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注:能源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计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模板

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指南 1范围 本标准为以下对象提供实施指南: a)应用DB37/T1013-2009的工业企业。 b)其他相关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B37/T IOU-2009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DB37/T1013-2009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总要求 用能单位应将能源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根据其规模、性质和能力等状况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边界,边界范围内的能源利用和管理活动应符合 DB37/T1013-2009的要求。 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应通过以下活动进行: a)体系策划 识别评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贯彻执行情况;?评价能源利用和管理现状;?确定能源基准、标杆;?识别评价能源因素;?制定能源方针、目标、指标;?确定能源管理职责,配备资源;?建立内、外部信息交流机制;?将策划的结果形成文件。?)体系实施b 对实体系范围内机员实施培训?执行体系文件,对能源利用过程进行控制,包括能源规划、设计、采购、?贮存、加工转换、传输分配、使用、回收利用等过程;全过程监视和测量;?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实施应急预案。?c)体系检查与改进 实施内部审核;?实施管理评审;?识别节能潜力,确定改进措施,提供必要资源。?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用能单位应通过建立适宜的文件,沟通意图、统一行动,最终实现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应系统阐述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内全部能源利用和管理过程,为评价体系有效性和适宜性提供评价标准和客观证据。a)体系策划与文件编写应紧密结合,其中: 能源方针、目标。能源方针、目标是用能单位所追求的方向和目的。能?源方针应表明用能单位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方向,成为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具有用能单位自身特点,并保持先进性和相对稳定性。能源目标是具体的、可测量的,能源方针为能源目标的制定提供原则指导,而能源目标的完成情况为

环境管理体系考试题和答案

环境管理体系考试试题一、选择题(在下列各题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到空格中。每题1分,共计10分) 1.已知某个月的所有星期天的日期加起来是85,那么这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是()号。a) 30 b) 28 c) 29 d) 31 【答案】d 【解析】一个月的星期天只可能是4个或5个。由于85-(1+2+3+4)×7=15,15÷5=3,所以这个月应当有5个星期天,第一个星期天是该月3号,最后一个星期天是31号。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由(A )划定。a)当地人民政府b)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当地气象部门d)当地人民代表大会3.GB/T24001-2004标准的全称是(a ) a)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b)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c)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d)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支持技术指南 4.污染预防不包括(b ) a)更改过程、产品或服务 b)污染工序外包 c)采用替代能源 d)源的减少或消除 5.某市的红光大厦工程建设任务进行招标。有四个建筑公司投标。为简便起见,称它们为甲、乙、丙、丁。在标底公布以前,各公司经理分别做出猜测。甲公司经理说:“我们公司最有可能会中标,其他公司不可能。”乙公

司经理 说:“中标的公司一定出自乙和丙两个公司之中。”丙公司经理说:“中标的若不是甲公司就是我们公司。”丁公司经理说:“如果四个公司中必有一个中标,那就非我们莫属了!”标底公开后得知,四人中只有一个人的预测成真了。以下哪项判断最可能为真?()a)甲公司经理猜对了,甲公司中标了 b)乙公司经理猜对了,丙公司中标了c)乙公司和丁公司的经理都说错了d)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经理都说错了【答案】d 【解析】由题干可知,若甲为真,则丙为真,不能出现两真,所以甲必为假,假如据此而认定丙中标,即丙为真,则乙也为真,也不可能,所以丙为假,即丙未中标,因此中标者或者为乙、或者为丁,如是前者乙所说为真,如是后者丁所说为真,符合这一结果的只有D。 6.为满足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当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d )a)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b)组织能够控制或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c)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d)所有上述答案7. “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是指(b)a)审核结论b)审核发现c)审核方案

