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期末总复习(重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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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期末总复习(重点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法律条文

简答题:

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规定(除外制度)

(一)我国反垄断除外制度

1、特定行业经营者适用除外;

2、特定的垄断协议豁免;

3、经营者集中的豁免;

4、知识产权正当行使适用除外;

5、有关农业生产者经营除外。

《反垄断法》D15

(二)美国反垄断适用除外

1、保险业;

2、情愿行为;

3、州特定性为;

4、劳资协议:集体协议;

5、特定体育运动适用除外。

(三)日本反垄断法除外

1、知识产权;

2、全民行为;

3、转售价格维持制度除外。

二、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判断标准P118

广告是否引人误解的判断标准可根据如下原则进行判断:

1、一般消费者施以普通注意原则。即以一般够买人的通常注意力作为认定标准。

2、整体观察原则及比较主要部分原则。整体观察原则是指从广告的整体进行观察,以辨别其是否真实或有引人误解的可能。比较主要部分原则是指如果广告等宣传的构成要素中最醒目或者最引人注意的部分在外观上、名称上、观念上使人陷入错误,即使附属的部分真实,仍应认为该行为属于引入误解的宣传。

3、异时异地隔离观察原则判断广告等宣传行为是否虚假或引人误解,是以消费者观看广告等宣传后留下的模糊印象为依据,该原则称为消费者记忆测验原则。由该原则判断广告灯宣传行为是否引人误解,必然引申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辨观察的原则,这既是异时异地隔离观察原则。

论述题:

一、论证一般条款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适用P37

1、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亦称概括条款,属于规范性法律概念,是在法律具体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外认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件的抽象规范。

2、特征:

(1)一般条款具有丰富的道德蕴涵,是法律化了的基本道德准则;

(2)一般条款是一种开放式条款;

(3)一般条款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包摄,它是将特定案例事实置于法律规范的要件之外,以获得一定结论的一种思维过程。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任务有四:

(1)在于发现具体案件可资使用的法律范围,一般条款适用于待决案件的前提是使“善良风俗”标准具体化为判决规范。在寻找法律规范进行包摄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分解一般条款的构成要件。

(2)必须对法律适用的大小的前提,包括一般条款的构成要件和案例事实进行评价和必要的判断。

(3)在包摄过程中,常须对一般条款构成要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加以解释,其主要方法涉及法律文义、体系地位、立法史及立法资料、比较法、立法目的及利益权衡。

(4)依一般条款而具体化的个别案例,可以作为其他正确处理案件的比较基础,建立类型。

简而言之,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在于发现一般条款的构成要件及案件事实,并对之进行评价,其中需要对法律概念进行法律解释,形成案例群。

二、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P58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秘密性、实用性和价值性、保密性。

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判断一项信息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其客观标准就是该项信息是否已经公开,即非特定的任何人只要对该项信息感兴趣,不需要适用任何特殊手段便可直接获得该项信息。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为公众知悉是相对的,并不要求除了权利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知晓;

(2)公知的地域标准如何确定;

(3)知悉即知道;

(4)知悉什么,直接获取什么。

2、实用性和价值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作为切实可行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能够用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现实问题,这种实用性是商业秘密有别于理论成果的重要特征。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的或者将来的使用,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实用性和价值性是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是价值性的基础,没有实用性就谈不上价值性;价值性是实用性的结果。

3、保密性。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对其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将其作为秘密进行管理。权利人主观上有把该信息作为商业秘

密保护的意图,客观上(实际上)采取了具体措施使知情者知明。应注意以下问题:

(1)保密措施针对的范围应明确具体;

(2)保密措施应当恰当、合理;

(3)采取保密措施的时间应当是指发生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前,权利人实际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该保密措施已经执行,而不是准备采取或即将采取。

(4)不论是法律的手段、行政性手段还是技术性手段,都应当有文字的记载为依据,而不能只是口头的。

三、论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

1、概念:是指作为国内法的反垄断法适用于该国主权之外的人和事的情况。

2、美国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创始国

3、阻却制度

(1)英国《赔偿金索还法》

要求:如果已被外国法院赔偿,并已支付,则英国本国不承认,认为是超额赔偿。

(2)国际礼让说:中国

A、立法阻却;

B、外交抗议。

4、缺陷

(1)侵犯了国际礼让原则;

(2)侵犯了他国司法主权;

(3)不利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5、完善

(1)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

(2)地区区域性合作(WTO、欧盟)

国际礼让和对等原则:发展中国家

四、论我国反垄断法确定的执法机制及其职权

我国实行二元制:《反垄断法》D9、D39

五、论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关系

1、联系:都是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基本要求

2、区别:

(1)审查目的:

