该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拟派往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情况介绍 在监理大纲中,监理单位需要介绍拟派往所承揽或投标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并对他们的资格情况进行说明。其中,应该重点介绍拟派往投标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这往往决定承揽监理业务的成败。 2、拟采用的监理方案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业主所提供的工程信息,并结合自己为投标所初步掌握的工程资料,制定出拟采用的监理方案。监理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的方案、建设工程三大目标的具体控制方案、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管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进行组织协调的方案等。 3、将提供给业主的阶段性监理文件 在监理大纲中,监理单位还应该明确未来工程监理工作中向业主提供的阶段性的监理文件,这将有助于满足业主掌握工程建设过程的需要,有利于监理单位顺利承揽该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二、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从内容范围上讲,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都是围绕着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所开展的监理工作来编写的,但监理规划的内容要比监理大纲更翔实、更全面。 三、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又简称监理细则,其与监理规划的关系可以比作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的关系。也就是说,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详]

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附属专业(水、暖、电)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监理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登记部门、建设单位各1份,监理单位2份,其中1份交现场监理机构备查。

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2、进冀负责人;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5、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直辖市)承接监理业务介绍信(原件); 6、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执照;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8、进冀现场监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总监岗位任命书,经劳动保障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缴纳证明。 9、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原件); 10、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原件); 11、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应将以上1-12项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地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

地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 【摘要】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地面交通越来越拥堵,地铁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受到许多大中城市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城市做出了地铁交通发展规划。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实践中得到了不断发展,但在地铁工程领域,大多数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由于参与的工程较少而缺乏相关监理工作经验。因此总结地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在行业内进行交流学习,对提高该领域的监理工作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本文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在分析地铁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对地铁工程监理工作的难点和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做好地铁监理工作的几个对策。 【关键词】地铁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分析;对策研究 1、地铁工程的相关特点 1.1投资大、工期长 地铁工程一般投资额度较大,投资主体一般为地方政府部门。对于一条地铁来说,一般投资都在数百亿人民币以上,远远超出一般的房屋建设项目。地铁投资大,见效慢的特点,造成地铁工程的投资主体一般只能由地方政府所承担,而政府的资金来源多是由地方财政所组成。另外,在地

铁工程施工时,其具有的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任务紧张,一般地铁工程建设当中,其所需工期都在4年以上,漫长的工期加以任务的迫切性,造成整个地铁施工工期较为紧迫。 1.2 专业面广、专业性强 地铁施工当中,其涉及到专业面较广、专业性较强,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造成施工难度加大。在地铁施工当中,包含的工程有车站、隧道、轨道、站场、通信与信号、给排水、空调通风、供电、电力牵引、房屋建筑等各项工程的开展。另外,在地铁施工当中,其所涉及到的施工工点较多,在工程管理中,通常会把整个工程划分为各个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但一个监理标段通常包含几个施工标段,因此监理机构的设置较复杂。 1.3 施工环境复杂、社会影响巨大 地铁建设当中,除了各个出口、风亭等之外,其它施工都在地下十几米深处进行,因此在施工当中,受到地质条件的影响,所造成的塌方、地下水渗漏等安全事故的隐患也不可避免。另外,对于建设地铁的城市来说,其地下分布的市政管网非常复杂,地上的建筑结构也是分布众多,这些因素的存在,也会对施工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建设当中,若是存在基坑和隧道顶部坍方问题,不仅会对项目本身产生影响,也会对其它建筑造成一定的影响。 2、地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1、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 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二、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三、独立承担委托的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其它单位假借监理单位名义执行监理业务。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四、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和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五、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七、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总监基本职责 1、组织领导项目监理部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 准、规范和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全面负 责任。 2、对监理部人员的工作进行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负责将其授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 被监理方,负责监理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4、负责编写所承担项目的监理规划,审查各专业监理细则。 5、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 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6、审核和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商。 7、在监理过程中,代表公司对外联络与协调,作出相应决定,并 对其所作的决定负责。 8、负责协调工程项目专业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保证工程项目总 体功能的先进合理,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9、审核并签署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组织处理索赔事宜。 11、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验收分部分项工 程,签署工程付款证书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月报填写范本及说明

JL—C002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第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容提要: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工程签证情况 本月工程情况评述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下月监理工作打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公章):日期:

四川省建设厅制

JL一C002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工程实体实施阶段监理项目部向业主、监理公司报告一个月监理工作简况。 二、填写要求: 本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填写。 1.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1)计划完成:指按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制定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往往以横道图\网络图形式出现; (2)实际完成:指经监理检查符合质量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的实际完成量; (3)原因分析:从影响工程进度的人、料、机、法、环和资金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2.工程签证情况 (1)专题报告、例会:指监理工程师向有关方面写的报告(不包括被监理对象),按监理规划定期召开的协调会或专题会,应有会议记录或纪要; (2)工程质量签证:按监理程序包括对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检验批、分项分部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竣工初验签证等。不符合规定者可拒签。 (3)向施工单位发出的通知、指示、指令。 通知:包括一般性通知、指令性通知、紧急任务的通知、提前部署事项的预备通知。通知曲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签署均可。 指示:用于部署、指导工作和阐明工作原则、方法、步骤,比指令的命令性小,阐述成分多,但同样都有权威性。既可针对工作中的普遍性、全面性问题,也可针对某些特殊和局部问题,由总监理签署。 指令:是一种命令,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要扼要说明发指令的缘由、依据、意义和目的,提出具体要求、措施和规定,要写得简明,做到既严肃又明晰。指令应由总监理签署并注明日期。 (4)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报告。 包括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工程师核验审批,确认的一切文件往来,如各种报验单、索赔申请、付款申请等。 (5)工程付款签证:必须是已完工程符合合同规定达到质量要求,方能对施工单位申请给予签证,不签证部分应说明原因。 付款不能超过施工形象进度,工程款不到位应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以免发生索赔。 本月工程情况评述: 从材料、设备、人员、机械进场情况,投资情况,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 该评述为最终工程竣工时的评述积累素材,要实事求是,不可只讲优'点不讲不足。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应结合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和监理合同规定赋予监理项目部的责、权、利进行小结,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