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

前言

本课程是为适应学院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经济管理专门人才而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课程人身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基础课。本课程主要从法律、经济、数理统计等角度人身保险进行研究和考察,共分为五部分内容:即人身保险的一般基础理论、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市场理论、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学知识。

本课程以人身保险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注重理论分析能力的提高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是保险学等专业基础课程。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目录

教学内容 (1)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1)

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 (1)

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 (2)

第四章人身保险市场理论 (3)

第五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3)

重点章节 (重要问题) (5)

参考书目 (6)

课时分配 (7)

教学内容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含义和作用,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内容结构:

第一节人身保险的涵义

1、人身保险的定义

2、人身保险的性质

第二节人身保险的作用

1.人身保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2.人身保险对个人理财的作用

3. 人身保险对公司理财的作用

4. 人身保险对政治稳定的作用

第三节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1.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财政政策

2.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货币政策

3.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经济发展

4.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身保险的涵义、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熟悉各种人身保险险种。

内容结构:

第一节人身保险的产品分类

第二节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

1.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3.两全保险

4.人寿保险的新发展

第三节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

1.纯粹的健康保险

2.作为附加责任的健康保险

3.健康保险的新发展

第四节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

1.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

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

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实际运用人身保险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内容结构:

第一节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性质

2.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质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2.年龄误告条款

3. 宽限期条款

4.复效条款

5.自杀条款

6.保单贷款

7.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条款

第四章人身保险市场理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市场理论,培养学生实际运用人身保险市场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内容结构:

第一节人身保险市场概述

第二节人身保险市场供给

1. 人身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2. 影响人身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

3. 人身保险市场供给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人身保险市场需求

1. 人身保险市场需求主体

2. 影响人身保险市场需求的因素

3. 人身保险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

本章重点(重要问题):影响人身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影响人身保险市场需求的因素

第五章人寿保险的数理分析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寿保险费的计算原理,熟悉各种人寿保险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内容结构:

第一节人寿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1.利息及其计算

2.确定年金的计算

3.生命表

第二节人寿保险费的计算

1. 人寿保险的趸缴纯保费

2. 人寿保险的年缴纯保费

3. 人寿保险的营业保费

第三节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1. 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2. 修正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寿保险费的计算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

重点章节

第一章:第1、3节;

第二章:第2节;

第三章:第2、3、4节;

第四章:第2、3节;

第五章:第2节;

参考书目

1、陈朝先 , 1998: 《人身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

2、魏迎宁 , 1993: 《人身保险》,西南财大出版社。

3、陈朝先 , 1990: 《人身保险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

4、许谨良 , 1994: 《人身保险原理与实务》,上海财大出版社。

课时分配

说明:本课程为学期课,按每学期16教学周、2 课时/周计算,共32 课时。其中:讲授21 课时,占67 %,实践环节11课时,占33 %。

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论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以存在价值为角度 一、保险利益的产生及概念内涵 保险利益概念是伴随着13世纪末意大利原始的海上保险的兴起而产生的,在18世纪中叶之前,海上保险人通常并不要求被保险人人证明他们对投保的船舶或货物拥有所有权或其他合乎法律规定的利益关系,而由此导致了赌博和欺诈现象的出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74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一次正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要求,被保险人对承保财产具有利益是存在有法律约束力的海上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1故其该概念的产生动机在于区分有利于社会经济的保险行为和纯粹的投机的赌博行为,伴随着其发展至今成为了世界各国保险法都基本认可的“无保险利益无保险”原则。 而保险利益的概念,各国以不同时期的立法以及学者的理论认识各不相同,并无一个统一的概念解释。台湾的郑玉波教授认为,保险利益就是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有所之利害关系。及要保人或被保人,因保险事故之发生,致保险标的之不安全而受损;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致保险标的之安全而受益,此种损益关系,便是保险利益。2 关于保险利益的概念,在学术上并没有统一的通说概念,但为确定保险利益,通常会明确保险利益的要件,部分学者认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三大部分: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要符合法律的直接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的要求,并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其次,保险利益必须是已经确定或能够确定的利益,否则保险人很难以一定的金钱来补偿,保险利益控制保险额度的功能也难以得到实现;再次,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货币加以计算或估计的利益。3 各国立法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主要分为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利益主义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受英国法影响较大的国家,大多数的英美法系国家认定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一般从两者是否具有 1李利、许崇苗著:《论我国新<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利益的发展与完善》 2郑玉波著:《保险法论》,中国台北:三民书局2000年再修订版,第61页。 3参见林宝请编:《保险法原理与案州》。清华大学出版牡2006年版,第23-24页。