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过程

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过程 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政府机关,无论是它们的结合体或部份(以下统称为组织),无论是何种文化背景和所有制性质,无论它们处于何种环境表现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都可按ISO14001标准的规范要求实施适用于组织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EMS)。EMS是个动态的,需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建立程序与其运作模式没有本质的区别,都遵循著名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管理循环理论(简称PDCA循环),通常可分解为如下六个阶段和过程。 一、领导决策与准备:EMS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对于组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EMS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投入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因此,必须首先得到最高管理者(层)的明确承诺和支持。最高管理者应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授权其负责建立和维护体系,并向其汇报体系情况。组织应组建一支精干的EMS工作组,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在通过国际标准、环境知识、环境法律等培训后,即可着手建立体系。 二、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评审是组织明确环境管理现状的手段,其结论是建立EMS 的技术基础和前提条件。管理者代表和工作组应精心策划和实施评审,充分调动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广泛收集信息资源,编制评审报告。初始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组织应遵守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组织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改进的需求和可能性; (2)利用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思想明确组织产品、活动和服务中可以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作为改进和控制的对象; (3)收集、分析和评审组织现有与环境相关的管理制度、职责、程序、惯例等信息资源和文件,与ISO14001标准要求对照,确认有益合理成份,以作为EMS的基础。(4)对以前的环境条件和市场信息进行分析评审,以避免环境风险,争取竞争优势。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最新完整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B/T 27914-2011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2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3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15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20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21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22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24 前言 本标准在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

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 Guide73:2002,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09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为了有效管理法律风险,支持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等因素。 (2)审慎管理的原则 由于法律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法律风险应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要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方法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定。 (3)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信息管理等密切相关。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等活动只有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4)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原则 法律风险发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其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都不可能脱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5)纳入决策过程的原则 企业所有决策都应综合考虑风险,以便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风险范畴,应纳入企业决策过程,作为企业决策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6)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应与其他风险的管理整合,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7)全员参与、全过程开展的原则 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所有员工的参与并承担相关责任,其中特别包括企业专职的法律管理部门(或人员)。各方人员分工负责,以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8)持续改进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1)

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引言 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是一套用于规范组织能源管理,旨在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标准。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该标准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全员参与。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 ——应用系统理论将组织的能源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有机结合,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规范合理地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利用过程方法对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进行优化和控制,实现对能源管理全过程的用能控制和持续改进。 ——应用先进有效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挖掘和利用最佳的节能实践与经验。 ——提高能源管理的有效性,并改进其整体绩效。 ——通过成功地实施本标准,使相关方确信其已经建立了适宜的能源管理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为组织确定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和过程,使组织能够根据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能源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 本标准强调对能源管理的过程控制,标准规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组织为兑现管理承诺和实现能源方针应进行策划-实施-检查与纠正-持续改进(PDCA)等过程。其中, ——策划:包括识别和确认组织的能源因素;识别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并采用适用的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源管理基准,可行时确定标杆;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和实施能源管理方案等。 ——实施:包括提供所需的资源,明确作用、职责和权限;确定能力、培训和意识的要求并进行培训;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所需的文件和记录;实施运行控制;实施能源管理方案并开展相关活动等。 ——检查与纠正:包括对能源管理活动和能源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测;进行合规性评价;识别和处理不符合;开展内部审核等。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刘益民 【摘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指导性法律文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值得所有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和借鉴。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关键词】法律风险;管理框架;操作方法 【作者单位】刘益民,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 一、企业法律风险定义及种类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界定,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法律风险的种类。一是根据风险源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操作性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前者指因企业自身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等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而产生的风险;后者指法律本身导致意外的、不利的后果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可能对所有企业的风险敞口产生不利影响的外部法律事件。二是根据部门法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合同法律风险、公司治理法律风险、劳动法律风险、纳税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这些法律风险都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门类,与公司特定法律事务相关,有不同的处理技巧。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定义、框架及与传统法律顾问模式的差异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定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 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使命。 (三)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我们主张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应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向更高层级升格。 (四)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定位应从以监督为主的“警察”、“裁判”等角色向以评价与监督并重的“参谋”、“助手”等角色转变,突出内部审计“内向性服务”的特点,开拓内部审计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五)改进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方式。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必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即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领域向经营管理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也应该趋向多元化,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专业人才,还应配备精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聘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部门,以适应审计领域日益拓展的需要,使内部审计机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欣.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06 · 04 ·

