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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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登记表

表格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关联方持股情况表

“关联关系”是指:

1、与本行其他自然人股东存在近亲属关系,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2、在本行非自然人股东中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或对本行非自然人股东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

本人郑重声明:本表是股东登记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人在股东登记表中签署的承诺同样适用本表内容,本人向**银行报告的关联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股东(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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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登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在哪里登录?为了帮助大家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接下来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登录入口,欢迎大家点击登录查询! 征信记录你的“第二身份证” 在办信用卡贷款买房求职应聘等多方面都有决定性影响 保管好个人征信报告防泄漏失误负面信用记录可修复 如今,个人与企业的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征信系统运营三年多来,前去查询征信记录的个人和企业连年翻番。申请信用卡、替他人做担保、贷款买房、分期付款消费、求职应聘、企业贷款、签订合同,征信记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良好的信用记录越多,信用度也就越高,可以说,信用记录已经成了我们的“第二身份证”。 衡水市征信查询量连年增长 人行衡水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于2012年接入全国征信系统,开始接受企业与个人的征信记录查询。查询量从2012年的19笔上升至2015年的13664笔。而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共查询个人信用报告56955份、企业信用报告2001份。 我国征信系统是由人行征信中心负责组建、维护的,目前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 在这个系统中,个人征信信息由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银行信息组成。其中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信贷信息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息的汇总。非银行信息指的是法院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行政处罚记录等。企业征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人及高管个人信息、对外担保信息、信贷信息、税务信息等。 在征信系统里,没有黑名单一说,其出具的征信报告只是客观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 衡水市征信目前涵盖银行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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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 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 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 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 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 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 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 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 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 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一图一解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一图一解央行征信报告 (链家抵押贷款温馨提示:个人征信真的真的很重要~~!!) 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 征信报告主要包含3类信息,分别是: ?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是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三是其他信息,如个人公积金、养老金信息等。 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信息第一部分是身份信息,包括本人及配偶信息。涵盖个人基本状况、联系方式、教育背景、户籍地址、通讯地址

?配偶信息比较少,因为不是主要的查询对象。有些已婚个人由于没有提供过配偶信息所以也是空白的。 ?居住信息有可能是多条的,涵盖个人居住数据的所有更新记录。 ?居住状况是对居住地点房产性质进行的说明,包括自置、按揭、租房、亲属楼宇、未知、其他等。 ?编号排列顺序是由近到远进行排序,具体时间显示在信息更新日期。 ?职业信息上办部分是个人单位和地址信息,时间排序也是由近到远。所以最近更新的总在第一行。 ?职业信息下半部分是与上半部分对应的个人职务信息,是按照人行的分类标准填写的。

?职业信息基本反映了个人职业经历,但不是最准确的。 贷款信息概要 (一)信用提示 ?贷款汇总信息反映了个人使用贷款的整体情况。 ?笔数,是指被征信人有几笔贷款。 ?贷款法人机构数,是被征信人所有的贷款所属的不同贷款法人机构数量的合计。 ?贷款合同金额及贷款余额,都是贷款本金金额。 ?信用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信用卡(包括准贷记卡和贷记卡)的整体情况。?信用额度,是按照准贷记卡、贷记卡等信用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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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 程 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呼和浩特中心支行2010-10-25 16:15:09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很多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中国银行征信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汇报? 答:个人信用汇报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二、目前个人信用汇报有哪些版本,主要的查询主体分别是什么? 答:目前个人信用汇报有三个版本,分别为: 1、个人版:供消费者了解自己信用状况,主要展示了信息主体的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个人版和个人明细版。 2、银行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汇报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 3、社会版:供消费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汇总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执业资格记录、行政奖