人身保险复习题

人身保险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 2.长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是( )。 A.一年期以上 B.5年期以上 C.10年期以上 D.15年期以上 3.标准体保险是指( )。 A. 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B.投保人的收入水平达到一般收人水平 C.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D.被保险人的年龄在一定的范围以内 4.人寿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 身体 B.死亡 C.生命 D.生命或身体 5.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 )。 A.订立合同的条件 B.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 C.支付赔款的条件 D.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6.自然保费是指( )。 A.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交付的保险费 B.按各年龄死亡率计算逐年更新的保费 C.一次性交清保费 D.终生交付的保费 7.均衡保费在早期会( )自然保费。 A.等于 B.低于 C.高于 D.不确定 8.定期寿险是指( )。 A. 以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时期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B.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C.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D.在规定的期限缴纳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9.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 )。 A.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 B.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 C.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导读】人们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取全面的保障,而中国人寿根据受众的投保心理推出了一系列全方位的保险产品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中国人寿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种类亦很全面,从意外、住院、医疗、重疾、分红、万能投连(部分地区)等都有。还根据投保人不同的年龄阶层,推出了儿童专用、中青年一家老年的保险产品。对此,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其保险险种。 分红保险有: 分红保险,是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险种: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等。 意外保险有: 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在线直销产品,网上购买操作简便、价格低廉! 险种:国寿安鑫保险组合计划、E公民出境保险计划、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如E家庭保险计划、如E国内旅游保险计划(一日游)、如E国内旅游保险计划、如E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等。 医疗保险有: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中国人寿医疗保险,减轻您的住院压力,为您安享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险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鸿友A款保障计划、国寿神州紧急救援系列产品、国寿学生儿童系列产品、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产品。 疾病保险有: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中国人寿疾病保险,为您的生活提供加倍保障,更给您家人一份幸福的承诺。 险种: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障计划、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国寿鸿友B款保障计划、国寿鸿友A款保障计划、福康双禧保障计划。 少儿保险有: 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选择国寿少儿险,让您的爱陪孩子一同成长。 险种: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智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国寿学生儿童系列产品。 养老保险有: 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中国人寿灵活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为您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解析

贯彻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标准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解析《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服务规定》)于2010年1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服务规定》共33条,对人身保险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对各家寿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团险除外)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包括:电话服务、电话销售、新单受理、客户回访、保单保全、理赔服务、信息披露及投诉处理等多项内容,是人身保险业第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 1、《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出台的背景 (1)解决保险领域突出的重承保轻理赔问题,统一行业服务标准 十六大以来,人身保险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保险领域重承保轻理赔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部分保监局先后进行积极探索,在本辖区内建立相关制度,弥补现有规范的不足。这些举措在提升当地服务水平的同时,由于同一制度在各地标准不一,增加了保险公司为适应各地监管政策需付出的成本,也使保险公司难以建立统一集中的服务模式和标准,不利于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2)实现保险监管目标的需要 保险监管的主要目标就是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制定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第25条明确规定:监管机构应对本国内的保险公司和中介与客户进行业务活动制定需要达到的最低标准。近年来,保监会强调要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改善服务质量,要求监管机构不断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并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如投保提示制度、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等。但是相关制度还不系统,散见于多个文件当中。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中央民族大学保险学期中论文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姓名:罗荀 学号:0806039 班级:金融2班任课教师:赵海云

【摘要】:保险关系必须有保险利益存在,这是《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第12条约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标准、适用范围、存在时限等对研究保险学都有中要意义。 【关键词】:保险利益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利益确定标准人身保险利益适用范围人身保险利益存在时限 一、保险利益 1. 概念 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 衡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准是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会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可以从中获益;反之,当保险标的受损或者丧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遭受经济损失。 2.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3.归属主体

人身保险模拟题

习题一 《人身保险》 1、人身危险是() A、不存在的 B、客观存在的 C、不可保的 D、主观的 2、就人寿保险而言,所谓损失的分担也就是()的分担 A、丧葬费用 B、死亡成本 C、死亡的机会成本 D、保险费成本 3、人身危险属于() A、可保危险 B、不可保危险 C、确定危险 D、非保险危险 4、对保险经营人而言,在()基础上运用概率论的方法仍然是预测危险损失的最好途径。 A、危险的同质性 B、损失的分担 C、大数定律 D、效用理论 5、损失的分担理论认为,保险的意义在于以()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A、多数单位 B、个人 C、国家 D、多数单位和个人 6、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通常占据全部人身保险业务的绝大部分,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险种。 A、健康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两全保险 7、以下不属于影响危险同质性的因素是() A、性别 B、年龄 C、职业 D、心理

