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收支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根据《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做法,现就做好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按照《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5年9月1日起新征收集体土地的,县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村。村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决定补偿安置资金采取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选择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的,可以参照原长期补偿标准并根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确定年度利息支付标准,利息支付后的余额转存为本金。年度所付利息的20%支付给村集体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发展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余80%,征收土地后未调整承包土地的支付给土地承包户,调整承包土地的分配给全体村民。具体执行时间和存本付息指导标准如下: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

执行Ⅰ级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执行Ⅱ、Ⅲ级区片—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1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

执行Ⅰ级区片综合地价6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执行Ⅱ级区片综合地价5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1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研究补偿分配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镇指导被征地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委托银行代管、存本付息支付办法,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层层提报补偿对象名单、补偿金额。

设置本金存放账户。根据《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镇为单位开设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户,按被征地村设立明细账,由被征地村所属镇与招标代理银行签订《存本付息协议》。

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征地预存款——土地挂牌后转为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后转为土地价款——上缴县国库——县财政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拨付镇专户——镇通过代理银行每年将利息按标准、分比例分别拨入村账户和被补偿户一卡通。

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由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划拨价款或者由县财政负担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其他流程参照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

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征地预存款制度。县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项目,由县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镇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项目,由镇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已确定用地意向单位的,由意向用地单位预存征地预存款。不按时缴纳征地预存款的一律不予上报征地手续。

加快批后供地速度。县年度征地计划确定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压茬拟定供地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挂牌,规划部门要及时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发改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环保部门要及时办理环保审批,原则上依法批准征地后两个月内完成供地工作。

搞好有关政策衔接。2015年9月1日前已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按照“分区定补、定期调整、年年结清、受益增值”的原则实行长期补偿的,继续按照原《补偿兑付协议》执行,待财力允许后可以分期分批过渡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县、镇原以土地承包方式预储备的集体土地,2015年9月1日后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可以直接过渡到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同时停止支付承租费。在存本生息前被征地村交出土地的,由县、镇财政分别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参照土地承包政策,负责兑付空挡期间的补偿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doc

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为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13年12月30日为第一阶段,将实现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2万亩;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实现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62万亩;两个阶段实现土地流转面积6.82万亩,占全镇17万亩耕地面积的40%。 三、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四、机构设置 (一)设立青阳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镇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劳保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成立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设置土地流转信息栏,通过网络和电子大屏幕不定期发布待转出土地信息,居委会会计为各居委会土地流转专职信息员,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设专职人员管理全镇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 五、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各居委会迅速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安排专人逐组逐户调查登记农户现有土地经营权状况,登记并建立有流转意向以及已流转的土地台账。 二是完善流转合同相关手续。土地流转合同一律采用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县委农工办统一印制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新增流转的土地,合同期

最新 党政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精品

党政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一、土地征收开发征收面积及地类情况 1、吴一边塘下地块 征收郑家坞镇吴一村集体土地1.0106公顷(其中耕地0.8593公顷;其它农用地0.1382公顷;建设用地0.013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田,西至吴吴公路,北至浦郑公路。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2、学前路南侧地块 征收郑家坞镇寺郎村集体土地1.3942公顷(其中耕地0.1275公顷;林地 1.1197公顷;其它农用地0.0521公顷;建设用地0.094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华昌公司,南至山,西至空基,北至学前路。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3、振浦路百川西侧地块 征收郑家坞镇吴一村集体土地0.0373公顷(其中耕地0.0232公顷;其它农用地0.0035公顷;建设用地0.010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百川公司,南至浦郑公路,西至山,北至山。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郑家坞镇寺郎村集体土地0.2912公顷(其中耕地0.2336公顷;其它农用地0.0319公顷;建设用地0.025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百川公司,南至浦郑公路,西至山,北至山。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4、寺郎西侧地块 征收郑家坞镇西山下村集体土地0.0904公顷(其中耕地0.0786公顷;其它农用地0.0118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寺郎路,南至高速公路,西至山,北至山。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郑家坞镇寺郎村集体土地0.7186公顷(其中耕地0.3859公顷;林地0.1595公顷;其它农用地0.173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寺郎路,南至高速公路,西至山,北至山。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5、黄宅镇新宅村以东地块 征收黄宅镇新宅村集体土地2.7675公顷(其中耕地2.2932公顷;其它农用地0.0573公顷;建设用地0.4170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沿江路,南至道路,西至创新路,北至道路。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6、黄宅镇沿江路二期建设工程地块 征收黄宅镇钟村集体土地0.9473公顷(其中耕地0.4592公顷;其它农用地0.0230公顷;建设用地0.0145公顷;未利用地0.450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道路,南至浦阳江,西至振业路,北至中东木业特种染整公司。开发用途为道路用地。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计划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计划 篇一: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 一、流转地点: 二、土地流转原则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体制下,维护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原农业用途,不得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受益归承包农户所有。 2、坚持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相对集中,发展规模经营。 3、坚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规范合同管理、及时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三、土地流转方式 1、农民以转让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确保稳定流转的稳定性,流转时间为**年。 2、农户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 中流 转。在集中流转、连片开发过程中,对少数不愿流转的

