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企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

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臵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定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同时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六)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确定须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企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办法和方案,对本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如需修改,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含聘用)的职工,均有当选职工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

第十条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本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中的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其他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少数民族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不低于其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对本单位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完成本职工作。

(四)对本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第十五条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其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期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所在单位不得变更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退休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补选。

第十八条对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要求,公司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

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临时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组织筹备。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所属的二级单位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有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组织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定期培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将会议的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企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

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臵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定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同时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六)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确定须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企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办法和方案,对本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如需修改,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方案一: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会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审议重大决策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对较大的提高,根据我院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任期将满的情况,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报院党委审批,决定进行职工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 职代会换届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二、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和条件 (一)职工代表的比例 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全院职工总数的XX%,医院现有职

工XXX人(九月份在编人数),应产生代表XXX人,医院班子成员XXX人、工会委员XXX 人,党办主任、院办主任工会办各XXX人,共XXX人,占代表指标在各系统选举,余下XXX名代表按XXX%的比例分到各科室进行推荐上报(具体分配人数见附表)。 (二)职工代表结构 为使职工代表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中应有医、护、药、技人员、领导干部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人员。其中每个科室干部(科主任、护士长)只能推荐一人为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干部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3、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参政、议政能力。 4、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5、能够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定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 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ASYC/ZH-QD-ZG-04 版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人劳科审核:武明批准:徐铭 2010年9月15日发布 2010年10月20日实施

1.0目的 保障本局(公司)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两烟”生产经营的发展。 2.0范围 适用于本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 3.0职责 3.1围绕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3.2参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 3.3提出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3.4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3.5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 3.6根据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向局(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8 工会委员会 3.8.1 负责组织职工代表的选举; 3.8.2 负责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组织、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3.8.3 负责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3.8.4 负责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8.5 负责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3.8.6 负责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3.8.7 负责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3.9民主评议小组: 3.9.1负责拟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法》规定: ”企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 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本公司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 实行公司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为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切实保证、监督总经理任期目标的实施,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 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公司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总经理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 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总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和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对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改制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医疗保险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 有权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推荐和选举权。 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 有权推荐和选举企业的领导干部。 第六条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 能够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 总经理应当按决定执行, 并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 能够建议总经理加以修改, 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 能够报告上级工会。 第七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 可由总经理代表行政, 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 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实际,特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第三条职工人数在100 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00 人以上不足1000 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 人;职工人数1000 人以上不足10000 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 人;职工人数10000 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 人。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遵循《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细则的执行。市总工会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协助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细则的执行。第二章职工代表第六条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根据法律规定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的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单位工会委员会根据《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在征求单位负责人及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单位职工代表的具体人数以及在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女职工代表、青年职工代表所占的具体比例。第九条工会委员会可以科室等为单位,或以地域为单位,或以其他合理方式划分职工代表选区。第十条工会委员会将职工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第十一条每个职工代表所代表的职工人数应大体相当。第十二条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委员会成立的

2019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关于印发《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的 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经研究决定,现将《XXXX集团公司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下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另外,各单位在X月6日前做好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上报职代会筹委会。 特此通知 附: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XXXX集团公司 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 二○XX年XX月XX日

附: XXXX集团公司 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XXXX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集团拟定于20 XX年X月20日召开XXXX 集团公司第X届第X次职工代表大会。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2010年十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X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司2010年战略和经营指导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智慧和力量办企业的根本方针,广泛体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意志,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为企业稳定成熟努力奋斗。 二、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步骤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职代会已到换届时间,故此次职工代会进行换届选举。 1、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方法 ①各单位推选职工代表候选人; ②职工代表候选人列入《筹备方案》(提交稿)报公司党总支、

董事会; ③《筹备方案》(正式稿)下发,各单位民主选举确定职工代表。 三、大会筹备工作 (一)成立筹委会 筹委会下设秘书组和会务组。 筹委会主任: 秘书组组长:会务组组长:成员:成员: 时间:7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及责任人:XXX (二)拟订职代会筹备方案 时间:初稿在6月20日前完成,提交稿在7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XXX 责任人:XXX (三)召开职代会筹备讨论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

