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信息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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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观赏14工程质量信息管理规定1

工程质量信息管理规定(Q/GZQH 3014-2010)

现行版本:A

广州启弘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目的

为建立有效的工程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的内部沟通,有效地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进而持续地改进产品质量,GZQH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GZQH在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质量检查、工代服务、顾客调查、工程回访、工程收资、技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过程中有关技术、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应用管理。

3、职责

3.1 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鉴定、批准是否上网,主持工程质量信息评审会。3.2 总工办公室负责GZQH工程质量信息的综合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筛选、组织鉴定、上网、应用检查登记、考核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工程质量信息评审会。

3.3 GZQH的各级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及技术交流等活动中,应充分注意有使用价值的各类工程技术、质量信息,填写《质量信息卡》,并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问题 1、监督机构定性定位问题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二是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缺乏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对高素质人才缺少足够的吸引力,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2、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不能及时解决经费来源问题,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市区)不解决好经费问题,势必影响到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4、监督人员工作责任问题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 增长,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同时,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

量更显薄弱。 二、监督工作中应注意原则重点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平等的原则。 2、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3、要保护正当权益者的利益。 4、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 5、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要把握执法为民、监督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7、要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管理措施。 8、研究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 9、监督方法应注意要由代替主体角色转向抽查、核查、审查、巡查的客观全面的高层次上的监督管理。 三、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二是对招投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制度。 5、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6、质量管理网络图。 二、生产设备、测量器具的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 2、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设备检修制度 5、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三、技术文件管理 1、原料质量要求 2、包装材料质量要求

3、工艺文件明细表 4、技术管理制度 四、采购质量控制 1、采购原辅材料、通用包装的质量控制制度 2、委托加工品质量控制 五、工艺管理制度 六、产品质量检查 1、质量检验机构 2、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检验结果的处理 七、安全生产制度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质量工作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实行工厂方针目标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掌握生产动态的同事,要掌握质量动态,在检查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检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保证企业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解决生产中遇到质量问题。 (4)审核公司检验报告,批准工艺文件,不合格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退货。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 (2)质量目标:出厂成品合格率达到100%,努力实现产品的零投诉,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4、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方针贯穿于全厂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从原材料进厂、加工到售后服务,自始至终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良好的工作质量,通过不断提高工序质量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出更多满足客户要求的成品。 (3)总经理应重视质量,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工作情况: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表扬和奖励为产品质量做出显着成绩的员工。 (4)生产部主任负责组织生产人员实施总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5)采购人员要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把握好“进口”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退货。 (6)仓库保管员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7)生产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检验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对检验报告的数据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人为总经理。 (9)销售人员应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南京华侨城水、陆公园大型文化娱乐旅游综合工程项目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占 八 、、 预 防 措 施 编制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王根明

工程质量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A、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点: A.1 土方开挖工程 1?【控制点】 (1) 基底超挖。 (2) 基底未保护。 (3) 施工顺序不合理。 (4)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2.【预防措施】 (1) 根据结构基础图绘制基坑开挖基底标咼图,经审核无误方可使用。 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临近基底时,派专业测量人员控制开挖标咼。 (2) 基坑开挖后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 工时,应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基础施工时再开挖。 (3) 开挖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 基底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考虑结构尺寸外,应根据施工实际要求增加工作面宽度。 A.2地下防水

1?【控制点】 (1) 材料选择。 (2) 空鼓。 (3) 渗漏。 2.【预防措施】 (1) 多方案、多材料的比较,选择一种价格合理,最适合现场实际情况使用的防水材料。 (2) 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基层含水率;卷材铺贴时,要将空气排除彻底,接缝处应认真操作,使其粘结牢固。 对阴阳角、管根等特殊部位,在防水施工前,应做增强处理,可根据具体部位采取有效措施。 (3) 卷材末端的收头处理,必须用嵌缝膏或其他密封材料封闭;防 水层施工完成后,要做好成品保护,并及时按设计要求做保护 层。 A.3回填土工程 1?【控制点】 (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密度。 (2) 回填土下沉。 (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4)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 2.【预防措施】 (1)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川建质安监〔2008〕29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近来,在部分市(州)个别建筑工地钢筋加工时,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HPB235级钢筋超出规范要求进行张拉,导致钢筋直径和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带来极大工程质量隐患;个别工地在搅拌混凝土的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配合比的要求粗骨料最大粒径和颗粒级配进行控制,导致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带来极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3.3条,钢筋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经过计算,对HPB235级钢筋,经冷拉调直后,直径6(6.5)mm、8mm、10mm、12mm 钢筋的直径最大允许偏差为-0.12(-0.13)mm,-0.16mm,-0.20mm、-0.24mm。但部分单位在钢筋调直时,冷拉率远超过规范允许值,导致钢筋直径减小,脆性增加,延性不符合要求,带来极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部分建筑工地搅拌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超出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导致混凝土浇筑不密实,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精心管理,科学施工。钢筋调直时,严禁超出规范允许的冷拉率张拉,确保钢筋加工质量。现场搅拌混凝土时,要认真按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和最大粒径,确保混凝土的浇筑质量。 监理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理,除了核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建材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还要利用便携式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实际质量和其合格证明文件不符或不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的,一律不得签字验收,不得用于下道工序施工。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对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不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的承包单位及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责任人,要按《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对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监理工作敷衍塞责,渎职失察,监理记录和工程实体质量严重不符合的,要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构实体中建材产品质量和其合格证明文件严重不符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巡查抽查力度。监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细则

