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上海同百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规范涉及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及时应对、解决合同纠纷,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其它关联企业所有涉及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以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合同集中管理、部门和其它关联企业责任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顾问动态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及其它关联企业对外进行的所有经济往来行为一律签订书面合同,不得签定口头合同,在必要时要对重要合同进行公证、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聘请律师见证。

1、书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协议书、定单、加工(委托)单、补充协议书、技术图纸、各类图表、调解书、备忘录、洽谈纪要等形式。

2、通过传真的来往合同,我方有合同主动权的,一律要求对方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寄回我方;我方没有主动权的,原则上要求对方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寄回我方;要求对方寄回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将传真件备份;对重要合同,必须到电信公司打印对方的传真号码,并加盖电信公司业务章。

3、通过EMAIL来往的合同,经办人必须保留EMAIL在邮箱中,并及时将EMAIL 打印,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结束后二年内不得删除EMAIL邮件。

第五条公司对签订合同实行合同评审制度。

1、对于初次与我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必须进行合同可行性调查,必须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不

一致的,必须查清办公地址;个人住址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查清个人家庭地址;同时,要对对方的资信进行必要的调查。经办人在查清以上情况后,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不得盲目签订合同。

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重要条款或解除合同的,经办人须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对于已建立合同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在签订重要合同或以前未签订的新类型合同时,经办人须重新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签订,经办人不得凭主观信任签订合同。

4、合同经办人需要到外地签订合同的,必须持公司的委托书才能签订合同。委托书统一由行政部签发。行政部在签发委托书之前,必须要求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签发。

第六条公司对签订合同实行流程化管理,具体要求为:

1、一般合同实行格式化的合同模式,由经办人按格式合同的要求填写;重要合同由行政部负责拟稿。合同经办人不得擅自决定合同的内容。

2、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将合同稿一并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3、主办部门经理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同意则转财务部,否决则退回。

4、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且为非重要合同的,则直接交监印人用印,否决则由经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保留财务部意见。对于重要合同,财务部如同意,则交总经理审核。

5、总经理对重要合同稿和有争议合同稿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同意则交监印人用印,否决则退回。特别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交执行董事决定。

6、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合同流转单》与合同正本一份交行政部存档。

7、合同签章生效后,复印一份交公司或其它关联企业的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处理的依据。合同经办人保留一份复印件作为处理合同事务的依据。

第七条公司实行合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要求是:

1、一般合同即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不含5万元),由部门负责人会同主管副总审批;

2、重要合同即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3、特别重要的合同即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或对公司有特别影响的合同,由总经理提交执行董事决定。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的往来文本必须及时归档。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外发函敦促对方履行合同的,统一由行政部草拟函稿,经办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发函。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立即将情况和建议采取的处理措施报告给行政部,行政部能够处理的,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行政部不能处理的,按照本办法的相应规定,启动纠纷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合同集中保管制度,具体要求是:

1、公司在行政部设立合同保管员,负责公司及其它关联企业的所有合同及相关履行凭证、数据的保管。合同保管员必须克尽责守,认真履行合同保管的义务。

2、合同保管员对合同实行一案一号、一案一档、一人经手的统一保管制度。

(1)合同保管员按照合同签订的年份(如08——2008年签订)——公司名称(如T——“同百”的首字母)——合同的名称(如M——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如0205——2月5日签订)统一编号,并按照此编号统一归档。

(2)合同保管员必须建立合同保管登记制度,对所有合同及相关数据进行登记备查。

3、合同保管员在合同及相关数据的传递过程中,必须履行相关的交接手续,确保合同及相关资料不至于丢失。

4、公司建立合同查阅制度,公司的任何人员因业务需要借出或查阅合同原始数据的,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同时履行相关的登记制度;借出合同后,合同保管员要及时催回原件,以防丢失。

5、合同保管员对于已经履行或终止执行的合同,要及时整理并装订成册,并作为长期保存的档案保存。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合同纠纷统一处理制度,凡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合同纠纷,一律由行政部负责按照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合同经办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对于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可能形成合同纠纷的,一律立即向行政部报告,并按照行政部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第十四条行政部在接到合同纠纷的报告后,立即组织准备相应的材料,能够发函处理的,立即予以发函,确保我方的权利不超过相应的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

第十五条行政部不能够立即处理的或没有把握处理的,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向公司的法律协作单位报告,由公司的法律协作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合同管理执行情况的评估制度;评估结论作为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评估由行政部负责;年终评估由行政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

第十八条凡违反本办法,不论职位高低、贡献大小,一律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奖惩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奖惩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合同管理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合同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合同管理人员违反《合同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后果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1、对外交往未签订书面合同的;

2、采用EMAIL签订合同,未及时打印存档的;

3、采用传真签订合同,未及时复制留档的;

4、变更、解除合同未签订书面协议的;

5、有关合同履行的资料如收货单、发货单、发票、签收单等没有及时归档的;

6、合同保管员没有及时登记、归类、整理合同档案的。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违反《合同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后果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并记过一次:

1、未经批准,擅自作主签订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的;

2、越级批准,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的;