反垄断审查:为了整个社会消费者利益

国家安全审查:为了国家间的竞争秩序

(2)审查对象:企业

(3)审查内容:消费者和国家利益并与国家安全审查相结合

(4)审查主体

六、论商业贿赂的主体及其行贿手段

商业贿赂的主体包括行贿主体和受贿主体。行贿主体是指“经营者”,主要是指实际从事了经营行为的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而且经营者职工或代理人在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行为也是经营者行为。受贿主体是指“对方单位或个人”,是指交易行为主体的对方单位(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代表单位实施交易行为的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行贿手段: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百度)商业贿赂衍变形式:优惠购买、重奖经销商、瓶盖有奖回收、性贿赂。

七、论对反向仿冒行为的法律规制

案例分析题:

一、商业诽谤

二、虚假宣传(最高院的认定条件)

三、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利保护问题

四、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五、反不正当经营者是指事实经营者

六、(波音与麦道合并案)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反垄断审查及审查结果

比较广告与虚假宣传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

单选5题*3分=15分 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三台设备组成:A设备进行原材料加工;B设备进行产品生产;C设备进行完工产品检测。三台设备都配备有一台小型检测仪和一种专用润滑剂。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测发现:A设备附带的检测仪、C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就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B.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和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的检测仪部分、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D.甲公司有权主张解除整个合同 1. 【答案】D【解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标的物为一条生产线,缺失该条生产线三台设备中的哪一台,都将导致无法完成生产,因此,其中一台设备不符合约定,且该物与他物的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当事人可就整个合同主张解除。 2.2014年2月1日,沈某将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的主卧出租给孙某,并签订了租赁期限为1年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3500元。直到2015年3月1日孙某仍在该房屋居住,沈某未提出异议,照常收取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3月1日起无效 B.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2月1日起转为不定期租赁 C.沈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孙某

D.孙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2.【答案】A【解析】(1)选项AB: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选项CD: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C.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使用权 D.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3.【答案】D【解析】选项D: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包人中恒公司欠承包人缘速公司款项850万元不能偿还,其中包括工程的材料款500万元,欠付的工作人员报酬200万元,以及因发包人违约所受的损失150万元。缘速公司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所得价款1000万元;法院查明,中恒公司以该工程作抵押向P银行借款2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缘速公司有权就该拍卖价款1000万元优先受偿的额度为()。 A.500万元 B.700万元 C.800万元 D.850万元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及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及答案 : 篇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及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及答案 2010-04-27 【盘古网:中国知识产权第一门户】【超大中型标准】点击745次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及答案 1.下述正确选项为:(BE) A、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指1993年9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B、通常而言,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部门,与知识产权法没有关系。 D、经营者必须是经工商登记,具有经营资格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E、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是指:(C) A、该法总则部分的所有规定; B、该法关于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 C、该法第2条关于基本原则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涵义的一般规定,且法院可以据此认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而言:(B)

A、行政执法机关能够依据该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法院可以依据该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C、该规定本章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均不能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下述正确错误为:(BCD) A.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违法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B.经营者必须是领取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人。 C.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竞争关系仅指行为人与受害人从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经营的关系。 D.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不能作为认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 5.下述正确正确为:(DEF) A.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受商标法调整,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仅仅假冒他人企业字号,即使误导了社会公众,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知名商品是一种荣誉称号。 D.商品是否知名,需要根据其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悉程度进行认定,而仅仅根据有仿冒行为就认定被仿冒的商品知名是不够的。 E.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既是商标法调整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又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F.假冒他人企业字号,误导社会公众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6.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仿冒行为包括:(ABC) A、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B、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某一实力雄厚的B企业将电话机产品投放A市。A市电话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B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电话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B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A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B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 问题 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1、属于不正当竞争 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问题: (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 (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1)不成立。 (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 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不倒翁”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1)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2)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因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乙厂生产的“醉翁”牌酒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颜色均与甲厂的“不倒翁”特有外观及包装相同,且“不倒翁”酒已经在西南农村根深蒂固。在偏远的农村,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较低,人们往往只从表面现象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所以“醉翁”酒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厂生产的白酒一直知名度不高,为打开销路,该厂在2000年6月18日举办了“G牌”白酒新闻发布会。省内有关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对“G牌”和另两种著名品牌白酒进行品尝评级,还请了市公证处在现场监督审查。事后,该厂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G牌”白酒名列第一。但事实是该评比人员并无评比并授予名次的资格,参评的产品之采样也无合法监督程序,评委中很多人是该厂经销商和关系单位人员,该厂又为其提供了价格昂贵的纪念品。 问题: 1.该厂的行为构成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厂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厂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姓名:学号: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着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及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及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及答案 xx-04-27 【盘古网:中国知识产权第一门户】【超大中型标准】点击745次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及答案 1.下述正确选项为:(BE) A、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指1993年9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 __反不正当竞争法》。 B、通常而言,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部门,与知识产权法没有关系。 D、经营者必须是经工商登记,具有经营资格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E、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是指:(C) A、该法总则部分的所有规定; B、该法关于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 C、该法第2条关于基本原则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涵义的一般规定,且法院可以据此认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而言:(B) A、行政执法机关能够依据该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法院可以依据该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C、该规定本章规定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均不能认定该法第二章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 4.下述正确错误为:(BCD)

