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布局型式探讨

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布局型式探讨
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布局型式探讨

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布局型式探讨

【摘要】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无缝接驳是充分发挥轨道交通运能优势、进一步延伸轨道交通服务范围重要保障。本文重点针对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的建设用地布置、场站设施布局类型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环绕式和通道式两种布局类型,并对二者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为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的设施布局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公交场站;场站布局

0 引言

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作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联系的节点,是保证轨道交通运能发挥的重要基础,是扩大轨道交通服务范围,构建多模式、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保障。但从我国轨道交通接驳体系建设与发展来看,公交接驳场站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公交接驳站建设规模不足、布局型式欠合理,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轨道交通运能的发挥。

1 场站建设内容

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是专门为轨道交通提供公交接驳服务的运营场地,是轨道交通运能发挥的重要保障,其功能以客流集散为主,兼有车辆运营功能。为实现其功能,轨道交通公交接驳场站的建设内容主要强化其与乘客服务相关的设施,如上下客区、候车廊、人行道等,适当弱化车辆停放、调度管理等车辆运营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1。

表1公交接驳场站功能与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功能建设内容

1 客流集散上下车区、候车廊(连廊),人行通道、无障碍设施、厕所等。

2 车辆运营调度室、蓄车位、回车道。

3 场站管理场站管理办公室、监控室、临时休息室(兼饭厅)、值班室、围墙、大门、岗亭等。

4 节能环保垃圾收集设备、临近居民区的场站应设置隔音环保等设施等。

公交场站设计要求规范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第1、0、1条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得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城市公共交通就是城市规划得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得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与出租汽车新建、扩建与改建得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得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得其它有关标准与规范得要求。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首末站得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得为大型站;26~50辆得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得为小型站。 第2、1、2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得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得需要与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得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与道路客流主要方向得同侧。 第2、1、3条 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得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得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得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在缺乏空地得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2、1、4条 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得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得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得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公共交通场站规划方法研究讲解

第7章公共交通场站规划方法研究 7.1 引言 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规划主要包括公共汽车起(终)点站、中途站点、换乘枢纽站和保养修理场等四种,其规划应结合城市规划的合理布局,计划用地进行,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的要求。其中: ①、公共汽车的起、终点站选址是公交线网规划的重要约束条件,可在公交路线优化后,根据路线及车辆配置情况确定位置及其规模; ②、公交中途站点的规划可以在公交起、终点位置和路线走向确定以后,根据最优站距和车站长度限制等情况确定; ③、换乘枢纽站点一般是在公交路线作为对外交通或大运量交通系统的集散系统时考虑规划设置; ④、车辆保养场一般在所辖线网的重心处。 本章主要介绍公交车辆起(终)点的设置原则以及公交路线中途间站点的优化布设、公共交通客运枢纽的选址规划、大容量捷运交通(MRT)—公交接运枢纽规划、公交—自行车换乘枢纽规划的相关模型与方法。 7.2 公共汽车起、终点和中途站点规划 公交汽车的起、终点及中途站点的位置、间距、设计和管理对公交系统作用的发挥有着很大影响。尤其是车站间距,是影响车辆运营速度和调度计划的重要因素。本节重点研究公交起、终点站规划的原则和中途站点间距优化的模型方法。 7.2.1 公交车站起、终点规划原则 公交车辆起、终站点的主要功能是为线路上的公交车辆在开始和结束营运、等候调度以及下班后提供合理的停放场地的必要场所。它既是公交站点的一部分,也可以兼具车辆停放和小规模保养的用途。对起、终站点的规划主要包括起、终点的位置选择、规模的确定以及出入口道路的设置等几方面内容,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交起、终点站的设置应与城市道路网的建设及发展相协调,宜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站工程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站工程 1.1.2承办单位:******公共交通公司 法人代表: 1.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资格证书: 1.3承办单位概况 公司成立于**************。 1.4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4.1研究依据 1、委托书(******************2003年5月) 2、《******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2年)》()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7号) 5、《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

