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外聘兼职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校办公室提出申请,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外聘兼职教师要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6、外聘兼职教师要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7、外聘兼职教师要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到位(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8、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组下达的教学任务,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六、外聘兼职教师酬金的标准与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七、对在工作中业绩出色、学生反映较好的外聘兼职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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