8、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 A、自然衰老、自然死亡 B、意外伤害 C、盗窃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 D、疾病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 9、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的可以是() A、人的生命或者身体 B、个人的财务 C、个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D、个人应尽的抚养义务 10、人身保险没有金额上的限制,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没有量的规定() A、对 B、错 11、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具备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A、承保风险的明确性 B、长期险种的储蓄性 C、保险期间的长期性 D、精算技术的特征性 12、当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时,它以()两种状态存在。 A、伤残和健康 B、死亡和生存 C、年轻和衰老 D、疾病和伤害 13、通常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 A、有严格明确的标准 B、是统一的 C、没有非常明确的标准 D、确定之后不可变更 14、明示保证是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可分为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 A、对 B、错 15、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原则是() A、近因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益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16、会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或会对保险费率的厘定起决定作用的事实是() A、告知 B、重要事实 C、法律事实 D、保险合同事实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999年6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末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末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但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 二、保险费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

人身保险案例有题有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案例一: 刘辉于1997 年12 月5 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 年期简易人 身险 15 份,受益人是李某6 岁的外孙刘华(刘辉之子),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998年,9月21 日,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 刘华由李芳抚养。离婚后,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1999 年2 月,李富国病故,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芳也提出了申请,并摆出了下列理由: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并由她抚养。刘辉自与她离婚后,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合同无效。 请问:该合同是否依旧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款?赔款的话应该赔给谁? 答案:(1)这份保险合同有效。理由如下:刘辉具有投保人的资格,可以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保险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从本案来看,刘辉在投保时与其岳父的关系,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有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即对其岳父是有保险利益的。虽然,刘辉后来离了婚,与其前妻之父不再有赡养关系,但刘辉征得

被保险人李富国同意,可以继续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因此,这份保险合同在离婚后继续有效。 (2)刘辉完全履行了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刘辉签定了合同,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交纳保费,尽管保险期间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导致了亲属关系的改变,但其义务的履行从未间断,直至被保险人病故。刘辉既然履行了义务,保险公司也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即给付保险金。 (3)这笔保险金应给刘华。刘华是被指定为这笔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只有他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虽然刘华是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但是因其未满 10 周岁,属民法中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保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人身保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人身保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人身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所谓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为保险给付条件的保险。寿险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多种。寿险在保费、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以及会计核算、资金运用、业务管理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给付条件的一类保险。其中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与被保险人的意愿相悖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疾,由于其他原因(如疾病、生育)引起的伤残、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寿险的附加保险。单独承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意外伤害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虽然不大,但因其保费低廉、保障程度高、投保简便、不需办理体检等复杂手续,因而投保人数较多。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受到伤害时的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类人身保险。如同寿险并不是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避免发生生命危险一样,健康保险并不是保证被保险人不受疾病的困扰、不受伤害,而是以被保险人由于疾病、伤害等原因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因疾病造成残疾以及因生育、疾病或意外伤害而暂时或永久不能工作而减少劳动收入为保险给付条件的一类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寿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承保。习惯上,往往把不属于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人身保险全部归入到健康保险中。健康保险业务的发展潜力与一国的人口结构、收入水平及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程度、覆盖范围密切相关。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1b8640460.html,/

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确认包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确认包括 篇一:保险学原理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40题,共40分) 1.某终身寿险的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发现其投保年龄大于实际年龄。如果该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则按照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1分) A.减少保险金给付额b.退还多收保险费c.解除合同D. 中止合同 ★标准答案:b 2.()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1分) A.补偿b.保险利益c.告知D.保证 ★标准答案:b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人对每次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按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为限。(1分) A.保险价值b.保险金额c.实际损失D.保险利益

★标准答案:b 4.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所谓“合法的利益”是指()。(1分) A.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为保险人承认b.投 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为法律承认c.投保人对保险 标的所具有的利益为合同上写明的D.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 具有的利益为双方约定的 ★标准答案:b5.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不在家中放置危险物品,这是()。(1分) A.确认保证b.承诺保证c.告知D.要约 ★标准答案:b 6.近因原则是保险实务中()时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1分) A.展业b.理赔c.核保 ★标准答案:b7.我国采用的告知立法形式是()。(1分) A.无限告知b.客观告知c.询问告知D.随意告知 ★标准答案:c8.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车辆妥善保管、使用、保养、使之处于正常技术状态。”该保证的形式属于()。(1分) A.明示保证b.确认保证c.默示保证D.承诺保证 ★标准答案:b 9.弃权与禁止反言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约束()。(1分)