[2006]288号) 6、《******人民政府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通知》(濮政[2006]49号)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1.4.2研究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我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勘察,对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交通量调查与预测、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工程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项目招投标、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与研究,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5研究的主要结论 1.5.1建设必要性 公交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步发展,但同时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现状公交网络主要集中在新市区和中原油田基地,难以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居住区居民出行的要求;服务于客流集散的公交枢纽和站点是公交的核心,现状公交换乘枢纽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公交服务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需要服务于车辆的停车、保养等功能,这些功能的发挥离不开用地的保障,目前存在停车场面积不足和用地权属不明的问题,使得公交车辆的停靠和保养得不到保证,难以发挥其实际功能。为

公交场站设计要求规范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第条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条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第条 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第条 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条 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在这

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第条 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第条 首末站在建站时必须保证在站内按最大铰接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 第条 首末站必须建停车坪。停车坪在不用作夜间停车的情况下,首站用地面积应不小于该线路营运车辆全部车位面积的60%。停车坪内要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向标志及其它营运标志。停车坪与回车道一起构成站内停车、行车、回车的整体。 第条 首末站必须设有标志明显、严格分隔开的入口和出口,其使

第七章公共交通场站规划方法研究

第7章公共交通场站规划方法研究 7.1引言 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规划主要包括公共汽车起(终)点站、中途站点、换乘 枢纽站和保养修理场等四种,其规划应结合城市规划的合理布局,计划用地进行,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的要求。其中: ①、公共汽车的起、终点站选址是公交线网规划的重要约束条件,可在公交路线优化后,根据路线及车辆配置情况确定位置及其规模; ②、公交中途站点的规划可以在公交起、终点位置和路线走向确定以后,根据最优站距和车站长度限制等情况确定; ③、换乘枢纽站点一般是在公交路线作为对外交通或大运量交通系统的集散系统时考虑规划设置; ④、车辆保养场一般在所辖线网的重心处。 本章主要介绍公交车辆起(终)点的设置原则以及公交路线中途间站点的优化布设、公共交通客运枢纽的选址规划、大容量捷运交通(MRT)—公交接运 枢纽规划、公交一自行车换乘枢纽规划的相关模型与方法。 7.2公共汽车起、终点和中途站点规划 公交汽车的起、终点及中途站点的位置、间距、设计和管理对公交系统作用的发挥有着很大影响。尤其是车站间距,是影响车辆运营速度和调度计划的重要因素。本节重点研究公交起、终点站规划的原则和中途站点间距优化的模型方法。 7.2.1公交车站起、终点规划原则 公交车辆起、终站点的主要功能是为线路上的公交车辆在开始和结束营运、等候调度以及下班后提供合理的停放场地的必要场所。它既是公交站点的一部分, 也可以兼具车辆停放和小规模保养的用途。对起、终站点的规划主要包括起、终点的位置选择、规模的确定以及出入口道路的设置等几方面内容,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交起、终点站的设置应与城市道路网的建设及发展相协调,宜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②、公交起、终点站的选址宜靠近人口比较集中、客流集散量较大而且周围留有一定空地的位置,如居住区、火车站、码头、公园、文化体育中心等等,使 大部分乘客处在以该站点为中心的服务半径范围内(通常为350米),最大距离 不超过700~800米; ③、起、终点站的规模应按所服务的公交线路所配营运车辆的总数来确定。 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点;26~50辆的为中型站点; 小于26辆的为小型站点; ④、与公交起、终站点相连的出入口道应设置在道路使用面积较为富裕、服务水平良好的道路上,尽量避免接近平面交叉口,必要时出入口可设置信号控制,以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干扰。 7.2.2公交车中途站点规划 (1)公交车中途站点规划原则 公交车辆的中途站点规划在公交车辆的起、终点及线路走向确定以后进行,规划的原则为: ①、中途站点应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各主要客流集散点上; ②、中途站点应沿街布置,站址宜选择在能按要求完成车辆的停和行的两项任务的地方; ③、交叉口附近设置中途站点时,一般设在过交叉口50米以外处,在大城 市车辆较多的主干道上,宜设在100米以外处; ④、中途站点的站距受到乘客出行需求、公交车辆的运营管理、道路系统、 交叉口间距和安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应合理选择,平均站距在500~600米之间, 市中心区站距宜选择下限值,城市边缘地区和郊区的站距宜选择上限值;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站距可大于上限值;不同的车辆类型和区域条件下站间距范围如表7—1[1]所示。 表 —典型的车型与站距分类表