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本4篇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本4篇 Model proposal of workers' Congress 编订:JinTai College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本4篇 前言:议案是向国家议事机关(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本文档根据议案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本 2、篇章2: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3、篇章3: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例 4、篇章4: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例 篇章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范本 1、每年职代会职工代表有大量的提案,这些天绝大部分都是基层职工代表认真收集单位职工长期意见夙愿提出来的,但绝大部分都不能在提案解答报告中解答或落实。会后,这些提案成了档案,职工心愿也落空了,影响提案积极性,建议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作为对矿的合理化建议加以解答落实。 2、由于天气较冷,开过班前会后换窑衣下井。

3、物价上涨过快,工资涨幅不高。 4、工作面温度太高,应给与高温补贴。 5、提高女职工福利。 6、为了提高工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希望每年从班组中选一部分优秀人才能转为无期合同工,享受正式工的待遇。 7、建议让电瓶车和自行车进矿,符合环保,为职工工作提供方便,制定制度规范。 8、矿井回收队附近卫生差,希望矿安排包干单位清理。 9、在职工下班后,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娱乐设施,丰富职工 10、每年疗休养职工与领导同等,要求下井费、值班费、夜班费从工资额外支付,劳务工与员工一样要有车补,缩短领导与工人工资差距,劳务工与员工同工同酬,提高地面劳务工工资。 11、个人工资税收过高,不能体现职工真正工资提高,希望能够合理避税。 12、希望矿上订阅矿工报,让基层班队全面了解全矿安全生产形势。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参考文本) (经企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一条按照《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制。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企业工会条例》第三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 (二)选举、罢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审议决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五)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重要规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总工会各项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办事处工作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的参与和维护职能,深化民主管理,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办事处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并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开展教育 1、配合办事处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相关法律,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工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认真学习新时期我党对工会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不断提高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工作优势,确保单位的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增强意识,履行职责,发挥工会职能

1、切实落实上级要求,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及职工代表的作用,抓住一个支点,增强两个意识,实施三个工程。紧密团结在党政周围,发挥好工会职能作用。工会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学习有关工会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体现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使自己在工会的各项改革中能讲得出、参得进、议得准。 2、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 工会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维护的着眼点是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职代会上让代表们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提出建议外,要求职工代表平时应深入群众,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心声,起好领导班子与群众的桥梁作用,注意发挥工会工作的骨干作用。巩固和扩大工会工作的骨干队伍。进一步完善工会会员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工会把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开展“为职工服务,让职工满意”活动,以提高会员民主评议工会工作的满意率。 3、完善各项措施,不断深化工会公开工作。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等方面严格按工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 4、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样本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样本 组织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临时)大会工作机构 1、生活福利小组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小组 3、征集处理提案小组 4、民主评议干部小组 5、决议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小组 职代会制度 1、知情、建议权。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审议权。协商、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励办法、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及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 3、监督、评议权。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情况;评

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4、选举、罢免权。选举、罢免参加平等的职工方代表以及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5、依法赋予权。法律法规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审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会前要提前一周将会议内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职工代表公布,职工代表应认真听取和收集职工的意见。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采取职工代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占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 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可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联席会议成员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研究处理结果要经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征集处理提案制度 提案是职工群众通过职工代表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所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所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所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所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所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奖励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 (三)审议决定权: 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 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所长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所长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 (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二)职代会要教育全所职工支持所长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以处、室、中心、部、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不可由领导指定人选。其代表名额应占职工总数的10%。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可设特邀、列席代表若干。 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多少组成若干代表团,推举团长、副团长。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到四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教代会工作程序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本单位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具备规定条件的,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基层单位选举。 4.教职工人数8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确定。(1)教职工人数80—100人的代表名额为50—55%。 (2)教职工人数101—200人的代表名额为40—45%。 (3)教职工人数201—500人的代表名额为30—35%。 (4)教职工人数501人以上的代表名额为20—25%。 (5)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组织制度、运行规则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有一定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制定代表选举方案,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组织机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的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方法、步骤等。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标准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标准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健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厂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标准。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新设立的单位,在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五条公司及其行政负责人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公司行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