a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质量目标顺利实现,使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达到合同要求。 2.术语和定义 2.1.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是指工程部以合同规定及以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 2.2.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4.设计变更:指对原设计图纸内容的所有更改、变动。 3.工程部职责 3.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组织施工。 3.2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巡检,参与公司每月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自查。负责质量问题的整改。 3.3.负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构件以及前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项目(工序)的旁站,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3.4.负责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负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

4.工作程序 4.1.图纸会审阶段 4.1.1..施工图审查后,项目开工前,工程部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和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纪要送与会人员,并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4.2.施工前阶段 4.2.1.工程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重点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监理单位对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4.2.2.工程部部必须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在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前,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并依照样板采购,在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对照封样或招投标文件或合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4.2.3.工程部应组织规划测量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进行施工场地移交及坐标、高程点的测量与移交,并应形成移交记录。 4.3.施工阶段 4.3.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跟踪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序作业过程,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坐标及高程、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土方回填等)采用旁站监理方式,发现承包单位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施工承包单位纠正。 4.3.2.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要参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现场的质量情况,并将巡视结果纪录在《建设日记》中。 4.3.2.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各专业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蔽:安装各专业预留预埋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关注诸如漏水、漏电等隐患,在

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措施探讨 辛亚龙

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措施探讨辛亚龙 发表时间:2019-07-29T11:35:41.12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辛亚龙[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数量越来越多。 身份证号:13068219890824XXXX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数量越来越多。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投资巨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建设涉及到多种社会资源的整合,因而整体上较为复杂。工程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个运行项目,每一道施工程序,每一种建设材料,均可能对工程建设质量造成影响,最终形成质量隐患问题。工程质量监管,应在工作中消除影响因素,确保工程建设科学、严谨且合理的 运行,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促进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引言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随之而来的还有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质量安全是建筑工程的生命线,建筑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就必须要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本文针对当前形势下建筑管理中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旨在探索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是工程建筑的根本,是建筑企业的核心命脉。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建设十分重要。在具体工作中,管理者应构建出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分工协作,提升质量监管的时效性。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直接决定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产出,从而影响着工程建筑的质量。为此,强化质量监管,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信息沟通,完善施工程序,才能切实降低工程质量问题发生。 1概述 建筑施工的工程质量监管一般是相关的由执法机构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和施工过程的工作人员以及环境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当前,我国社会正在飞速前进,城市化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就,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随之而来的是,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提升项目的建设速度,做到高效高速建设。可如何在速度上升的情况下,保证建筑项目的质量?这是一项重大问题。解决此问题,需要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去保证建筑工程企业没有在工作的时候“缺斤短两”。另外,企业也需要良好的信誉,提升企业竞争力。因此,严格而全面的监管制度对现今工程行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如何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管机制将是文章着重讨论的问题。 2建筑管理中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2.1追逐利润,质量安全意识淡化 近年来出现的很多建筑安全事故和“豆腐渣工程”,这些都是建筑业过分追求利润而漠视质量引发的恶果。在建筑行业中,质量监管单位是不直接产生利润的单位,反而质量监管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建筑企业在这方面不愿作改进,导致质量监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薄弱,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都不高。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由于质量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检查和纠正,使建筑质量存在隐患。 2.2施工过程干预过多从而影响施工质量 在施工的过程中,业主总是担心施工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对施工队进行监管,这本是无可厚非,但是,在实际施工中业主总是会提出很多要求,这就容易扰乱施工的计划,妨碍施工的进度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对施工单位来说,自己的工作总是被不专业的人打断,就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影响工程进度。此外,施工单位受命于业主,对业主服务,肯定是要按照业主的意愿施工,业主不专业的指导也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2.3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 随着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分工越来越复杂,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建筑施工所涉及到的人员众多、业务手续复杂,这种复杂的内部结构就容易导致施工的质量监管工作不好协调,监督责任难以落实。施工单位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沟通,工作衔接不当,出现问题的时候相互推卸责任,质量监管工作名存实亡。此外,有些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管只是挂名来应付检查,实际上并没有将质量监管工作具体落实,这就给建筑施工安全留下隐患。 2.4质量检测环节不科学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会跟合作商签订有关合作协议,施工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的质量来施工,建筑的质量检查也是按照合同来进行对比,假如存在建筑项目发生质量问题,那么施工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了合同的规定,大部分的施工单位都会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给与高度关注。但是还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影响施工质量,例如在测量中仪器的误差、人为误差,实际施工场地存与计划存在偏差,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根据具体情况施工,这些原因都会对建筑项目的质量安全产生影响,而且这些影响往往很难被发现,对项目后期的维护造成较大困难。 3建筑管理中加强质量监管的措施 3.1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 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决定了质量监管的效率,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完成质量监管的任务。所以施工单位要重视对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让监管人员认真严格地对待质量监管工作,并且制定有关规定来规范工作人员的监管行为,将监管的工作真正落实,不定期对质量监管人员进行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可以上岗。 3.2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也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这样既有助于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也方便不同部门之间工作的相互交接,使施工能够有序进行。监管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质量监管工作人员根据相关的监管条例来安排工作,根据不同的施工情况要事先制定合理的质量监管办法,这样的监管才更有针对性,提高质检效率。质检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工作,每一个步骤都要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减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此外,应该充分利用好社会评价体系,由社会专业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减小因为质检部门专业素养不高而导致的评定误差。 3.3规范建筑质量监管行为