公交场站综合开发

公交场站综合开发 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公交站场均采取平面布局方式,场站土地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变传统的单一功能的交通场站为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变粗放型土地利用为集约型土地利用,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资产效益,成为公交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优势主要有: 1、场站综合开发有利于土地资源节约与土地价值升值 场站采取综合开发、立体开发的模式,可结合现状场站进行改造,在现有用地上按照场站的建设标准建设,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这种开发模式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区作用更为明显,有利于公交系统与城市土地功能高效复合,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公交场站与商业、办公等功能的复合开发可吸引大量客流,产生人流的规模集聚效应,有利于提升场站地区的土地价值。 2、场站综合开发有利于客流换乘 公交场站通过上盖物业、结合商业等用地综合开发,对商业、公交场站以及轨道交通站点的分层布置,

有利于场站采用立体交通的组织模式,减少客流换乘距离,实现“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 3、场站综合开发有利于保障客流 公交场站结合大型居住区、办公区、商业区、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停车换乘中心设置,可以保障公交场地的客流,有利于场站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基层设施的运营效率。 规划对龙须门和黄崖子两处公交枢纽站进行综合开发:修建社会公共停车场,作为连接城镇公交线路起始站使用;并开展商业服务。 公交场站开发建设模式可采用BT模式,项目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为:公交场站综合体中,综合开发部分需改变项目土地权属与用地性质,即由原来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转变为商业、办公等用地,并进入土地市场运作;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项目开发公司通过投入资金对项目进行规划、建设,项目一旦建成通过验收后,即移交场站公司,并收取项目建设费用和回报;项目建成后,由场站公司单独或综合其他资产投资公司进行回购,并支付建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研究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蓬勃发展,截止2016年12月,我国内地30个城市已开通运营124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城市开始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由于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成本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可达性较低,而良好的轨道交通接驳有助于解决该问题,并且能够有效发挥轨道交通作用、提高轨道交通吸引力。2016年开始,共享单车在我国喷井式发展,这给城市轨道交通站 点接驳提供了新的选择方式。 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研究背景下,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进行研究。首先,本文通过文献阅读和实地调研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行为特性。主要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行为,总结了九种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的接驳特性,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影响因素分为出行者个人属性、出行特性、接驳交通方式特性以及轨道交通站点特性四类进行了探讨。 其次,运用RP调查法制定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调查方案。在对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问卷设计,问卷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出行信息两个部分。根据调查方案对南京市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得到的各接驳方式占比及服务距离,接驳距离、接驳花费分布情况,出行者个人属性信息分布情况等进行了统计分析。 然后,构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选择巢式Logit(Nested Logit,NL)模型。将步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常规公交、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七种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方式划分为绿色接驳方式和非绿色接驳方式两个子集进 行模型构建。结合南京市实地调查进行实例研究,用STATA软件进行模型参数的标定和模型验证。 根据模型回归结果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绿色接驳方式选择特性进行分析。接