某大型通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启示

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启示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04日文章来源 :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 作为一家年轻的国有大型企业,近年来中国移动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网络规模、用户规模和市值最大的电信公司。在企业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公司领导始终把法律工作作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强调“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必要性,要求企业法律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移动的法律工作以世界一流企业为标杆,坚持“创新”精神和“专业”精神,不断培育中国移动法律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其中,成效最为显著的是我们开展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是迄今为止中国移动在企业法律工作上投入最大的一个项目,是由中国移动的法务管理人员自主研发,同时集中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外部律师、专家学者、专业风险服务机构等各方力量完成的一项重大的法律管理工程。 一、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背景和目的 首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迅速增加。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明确把法律风险列为企业面临的五大风险之一,要求中央企业适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把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当前企业法制建设和依法治企的一项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来抓。 其次,2004年中国移动确定了“做世界一流企业,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新跨越”企业发展战略。实现新跨越战略目标,要求企业具备卓越的管理、决策和经营水平。能否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在决策、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做到既依法决策、经营又能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是衡量企业决策、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建立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系统、科学地识别、分析、控制法律风险,是中国移动提升决策、经营水平,实现新跨越战略的重要保证。 再次,中国移动作为一家大型国有控股电信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十分复杂。一方面,企业受到国资委、行业主管机构、资本市场监管机构,以及近二十类公共行政监管机构的多重监管。另一方面,企业与各类价值链主体间存在着大量的民事法律关系。如与设备供应商、内容提供商、技术服务商、终端供应商等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的合作关系。尤为重要的是,企业还与数以亿计的用户之间存在着电信服务合同关系。此外,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海外电信市场的拓展也给企业带来了诸多新的法律问题。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法律环境,如果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方法来对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客观的评估,我们很难从宏观上准确把握企业的法律风险整体状况,也很难判断哪些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更为重要,进而无法合理分配风险控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最新完整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2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3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15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20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21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22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24 前言 本标准在《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 Guide73:2002,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09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为了有效管理法律风险,支持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等因素。 (2)审慎管理的原则 由于法律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法律风险应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要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方法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定。 (3)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信

[制度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制度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篇一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目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认证业务范围 3.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6.认证程序和要求 7.认证证书的管理 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 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 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 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 12.附则 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规 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

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 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符 合下列条件: 4.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 格的; 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 4.3有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 4.4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 4.5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 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可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 4.6建立有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5.1审核员的资格要求 认证机构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5.1.1具备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学历及工作经验; 5.1.2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注册资格; 5.1.3两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相关规定的记录。 5.2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人员注册机构和认证机构每年应根据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审核和行业能源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持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开展持续教育培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有哪些法律法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有哪些法律法规 1 01--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2 02--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3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0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 0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 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 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8 0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 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2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3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4 1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5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6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7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20 2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1 2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2 22--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23 23--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4 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5 2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26 2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7 2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28 28--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29 29--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30 30--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1 31--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 32 3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3 33--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34 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35 35--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6 3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 37 37--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及对中国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冲击刷新了我们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认识,也拉近了我们与风险管理的距离。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专题指引》以及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使得法律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词[1]。但法律风险是什么,以及企业如何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等问题仍然是困扰企业的难题。我国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对法律风险的管理大多仍然游离于全面风险管理的殿堂之外。《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法律文件,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ERM框架值得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借鉴。本文将结合《中央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称“ERM框架”)对此进行论述,并从法律风险的管理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一、厘定法律风险定义,奠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未有正式法律文件对法律风险的定义作正面描述,律师、会计师、管理咨询顾问等实务界对法律风险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仅仅提到了法律风险,但并没有该术语加以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了企业风险的定义及分类,但却没有对法律风险进行界定,而是给出了法律风险信息收集方面的要求[3]。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认为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从该指引对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要求来看,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不仅包括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不足或缺陷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信息,还包括合规风险信息、监管风险信息等。更加值得一提的是该指引要求企业收集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这打破了将法律风险管理归结为责任风险的狭隘立场,关注企业的权利减损或扩张,有利于通过对企业权利如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企业战略/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价值的提升。 结合上述内容本文认为,一个清晰的法律风险定义应当符合如下四个要求: (1)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法律风险是由严重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项或一系列事项引起的。这排除了过分强调法律风险且认为法律风险无处不在的情形。 (2)与企业自身经营环境、内部业务流程及基础管理等因素相关,便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开展。 (3)与企业其他风险相区别。尽管法律风险与企业其他风险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企业风险都是法律风险。这有利于全面风险管理中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4)适应战略/竞争优势管理的需要,超越责任风险的概念。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doc