A.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违法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B.经营者必须是领取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人。 C.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竞争关系仅指行为人与受害人从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经营的关系。 D.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不能作为认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 5.下述正确正确为:(DEF) A.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受商标法调整,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仅仅假冒他人企业字号,即使误导了社会公众,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知名商品是一种荣誉称号。

经济法教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简案: 【课题】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教学目标】 1、通过本节课内容的学习,使学生理解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 商业信誉的含义; 2、掌握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两种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并能运用它处理实际问题。 3、使学生养成运用法律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与处理问题的习惯。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经营者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形式。 教学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案情分析与处理。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使用多媒体课件。 对本部分内容结合使用举例讲授法、分析法、学生练习等方法。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设想】 本节课为新授课,“新”的原因在于:学生仅有最初的法律知识与意识,对此教师要进行一定讲解与分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讲解,目的在于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简化本节课的重难点部分,同时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法律为武器,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一份贡献。 【教学过程】 一、导入提问: 二、新授及课堂练习(约42分钟)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有奖销售: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 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2、包括两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 种奖励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三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特别注意 第一种: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 第二种: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三种: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4、教师分析讲解,多媒体演示:不下当有奖销售的种类、实质与危害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是()。 A国内贸易部B技术监督局C工商行政管理局D物价局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A3000B5000C7000D10000 3.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的搭售行为是侵害了购买者的()权。 A自主选择B知悉真情C维护尊严D依法求偿 4.商业秘密的两大特征是()。 A新颖性和保密性B商业性和秘密性C创造性和专有性D实用性和专有性 5.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 A回扣B让利C折扣D佣金 6.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B公用企业C专卖企业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7.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 A采用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B虚假宣传行为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D诋毁商誉行为 8.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指()。 A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B某些经济组织C公民个人D各种法人 9.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出示检查证件B应出示检查证件 C可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出示检查证件 10.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A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 二、多项选择题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E诚实信用原则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经营者可以是()。 A从事生产的法人B从事销售的个人C从事营利性服务的个人 D从事商品服务的个人E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格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A以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B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行为 C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行为D降价排挤行为E通谋投标行为 4.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主要表现有()。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B违背交易相对的人的意愿提出附加的不合理条件 C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的经营活动 D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E分割统一市场,进行部门封锁 5.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有()。 A谎称有奖进行有奖销售B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进行有奖销售 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D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品为5000元的实物 E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 6.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情形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销售鲜活商品B季节性降价C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 D处理积压商品E转产处理销售商品 7.监督检查部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享有的职权有()。 A处罚权B责令赔偿权C检查权D询问权E查询复制权 8.我国依法有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包括()。 A监察部B建设部C文化部D化工部E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

公司法简答题(两题) 1.2014年1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4年2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3月8日,公司成立,3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首次出资额的限制,按照公司章程出资即可。 (2)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2009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 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法(3道) 简答题 【资料】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1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试题含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试 题含答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2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布,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4、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计45分) 1、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答:(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经营者实施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答:(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在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存在哪些行为 答:(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三、论述题:(30分) 请结合本岗位,谈谈你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后的认识,在今后将如何开展工作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A.CIF B.FOBC. DAF D. EXW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D)的是不清洁提单 A. 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 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溃 4.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A. 平安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水渍险D.水渍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平安险 C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D.一切险最大,其次是平安险,再次是水渍险5.WTO的最高决策是(A )A. 部长级会议 B. 总理事会C. 部长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6.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B )A.国际投资关系B. 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关系D.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应作为(C )给予保护 A.专利 D. 商标C. D.专有技术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A )A. 金本位制 B. 金汇兑本位制C. 金块本位制D. 金汇率制 9.教材中着重介绍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A ) A.FOB、C1F、CFR B.FOB、DAF、C1PC. CIF、DAF、CPT D.CHR、DAF、EXW 10.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B) A. 出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 B.进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C. 制造倾销产品的生产企业 D.出口国政府 1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B)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A.9 B.13 C.15 D.11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 A.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 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13.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A. 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 1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顺序,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B )组 A. 三 B.四C. 五 D.六 1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B ) A. 私人提供的服务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C. 未列入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服务 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 1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C ) A. 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 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