(完整版)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目的:规范企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使其在质量保证、质量检验、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文件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范围:适用于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管理。 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工程部。 内容 1 总则 1.1 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企业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1.1.2 企业设立具有行使权力的技术工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检查。 1.1.3 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1.1.4 凡是企业开展的各项工程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2 企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工程方案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2. 1. 技术工程部门主要职责: 2.1.1. 全面熟悉和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提出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予以纠正,并按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报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组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工地实验室,独立平行抽检频率不小于20%。 2.1.2. 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方案及材料的标准试验报告,报业主备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和现场人员设备的合理调配。 2.1.3 审查、核实、签认承包人的工程计量和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核认可支付款项。2.1.4. 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1.5.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搞好图纸复核,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和图纸,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时中断工程进行。 2.1.6. 管好合同段的资料档案,如工地日志、记录、工程图片、报表、图纸等均有专人保管,建立必要的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承包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序的划分方案,定期检查承包人内业资料整理和归档情况。 2.1.7. 负责督促、审查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写工作。 2.1.8.尽可能防止索赔。对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中索赔、延期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须报业主。 2.1.9. 负责工程变更的现场把关,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按程序上报业主。 2.1.10. 按期编写监理月报等有关报表。 2.1.11. 审核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质量验收单、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签认中间交工证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 2.1.12. 在工程出险时,应在合同条款允许范围内对所受的损失出具审查意见,使业主和承包人所受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并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补偿。 2.1.1 3. 负责检查承包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各项措施得到执行;检查施工队伍能力情况,对施工进度、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调整或撤消。 2.1.14. 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2. 监理人员守则 2.2.1.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做到科学公正、诚信守法。 2.2.2. 严格按照合同规范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开展监理工作。 2.2. 3.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熟悉设计文件、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坚持以数据为依据的科学工作态度。 2.2.4. 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2.2.5. 深入施工现场,搞好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控制,及时做好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对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积极主动回访用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解析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和途径

