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涉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涉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涉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94.07.25

【实施日期】1994.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部分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

(1994年7月25日)

各区县政府农办、物价局、财政局、经管站: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办发(1993)20号)的要求,并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计物价(1993)1744号文件”和“计价格(1994)400号文件”,结合我市情况,对我市涉及农民负担需要修改的17个收费项目进行了修改。现将具体修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公路养路费。将市交通局制订的《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定》三章十四条修改为“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所拥有的农用拖拉机按拖拉机费额标准的33%计征。”

二、农机监理费

1.取消对柴油座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监理收费,其他类别的监理费按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2.取消安全教育收费;

3.农机监理部门不收取农机事故处理费;

4.取消农机监理费的层层上解部分。

三、乡镇企业管理费

1.乡镇企业按销售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劳务收入)的总额,目前以不超过0.5%的比例提取、缴纳管理费,在销售收入中列支。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区县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县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以及管理部门人均管理费水平严格掌握,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随着乡镇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由市物价、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核定,要逐步降低提取比例。

2.乡镇企业实行中外合资后,由中方按其投资比例交纳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中方应缴管理费=合资企业销售收入×乡镇企业所占合营企业投资比例×提取管理费的比例3.乡镇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且乡镇投资所占比例在51%以上(含51%)的,按乡镇企业投资比例提取管理费。其计算公式为:应缴管理费=联营企业销售收入×乡镇企业占联营企业投资比例×提取管理费的比例乡镇企业投资比例在51%以下的,不提取缴纳乡镇企业管理费。

4.农业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企业不提取、缴纳乡镇企业管理费。

5.经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核实的

纪检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纪检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本委局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决定和本办文件的起草、校对与印发; 2、负责编印《阿克陶县纪检监察信息》、调研,以及报送、反馈工作; 3、负责本委局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室主任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以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4、协助委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协调工作; 5、负责本委局财务审核、管理工作; 6、负责本委局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递、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 7、承办机关的书籍、报刊征订收发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委局财产、物资的管理,印章的保密使用及车辆的安排使用; 9、负责本委局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络,接待外来公务人员; 10、负责催办县委和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事项及下级纪委请示的事项,沟通上下关系; 11、编纂本委局工作大事记; 12、负责机关职工福利工作; 13、负责起草向人大、政府汇报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4、承办本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主任职责 1、领导、协调、检查、指导办公室各项工作; 2、负责文秘、政务工作; 3、协调机关其它科室间的工作; 4、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5、负责机关日常开支审核、车辆管理; 6、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7、协助本委局领导组织各种会议,协调内部关系和对外联系; 8、完成本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秘书职责 1、起草领导讲话、本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其它综合性文件; 2、日常电话、会议通知的处理; 3、机关公文的核校; 4、完成各类信息的撰写; 5、起草文书处理、印鉴、档案、信息、财务等工作制度; 6、起草有关会议的文稿; 7、负责文件的收发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财务、统计人员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国资发[2017]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0 【实施日期】2017.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 (京国资发〔2017〕10号) 市属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办法》将企业增资和资产转让行为纳入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范围,规范了各类国有资产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程序,促进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深入贯彻

《办法》,有利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运行;有利于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体现国有资产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二、明确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交易主体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内容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和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主体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 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第1项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3.第1、2项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三、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会同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审核批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选择确定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机构,指导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 所出资企业、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按照明确职责、严格监管、有序流转、推动改革的原则,根据本意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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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08、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 二批)的通知 【标 签】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京财税﹝2010﹞1183号 【发文日期】2011-05-26 【实施时间】2011-05-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税[2010]38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08、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 1、北京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2、北京市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北京市200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3、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4、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5、北京精瑞住宅科技基金会 6、凯风公益基金会 7、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8、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 9、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 10、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11、北京市希望公益基金会 12、中远慈善基金会 13、中国图书馆学会 14、北京和平发展基金会 15、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16、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17、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18、人保慈善基金会 19、北京SMC教育基金会 20、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 21、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22、北京光彩教育基金会 23、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24、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25、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26、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27、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28、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9、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 30、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31、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32、中国铸造协会 33、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34、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35、中国石油化工信息学会 36、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一、狠抓行政事务管理,当好“管理员” 规范内务管理,促进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管理职能履行得如何,事关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及岗位目标情况,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科室人员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公文处理、后勤服务、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到了职责分明,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建立健全了办公室内部分工责任制。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加强办公室人员平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局领导还先后派出信息、档案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办公室人员不仅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吃苦,还能胸怀全局、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制度,狠抓落实。近几年来,办公室针对行政管理工作,先后在财务、车辆、文印、接待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来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行为,来掌握平衡、协调规范,促进了办公室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使办公室周而复始、零星繁杂的服务性工作,按原则有条不紊的运行。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在工作中我们始终