承包户,可以通过调换土地等方式协商解决。3、土地流转 价**元/亩(均不含所有政策性补贴在内,如粮种补贴、种植补贴等)。 4、鼓励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份 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目标任务 20XX年,力争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20XX年新增土地 流转面积15000亩,20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000亩,20XX 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00亩。 五、建立机构,提供服务,确保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1、成立相关组织。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土地流转服务小组,赛德农业成立了专门的**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 2、建立镇、村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农业出10-20元/亩作为协调费,具体为每块农田全部流转的20元 /亩,留一户的15元/亩,二户的10元/亩,同块农田内三户或三户以上不进行流转的,**不接收(农田地块以农忙 路为界)。 六、维护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1、农村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本着 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用现金兑付。 实行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收益分配可以实行保底分红。

高速公路工程征收征用土地工作方案

高速公路工程征收征用土 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 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 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本次征地工作由我镇负责具体实施,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 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 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 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文昌至高速公路 工程勘测定界图,文昌至高速公路工程范围内173.11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 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永久用地部分,权属情况为:

1.镇范围内173.11亩,涉及9个被征地单位,分别为国营上埇林场、裕山小学、 裕山村委会、石二、石三、石四、中村、上村、下村。其中国营上埇林场 1.82亩、裕山小学0.05亩、集体土地171.24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 2.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 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地部分, 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 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 小型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 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 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 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方案》

《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方案》 为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维持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承包方愿将泥河镇 行政村经综合整治后的农田承包经营,特拟定以下方案: 一、承包方法 1、承包面积: 在不破坏土地属性,不改变土地现状的前提下,开展涉农领域的种养殖业,承包方拟承包种植面积xx亩以上。 2、承包年限: 为有序、可持续性的发展,承包期应在8年以上。 3、给农户的补偿方法: 农户已享有的政府各种补贴仍归其所有,承包方每年每亩补偿农户300斤粳稻(按当年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折算),现金结算。 二、经营方法 1、开展订单农业生产: 由于过去农户单独耕作,选种千差万别,造成水稻的产量和品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单位面积的生产效益,致大量人力、物力流失。实行规模化耕作以后,以销定种,即水稻品种、数量、价格在栽植前就与粮食收购加工企业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避免了生产经营中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2、实行单季有机水稻的种植: 选择相对独立的成片良田(以道路、河流自然分开的田块)实行单季有机水稻的种植,通过优选良种,合理栽培,科学施肥(有机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的办法,生产出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的稻米,满足人们的需求。 3、引进技术,扩大规模 经过1--2年的经营后,再流转部分土地,使规模达到5000/10000亩,成片实施有机水稻种植新技术,引进新的烘干和加工设备,改变传统的加工理念,杜绝大米中笨、铅及其他有害物质,把高品质的无公害大米送上千家万户的餐桌。 4、合理用工,和谐发展 农业规模化经营离不开大量用工,根据相邻区域经营者的经验,每1000亩农田须固定用工5人(年工资在xx0元以上),季节性用工60人,以此推算农村富余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基本能用上,从而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后顾之忧,为促进社会发展作些贡献。 第二篇: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甲方:海口街道办事处双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哨村民小组:乙方:呈贡县马金铺乡化古城村上古城40号农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流转办法》《云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将承包的土地流转承包给乙方发展种植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参与土地调控的能力,确保扎实有力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双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社会公益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县城市综合开发等用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各行业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绍珊县委副书记副组长:杨家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鹏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唐永飞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新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成员:杨发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伟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杨国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双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军县财政局局长 罗恒荣县住建局局长 董光明县水务局局长 杨绍兵县农业局局长 魏江腾县民政局局长 罗文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蔡伟沙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胤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华庚县招商局副局长 申学谦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静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双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征地工作组,其名单如下: (一)沙河征地工作组 组长:戴鹏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伟沙河乡党委副委书记、乡长 李双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李波沙河乡政法专职副书记 杨绍祥沙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董光平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主任科员 李荣宽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李支祥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鲁怀忠县林业局干部