公交场站建设经验做法

先进城市公交场站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公交场站建设,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效率,促进“公交都市”的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们汇编了成都、昆明、深圳等城市就公交场站建设与发展的先进经验,供领导参考。 一、先进城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公交场站建设规划。一是组织编制近期公交场站建设规划。昆明市、深圳市在公交场站建设中,不仅编制长期规划,还明确了短期内和“十二五”期间的建设规划、建设地点和完成数量。二是在编制各片区规划和城中村改造控规中,统一规划公交场站。昆明市在编制各片区规划、城中村改造控规中规划设置公交场站,并在城市规划中优先预留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杭州市重点保护商贸中心、市场、居住小区、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确定凡属于公交场站用地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三是交通主管部门参与商业、住宅等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深圳市在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向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转交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保证公交场站建设落实。 (二)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公交场站建设“绿色通道”。成都市、昆明市规定新增场站用地按商业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土地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土地规划按公交场站兼容商

业功能给出用地规划条件。天津市在土地政策上实行政府划拨和新建小区开发配套;杭州市支持市公交集团把公交场站建设征地拆迁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列出一张清单,由市委、市政府交办给相关城区党委和政府,请相关城区党委、政府牵头抓好征地拆迁工作,防止由于征地拆迁受阻而影响公交场站建设。深圳市建立市区两级分工机制,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业主单位开展场站立项的前期工作,再委托各区相关部门进行场站的征地拆迁等具体工作,推动了场站建设。 (三)拓宽筹措渠道,加大公交场站建设资金投入。一是采用BT、BOT等方式引入资本。昆明市规定对具有开发价值的场站要改变用地方式,采用BT、BOT等招商方式,引入投资建设主体,解决场站建设资金。二是加大政府对公交场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合肥市2008年起由市政府纳入城市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每年公交集团上报建设计划,市大项目建设办公室批准后,由市财政出资,企业不再承担建设费用。杭州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政策,每年市委、市政府从本级相关主体的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5%设立城管专项资金,明确其中50%用于“公交优先”,将公交场站盘活后的土地出让收益金额返还公交公司,用于支持公交集团的发展。 (四)完善机制,提高公交场站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率。一是成立专门公交场站建设公司。成都市、昆明市专门在公交集团组建了公交场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交集团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公交场站建设工作及公交场站周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二是在保证公交场站功能的前提下,充

公交场站规划设计意见

公交场站规划设计意见 一、基本设计要求 1.根据规模及功能不同应做到配置合理、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用地节约。建筑外观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具有明显的公交标志特征。 2.平面布局应考虑运营需要,按照人车分流的原则予以合理布设,避免人车冲突,分区明确,流线清晰,通行便捷。 3.应根据规划要求,做到远近结合、留有余地,即能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又能兼顾长远发展。 4.站内公交运营车辆、办公车辆的停放、组织应予以合理考虑配置。 二、功能区域划分及设施分部 1、供公交车辆运营的区域,包括:进出入口、回车道、发车通道、消防通道、停车坪等。 2、供乘客使用的综合性服务区域,包括:候车区或候车站台、候车设施(隔离护栏、座椅等)、IC卡发售室、服务人员问询、智能化信息显示、人行进出站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 3、供站内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管理区域:包括:发车调度室、发车站房、信息化监控室(含广播室)、车队管理用房、会议室、培训室(安全教育)、落胆室(首层)、司机休息室等。 4、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区域,包括:维修车间或维修区、汽车冲洗区、临修工位、橇裝加油设施、充电桩设施等。

5、站内人员后勤保障区域,包括:职工食堂(含操作间)、浴室、卫生间、开水间、保洁工具间、保安室(监控室)、设备管理用房、配电室、自行车存放、办公车停放等。 功能需要与设施配置关系见下表

三、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1、站区进、出口一般为6-8米,如采用同一入口,应适当增加宽度至10-12米。 2、站内应设置有围墙,出入口应设置电动门,以便夜间封闭式管理,候车区域应设置景观式乘客候车廊,同时应配置公交场站名称标识。 3、应考虑通讯、网络等接口 4、站内办公楼、门卫、调度室应考虑制冷和采暖系统(并配置空调系统)。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标准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第1.0.1条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第2.1.1条 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

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2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第2.1.3条 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2.1.4条 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第2.1.5条 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第2.1.6条