励和处罚记录、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记录、欠税记录、社会保险记录、住房公积金记录以及信用交易记录。 三、征信信息从哪里来? 答: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 其他机构。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养老保险金等机构。 此外,上述部分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四、消费者本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信用汇报吗? 答:当然可以,这是个人作为信用汇报主体的知情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汇报。 五、查询信用汇报收费吗? 答: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4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6年1月15日起,个人到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汇报,每年第3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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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和征信分中心,以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和查询人。 第二章用户 第三条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 用户对登记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用户应当签署并遵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第四条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普通用户自行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用户注册。普通用户可以进行查询操作。 常用户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进行注册、通过征信分中心身份资料真实性形式审查后完成用户注册。常用户可以进行登记和查询操作。 第五条用户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申请常用户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的注册文件,具体指: 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已经签署的《用户协议》;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单位的注册文件复印件、《用户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第七条征信分中心对常用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录入登记公示系统,告知申请单位。 第八条常用户应当在登记公示系统设置用户管理员,由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本机构的操作员。 操作员以用户管理员为其设定的用户登录名登录登记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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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介绍 作者:金投网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戴根有同志兼任征信管理局局长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主任。 经中编办批准,2006年11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戴根有同志专职任征信中心主任。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目前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 4、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5、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 8、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 9、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 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1、负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2、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身份安全。社会公众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使用平台的信息查询功能。二是确保操作安全。注册用户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时,还须通过手机短信、数字证书等方式与平台交互,通过验证核实后方能获取信用信息结果。 平台现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人身份。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注册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申请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非实时反馈,一般为成功提交查询申请的第二天。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请求;次日,用户可以登录平台查看查询结果,对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交查询请求的,平台还会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查询结果。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注册用户登录平台后在线提交查询申请;次日登录平台,申请获取确认码,平台会自动将确认码发送到注册用户预留的手机上,正确输入后,可在线查看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 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册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再次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次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怎么看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怎么看 在人民银行查询到的非人征信报告应该怎么看?希财网编辑告诉你,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点.【希财网整理】 一、“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答:“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操作员提出查询申请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在系统收到查询申请后,生成您的信用报告的时间. 二、婚姻状况从哪里采集? 答:婚姻状况由您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其内容来自您提供给金融机构的信息. 三、信息概要展示了哪些内容? 答:信息概要按资产处置信息、保证人代偿信息、信用卡、住房 贷款和其他贷款分别汇总了您的账户数、逾期账户数及为他人担保 笔数. 四、“账户数”是什么意思? 答:“账户数”是指您名下分别有几个信用卡账户、几笔住房贷款、几笔其他贷款. 注意,“账户数”并不等同于信用卡的张数.一般情况下,一张双 币种信用卡(含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商业银行按2条账户数计算,您的信用报告显示信用卡账户数为2. 五、信息概要中“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指的是什么? 答:“未销户账户数”是指您名下未销户(含正在使用和尚未激活)的信用卡账户数量.“未结清账户数”是指您名下未结清住房贷 款和其他贷款的账户数量. 六、“透支余额”与“已使用额度”是什么意思?

答:“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都是反映您欠银行钱的数量(包含本金和利息),只是不同业务种类采用了两种表达方式.准贷记卡展示为“透支余额”,贷记卡展示为“已使用额度”. 七、什么是贷记卡的“逾期金额”? 答:是指截至还款日的最后期限,您仍未按时或足额偿还的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和费用(包括超限费和滞纳金). 八、“公共记录”包括什么内容? 答:“公共记录”包含您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 九、什么是“查询记录”? 答:“查询记录”反映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历史记录,显示何机构或何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展示内容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和查询原因. 十、同样是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在征信分中心查询到的与互联网查询到的有哪些差别? 答:征信分中心查询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是在征信系统内联网端生成的,互联网查询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在互联网存储的信息生成的.两网端查询到的信用报告基本相同,但由于两网数据无法实时交互及保护信息安全的原因,两网查询到的报告还存在少许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出于安全性考虑,互联网端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中客户的证件号码只展示后4位数字,其余数字用星号屏蔽,征信分中心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中的客户证件号码全部展示. 第二,互联网端查询的报告中“当年通过互联网查询报告次数”会实时更新,分中心查询的报告中此项会在1天后更新.分中心查询的报告中的查询记录段明细在内联网进行查询后会实时更新,互联网端查询的报告中此段会在1天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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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征信中心千万不要乱查个人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银行征信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1c16148670.html,/,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银行征信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1c16148670.html,/(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2006年11月,经中编办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开始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0年2月22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并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2010年6月26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编辑1、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3、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4、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5、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8、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9、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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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逾期,也会写入不良记录。 未来,这些行为可能将影响你的信用记录 1、2014年起,上海开始将地铁逃票行为有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杭州参考上海,规定对有地铁逃票行为的乘客进行惩罚性加收票款,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宁波规定,乘客乘车时持无效乘车卡或无效乘车凭证、越站乘坐、付费不足及冒用他人乘车卡或乘车凭证的,有关处理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北京热力集团正与社会征信体系机构进行磋商,拟将恶意拖欠供暖费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秘诀1 保持信用卡良好使用记录,每月提前偿还欠款。弃之不用是错误的方法,继续使用,做银行的客户才是正理。保持一定的消费频率,尽量提前偿还欠款,让良好的记录覆盖过去。 秘诀2 提高银行个人资产,让银行看到财务实力。最好是提高工资收入,不然就是尽量归集资金到一个银行,让这家银行看到你的资金实力。 2 / 3 精品文档 秘诀3 做好财务登记,确保信用不良行为不再发生。减少信用卡数量,做好财务使用的记录,随时提醒,谨防不良行为再次发生。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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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如何登录进入呢?为了让大家快速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接下来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录入口,欢迎大家点击登录查询! 电信运营商跨界征信:它们掌握的远不只是你的话费 “信用卡逾期多久会被抓?” 在百度输入“信用卡逾期”,会自动显示这样一条让人印象深刻的相关搜索,足见人们 对于“欠银行钱”这件事已抱有相当的敬畏之心。 但假如把信用卡逾期改成话费逾期,这种担忧还存在吗?电信运营商们正在用行动告 诉你,欠话费虽然还不至于被抓,但代价似乎正在逐渐变大——比如,你的贷款申请可能因此泡汤了。 以上转变的背景是运营商们正在杀入征信行业。 2016年7月,中国移动联手招商局设立了试金石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其官方信息宣称,新公司将依托招商局和中国移动海量大数据优势,深耕于大数据征信行业,打造普惠金融风控工具。 而早在2015年,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就与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合资成立了“招 联消费金融公司”,利用自身的运营商数据优势,为消费贷款产品提供信审、风控服务。 而中国电信旗下的天翼征信更是一家专业从事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 除了这些“主力军”之外,一些创业公司也在同步加入到这一行列中。以立足于四川的 享宇金服为例,其已与四川移动、广东移动展开合作,通过对运营商底层数据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征信外包服务。 与我们已熟知的芝麻信用等以消费、支付数据作为“原料”的征信机构相比,运营商的 数据是其切入征信行业的数据源,优劣何在?又能刻画出怎样的个人信用“肖像”? 运营商知道的远不只是你的话费 电信运营商们掌控的数据有着两点直观优势: 首先,数据覆盖极广。手机号码基本人手一个,因此三大运营商基本能覆盖所有人群。在这一点上,即使是BAT等互联网巨头也是难以望其项背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介绍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介绍 马永顺律师推荐 2006年3月,经中编办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时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规定,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建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目前,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作为专业化征信机构,征信中心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系统升级优化,深入推进服务转型,加强产品研发与应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征信系统作为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今天的征信系统,已经建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截至2013年11月底,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3亿多,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近2000万户。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其中,以银行信贷信息为核心,还包括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接入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征信系统的信息查询端口遍布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网点,信用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形成了以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为核心的征信产品体系,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已经成为国内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征信系统应用广泛、成效显著。征信系统已经在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中广泛应用,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社会公众融资的便利性,创造了更多的融资机会,促进了信贷市场发展。征信系统的广泛应用,显著提高了社会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 今后,征信中心将继续深化服务转型,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征信系统建设好,努力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征信产品和服务,继续为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发挥作用。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 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 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 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流程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流程 作者:金投网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流程: 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全国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建成并全国联网运行,现在个人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到自己的信用报告。本人查询信用报告的流程、要求说明如下: 一、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方式 个人或委托他人到征信分中心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其中被委托人称为代理人。 (一)本人查询信用报告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查询。目前,征信中心不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委托人及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中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 另可自备填写完成《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查询信用报告的收费标准 目前暂不收费。 三、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个人信用卡、贷款以及为他人担保信息。 (三)异议标注信息 (四)本人声明信息。本人声明是客户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某些无法核实的异议所做的说明,

