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分的计算

学生学科学分是一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的总和。

一、一般课程学分的计算

一般课程学分又包括过程学分和考核学分,其基本学分各占该课程学分的一半。

(一)过程学分的计算。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态度和表现确定学生应得的过程学分。如学生参加该门课的学习时间不到总课时数的25%,则该门课的过程学分为0.有出现过程学分为0者,不予毕业。学生所得过程学分以标准过程学分计。

标准过程学分=等第系数x某课程的基本学分(某课程的基本学分系指本学期周课时节数)

等级制、等第系数对应表如下

(不合格人数确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各班级实际情况弹性管理)

课程的基本学分以该课程(含实践课)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学期为单位时间,学年累计为学年学分,按学年累计为总学分。一般课程以16-18课时为1个学分,全学期开设的课程用其周课时计算学分,其周课时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如语文4课时/周,全学期72课时,学分为4分)。

学生的等级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态度和表现确定计算。每学期根据平时课堂表现总成绩进行排名。按人数比例定出等级。

任课教师记录用表(样表)

评分标准:

1.出勤占20%。迟到、早退每次1分,请病假每节扣0.2分,事假每节扣0.3分,旷课每节扣2分,20分扣完为止。

2.上课态度占30%趴桌每次扣2分,桌位乱坐扣2分,缺少学习工具扣2分,做上课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30分扣完为止。

3.上课纪律占30%。玩手机,每次扣2分;大声说话,吵闹,屡教不改,每次扣2分;不听老师教育扣1分,和老师顶撞扣3分,30分扣完为止。

4.学习任务占20%。课堂提问未完成扣1分,完成得好,奖1分;缺交一次作业扣2分,照抄作业扣1分,20分扣完为止。

学生每学期过程性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否则由任课教师提出警告,下学期不端正学习态度、不遵守学习纪律将影响毕业。

(二)考核学分的计算

考核学分是指通过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学分。考核学分采用标准考核学分计算。

标准考核学分=等第系数x某课程的基本学分

(某课程基本学分系指本学期周课时节数)

等级制、等第系数对应表如下:

考核学分如果分期中和期末考核,那么就根据期中、期末成绩4:6综合计算。如果无期中考核就以期末考核为主。如果考核的形式为考查。那么就将考查等级定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类。人数比例和等第系数同上表。考核学分计算方法等同。

学生每学期考核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由任课教师提出警告,督促其认真刻苦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否则将影响毕业。

二、非课程学分的计算

非课程学分是指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学生参加各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武、文艺及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或取得技术等级证书者,可追加一定的学分。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③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④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⑤校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

⑥获本专业必须得到的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每证加1分。

⑦获规定应取得的国家级等级技能证书(普通话、微机)每证加2分,每递

增一级加1分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 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 学分管理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课改的配套措施,是全面实 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适应社会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的需要。实施学分管理,既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 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也有利于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发挥教师专长,促进教育知识 更新和科研水平提高。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 新课程方案顺利实施,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 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8]530号)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 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学分认定管理规定。 一、学分认定管理的领导机构 1.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马昌永 副主任:黄述学 成员:李社渊,耿春智,张凤华,陈忠民,逯传敏,沙宏伟,张健,孟召雷及 各年级组长。 2.学科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 成员:学科任课教师 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研究性学习小组组长:张健,程黎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研究性学习课题组指导老师 (2)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小组组长:逯传敏 副组长:沙宏伟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多样性原则。突出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将书面测试与非书面测试相结合; 2、过程性原则。评价不仅关注结果,而且要关注过程,将过程性评定等级与模块测试成绩相结合;

小学生一日常规要求细则

小学生一日常规要求细则(试行) 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规范学生的行为,根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内容,结合我校情况,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的在校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促进校园和谐、文明的进程,特此提出我校学生一日常规要求细则。 一、仪表 1、进出校门要穿校服、佩戴红领巾。佩戴方法要正确。保持校服、红领巾的整洁。 2、珍爱红领巾,不允许出现用嘴巴咬红领巾或拿红领巾开玩笑等不尊重红领巾的行为。 3、队干部要佩戴好队干部标志,一律佩戴在左臂。 4、不能留长指甲或染指甲,衣冠整洁,每周修剪一次指甲。 二、早晨 1、按时起床,整理好床铺,快速完成洗漱,按时吃早饭。 2、离家到校前,注意检查好仪表、个人卫生、红领巾及其它要求带的东西是否带齐。 3、检查、整理学习用品,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不带零花钱,不带零食。 4、在校门口吃早餐的同学,要注意公共卫生,把垃圾扔到垃圾桶。 三、上学: 1、早上按时起床,洗脸,刷牙、用餐。离家前向家长说声“××,我去上学了。再见!” 2、要按时到校,因故不到校,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或由家长写请假条托人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向教导处请假。 3、上学前要整理好书包。可按课程表带齐当天课本和学习用品,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 4、穿戴要清洁整齐,不穿拖鞋,不穿背心,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队干还要戴好职别标志。 5、路上要注意安全,不搭肩并排走,不追跑,不在路上逗留。不边走边吃早餐或零食;遇见老师问声“老师好!”遇见同学要打招呼。 6、值日生要提前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桌椅,拂去灰尘,打扫包干区。 7、到校后首先把作业摆放在桌子左上角,然后自觉地学习功课,坚决杜绝跑、跳、打、闹现象,晨读时间,整个校园唯见书声朗朗。7:50-8:00晨读时间,组长或科代表可以下去收同学放在桌子左上角的作业,在早读前必须把作业交到相应的老师那里。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教字〔2012〕19号 ───────────────────────────────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学院 2012年11月16日 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风建设,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技、文化、社团及社会实践活动,逐步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社团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做出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课外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规定的课外学分6分方可毕业,专升本学生3分;其中,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社会调查0.5学分。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前获得的课外学分可到转入专业累计。超过6学分的部分,通过学分代替申请,可以用于替代公共选修课中通识课Ⅰ—Ⅲ类中其中任何一类的2学分。 第四条课外学分的认定部门为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最终审核部门为教务处(具体