城市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5-87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站和渡轮站 第一节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第二节城市公共电、汽车中途站 第三节出租汽车营业站 第四节渡轮站 第三章停车场 第一节停车场的功能和选址 第二节停车场的用地和布置 第三节停车场的进出口 第四节低级保养 第五节工间 第六节油料管理 第七节清扫机械 第八节办公及生活性建筑 第九节绿化 第十节多层与地下停车库 第十一节出租汽车停车场 第四章保养场 第一节功能与场址 第二节平面布置和用地 第三节生产与生活性建筑 第四节油库 第五节出租汽车保养场 第六节保养中心 第五章修理厂 第一节建厂与用地 第二节库房、道路、其它 第三节渡轮修理厂 第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第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

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第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第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范围内。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第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第首末站在建站时必须保证在站内按最大铰接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 第首末站必须建停车坪。停车坪在不用作夜间停车的情况下,首站用地面积应不小于该线路营运车辆全部车位面积的60%。停车坪内要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向标志及其它营运标志。停车坪与回车道一起构成站内停车、行车、回车的整体。 第首末站必须设有标志明显、严格分隔开的入口和出口,其使用宽度应不小于标准车宽的3~4倍。若站外道路的车行道宽度小于14m时,进出口宽度应增加20~25%。在出入口后退2m的通道中心线两侧各60°范围内能清楚地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第首末站非铰接车的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7.5m。候车廊的建设规模,按廊宽3m规划。廊边应设置明显的站牌标志和发车显示装置,夜间廊内应有灯光照明。候车廊的建筑式样、材料、颜色等各城市应根据本地的建筑特点统一设计建设,宜实用与外形美相结合。第首末站周围宜安排绿化用地(包括死角及发展预留用地),其面积宜不小于该站总用地的15%。 第首末站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每条营运线路所配营运车辆的数量确定。规划部门作城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规划时,应配套安排首末站的规划用地。对位于城市边缘或近郊的首末站宜结合用地条件适当放宽用地标准。 第首末站的规划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用地90~100m2计算。若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少于10辆或者所划用地属于不够方正或地貌高低错落等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之一时,宜乘以1.5以上的用地系数。首末站安排在建筑物内时,用房面积

公交站场可研报告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站工程 1.1.2承办单位:******公共交通公司 法人代表: 1.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资格证书: 1.3承办单位概况 公司成立于**************。 1.4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4.1研究依据 1、委托书(******************2003年5月) 2、《******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2年)》()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7号) 5、《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 6、《******人民政府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通知》(濮政[2006]49号)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1.4.2研究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我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勘察,对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交通量调查与预测、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工程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项目招投标、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与研究,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5研究的主要结论 1.5.1建设必要性 公交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步发展,但同时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现状公交网络主要集中在新市区和中原油田基地,难以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居住区居民出行的要求;服务于客流集散的公交枢纽和站点是公交的核心,现状公交换乘枢纽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公交服务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需要服务于车辆的停车、保养等功能,这些功能的发挥离不开用地的保障,目前存在停车场面积不足和用地权属不明的问题,使得公交车辆的停靠和保养得不到保证,难以发挥其实际功能。为此,在现状基础上进行公交站场建设是必要的。 1.5.2 城市公共交通量预测

深圳市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

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 条文

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 前言 本指引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第76号文件要求,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编制。 本指引的编制,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国家、行业和深圳市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本指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场站功能定位;3规划指引;4设计指引;5实施机制。 本指引为首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如存在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邮政编码:518040)。 编制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编制人: 主要审查人: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