产活动的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条件 (一)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二)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参政议事能力。 (三)胜任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有较强的责任感,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威信和群众基础,能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职工代表构成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生产一线工人代表占50%、管理人员代表占20%、工程技术人员代表占10%、领导干部代表占20%,青年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 (一)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选举职工代表根据各基层单位职工人数及分配名额,由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职工选举。 (三)职工代表选举应有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被选举人获得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四)职工代表选举,可以事先酝酿提出候选人后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组织职工竞选或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候选人由工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 参与医院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依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代会是院党委领导下的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了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为实现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把中山医院建成一流医院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以及其它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经审查通过,由院长颁布施行; (三) 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 (四) 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 (一)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保障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据《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包括职工大会)工作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下同)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全区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职代会运行的具体办法,实行职代会制度。 第四条职代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企业行政领导要支持职代会的工作,执行职代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职代会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九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凡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及奖惩办法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听取职代会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的意见;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代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正在改制中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央和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主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职权的落实: 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规范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年*月*日经第*届第*次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发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形式。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条职代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条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利,教育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五条企业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职代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一)知情建议权。定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企业有关资产变更、经营方向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工时、薪酬、休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二)平等协商权。在企业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协商,参与决策。 (三)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的职工方的代表,依法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四)法律授予权。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企业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七条职代会工作机构职权 (一)制订召开职代会的方案。报请本企业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二)制订新一届职代会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 (三)起草(修订)职代会重要制度和工作文件(草案)。 (四)主持召开职代会,做好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向职代会报告上次职代会以来的相关工作。 (五)及时向企业行政转达职代会议案,配合行政做好职工代表议案的处理和落实。 (六)依法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每次职代会的总结,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填报“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表”。 (八)做好其他与职代会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本企业职工代表经选举产生,人数为人。其中一线职工和工会委员的职工代表不少于,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超过。 第九条职工代表条件 (一)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的职工。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章守纪,法制观念强。 (四)爱岗敬业,生产工作能起带头作用。 (五)有较好的表达能力,为职工所信任。 第十条本企业职代会每年为一届。职工代表任期一届,届满后需重新选举,可连选连任。届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工代表有缺额的,由企业工会及时按规定补选。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权利

(会议管理)会议材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

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材料(4)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充分调动发挥广大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司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领导人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参与企业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以“三个代表” — 1 —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企业领导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和议题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企业重大改革方案。 3、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薪酬调整方案、劳动保护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草案等。 4、民主评议公司领导人员以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5、依法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6、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围绕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加强职工培训、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分配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改善职工生活等方面重要问题确定。 第九条大会工作机构要发动和组织职工代表,围绕大会议题广泛征集提案。对内容重要、涉及面广、职工呼声强烈的提案,—2 —

XX公司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方案

XX公司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方案 当前全国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公司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报公司党委同意,决定公司2020年党委工作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在会议形式上不召开代表集中大会,改为各代表组、各单位分开、分批召开会议。为了保证会议顺利圆满召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会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会议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2、成立职代会工作小组,负责落实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和职代会主席团的各项指令,包括会议方案的制定,职工代表的确定,相关会议材料的撰写、汇总、印制与发放,会议的宣传报道及会议过程中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会议日常工作联系公司工会民管组织宣教科,联系电话:XXXXXX,邮箱XXXXXX 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 会议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会前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会前相关工作的准备。要求职代会工作小组根据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具体会议方案,确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议程、代表名单与分组建议,完成会议报告、会务材料的撰写、汇总、校稿与印刷工作,对需要表决的项目统一制定表决票单,并组织各代表组组长、各单位工会主席学习会议方案。本阶段工作要求在2月28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代表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各代表组、各单位组织代表学习会议材料,对相关报告、集体合同文本进行审议和表决。要求以代表组为单位(代表分组情况见附表1),组长到公司工会领取会议资料后交由各单位发放到人,会议资料要求代表人手一册。会议代表收到资料后先自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我公司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职代会对全体职工大会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职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全公司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代会赋予的职权,按照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全体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和讨论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二) 听取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 讨论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报告; (四) 听取公司职工劳动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及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公司的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奖惩办法、职工加班加点制度的方案;听取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听取和讨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和讨论公司员工的奖惩决定; 第七条: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九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和代表职工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任务: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提名并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进入公司监事会;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协商公司民主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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