3、遗失有关合同文件的。

第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有以上第三条、第四条之情形,并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因过失造成的,赔偿公司损失的5%~20%;

2、因故意造成的,赔偿公司损失的100%;

3、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励,按照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三、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宗旨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凡大宗原材料、辅料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活动,均适用本办法。设备、零件、器材、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采购权限的划分

1、大宗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由总经理召开专门的采购会议进行讨论、决策。

2、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请购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审批。

3、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特定仪器、设备的采购须由请购部门经理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4、财务部对采购业务中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5、生产部对购入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监控。

第四条采购工作的基本要求

1、采购部应严格执行采购会议的决议,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原材料。

2、采购部应对市场行情、供货商情况、原材料库存、原材料耗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分析。

3、采购部和财务部应于每月末与供货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等数据。

4、原材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预付货款。

第五条采购会议及其职权范围

1、公司采购会议是由总经理、行政副总、生产副总、销售副总、总工、财务总监、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等参加的专门讨论采购工作的会议。

2、采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原材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

不定期召开。

3、采购会议的职权范围:

(1) 拟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 依据公司产品的特点,确定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

(3) 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4) 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采购计划

1、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生产部的生产用料情况以及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原材料采购计划。

2、采购部根据行政部报请总经理核准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请购计划,编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供货商的选定

1、对于大宗原材料或经常使用的原材料,物流部应确定相对稳定的供货商,并设立“供货商资料卡”。

2、为稳定货源、降低采购价格,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材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货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

3、选定供货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将其列为长期供货商。

4、若供货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据此判断是否将其列为交易对象。

第八条供货商管理

1、采购部应根据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数量、质量)、资金状况等因素,把供货商分为A、B、C、D四大类:A类指信誉良好、货源稳定、资金充足的厂商;B类指信誉良好、资金充足,但货源较不稳定的厂商;C类指信誉较好,但资金不足、货源不稳定的厂商;D类指信誉较差、资金不足,并且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2、对于经常出现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交货数量不足、延期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情况的供货商,应及时通知其进行改进,并按相关规定扣款。如果该供货商改进效果不明显,物流部应另行选择供货商。

3、采购人员应积极向供货商宣传本公司所需原材料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并在质量及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九条采购数据管理

1、采购部内勤人员每月初或每周做好“供货商资料卡”、“原材料及其它物品采购报表(月)”、“采购分析报表(周、月)”、“库存报表(月)”等汇总整理工作,并向采购部经理汇报。

2、采购部应对市场行情进行定期分析,对供货商等级进行定期评审,对来电、来函等文件资料及时进行分类、保存。

第十条信息收集与分析

1、采购部应经常了解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分布、市场供求关系、交易渠道、运输方式、质量标准、国家产业政策等信息。

2、采购部应经常向供货商询价,了解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3、采购部应定期将所需原材料的数量、价格、可选择供货商等数据进行汇总,提交采购会议作为决策的依据。

第十一条交货期控制

1、合同签定后,物流部必须及时追踪,督促交货进度。

2、采购部应根据原材料供货商发货情况,提前填写“原材料到货预报表”送生产部,以便做好接货准备。

3、采购部应根据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通知供货商安排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

第十二条异常情况处理

1、如果供货商送来的原材料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及时书面通知供货商处理。

2、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退货、换货,导致原材料逾期入厂,应以逾期交货处理。

第十三条货款结算

1、采购部根据所订原材料的到货期及付款条件,测算资金的使用时间,填报“原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报财务部筹款。

2、一批原材料验收完毕,采购部应及时整理各种单据,制作“付款申请单”,

一并送财务部作为付款凭证。

3、原材料的付款凭证包括采购申请单、合同、收货报告、发票等。

4、采购部应在每批原材料收货后一周内及每月底与供货商核对帐目,防止出现差错。

第十四条携款提货及预付货款管理

1、在部分原材料货源不足、处于卖方市场时,如果供货商坚持要求先付款后提货,则所需货款须由物流部、财务部和总经理严格审查批准方能办理。

2、携款提货必须确保资金安全,须待货物发出并拿到有效凭证(如铁路领货凭证)后方可办理付款。采购人员必须确保钱货两清。

3、汇票支付和信用卡转帐,须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办理。

4、如发生付款后进货量不足等情况,采购部要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尽快追回,必要时应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5、新进员工不得携款提货。

第十五条车站(码头)的接货作业

1、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商约定原材料到达公司的日期,并发出“原材料到货预报表”,通知生产部和仓库等部门,作好接收准备。

2、货物到站(港)后,经办人员应对卸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并认真填报“车站(码头)接货原始记录表”。

3、出现短件、被盗等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运输部门索取记录,并填制“运输记录通知单”,迅速通知发货单位。

第十六条进厂原材料收货作业

1、送货车辆到达公司,由门卫按公司的要求安排停车地点,通知物流部。

2、采购部核实为公司所订货物后,进行抽样检查。

3、采购部验收后,填写“原材料收货报告”,注明原材料名称、供货单位、收货日期、车辆号码等基本信息。如有数量、质量扣减等情况,应予特别注明,并让供货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4、采购部应将“原材料收货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同时将该批货物的有关单据整理后送交财务部核算和付款。