土地复垦方案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JHTJ-6标段四工区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1) 二、复垦目标 (1) 三、工程概况 (1) 四、临时工程用地的复垦措施 (2) (一)土地复垦的原则和复垦范围 (2) (二)土地利用的现状 (2) (三)复垦的可行性分析 (3) 1. 已破坏土地现状和预测 (3) 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 3. 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 (4) 4.复垦标准 (4) (四)预防控制和复垦措施 (5) 1.预防控制措施 (5) 2.土地复垦的经济措施 (5) 3.土地复垦的技术措施 (5) 五、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6) 六、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6)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合同要求,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本工程完工之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为达到节约用地,规范复垦行为,特编制本方案。 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的合同文件及要求。 二、复垦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破坏土地面积,同时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实施复垦方案,达到重新耕植利用和环保要求。 三、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较高。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四工区管段(DK1222+017.8~DK1233+442)共11.424公里,地属长三角地带的苏州市相城区,经过太平、元和、黄埭、开发区四个镇,均是经济发达、土地肥沃的地区,人口密集,人均耕地较少,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工业为主。区段内荒地较少,耕地、林地较多,其中经济林、生态园地、绿化园地、鱼塘和河流等众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保护要求较高,施工用地和临建设施用地均须严格控制在业主指定的范围内,并做好复垦计划和方案,工程完工后及时对各种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和绿化,以达到保护土地和环保要求。本工程工期四年,土建部分工期为两年,我工区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计划使用期限为两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生活区、钢筋加工场、临时施工便道和其它临时用地)计划用地168亩。

2019土地流转新政策

2019土地流转新政策 我国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是什么?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宅基地管理,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知识! ▲一、土地流转新政策 ▲1、加快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

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规范土地流转 但目前土地流转存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村和乡镇批准备案少,口头协议流转多、签订书面合同少等诸多问题,尽快制定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迫在眉睫。各地政府应逐渐严格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转合同标准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旦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几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一条就是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就意味着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在农地流转不断扩大及建设新型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部将会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同时探索新形势下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创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继实施农地流转试点,就直接促进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农地入市搭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https://www.360docs.net/doc/1a6509886.html,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濮塘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濮塘村地处马鞍山市东郊霍里镇境内,环境优美,境内有濮塘风景区和濮塘街道,马卜路与向卜路在我村交汇,本村由原濮塘村和范塘村合并而成。由20个自然村组成,现并为10个片,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2800人、860户。近年来,濮塘村积极投身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培植土地流转大户为抓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流转种植大户提出申请-流转中心确权-土地进行评估-发布信息-流转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土地见证-资料归档的程序,创新方法,积极引导村、农户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全村土地流转面积达6062.77亩,占全村总面积12300亩的49%,其中流转土地达50亩以上有3户,流转百亩以上有2户。我村的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措施有:一、加强领导,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村主任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村农业技术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村供求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签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同时,负责完善流转档案、上报有关信息资料,从上至下形成了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位。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二、注重宣传,加大土地流转的工作力度为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减少和杜绝土地荒芜现象,我们通过各种形式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封面) ****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 编制单位: 年月日 1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个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送审时间: 2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3

目录 1 总则 (5) 1.l 编制目的 (5) l.2 编制原则 (5) 1.3 编制依据 (5) l.4 目标 (6) 1.5 服务年限 (6) 1.6 主要计量单位 (6) 2 项目概况 (6) 2.1 项目简介 (6)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7)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7)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7)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7)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7)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 3.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8) 3.5 复垦标准 (8)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8) 4.1 预防控制措施 (8) 4.2 工程技术措施 (8) 4.3 生物化学措施 (8) 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9) 5.1 工程设计 (9) 5.2 工程量测算 (9) 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 (9)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9) 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9) 9 保障措施 (9) 10 成果要求 (10) 附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等技术标准。 5

实施方案:××乡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乡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村土地合理规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为依据,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为目的,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使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土地流转的程序逐步完善、规范,创新土地流转的手段,提高土地流转质量,力争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年达到××亩以上,实现全乡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效益化、特色化。 三、机构设置 (一)成立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经费和专职工作员,各社区副主任兼任各社区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