人身保险练习题(含答案)

第七章人身保险练习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 1.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 2.长期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是(??? )。 A.一年期以上??? B.5年期以上? C.10年期以上??? D.15年期以上 3.标准体保险是指(??? )。 A. 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B.投保人的收入水平达到一般收人水平C.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属于正常标准范围?? D.被保险人的年龄在一定的范围以内4.人寿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 身体? B.死亡??? C.生命? D.生命或身体 5.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 )。 A.订立合同的条件? B.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 C.支付赔款的条件? D.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 6.自然保费是指(? )。 A.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交付的保险费? B.按各年龄死亡率计算逐年更新的保费 C.一次性交清保费? D.终生交付的保费 7.均衡保费在早期会(??? )自然保费。 A.等于??? B.低于??? C.高于??? D.不确定 8.定期寿险是指(??? )。 A. 以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时期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B.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C.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D.在规定的期限缴纳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9.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 )。 A.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均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 B.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 C.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有一个生存为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实训心得

人身保险实训心得 人身保险实训课作为金融保险专业的核心专业课,具备保险职业教育特点, 从保险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出发, 培养我们的专业基础应用能力, 进 步巩固所学知识。通过人身保险实训课,让我熟悉了保险业务的种类、 业务环节、 保险业务运作、保险的业务管理以及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一般处理程序和具体操 作办法。本次人身保险实训突出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 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和实 际操作能力, 使我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能够胜任人身保险工作。 本次人 身保险实训的主要内容为 “人身保险核保与承保流程” 和“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 一、人身保险核保与承保流程 1、核保内容(以人寿人身保险为例) : ①年龄与性别; ②体格和身体状况; ③ 个人病史和家庭病史; ④职业和习惯爱好; ⑤道德风险因素。 2、核保的方法(以人寿人身保险为例) : 与投保人被人身保险人直接见面,了解投保动机) 认真观察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环境, 有无异常缺陷和不适当的地 方); 对投保标的、被保险人告知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职业收入及资产等方 面情况进行询 问); ④ 体检(对被人身保险人进行体检) ⑤ 调查(对被人身保险人周围的人群(邻居、同事、家属等)进行广泛了解,调 查被人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投保条件的要求) 3、承保流程 ①填写投保单。 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 也是保险人 签发人身保险单接受承保的重要依据。投保人应明确填写有关重要事项。 正确,是否有遗漏。 ④复核人身保险单。 ⑤清分单证 。 ⑥ 单证归档 。 ①面晤 ③询问 ②投保单审核。当展业人员收到投保单后, 应详细审核其内容 ,查实是否填写清 楚、 ③缮制人身保险单。人身保险单一式三联, 由制单员签章。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之我见

第3卷 第1期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3 N o .12002年3月 JO U RNA L OF BEIHUA UN IV ERSI T Y (Social Sciences ) M ar .,2002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之我见 郭海峰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核心,缺乏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本文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的三个问题,即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以及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废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应增加受益人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同时对保险利益的范围应做扩大解 释,并对保险利益原则予以保留。 关键词: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受益人;被保险人同意 中图分类号: D922.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01(2002)01-0072-03 收稿日期:2001-12-20 作者简介:郭海峰(197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在我国,保险合同一般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两大类。无论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会发生以及如何发生,一般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作为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险人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以及何时承担这种义务,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这一偶然因素。因此人们习惯上将保险合同称为射幸合同[1]。正因为保险合同带有射幸性质,所以,为了防止不法之徒利用他人之财产或生命进行赌博活动,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我国学者普遍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我国的保险立法也采纳了这一见解,保险利益也就成了学者研究的重点。本文也将对此进行论述,但由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容易确定,并不发生什么疑问,因此,本文只对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作一粗浅探讨。 一、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 所谓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是指哪些当事人须对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才能生效。这一问题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效力,无论对保险合 同当事人,还是对保险合同关系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这关系到他们的目的能否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的学说和立法只强调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利益 [2] ,否则,保险 合同不能生效。笔者认为,投保人固然要具有保险利益,但受益人[注1]也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有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受益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人身保险合同也不能生效。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利益的存在目的是为了防止诱发道德危险,不给那些对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而有可能“图财害命”的人以可乘之机。但是,如果我们只强调投保人须具有保险利益,忽视受益人的保险利益问题,就可能使保险利益的功能得不到完全的发挥。因为,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和投保人可能不完全重合,他们具有独立的利益,如果允许那些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成为受益人,他们便可能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因此,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和受益人都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强调受益人须具有保险利益更为重要。 · 72·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 在 篇一:16春东财《保险合同法b》在线作业一 东财《保险合同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50道试题,共100分。) 1.保险合同()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情况。.成立 .生效 .中止 .续效 正确答案: 2.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保险客体 .保险范围 .保险责任 正确答案:

