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编号:SM-ZD-61784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

验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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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掌握企业内部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制度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管理工作。

2、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3、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4、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确定检测的具体要求,包括检测点分布、检测周期及检测结果的登记报告等。

5、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

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7、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8、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9、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10、委托检测费用应列入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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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可概括为三类: 二、职业病 (一)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生产性粉尘采源于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扬尘等。 根据生产性粉尘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铁、锡、铝、水泥、金刚砂等;有机性粉尘,棉、麻、面粉、木材、骨质、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较常见。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 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有十三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二)工业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可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三种。生产性毒物还引起其他危害,如致突变、致癌、致畸、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还有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光气、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075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 单位应按《工作产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产所进行检测?评价。 3. 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产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 单位在可能产生职业病为好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产所职业病为好警示标识》(GBZ158-200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编号:SM-ZD-73114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 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

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监督工作。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科、厂负责配合安全环保科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财务管理科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道,即使有的知道也不想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五,监督和处罚力度不够。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 用版) By learning safety knowledge, we can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knowledge in daily life. Saf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life and life. ( 安全常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通用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样例) 委托单位: 检测与评价场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号: 检测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说明 (一)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 (二)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复印件检验印章不符者无效。 (三)本报告的检测结果及本单位名称,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 (四)对本检测与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报告正文共页,报告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检测与评价单位: 技术档案存放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正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一、一般情况 受检单位:地址: 委托单位:联系人: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年月日样品数量: 检测时间:年月日检测仪器: 二、检测与评价依据: (一)采样依据: (二)评价依据: 三、现场情况: 四、测试条件与样品采集

五、检测结果与评价(详细检验结果见附录2) *C 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 STEL:短时间接触浓度,C MAX:最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录 附录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 附录2. 检测检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人(签名):校对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报告签发人:检测评价机构(盖章)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加油站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从站长到各级人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 各级人员职责 3.1站长 3.1.1站长(法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3.1.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1.4每年向员工报告一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1.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3.1.6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3.1.8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3.1.10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3.1.11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3.1.12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1.13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1.14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1.15保证本单位应当具备的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3.2.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2.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2.4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2.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7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3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当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 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 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七) 水泥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八) 云母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 (九) 陶瓷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 (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 (十一) 电焊烟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 (十二) 铸造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 (十三) 其他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 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化学物质类: (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 (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四)镉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五)铍及其化合物 铍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七)钡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八)钒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一)铀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 (十二)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 (十三)氯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概述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常用术语 1 职业病危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 3 工作场所 4 工作地点 5 蒸气 6 气溶胶 7 粉尘 8 烟 9 雾 10 职业接触限值 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3 最高容许浓度 14 超限倍数 15 采样点 16 空气收集器 17 空气采样器 18 无泵型采样器 19 个体采样 20 采样对象 21 定点采样 22 采样时段 23 采样时间 24 短时间采样 25 长时间采样 26 采样流量

27 标准采样体积 28 呼气带 29 采样效率 30 样品空白 31 检出限 32 最低检出浓度 33 穿透容量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概念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 1 现场检测 检气管法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物理因素的现场测量 2 实验室检测 称量法 光谱法 色谱法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1项目委托 2现场调查 3检测方案制订 4检测前准备 5现场采样和现场检测 6实验室检测 7数据处理 8报告编制 9报告审核签发 第四节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二章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采集技术第一节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 二、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存在状态 气体、蒸气和气溶胶 三、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1气态和蒸气态化学物质的采样方法 1.直接采样法 2.有泵型采样法 液体吸收法 固体吸附剂法 浸渍滤料法 3.无泵型采样法。 2气溶胶态化学物质的采样方法 1.滤料采样法 2.冲击式吸收管法 3.多孔玻板吸收管法 3蒸气和气溶胶有害物质共存时的采样方法 1浸渍滤料法 2聚氨酯泡沫塑料法 3串联法 4冲击式吸收管和多孔玻板吸收管 第二节空气样品的采集规范 一、样品采集的基本要求 二、定点采样 1采样点的选择原则 2采样点数目的确定原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1概述 1.1监测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简称《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信息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内容 3.1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

