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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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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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日期备件人更改简述

1.0

1.1

1.2

1.3

员工打卡管理制度

门店实行全员视频指纹考勤制度,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年月日起正式执行指纹打卡考勤,人工考勤为辅。

第二条打卡考勤系统管理员由店总指定,但需是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人员,班表需张贴至考勤机旁。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打卡共两次,上班前下班后。

第四条公司员工加班者,待加班及加班完毕后再打卡。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未按规定打卡者,罚款20元(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回归后需汇报到岗。

第六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或者打不上的需在24小时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做好证明记录,(并做好及时对指纹的修复或更换)。每月因忘打卡而未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七条请假手续按出勤管理规则执行,其他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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