3.通常,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的形式。 .定额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额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4.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年内申请复效。 .2 .5 .1 .3 正确答案: 5.规定保险代位原则的意义不包括()。 .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 .有利于保险人保险风险的转移,分散保险风险 .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正确答案: 6.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被称为()。

.诉讼 .协商 .仲裁 .调解 正确答案: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狭义的财产保险的是()。 .进出口信用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正确答案: 8.()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护理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正确答案: 9.()以机动车辆本身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XXXX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3)

2015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3) · 1、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颁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XX书》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XX书》。 A.7日 B.30日 C.20日 D.60日 答案:C ·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业务档案、会计账簿、业务台账以及佣金收入的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年。 A.5 B.10 C.15 D.20 答案:B · 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做到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时刻维护职业形象。这所诠释的是职业道德原则中的() A.客户至上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勤勉尽责原则 D.专业胜任原则 答案:A · 4、救助基金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A.保险费

B.责任限额 C.保险金额 D.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答案:A · 5、代理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可以代理保险人进行活动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A.挪用保费 B.侵占保费 C.代收保费 D.截留保费 答案:C · 6、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披露保险营销员XX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的载体是() A.指定媒体和文件 B.指定媒体和 C.内部简报和文件 D.内部简报和 答案:B · 7、在保险理论与实务中,风险的定义可以表述为() A.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B.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必然性 C.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偶然性 D.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意外性 答案:A · 8、某外贸公司专门从事大批量重复性初级产品的出口贸易,且贸易合同的信用期一般都在180天以内,该出口公司应投保的险种是()

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篇一: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问题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若干问题的材料 受益人的产生依据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受益人”须具有两个条件: 1、受益人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却享有保险合同所赋与的基本权利之一:受益权。受益权自保险合同订立时产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行使受益权的前提是有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受益权由期待权转为既得权。

人们往往认为,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种认识有失偏颇。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类型,受益人实际上应分为三种:一种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一种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还有一种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其中,第一、二种受益人多为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时的保险金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将来之需,又能及时为被保险人解危济困,符合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的初衷,充分体现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地位),目前理论界及实践中研讨受益人多是指第三种,即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2、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源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或指定,受益人的给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处受让而来,但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蓄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指定确定受益人的方法。 二、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的资格。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的指定,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法人、自然人均可被指定为受益人。指定自然人为受益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为限。实践中,如果受益人是第三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如家属、亲戚或朋友。胎儿也

人身保险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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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单选 1、虽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许多共同之处。但是就实施方式而言,各国法律一般规定,社会人身保险遵循()。 A.自愿原则B.互助原则 C.强制原则D.市场原则 2、储蓄和保险一样,都具有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问题的特点,但是与保险不同的是储蓄属于()。 A.互助行为B.他助行为C.自助行为D.群体行为 3、以下保险基本原则中,人身保险不适用的是()。 A.可保利益原则B.最大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D.补偿原则 4、按()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A.风险程度B.投保方式C.实施形式D.、保障范围 5、与银行储蓄性表现不同,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 A.保险费的积累 B.本金加利息之和 C.现金价值 D.保险金额 6、确立保险利益的原则意义在于()。 A.提供合理补偿 B.防止赌博 C.防止道德风险 D.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二、多选 1、人身保险合同按照投保方式分类,可以分为()。 A.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 B. 短期人身保险合同 C. 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D. 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2、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包括()。 A.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及有关标的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B.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时通知保险人 C.履行对保险标的过去的情况,未来的事项与保险人约定的保证 D.及时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3、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律和时间中的具体内容有()。