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 目次 1总则 (1) 1.1编制背景 (1) 1.2编制目的 (1) 1.3编制依据 (2) 1.4适用范围 (2) 1.5编制原则 (2) 1.6其他 (2) 2场站功能定位 (3) 3规划指引 (4) 3.1场站设置原则 (4) 3.2场站配置标准 (4) 3.3场站最小规模控制指标 (5) 4设计指引 (7) 4.1通则 (7) 4.2平面布局 (7) 4.3设计内容 (7) 4.4功能设施设计要求 (8) 4.5柱网要求 (10) 4.6消防要求 (10) 4.7环保要求 (11) 5实施机制 (12) 5.1规划行政管理流程 (12) 5.2规划设计要点相关条文 (13) 5.3规划报建审查要点相关条文 (13) 附图 (15) 附录 (17) 条文说明 (21)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目次 1 总则 (1) 2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3) 3 建设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5) 4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面积 (9) 5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标准 (12) 6 设施设置 (17) 7 投资估算 (20) 8 附则 (22) 附录A (20) 附录B (21)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 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本指引主要参考的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8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B99-104)》等。

基于ARCGIS及聚类分析的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

基于ARCGIS及聚类分析的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基于ArcGIS及聚类分析的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 0引言 随着我国大、中型城市交通富贵病的出现,使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且保证交通一体化发展,成为解决我国大中城市交通问题,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公交场站的系统规划布局显得日益重要,其布局的合理与否,决定着公共交通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对城市一体化交通系统运作效率影响重大。 1研究现状及问题分析 目前,国内外城市公交场站选址规划归纳起来有三种方法:一是连续模型法,主要应用重力模型,不限于特定的备选地点进行选择,灵活性较大。但是由于自由度大,实际上很难找到最优的地址,因为选中的某一地址,可能位于河流中、建筑物上,无法选用。二是离散模型法,该法认为场站的备选点是有限的几个场所,只能按照预定的目标从中选取,如果基础数据完备,用该方法得到的结果,比较符合实际,但计算工作量大,需要的基础资料很多。三是专家咨询法,即专家凭各自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咨询的选址做出回答,决策结果受专家知识结构、经验及所处位置、时间的影响,只对有限的几个地点,请专家决断比较有效;若以城市为研究对象,备选地点很多,则很难判别。 本文提出用ArcGIS及聚类分析法来进行城市公交场站规划,既考虑了多因素对场站布局的影响,又采用了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场站布局计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基于ArcGIS及聚类分析的城市公交场站规划方法模型 本文提出的城市公交场站规划思路是:首先根据预测公交车辆数量与现状场站规模计算出城市公交场站规划缺口;然后在ArcGIS中根据城市交通规划确定城市各分区的公交场站初始方案;综合考虑影响城市公交场站布局规划的主要因素——场

公交场站设计要求规范标准

公交场站设计规 第1.0.1条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1.0.3条 本规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的要求。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第2.1.2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第2.1.3条 首末站一般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围,其最远的乘客应在700~800m半径围。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 第2.1.4条 首末站宜设置在全市各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这些集散点一般都在几种公交线路的交叉点上。如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新版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新版.pdf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 1 术语和定义 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 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 1.0,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 车计。 2 建设规模 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每处首末站最小用 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 定。可分为小型站(10-20 标准车)、中型站(21-40 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 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对于10-2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0.8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 1.1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3 建设内容 3.1 公交首末站功能包括客流集散、场站管理、车辆停放、调度管理、 车辆清洗、车辆检修和后勤保障等。 3.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首末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 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 3.3 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首末站,为方便工作人员值 晚班和发早班车,可根据需要设置夜间休息室。

