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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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规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产品、零件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定生产交接及产品标识卡执行过程的职能与内容,为产品数量追溯、批次管理提供依据与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的全过程,包含产品中转、临时仓储的内部标识。

三、职责:

1、各班组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及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2、各相关班组作业人员负责落实执行本规定。

3、品管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状态予以标识。

四、作业程序:

1、“产品型号标识卡”主要采用四色:绿色/合格品;黄色/待处理品;蓝色/特殊品;红色/不合格品;白色/过程状态标识;区别功能作用,即五款不同颜色的标识卡除“下一工序”的选项存在差异外,其余栏目的功能相同;每一种颜色标识卡都有其特定的工艺特性,不可混用、乱用。

2、绿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主要应用于产品后工序处理的零件流通标识。

3、白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选项有“外协、入库”两大工艺项目,主要应用于成品及外协加工物料流通的标识。

4、“订单编号/批次号”为客户的基本信息,是生产批次管理的重要基础。原则上,不同批次的相同产品同时加工,亦都要按批次分开标识,不可混淆,不允许混合标识。

5、“产品名称”为图纸中产品名称/工艺名称,若当标识的产品为成品时,即为产品的名称。此栏目的填写以所标识的产品的图纸名称为基准。

6、“产品图号”栏目为部件的图纸编号。

7、“下一工序”是指工艺流程要求本工序后进行的加工工序,

8、最后的表格为检验状态栏,所有的产品都必须遵循“检验合格后再转序”的原则,每一种标识卡,必须由质检员签名确认所标识产品的质量状态,若产品不合格,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项目或内容。

9、每个操作人员务必确认前一工序的产品标识是否已经过质检员检验,包装数量是否准确,型号及工艺的填写是否与图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生产作业。

10、产品加工过程当中,操作人员务必按一定的数量规格摆放产品,并遵循“重下轻上,大下小上,轻压不变形”的原则,须保证产品放置安全可靠,以便后期数量的清点及保护。

11、当产品完成本工序的加工作业时,操作者/检验员应即时解除前工序的标识卡,并按照本工序的摆放数量及产品名称、图号重新标识。

12、产品标识务必遵循“清晰明了、数量准确、批次分明”的原则,严禁“一卡多标、一件多卡”的标识行为,每一盛具的同款产品都必须要有单独明确的标识,严禁对放置不同盛具的相同产品使用同一个标识卡或一盛具的单款产品有多种标识卡。

13、产品标识应标注在显眼的位置,用胶带将标识卡贴在产品盛具上,确认产品合格后,再实施转序。。

五、责任落实

1、若因产品未实施标识,造成产品混淆或工艺不明确,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的,处前工序50-200元/次的罚款;后工序负连带责任,处予50-200元/次的罚款。

2、产品标识含糊不清、填写内容不准确或未经质检员确认状态就转序,造成产品发生质量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隐瞒本工序的产品报废情况,在标识卡虚填数量的,处予责任人50-300元/次的罚款,无法追究责任人的,处予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50-200元/次的罚款。

4、多次未实施产品标识,屡教不改的,处予责任人100-300元/次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影响整个生产流程的,处予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100-200元/次的罚款。

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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