. 专业 .专注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目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认证业务范围 3.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6.认证程序和要求 7.认证证书的管理 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 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 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 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 12.附则 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 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 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 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 划分为 15 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

格的; 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 4.3有 10 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 4.4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 4.5 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 GB/T27021 《合格评定管 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可 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 4.6 建立有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 开; 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5.1审核员的资格要求 认证机构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应符合下列条 件: 5.1.1具备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学历及工作经验; 5.1.2 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注册 资格; 5.1.3两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相关规定的记录。 5.2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人员注册机构和认证机构每年应根据能源管理体系标准、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总要求 组织应: 按照本标准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体系和相关的文件; 界定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并在有中关文件明确; 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标准各项要求,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4.2管理职责 4.2.1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应承诺支持能源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具体通过以下活动予以落实: 确定能源方针,并实践和保持能源方针; 任命管理者代表和批准组建能源管理团队; 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所需要的资源,以达到能源绩效目标;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业技能、技术和财务资源等。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 在内部传达能源管理的重要性; 确保建立能源目标、指标;| 确保能源绩效参数适用于本组织; 在组织长期规划中考虑能源绩效问题; 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测量和报告能源管理的结果; 实施管理评审。 42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代表,无论其是否具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应包括: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指定相关人员,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绩效;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确保策划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以落实能源方针; 在组织内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 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 提高全员对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的认识。 4.3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应阐述组织为持续改进能源绩效所作的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能源方针,并确保其满足: 与组织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特点、规模相适应; 包括改进能源绩效的承诺; 包含提供可获得的信息和必需的资源的承诺,以确保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 包括组织遵守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为制定和评价能源目标、指标提供框架; 支持高效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及改进能源绩效的设计;形成文件,在内部不同层面得到沟通、传达; 根据需要定期评审和更新。 4.4策划 441总则 组织应进行能源管理策划,形成文件。策划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并保证持续改进能源绩

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地市分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或者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 (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指导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三)批准重大法律风险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制;

能源体系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能源管理体系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报告 一、合规性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能源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评价,为公司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切实履行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二、合规性评价的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律法规、GB/T 23331-2012标准、体系文件等。 三、合规性评价方法 1、能源管理者代表报告公司能源目标制定情况,管理体系建立、文件编制中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2、能源管理中心主任报告报告能源目标、指标、方案达成实现情况,能源体系整体运行的合规程度; 3、各部门负责人报告通用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律法规,特别与重要能源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4、与会人员进行合理性评价。 四、合规性评价时间和人员 2017年10月10日,在公司厂部会议室召开合规性评价会议,能源管理代表主持,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能源管理中心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体系内审员.。 五、评价结果 1、公司制定的能源方针、目标科学合理,从内容、方法、节约能源等方面慎重考虑了相

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在开展能源体系建设之初,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编制了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使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了根基。 3、在能源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编制了《能源管理制度》,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编制了《节能管理制度》,使节能工作的开展有了纲领和依据。 4、在能源计量管理上,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编制修订了《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使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更加完善。 5、在煤炭的管理和节能使用上,依据《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标准,加强了煤炭的合理使用和热能有效转换管理,充分了解煤的各项成份和参数,全面对购入的煤以及煤渣进检验,制定了《烟煤的分析方法》、《水煤浆技术要求》等,并对各部门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严格的监控,每月进行能源消耗统计,实施能源消耗与工资挂钩的办法来促使各部门积极节煤,使煤炭从购置到使用的全部过程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6、在用电的节能管理上依据《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标准,加强了电的合理使用和节约,注重电力侧平衡的调整和功率因数的合理调整,并将用电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另外还对全厂区的照明进行了合理布置。 7、在企业用水方面依据《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对水进行合理使用,完善水表的安装和使用,并将水的消耗纳入部门费用考核,将水的合理综合利用改造纳入节能创新成果,并进行及时激励,对生活用水进行控制和考核。 8、在节能工作上报方面,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进行科学规范计算,使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科学、合理、真实,有效的促进了企业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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