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执行力奖罚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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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执行力奖罚办法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工作执行力奖罚办法(草案)

一、目的:

制定工作执行奖罚办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商管公司的工作执行力。责任到人、赏罚分明,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工作中的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

二、奖罚依据:

商管公司下发的关于工作内容、工作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的各种文件、会议纪要、内部函件等都是执行力奖罚的依据。

三、奖罚原则:

1、处罚:

规定完成时间内没有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将受到处罚。

处罚方式包括罚款、通报批评等形式,因为工作未按时完成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还要记过、记大过,严重的直接开除。

对责任人的罚款所得,部分用来奖励能够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的同事。

2、奖励:

规定完成时间内能够很好的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将不定期得到奖励。

奖励方式包括奖金、通报表扬等形式。

该项奖金的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对那些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的罚金。

四、处罚奖励办法:

1、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由责任人的直接上级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单》中说明处罚原因、罚款金额和限期完成任务时间。罚款标准总助以上每次罚款200元,经理级每次罚款100元,主管级每次罚款50元,其他员工每次20元。被处罚人应该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并到财务缴纳罚金。在限期完成任务时间仍然没有完成的,则罚金加倍并进行通报批评。

2、被处罚人对《处罚通知单》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向商管公司领导班子提出申诉,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由商管公司领导班子研究责任归属并决定是否撤销处罚。经研究决定处罚但被处罚人拒不缴纳罚金的,罚金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3、奖励不定期由商管公司领导班子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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