按照一个“严”字来抓落实,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机关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了落实,杜绝了迟到、早退、不请假外出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较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三)规范基础管理。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单车档案,对车辆维修、用油、行驶里程、养路费购置等内容一一登记备案,实行一车一档,既强化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责任心,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为车辆的使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积极推行网络应用,厉行节约。对能够在网上处理的业务,坚决避免使用纸张,对能够双面打印的尽量避免单面使用。三是在公文、档案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了办理程序,从严把好了文字、签发等关键环节,提高了办文水平。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自己动手编写了档案管理实用标准,举办了局机关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培训班,为局机关档案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服务工作,当好“服务员”,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细做好 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着重抓了“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基本做到了“快、精、细、严”。一是强化办文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始终坚持“一口进出、分口办理”的办文程序,通过规范办文,树立了财政机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京政发[2011]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四、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1b4458911.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先进事迹

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 我叫XXX,男,今年34岁,中共党员,现任XX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财政局办公室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投入财政改革,在参政议政、协调服务、文书档案、计划生育、信息调研、财政宣传等方面,抓住“服务、参谋、协调、督办”四个方面不放松,充分发挥财政局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着力培养甘为人梯、敢为人先的高贵品质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凭着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和对财政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不懈追求,努力破解工作上的一个个难题,实现自己人生的一次次跨越。 一、干一行,爱一行,树立行业样板 我始终将“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着重抓了“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基本做到了“快、精、细、严”。一是强化办文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始终坚持“一口进出、分口办理”的办文程序,全年审核办理各类文件163件,通过规范办文,树立财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后勤服务方面,规范来人来客接待,完

善车辆、机关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努力节减机关经费支出。积极向领导建议改善局机关大院环境,实施绿化工程,并安装了彩灯,使机关环境大为改观。针对办公自动化、档案、政务管理相对弱化的现象,在本单位经费紧张、办公条件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主动与市财政局联系,利用休息日和下班时间带领办公室其他人员,进行学习、取经,一方面对建局以来的各类档案、文书进行了彻底整理和筛选。另一方面为使全局日常工作开展的更加规范、合理,由我牵头组织起草了各类制度、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30余项,使全局工作开展的更加井井有条。在窗口工作中,主动答疑解问,排忧解难,能办的事及时办,不推不拖;不能办的事,耐心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提出实施了财政局首问责任制度,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推行XX财政的窗口形象,在全县获得了好评。 二、肯吃苦,肯付出,打造行业精神 针对办公室工作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琐碎的特点,我给自己定下要求:“今天的事情今天办、明天的事情想着办、往后的事情计划去办。”说到做到,几年来,我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公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项职能工作和服务工作,对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起到协调和督促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面对机关人员变动大、工作不协调等情况,我大胆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打开了工作的新局面,使全局工作得到了顺利有效开展。除了每天认真完成上传下达的繁重任务以外,还须处理、草拟大

办公室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能与岗位职责 办公室职能 1、负责本处党务、政工、纪检、保卫、交通战备等工作。 2、负责本处相关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 3、负责本处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日常行政经费的开支结算等工作。 4、负责本处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处法制方面的工作,适时提出行业管理法规的立法计划,协调行业管理法规的草拟和出台。 6、负责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安排,做好党务、政工、行政等会议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工作。 7、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本处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上级及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信访、接待及印鉴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本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科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10、做好内外协调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决定。 11、负责本处车辆的管理、调度和维护保养工作。 12、负责本处水运网站的信息发布,以及局域网络、水运管理软件的维护。 13、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队伍建设。 2、参加处办公会、支委会,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3、审核以本处名义制发的文件和其他文字材料,办理上级和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 4、分管本处党务、政工、交通战备、接待等工作。 5、做好内外协调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决定。 6、负责本处相关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本处车辆调度工作。 8、负责本办的效能建设,搞好本办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概述 1、根据本处职责和队伍建设目标,负责本办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其他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人员的政治及专业素质。 2、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或实际需要,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招考、调配、考核、奖惩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工作。 3、依据各科室需要,配合做好各种会议或活动的会场安排及后勤工作。 4、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本处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上级及相关单位发送本处的文、函、电,提出处理意见。 6、按规定、按需要安排车辆调度。 7、协调办公室与其他各科的关系,做好本处与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与交流。 8、安排并承担本办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1、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传达领导指示务必准确无误,报告工作务必及时有效。 3、关心本处工作人员生活,努力丰富群众业余生活。 4、对违反本处规章制度的行为公正无私,依章办理。 5、认真细心审核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组织制订的工作计划,符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要求,可操作性强。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北京市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事项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批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设定依据: 、[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法条内容: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立分所。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所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由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年以上,内部管理制