第十七条原材料退货作业

1、对于由汽车运输的货物,在厂内卸车抽样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由采购部在“原材料收货报告”中注明退货数量,对不合格原材料予以随车退货。

2、对于由铁路运输的货物,在厂内卸车抽样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由物流部在“原材料收货报告”中注明退货数量,通知供货商作出处理。退货前,由仓库负责保管退货原材料。

3、退货原材料应专区放置,并挂牌标示,以防误用。

第十八条采购物资的验收作业:

1、验收前的准备:准备好必要的测量工具、开箱工具、收货报告等用品。

2、核对资料:核对采购计划、供货合同、技术说明书等相关书面文件;对于无计划、无合同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应拒绝验收。

3、检验实物:验收最好由两人进行,检验实物时要认真仔细,如实记录货物的真实情况。

4、根据物资验收的情况,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对于合格的物资应准予入库,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应作退货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附属文本:

(一)合同流转单

说明:

1、本流转单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作废等事宜;

2、主办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根据各自权限审核、签字;

3、一般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审批决定;特别重要的合同由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决定;

4、监印人根据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的签字情况用印;

5、本流转单必须随附合同稿及有关文件。

(二)合同签订流程图

1、本流程图描述的是签订合同的一般流程;

2、重要合同由行政部负责拟稿;

3、特别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提交执行董事决定;

4、变更、解除合同参照本流程图执行。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规定合同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修订版2017)

合同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核查,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设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 三、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除外)。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用于本经营实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或办法。 (三)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合同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 (四)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分级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体制。 (五)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一切对外交易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管理职责 (一)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对外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管理由合同主办部门、总裁办、财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三)公司各中心、各办及所属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是合同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确保合同项目计划经公司有效审批;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计划一致;确保合同申报的内容准确;确保文本、资料规范、完整、真实;确保合同标的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质量等);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订货合同管理制度一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车轮分公司 质量体系文件 CAC4Z3-56-014-2001 订货合同管理制度 (B版) 编制/日期:方晖/2001.7.08 审核/日期:郜然/2001.7.10

审批/日期:王进路/2001.7.16

实施日期:2001.7.18 订货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订货合同系指采购部采购所辖物资而签订的合同;2.为了加强订货合同的管理以维护我公司的经济利益,保证合同的正常履约,特制定本制度。 3.签订订货合同一律使用我公司统一编号的“合专用章”; 4.订立订货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订货合同包括所有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直接、间接的函件协议及其它书面内容等。 二、分则: 1.合同签订: 1) 凡外购物资必须由订货者依据技术标准签订合同。 2) 特殊要求进货的物资应由申请单位下达技术便函,经采购 部登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便函由主 管计划员备存作为外购依据。 3) 订货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定要求签订。其中订货合同内容包

括: 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地点、材料品种、规格、型 号、订货数量、价格、交货时间、技术标准、包 装、运输方式、到货站(港) 、开户行、帐号、结算 方式、邮政编码、税务代码,违约责任、供需双方 签字盖章等。 合同编号:除钢厂合同固有的编号以外,我方签订合同时按规则对合同编号。 年份——交货期——供货商简写(汉字) 。 4) 订货合同签订前必须掌握对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 产情况和履约能力。 5)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签订订货合同。 6) 订货“合同专用章”由采购部部长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 能使用;严禁使用“合同专用章”从事与本业务无关的事情。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龙胜各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 第一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二条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指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单位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五)审核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及各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单位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部门和个人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必须以单位名义签订。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使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或行政部提供的单位合同范本;没有标准文本或范本的,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 第七条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开户银行、标的、质量技术标准、规格和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合同承办和履行部门应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负责自合同签订前的意向协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的工作,合同具体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合同具体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对外签订合同,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内部机构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 第十条单位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高质高效地完成合同审核工作。 (一)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 (二)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门责审核的内容是: (一)价款、酬金的确定及运输、保险条款应合法、合理、完备。 (二)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 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 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 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 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 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 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 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一合同编号规则 附件二合同管理文件样式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管理办公室,与销售公司合署办公。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信用(合同)管理常设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门的内勤、财务、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销售公司内勤人员负责。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我委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我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我委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委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拟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我委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

保所签合同有效。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我委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三章合同拟制的前提条件 第四章合同内容 第五章合同的拟制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七章合同审批流程 第八章合同用章流程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及跟踪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一章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十二章合同归档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明确管理重点,细化管理内容,规范集团内各类合同的签署、履 行、变更、终止、解除等行为,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监督合同实际履行,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不论该文件冠以“合同”、“合约”、“协议”、“意向书”之类的何等名称)。 第三条、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 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书面合同原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正式签署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贰仟元以下且能即时结清的合同除外。 3、事前签订原则: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先 行履行合同。 4、招标原则:凡符合公司招标条件的,需进行招标,具体程序按照《招 标管理制度》实施,拟签订的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附 件,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 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的现象。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四条、公司合同分类的原则以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合同保管的方便。 第五条、建设工程类合同,包括测绘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样板间设计等)、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造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龙山县公路管理局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局党组大会批准。 第三章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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