245-轨道站点用地调整及交通接驳实施策略和措施研究

轨道站点用地调整及交通接驳实施策略和措施研究 张协铭 杨宇星 李桂波 齐远 【摘要】轨道站点周边土地利用根据TOD发展模式引导,是科学发展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具体实践。针对国内大部分城市开展此类项目一般着眼于微观层面,交通接驳设施仅从用地落实角度进行规划布局的局限性,本文结合深圳与南宁的轨道交通衔接规划设计项目实践,提出了基于TOD理念的轨道交通接驳规划设计层次体系,系统性地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轨道沿线的用地进行调整,并对交通网络及设施布局进行整合规划设计,望能为其他城市开展相关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轨道站点;用地调整;交通接驳;实施策略和措施 0、引言 我国正处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时期,资料显示,至2015年我国25个城市将拥有共2500多公里的地铁线路,面对如此大规模的地铁建设,前期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轨道交通站点用地调整与交通接驳设计是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前需重点开展的两方面工作,而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开展此类项目都着眼于微观层面,局限于站点周边小范围具体的土地利用调整措施和接驳设施的简单落地,缺乏对整个城市发展格局的思考,这通常使得项目成果与城市规划缺乏有层次的衔接,难以发挥轨道交通的最大化效益。本文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轨道交通站点用地调整和交通接驳规划设计进行深入研究,旨在做到目标成果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效结合。 1、站点用地调整和交通接驳总体思路 本文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系统性地对轨道沿线土地利用进行优化与调整,对交通网络及设施进行整合规划与一体化设计,实现土地与交通协调发展,建立以轨道为骨干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 用地规划调整方面:宏观层面明确轨道沿线城市人口岗位聚集目标;中观层面结合轨道站点优化调整轨道走廊沿线的用地功能布局,建立以轨道为核心的城市布局形态;微观层面提高轨道站点500米范围用地开发强度与功能混合比例,围绕轨道站点形成高密度、混合的紧凑型建设模式[1]。 交通接驳方面:宏观层面明确站点的功能分类及分段划分方案,在此基础上开展公交、小汽车衔接分析,梳理轨道两侧干线道路功能,落实公交、小汽车接驳场站;中观层面对路网进行功能划分,识别小汽车、公交、自行车及步行等优先通道,针对不同功能的道路开展片区交通网络整合;微观层面,在上层次路网整合的基础上紧密围绕轨道站点进行交通设施布局,开展人性化、一体化的交通接驳设施详细设计[2]。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 1 术语和定义 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表1-1各类型公交车辆换算系数标准 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车计。

2 建设规模 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每处首末站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可分为小型站(10-20 标准车)、中型站(21-40 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 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对于10-2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接驳线网规划方法

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接驳线网规划方法 摘要:城市迈入轨道交通时代后,公交接驳线网规划将决定着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整体吸引力的提升,传统的公交线网规划方法已不适用,公交接驳线网规划应着眼对轨道交通客流的喂给,通过促进轨道交通骨干作用的发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运转效率。本文主要针对公交接驳线网的规划思路与方法进行研究,提出根据轨道与公交接驳站功能来确定公交接驳线网规划模式的思路,并实际应用于深圳轨道交通罗宝线公交接驳线网规划中,为深圳市公交接驳线网规划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接驳线网轨道站功能系统效率 1公交接驳线网规划目标与思路 公交接驳线网规划影响着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整体系统效率的发挥,对积极推动轨道交通骨干运输能力的发挥起着关键作用。同时,处理好轨道线路与既有公交线路的空间关系,降低轨道交通对常规公交客流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共交通系统整体资源使用效率和方式竞争力。 1.1公交接驳线网规划目标 当城市迈入轨道交通时代,理顺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功能定位,将为公交接驳现网规划提供依据,具体为:轨道基本确立骨干运输功能;常规公交为基础,常规公交主要承担中、短距离运输和轨道接驳任务;构建轨道与公交一体化换乘体系,区域常规公交、轨道客流有望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在公交接驳线网规划中要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提高公共交通系统整体服务水平,优化交通结构,引导城市结构调整。 2)以城市交通政策为导向,加强地铁与常规公交协作配合,建立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一体化的公交体系。 3)改善地铁的交通衔接条件,以人为本,合理、有序、高效组织站点集散客流的空间转移。 1.2规划思路 1)促进轨道交通骨干作用的发挥,提升公交系统整体竞争力。以轨道车站为依托,加强公交接驳线网建设,提高地铁覆盖范围,实现周边片区与地铁的紧密联系;改善市民公交出行条件,降低常规公交与地铁的竞争,提高公交系统整体运输效率。 2)进一步完善主要公交走廊的公交服务。接驳线网规划需改善主要公交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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