度健全;(二)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名;(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四)申请设立分所前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二)至少有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十五条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附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做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五)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七)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日内回复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分所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会计师

办公室工作职责汇总

办公室工作职责汇总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办公室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督促全体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督办事业部行政的决定、指令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收集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根据事业部领导要求,协调与公司及事业部各室、所属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相互关系。 4、负责事业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文字材料的组织审核工作;负责公文的呈批工作、上传下达以及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事业部对外公关联络和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专业调研、业务联系工作。 6、负责事业部印章、办公室归口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二、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一)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事业部公共关系、接待管理工作,做好外来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的接待工作,组织拟定接待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协调与落实;做好事业部副总师以上领导出差的接、送等工作。 3、协助主任对事业部车队进行管理,负责跟踪相关单位车辆使用费用执行情况。 4、负责会务管理和活动安排。

5、协助主任做好事业部行政的决定、指令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 6、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督促工务员做好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会议室的清洁工作;对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心中有数,及时安排车辆接送。 7、负责通讯费的管理。负责办公电话的开通、销号等相关事务,核定、各单位通讯费,每半年报销一次。 三、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二)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综合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各办公楼公共设施的日常配合管理工作,办公桌椅板凳、柜子的管理及调配工作,配合机动能源室抓好办公楼的节能降耗工作。 3、负责现场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负责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及监督与考核,负责对社区关联交易的现场区域环境卫生及绿化的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 4、做好与城区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办公室一体化体系管理工作。 6、负责办公室“5S”工作的检查与联络。 四、秘书岗位工作职责(一) 1、起草事业部行政工作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材料撰写工作,做好上级材料的审核工作。 2、参加事业部行政会议,做好纪录,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 3、根据领导要求,对重要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和其他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发放职工等有关人员粮油价格补贴的通知[失效] 【文 件 号】京预财[1993]578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93-04-27 【实施时间】1993-05-01 【时 效 性】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3〕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食油价格改革的通知》精神,我市放开粮油销售价格。为了不使城镇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决定同时给予职工及有关人员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2.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费的退职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发给退养费的退养人员;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不含自费大学生);

4.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 5.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民办教师; 6.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经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工; 7.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在领取救济金期间,可定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离、退休人员,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和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企业按月领取退养费的退养人员,中、小学民办教师、临时工、领取待业救济金的城镇待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元。 2.对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救济对象,提高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标准10元。 3.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7元。 三、资金来源 粮油补贴增加的开支,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1.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给在职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补贴,民政部门增加的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救济金,在行政事业费中开支。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区县财政负担。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1.09.01 【实施日期】201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 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1﹞2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现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2.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认定办法参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农发[2011]236号)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社会保险补贴是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委托银行发放工资后,给予家政服务企业的补贴。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一)预算股 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 (三)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