解析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和途径 发表时间:2018-05-28T14:16:09.59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期作者:陈峰 [导读] 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规范标准,为人们建设出高质量和高性能的工程,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企业的良好发展。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还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对质量的监督管理,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只有重视质量,才能够保证施工的环节做到规范合理,避免出现损害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一方面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建筑工程的效益,另外一方面也能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 关键词: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方法 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建筑行业的支持,建筑工程对于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本文就如何处理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数据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找出了新技术新材料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各因素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希望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现状 历经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现存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基本达到了建立健全,包括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质量监督监理制度、施工图纸审查制度等在内的一整套较为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得到了初步确立,并处于不断完善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表现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一标志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走上法制化道路的法律性条文的颁布。在这项重大法制化建设成果的指引下,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并且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实现行之有效。然而,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已经逐步走上正确的方向,但是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仍然不能忽视,亟待解决。 首先,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破旧立新进行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其次,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建筑产品的使用质量、数量以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需求逐渐提升,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压力。再次,建筑工程投资效果不佳、使用寿命不长、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提升不了等问题犹在。最后,众多诸如地面墙面开裂、消防设施不完善或者不达标准、门窗开合不灵等不安全隐患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中的质量通病没有得到适当的、充分的处理。 虽然问题偶有发生,漏洞问题仍处于发现、排查、解决、防治阶段,毋庸置疑的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在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不能全盘否定,要由果溯因,全面分析,才能找到问题源头所在,实现问题的解决。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阶段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虽然说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款,但是并没有落实到细节,这就导致即使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的情况,也不能够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确定其是否违法,这样就不能够强制性责令相关的施工企业进行改正。或者说能够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款,但是法律条款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这样也就无法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改正。可以说,正是因为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这才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缺乏最基本的标准,对于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强制性改正,也不能够进行适量的惩罚。 (二)相关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于整个工程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引起有关企业足够的重视。想要做好质量监督管理,离不开相关工作人员,可以说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的高低,职业素养的高低能够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督管理的好坏。我国现阶段在有关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招聘很多应届毕业生,这些毕业生都有着高学历,而且很多还是毕业于知名院校,但是这些学生缺乏足够的经验,再加上也没有前辈带领实习,这就使得其很多知识只是处于理论层面,无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自然无法更好的完成质量监督管理。 (三)质量监督管理技术落后 想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须运用一定的技术,使用一定的设施,而不是单纯的靠人眼来完成。目前,我国很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都会使用现代科技检测仪器来检测那些关键性的施工部位以及能够关键性的结构,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够说是关键性部位施工合格,质量合格,但是并不能够保证整体是合格的,整体的质量无法保障。再加上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比较多,因此只是依靠三到场的监督方式并不能够做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意识淡薄 在很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这就使得其在实际工作中并不重视自己的工作内容,很多时候只是走过场,做样子,这样自然无法发挥监督管理应有的作用,使得监督管理只能够沦为样子。再有就是很多监督管理人员立场不够坚定,即使检查出来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因为贪污受贿的缘故而遮掩。 三、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正是因为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才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应该完善有关的法律制度。首先,法律应该落到实处,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真实情况来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款。其次,应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于一些常见问题也应该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最后,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比较完善的法律,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动。 (二)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人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可以说相关人员专业素质的优劣直接影响最后的结构,因此应该最大程度的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在招聘环节,应该严格招聘条件,如果招聘社会人士,那么应该针对其工作经验以及经历展开重点分析,如果招聘的是应届毕业生,那么最起码保证其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不应该只注重学历水平,通过规范笔试来选拔合适的人才。其次,在日常工作中,也应该定时展开培训,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人员的知识库。在培训完之后,还要进行考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XX公司项目管理及质量审批程序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广告服务、工程咨询等项目的实施及质量管理,制定并颁布本规定(项目管理实施流程见附件1,项目文件质量把控流程见附件2)。 2.项目项目文件分类实施二级、三级审核程序,项目文件完成公司内审核程序后方可加盖公司章外送评审。 3.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对任何一份项目文件进行抽查,并可要求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文件存在的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审核。 二、项目立项 4.合同签订后,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文本正本交总经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交由办公室建立经费核算帐号,即完成项目立项。 三、项目开工报告审核 5.项目承接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并对开工报告的质量负责。 6.开工报告编制过程中,必须对项目广告可行性进行初步识别,识别出项目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 7.项目开工报告实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制。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时,应对重点项目及其项目文件质量审查方式作出批示。项目开工报告

经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后,项目组据此开展后续咨询及研究工作,并报总经办备案。 四、项目服务成果文件审核 8.业务部门(服务)负责人应对服务报告的敏感问题、关键内容进行整体把控,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的整个流程,以保障项目文件编制质量。 9.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文件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项目文件质量负主要责任。因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文件的各个专题及整体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各类服务规范(一级审核),经部门服务负责人、总经办审核确认(二级审核)后交由部门分管副总经理进行项目文件最终审定(三级审核),广告服务报告表实施审核、审定二级审核流程。 10.总经办负责对项目文件的总体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其中重点项目将由总经办负责协调、组织1-3名外审专家函审/3-5名专家审核会议的方式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核。重点项目是指国家广告服务部、省广告服务厅审批项目,广告敏感性强的地/县级市审批项目。项目负责人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文件后,形成书面修改说明,一并交总经办进行服务复核。 总经办负责根据行业类别和广告要素,设立一个外审专家库。外审专家审核费用,统一列入业务部门项目经费管理。 五、重点项目项目文件会审 11.项目开工报告审批意见中批示为重点项目且要求会议审核的,项目负责人要提请总经办组织3-5名专家召开会议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核。 12.重点项目审核、审定环节可合并实行会审,各审核人同时参加会议,减少审核流转时间。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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