征信中心不对本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查询记录 四、征信中心关于信用报告的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分析和展示。信用报告中除个人声明、查询记录和异议标注外的信用信息采自各家银行或其他各类机构,征信中心承诺保持其客观、中立的地位,并保证将这一原则贯穿于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 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查询范文

篇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査 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 査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 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査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査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査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iiE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査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左有

査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査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 规泄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左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 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査询申 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谙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査询机构转交的査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 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査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査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 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立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泄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査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査询申谙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泄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介绍

一、什么是征信? (一)什么是征信?为什么需要征信? 如果您向银行借钱,那么银行就需要了解您是谁;需要判断您是否能按时还钱;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征信出现前,您要向银行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工资证明等;银行的信贷员也要打电话给您单位、上门拜访......两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后,银行才会告诉您是否给您借钱。真是银行累,您也烦,借钱可真够麻烦的。 现在好了,征信出现了,银行了解您信用状况的方式变简单了:他们把各自掌握关于您的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给您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快点儿给您办事。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有了信用报告,您再向银行借钱时,银行信贷员征得您的同意后,可以查查您的信用报告,再花点时间重点核实一些问题,便会很快告诉您银行是否提供给您借款。银行省事,您省心。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建立您的“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二)征信对您有什么好处? 节省时间。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您的信用报告里了,所以就不用再花那么多时间去调查、核实您在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了。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您节省时间,帮您更快速地获得借款。借款便利。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您的信用报告反映您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您,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信用提醒。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您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考虑是否给您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银行极有可能让您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您贷款。如果信用报告中反映您已经借了很多钱,银行也会很慎重,担心您负债过多难以承担,可能会拒绝再给您提供贷款。由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公平信贷。征信对您还有一大好处是,帮助您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您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减少了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您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让您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三)信用与征信的区别? 信用,主要是指借钱还钱、先消费后付款等经济活动;征信指的是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借钱,通过第三方机构将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供您和信贷机构使用。 二、谁决定您能否获得贷款? (一)决定您是否能获得贷款的机构:信贷机构?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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