分工详见附件2)。 第二章课外学分项目与认定标准 第五条学生参加下述各类活动,并获得相应成绩,经相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后可以获得课外学分:(一)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文化、艺术、体育竞赛项目,获得奖项; (二)参加各类学术研究训练项目,取得成绩; (三)完成的论文、作品、专利等科研成果; (四)获得各种职业证书、等级证书; (五)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该类别获得学分上限为2分; (六)完成经典著作阅读,该类别获得学分上限为1分; (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八)其它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获得学分上限为2分。 第六条课外学分计分方法详见《嘉兴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第三章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第七条课外学分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各类课外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部门向学生(或学生所在学院)提供证明材料,也可直接通过课外学分登记平台,对学分作初步认定; (二)学生登录课外学分登记平台申报; (三)导师根据学生递交的证明材料(最终交由各学院归档),登录课外学分登记平台进行初步认定; (四)专业负责人复核; (五)学生所在学院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六)学院负责汇总、归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对课外学分的复核、认定、审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年5月份进行课外学分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或向教务处举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相应学分,并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尚未包括的其他活动,符合本办法精神的,由活动组织单位申请,经教务处认定后,也可纳入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从2012级本科生(含学籍异动降至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2012级之前年级在校本科生,仍按《嘉兴学院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嘉院教字〔2005〕5号)执行至毕业。 附件1: 嘉兴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2013年5月3日) 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 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 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 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 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 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 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基地相关项目的学分认定并填写“成 绩认定表”中的“认定意见”; 5、所有认定材料提交电信学院教务科,经学校教务处(学校认定范围)和电信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学院认定范围)审核批准后,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成绩录入及材料 存档备案。 附表: 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 附件: 1、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同济大学校级认定竞赛一览表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竞赛一览表 (本学分认定细则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从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

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管理,维护公平的教育教学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发生转专业(不含入学新生)、转学、复学、留降级等学籍异动后,进入新的年级和专业学习,必须修满该年级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学院其他相关要求,才能毕业。对于学生在学籍异动前已经修读的课程(学分),需要判断其是否适合于异动后的培养计划的要求。 第三条学生学籍异动前已经修读通过的课程,若理论、实践性教学部分的要求比异动后该课程的要求高或者基本一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认定该课程符合新的培养计划要求,承认其已经取得的成绩(学分): (一)异动前课程的学时数不低于异动后该课程学时数的80%; (二)若异动后课程的学分高于异动前该课程学分,则差额不超过1学分。 第四条学生学籍异动前已经修读通过的课程(学分),不符合新的培养计划的要求,或者在新的培养计划中没有,可以冲抵任意选修课的学分。 第五条学生学籍异动前已经修读通过的课程,不符合第三条的要求,但理论教学部分的课时数异动前不低于异动后的60 %,在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免听,但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作业必须完成才能取得考试资格。 第六条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从外校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必须提供原修读课程的成绩单,才能进行成绩认定; (二)非学分制学籍管理下的学生异动到学分制学籍管理,其成绩原则上按照其对应课程考试的成绩认定,否则,按本规定第三、四、五条办理。 第七条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籍异动时,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填写《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单》(见附件1), 交异动后所在系; (二)学生所在专业的教研室组织人员讨论后对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进行初步认定(归口课程需要征询课程所在系部意见); (三)学生所在系召开相关教师或部门会议对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进行认定; (四)对复学、转专业、转学的情况,系要在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转学情况及时进行认定),学生须持有《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单》才能办理复学、转专业、转学的相关手续;留(降)级情况,应在正式学籍异动通知下发的两周内进行认定,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并报一份到教务处备案; (五)教务处对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进行处理并安排学生选课。 第八条学籍异动学生修读异动后与专业不相符的前期课程时,必须填写《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学生自存,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系存档。 第九条任课教师提交学籍异动学生修读异动后与专业不相符的课程成绩时,必须提供《异动学生成绩单》(见附件3)并附《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附件及表格到