A.要约的邀请 B.保证 C.告知义务 D.反要约 4、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包括()。 A.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B.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C.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D.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三、判断 1、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T 2、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没有可保利益,也不影响合同效力。()F 3、我国采用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来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T 4、人身保险合同中,必须以确定的经济利益作为判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衡量标准()T 5、人身保险合同中,无论投保人是提供抚养、赡养、或扶养的一方,还是接受抚养、赡养、或扶养的一方,他对对方均具有保险利益()。T 6、所有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不得成为被保险人()T 7、保证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做出的特定担保事项()F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对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不得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T 9、父母为其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均需其子女同意。()T 10、询问告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因此又称客观告知()。T 四、名词解释 1、人身危险 2、大数定律 3、保险利益 4、弃权禁止反言 5、近因 五、简答(各章思考题)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个险入职综合考试)试题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个险入职 综合考试)试题 单选 100 题,每题 1 分,共 100 分。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或最合适的。选对得 1 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均得 0 分。请考生在试卷上也填写或标出答案,以备存档与查询。 1. 近日全国多地雷雨冰雹发生,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与生命损失。 A 地下冰雹,直接打死民众 3 人,在此下冰雹是属于(); B 地下冰雹,造成两车相撞,致车上乘客 2 死 2 伤,在此下冰雹是属于()。 A.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 B. 风险事故;风险因素 ( 正确答案 ) C. 损失;风险因素 D. 风险因素;损失 2. 以下关于保险和赌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保险和赌博都增加了新的风险,但前者把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后者则是由个人自己承担 ②保险和赌博都可以使参与双方获利 ③保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或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赌博则无此限制 ④保险谋求的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则是一种危害社会

的行为 A .①②④ B .③④ ( 正确答案 ) C .①③④ D .②③ 3. ()是指按照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是指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保 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地位的重要指标。 A. 保险密度;保险深度 ( 正确答案 ) B. 保险深度;保险密度 C. 保险广度;保险深度 D. 保险密度;保险广度 4. 以下()不是可保风险通常具备的条件。 A. 风险应为纯粹风险 B. 风险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C. 风险会使大量的标的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D. 风险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 正确答案 ) 5. 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各类职业责任保险,如美容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等,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的问题,减少社会摩擦,有利于降低社会诉讼成本,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这体现了保险的()。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题库(100)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题库 (100题) 一、单选题(共39题) 1、保险公司必须兼顾社会效益与(B)。 A.公司效益B、经济效益C、个体利益D、市场效益 2、保险公司应当提供每日(c)小时电话服务。 A、12B、18C、24D、36 3、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得( B)处理机制。 A、人员B、投诉C、伤残D、以上都不对 4、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体检报告或者生存调查报告之日起( C )个工作日内,告知投保人核保结果,同意承保得,还应当完成合同制作并送达投保人。 A、5 B、10C、15D、20 5、《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已经( A )年( )月(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A、2010年1月26日、2010年5月1日 B、2010年3月15日、2010年9月26日 C、2010年1月16日、2010年5月11日 D、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1日 6、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得,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 B )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并告知合同效力中止得后果以及合同效力恢复得方式。

A、5 B、10 C、15 D、20 7、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B)得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A、半年B、一年C、一年半D、两年 8、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将相关( D )告知投保人。 A、保险代理人得信息B、保险代理人得电话号码 C、保险公司得电话号码D、保险公司得服务电话号码 9、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进行体检、生存调查等程序得,应当自收到符合要求得投保资料之日起( C )个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 A、1 B、3 C、5 D、7 10、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委托她人向保险公司领取金额超过人民币( A)元得,保险公司应当将办理结果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A、1000 B、2000 C、5000 D、10000 11、保险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存在销售误导等问题得,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 C )个工作日内由销售人员以外得人员予以解决。?A、5 B、10 C、15 D、20 12、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得,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得,给予( A)。 A、警告 B、严重警告C、罚款D、停业整顿 13、对有违法所得得处违法所得( D)倍以上( )倍以下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得处( )万元以下得罚款。 A、1、4、5万、2万 B、2、4、3万、2万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作为一名郑州保险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该原则在保险案件中的适用是如何体现的?现本人结合案例,从保险利益的概念入手,作以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王某等三十余人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在某工地从事建筑劳务,甲公司是该建筑劳务的施工单位,2009年底,甲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包括王某在内的建筑工人投保建筑工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随后,甲公司将其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而王某等建筑工人继续在乙公司名下从事建筑劳务。在施工过程中,王某发生伤害事件,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对方予以拒绝,声称乙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有此发生争议。 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保险利益的特征: 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结合以上保险利益概念和特征可知,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法定的利益。投保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投保,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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