(二)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业务;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双方资质审查、流转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提供流转合同鉴证服务,规范档案管理;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办理本乡内土地流转项目。 四、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调、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权。 (四)流转期限:不低于××年,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五)流转土地价格:耕地不低于××元∕亩∕年,山地不低于××元∕亩∕年。 (六)签订合同: 1、由承包方和土地所在社直接签订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范本参考使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2、社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前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及管理办法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和管理办法 为依法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 2008 ] 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供各被征地组织参考。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办法总述 (一)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年产值确定。征用耕地前3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江口镇1720 元/亩,其他乡镇1580元/亩。 (二)分配问题 1、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经三审三公示确认并锁定的数据为准,以确保被征土地面积准确无误。 2、被征收土地的确认:以被征地农户、现场调查人员、村社群众代表、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为准。 3、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按县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并整顿后确认的数据为准。 (1)新增人口的确认: 时间期限:1999年公历1月1日后至分配期止的月底止。 ①婚进。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且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凭结婚证确定计算为新增人口,且原居住地需出据土地承包证明。 ②出生:常住人口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中新出生人员凭入户户籍证明计算。 ③符合法定收养程序的收养人员。 除上述以外的新入户人口均不计算为新增人口。 (2)减少人口的计算方法: ①死亡:期内死亡不论是否注销户口的人口应减除。 ②退包人口:期内符合法定程序退出承包地的应减少相应人口。 ③农转非:全家迁往设区的市且农转非的应减少相应人口。部分成员户籍变动的不作减少人口计算。 (3)关于出嫁女和新迁户的问题,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土地复垦条件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行业指导监督。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 指导。 第四条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开展土地复垦调查评价、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确定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土地复垦评价等活动,也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等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损毁、土地复垦等数据信息。

第二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补充编制工作,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以及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其他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第九条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土地复垦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含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跨县(市、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附具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位置、主要措施、投资概算、工程规划设计等。 第十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根据论证所需专业知识结构,从土地复垦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与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申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也可以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专家回避。 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询专家意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xxxx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试点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要求,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现实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坚持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各种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村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xxxx年11月15日前,在全镇范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本次农村

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为 基准, 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登记在册,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底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四相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子信息库。 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登记,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三是民主协商。登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讨论,同意后形成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操纵;四是因地制宜。根据登记村组的土地承包实际,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五是分级负责。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村、组具体实施。 主要任务 1、全面核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底册、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为基准,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清查、核实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土地流转工作 的实施方案(最新) 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近年来,X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X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X江支流X河、X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X省在X年度全国25个省份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排名第22位;在X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中,X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X省督察第十六项“X市25%以上坡地耕种现象还时有发生,农作物种到了河边上,挤占了水生植物的生存空间,严重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大量化肥农药残留经雨水进入地表水”的整改要求及X河总河长会议精神,为迅速改变X河鲜明出县境断面水质,防止X河水质持续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X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省河X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自然情况及流转范围 X河为界河,流经我县X伯镇9.7公里,河岸单侧在我县范围,有堤防。X河流经我县70.7公里,其中有堤防河段22.56公里,无堤防河段48.14公里。X河堤防内83公顷在册土地全部流转;X河有堤防的河段流转两侧堤防内耕地,无堤防的河段以河岸两侧上口线外

延各20米进行流转。主河槽内及堤坡上的小片荒全部无偿清除。清收土地性质包括责任田、自留地、村集体机动地、林地、小片荒等。X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以及水源地上游横X子河、XX河、X 等河流及其支流两侧各10米土地。 二、流转办法 责任田、自留地、村集体机动地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清收,旱田每公顷每年补偿8000元,水田10000元,原农户只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植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不享受其他补贴。原林业部门发包的土地终止合同,按剩余年限返还承包费,如有损失可计赔偿,依法依归清收。小片荒无偿收回。 三、清收主体 责任田、自留地、村集体机动地、小片荒清收主体为属地乡镇政府,原林业局发包的X河流域林地清收主体为县自然资源局;X、安X、六X沟水源地清收主体为属地乡镇政府。 四、配合部门 县法院、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 五、流转期限 暂定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或因特殊工作需要不再进行流转时为止。 六、实施办法 1.责任田、自留地、村集体机动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流转,

2017年土地征收新规定的实施方案

2017年土地征收新规定的实施方案 我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就是说经常可能会因为发展的需要土地会被征收,征地拆迁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兴起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2017年土地征收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 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 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

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 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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