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教科文股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农财股 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 办公厅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教 育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民 族 事 务 委 员 会 公 安 局 国 家 安 全 局 监 察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环 境 保 护 局 规 划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交 通 委 员 会 农 村 工 作 委 员 会 水 务 局 商 务 委 员 会 文 化 局 卫 生 局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审 计 局 外 事 办 公 室 社 会 建 设 工 作 办 公 室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地 方 税 务 局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物 局 体 育 局 统 计 局 园 林 绿 化 局 旅 游 局 金 融 工 作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民 防 局 侨 务 办 公 室 法 制 办 公 室 信 访 办 公 室 研 究 室 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工作的主要职责、地位和作用 首先办公室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六大职能,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较准确的预见性,工作具有超前性和丰富经验。不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管理、服务、协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给整个地税工作带来被动或造成损失,也就是说,办公室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 其次办公室工作能不能得到加强,关键在于领导,在于领导对办公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如果把办公室单纯地作为后勤服务单位而忽视其参谋、助手作用来认识,办公室就变成了勤杂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就会沉浸于纷繁零碎的琐事之中,就没有时间去抓信息工作和搞调查研究。下情不了解,谈不上给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如果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办公室工作,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给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提高机会,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工作上支持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心灵上理解他们,肯定会使办公室不仅能够稳定住队伍,而且还会有很大的吸引力,达到其充分调动他们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二、具备担当办公室主任的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自己。能否有效发挥办公室的整体作用,关键在于办公室主任,因为办公室主任的职责是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既要参与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又要组织参与日常的琐碎事务,要带领和组织办公室人员努力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一个称职的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与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二)从我从事众多工作岗位来看,越是杂务事情多,工作烦琐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越是能够学到新知识、新经验,增长新才干,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办公室岗位就是用武之地和锻炼的最好场地。对人生阅历的增长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遇。但是,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在办公室工作将会尝到更多的酸甜苦辣。但是办公室主任岗位能够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内勤工作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内公文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2、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3、负责局内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4、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关系的办理及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档案决定及《保密法》规定负责局内档案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8、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

工作; 10、负责局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1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1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及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1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报帐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局机关的报帐工作,核实、计算、汇总报销票据,及时填报用款计划; 3、负责办公室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4、负责局工会帐目的管理、会费上缴工作; 5、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出勤、津贴费及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 6、负责办理局内干部职工及新增人员工资关系及调次工作; 7、负责办理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代扣手续及个人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上卡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确认、清退及调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转帐工作。 财政局保密工作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附旧址复垦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 校: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 月14日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 2003 年)规 划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 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 号)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区、县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街道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以下统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公司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一、公司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以及公司党委、行政的决定,起草、办理各类文件;负责印章、介绍信的妥善保管与使用。 2、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及公司工作会议等的会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决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保密工作的实施与开展。 5、负责人民来信、群众来访的接待、处理。 6、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工作。 7、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安排、来宾接待、重要领导来公司活动安排及协调对口接待工作。 8、负责对外的联络工作。 9、负责公司内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查呈报工作。 10、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12、负责公司计划生育事务工作。 13、负责公司机关小车队车辆管理工作。 14、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流程 1、公文办理 A公司外来文 文书登记——办公室主任阅批——公司领导批示——承办部门执行——文件归档。 B公司内请示、报告 单位、部门呈报——文书登记——办公室主任阅批——分管领导批示——办公会议讨论(视情况)——办理批复——承办部门执行——文件归档。 C公文制发(以党委、公司名义) 职能部门起草——有关部门会签(视情况)——办公室核稿——公司领导签发——文书编号——文件打印——办公室校核——文件印制——盖章——发文——文件归档。 2、传真 使用人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文书登记——发传真。 3、复印 申请(内部资料、密级文件)——办公室主任审批——登记——复印。 4、会议室使用

部门申请——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开门——使用部门布置会场——使用部门清理会场。 5、下发会议通知 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登记——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 6、接待 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登记——办公室牵头安排接待方案。 7、出具介绍信 使用人申请、登记——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盖章。8、用印管理 经办人申请、登记――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办公室盖章。 9、档案查询 经办人申请、登记――分管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批――档案室查找---借阅。 10、法律咨询 经办人申请、登记――法律事务处研究、分析――给出建议。 11、计划生育 12、使用小车申请 部门申请、添用车申请单——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小车队登记——安排车辆。 三、办公室工作方案和规定 (一)秘书工作 秘书工作是公司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的综合性工作。它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文件、资料、情况以及建议、意见;为会议的召开提供议题、会场记录、纪要撰写;为领导的组织和指挥起传达、督促和检查作用。 (二)办会 1、负责公司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的收集、登记、 会议安排、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决定事项的起草等工作。 2、提前制定会议安排方案和意见,呈领导审定。 3、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须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草拟完毕,送有关部门征求意 见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核,呈领导审签。 4、对已审议过的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及时进行整理。 5、负责跨局、跨部门会议的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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