竞争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竞争法》试题 班级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__ 一、案例分析(40分): 2000年9月26日,H县人民医院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协议,交通警察大队为甲方,县人民医院为乙方,协议载明: 1、经乙方院领导会议研究同意借资35万元支持购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车辆及其有关配套设备(报警台设备维修由乙方负责,车辆维修由甲方负责),该协议执行5年后,乙方把甲方所借的35万元全部捐给甲方。 2、乙方聘请4名临时工至甲方“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时须询问是否有伤员,如有伤员则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医疗急救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紧急出车赶到出事地点抢救伤员。乙方也可以派医疗急救小组及救护车到甲方待命,甲方要提供必要的方便。 3、乙方可随时查询“122”交通事故接报警原始记录,如发现值班人员工作失职则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罚。 4、甲方应协助乙方收缴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费。 5、乙方大门旁挂“H县交通事故急救中心”的牌子,救护车上标明“交通事故急救车”字样。 6、甲方不能与其他医院签订类似的协议,否则必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所借乙方的全部资金。 协议签订后,至2002年8月,H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议双方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此外,为了获得更多患者就诊,2004年4月至5月,H县人民医院经县政府办函(2003)127号批复同意,乡村医生每输送一名住院病人,医院支付其20元的转诊费。 2004年5月14日,有关部门接举报,以县人民医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立案调查。调查中医院认为,自己赞助“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实质上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使交通事故伤员得到更为及时、便捷的救治,减轻事故损失;伤员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救治医院;此外,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讲学、科研等为一体的单位,由县财政拨款,不存在营利性质,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制约。给付乡村医生转诊费,是县政府下达的文件准许的,并公开做账,不属商业贿赂。 (1)请你用你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分析H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之间协议的性质、效力,并充分说明自己的理由。 答:H县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之间的协议属于不正当竞争协议。首先,作为协议主体之一的县人民医院是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即经营者;协议条款明显以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为代价,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与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有上述诸多条件可确定,此协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属违法协议,因而该协议无效。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构成违法,属于何种违法行为?为什么? 答:县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其中县人民医院一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以向交警大队支付财物来获得其他竞争者无法获得的交易机会和有利交易条件,属于商业贿赂。而交警大队一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滥用行政权利,收取县人民医院财物后,限制其他县人民医院的竞争者公平地开展正当经营活动,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3)如何认定医院给付乡村医生转诊费的行为? 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暗中收买交易对象或相关人员,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可以判定医院给付乡村医生转诊费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与是否入账无关。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对甲乙双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和

(完整word版)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附答案) 发表日期:2010-10-18 21:49:42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1】 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 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和“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2002年,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自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和外省市销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2002年以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 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元;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是注册商标。被告商品的名称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反不正当竞争法测试试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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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考核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75分)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有() A销售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B、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资料 C拘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责任人 D、转移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2、《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 A、受贿 B、诱骗 C、欺诈 D、行贿 3.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被称为() A、商业利益 B、商业隐私 C、商业秘密 D、个人隐私 4.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有()等 A、销售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B、要求被检查的经营者提供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资料 C、拘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责任人 D、转移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5.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经营者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将侵权者的侵权所得收缴 B、直接截留侵权者的经营收益 C、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部门检查时应出具的证明材料是() A.体检材料B.身份证C.被侵权者授权书D.侵权发生时的证明材料 7.保险代理人员如果擅自改变条款和费率,属于() A.非法竞争行为B.恶意竞争行为C.不正当竞争行为D.优势 8.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是( ) A.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价或者压低标价 B.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 C.因清偿债务,转产降价销售商品 D.季节性降价 9.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下列属于不正当手段的是() A以次充好; B 伪造产地; C 生产淘汰产品; D 伪造检疫结果 10、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不正当竞争企业时,应该出具的证明材料是() A检查证件 B、身份证 C、被侵害的企业提供的侵权说明书 D、该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实际证明书 1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标单位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不正当手段中标,依法应()。 A以高价中标 B、招标无效 C、中标无效 D、以低价中标 12、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允许采取的方式是() A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 B、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 C、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 D、擅自在出售的商品上打上名优标志 1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界定的不正当竞争是指() A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B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C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D、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4.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之一是: ( ) A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B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的商品; C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D、季节性降价; 15.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有: ( ) A销售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B必要时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

项目三 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教案

项目三认识反不当竞争法教案 [教学内容] 任务3.1认识反不正当竞争

情境导入 久负盛名的“3Q大战” 久负盛名的“3Q大战”其实是一款软件引发的拉锯战。2010年2月,腾讯推出“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形成竞争。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直接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此后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由于QQ和360各有数亿用户,这两家重量级的公司之间的战争,被称为“3Q大战”。 在“3Q大战”不断升温之后,工信部开始介入,向奇虎和腾讯提出严厉批评。不久后,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但两家公司的大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转战法院。 2011年4月,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 请思考:腾讯公司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主要事实理由是什么? 活动3.1.1 认识反不正当竞争 一、反不正当竞争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于1993年9月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及基本原则 1. 立法目的 (1)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 (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该法的根本目的。 2. 立法的基本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商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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