最新整理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docx

最新整理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噪声及噪声聋 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分为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能产生噪声韵主要工种有使用各种风动工具的工人、纺织工、发动机试验人员、拖拉机手、飞机驾驶员和炮兵等。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我国已将噪声聋列为职业病。噪声还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 2.振动及振动病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主要有锤打工具,如凿岩机、空气锤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等。 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体振动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病)。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射频辐射。如高频感应加热、金属的热处理、金属熔炼、热轧等,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微波作业,于电气密闭结构不严微波能量外泄和辐射向空间辐射的微波能量。对健康的影响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 (2)红外线。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3)紫外线。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电焊等。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说明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 2、本评价报告只对检测时现场状况进行评价; 3、评价报告只向被检测单位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对本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 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过期概不受理; 5、本报告应加盖公章,无公章或涂改无效; 6、本报告未经许可请勿复印,不得做广告宣传用; 7、本报告共8页。 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对该单位井下粉尘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于2013年10月18日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测检验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结合职业病发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单位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真实、科学的评价。 1检测评价目的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2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 1.3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4为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检测依据。 2检测评价依据及标准 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60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颁布单位】卫生部 【发文号】卫法监发[2002]63号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03-11 【标题】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2、行业举例: (1)煤炭采选业: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2)石油天然气采选业:泥浆配置、地质磨片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矿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选矿辅助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5)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转运、开采辅助;河砂吸采、河砂手采、河砂筛选、河砂转运、河砂运输、河砂开采辅助、化学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选矿辅助、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6)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石质工艺品雕刻 (7)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电施工 (8)碱产品制造业:泡化碱制取 (9)无机盐制造业:硅酸钾制取、氟化钠制取 (10)化学肥料制造业:电炉制磷 (11)涂料及颜料制造业:搪瓷色素备料、玻璃色素溶制、玻璃色素成品 (1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两步共胶 (13)橡胶制品业:胶辊辊芯处理 (14)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砂石装卸、筛选、转运、堆垛、运输、辅助、装卸、筛选、转运、投料、拌和、浇注、辅助、石材切割、雕凿、研磨、整修、辅助、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15)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玻璃备料、光学玻璃配料、玻璃喷砂、玻壳备料(灯具、荧屏)、玻璃纤维配料 (16)陶瓷制品业:釉料选择、粉碎、陶瓷烘筛、灌砂 (17)耐火材料制品业:耐材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耐火砖干燥、耐材烧成、物料输送、耐火材料磨制 (18)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玻纤备料 (19)磨具磨料制造业:磨料备料 (20)炼铁业:矿石装卸、转运、堆场、整粒、泥炮制作 (21)炼钢业:炼钢铸模、炼钢砌炉 (22)铁合金冶炼业:硅铁冶炼、铬铁冶炼、钛铁冶炼 (23)重有色金属冶炼:铅锌配布料、铅电解液制备、矿石破碎 (24)金属制品业:金属喷砂、模具喷砂、搪瓷喷花、焊药制备、焊条配粉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概述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盖概念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类 分为: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10大类115种。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业环境中的物理因素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空气检测及有害物质的生物检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 1、评价检测 2、日常检测 (一)按照检测目的的分类3、监督检测 4、事故性检测 (二)按照检测方法及仪器类型分类 1、现场检测 A、检气管法 注意事项: ⑴注意检气管的保存期限,不要用过期的气管; ⑵抽气体积要准确,最好用配套抽气装置; ⑶注意温度对某些检气管显色的影响; ⑷在规定的时间内读数; ⑸应注意共存物的干扰。 B、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⑴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对; ⑵应使用经过认证的仪器;

⑶是否是标准方法; ⑷现场共存物的干扰。 C、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 2、实验室检测 (1)称量法:主要用于粉尘的测定。 (2)光谱法:广泛用于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无机化合物以及部分有机物的测定,如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登。 (3)色谱法: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无机离子的测定,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等。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一、项目委托 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 (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4)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5)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6)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状况、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状况等。 三、检测方案制订 检测方案应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和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两个方面的内容。 方案应包括检测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有害物质样品采集方式(个体或定点方法)、物理因素的检测时间和地点、化学有害因素的采样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等。 四、检测前期准备 (1)确定现场采样检测执行人员及各自任务分工。 (2)做好采样仪器和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选择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正常运行操作、电池电量、充电器、计量校准有效期、防爆性能等情况 (3)做好采样设备的充电工作和流量校准工作。 (4)准备采样介质、器材、材料及相关试剂,确保其质量完好、数量充足。 (5)准备足够的现场采样检测记录单。 (6)做好采样人员必要的个体防护和仪器设备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五、现场采样 六、现场检测 七、实验室检测 八、数据处理 九、报告编制 十、报告审核签发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法规与标准 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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