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细则.doc

小学生在校学生一日常规 细则(试行)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要按时、守纪,不能参加应事先向班主任说明原因。 2、到校见到老师、上级领导、来宾要主动致礼问好,见到同学要互相问候;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行队礼要规范。 3、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朴素大方,女同学不准披头散发;不把上衣捆在腰间,不披衣散扣,不准穿背心、拖鞋、裤衩在校园行走和进入教室。 4、课前要做好预习,预备铃响后立即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老师上课;老师宣布上课时,全班同学应迅速起立,向老师问好,待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 5、课堂上,专心听讲,注意力集中,积极思考,大胆发言,重点的内容应做好笔记;不做任何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学习,不得随意交谈、离开座位走动,要保持教室安静。下课时应起立向老师致意,课后要做到及时复习功课,按时按质量完成各科作业。 6、上下楼梯、过楼道应礼让、右行,出入教室、会场等按指定线路走,不拥挤;经过老师办公室、出入各间功能室要轻声慢步,不影响他人上课,不影响老师正常办公。 7、课间活动应不在走廊内急速奔跑、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在教室和走廊里玩球,不在墙上投球、踩脚印和按手印及乱涂乱画。 8、要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不准偷盗、损坏公共财物;不准攀折、破坏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准在花坛内玩耍、追打。

9、值日生要按时完成当天课室和清洁区的打扫任务;要保持教室、校园的清洁;课间不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等弃物,不随地吐痰,不能往楼下倒水或扔东西,见到地上有垃圾,应自觉主动捡起放进垃圾桶内;上完厕所及时冲洗,严禁在厕所或下水道扔纸袋、瓶子或垃圾,学生不准进入教师厕所。 10、坚持锻炼身体,列队做广播体操,做到快、静、齐,动作要规范;认真做眼保健操,动作要到位。 11、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不做危险的游戏;未经允许不随间使用室外体育器械,不准攀爬门窗、围墙,不在楼梯扶手上滑上滑下。12、上学、放学期间不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放学排队要准时到达,列队快、静、齐;从指定位置列好队伍出发,途中要按指定路线行走,保持队伍整齐,不喊叫,不乱跑,不乱追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3、学校的水电要节约,做到人走灯灭,用水后拧紧水龙头;合理购买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具,做到不乱花钱,在校就餐时要安静、文明进餐;饭、菜、粥和点心要吃净,不偏食、不挑食。 14、要自觉服从老师的管理,主动听从老师的教导,要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自觉养成崇高的品格。 15、同学间要团结友爱,关心他人,互相帮助;不打架,不骂人,不猜忌人,不能故意与同学闹矛盾,不揭人短、不给别人起绰号。16、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班上的班规、公约要牢记,行为习惯需要经常对照,才能从小养良好的习惯。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入我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电子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报所在院系、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按时返校,并持本人学生证、缴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事前必须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因事请假的学生,必须将事假申请、父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事假理由证明材料交寄学生工作办公室;因病请假的学生,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请假无效;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期交寄请假材料的,应及时以电话、电报或其他通信形式请假,并在返校后补交请假材料。请假需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两周内不报到注册者,不论实际听课与否,均作旷课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旷课时间计算:规定报到的当天按四学时计,其它按实际授课和实习学时计。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中小学生一日常规(细则版).doc

xxxx校中小学生一日常规(细则版) 一、起床: 1、按时起床,不睡懒觉。 2、起床后要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刷牙、洗脸。 3、按时吃早餐、不空腹上学。 4、检查学习用品,整理书包,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不要带到学校。 5、离家或进家时要与家长主动打招呼。 二、到校: 1、全体学生要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准时到校,不迟到,不随便缺课,因病(事)不能到校,要写请假条或与班主任电话请假。当天值日生要提前20分钟到校打扫卫生。 2、上学路上不玩耍,不逗留,不吃零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小学生按顺序依次走人行道入校。 3、家长送学生上学要送到指定的区域,学生应告诉家长不要超过“家长止步线”,学生自觉步行入校。 4、骑车到校门口前自动下车,把车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一律推行。 5、每天第一次见到同学或老师要主动问好。 三、卫生: 1、认真做好值日生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彻底打扫室内外卫生,积极参加大扫除。 2、注意教室和包干区的卫生保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看到地面有纸屑、包装袋等主动捡起扔到垃圾箱中;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横成行,竖成排。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常剪指甲,勤换衣服、常洗澡、男生每月理发一次。 4、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吃零食。 5、保持身心健康,不吸烟,不喝酒。 四、晨读: 1、学生到校后迅速交齐作业,开始晨读,做到声音洪亮,专心致志。 2、晨读期间不大声喧哗,不说闲话,不追逐嬉闹,不抄作业,不随意离开座位或走出教室。 五、上课: 1、一快:听到预备铃响,迅速进入教室就座,准备好上课用具,凡迟到者应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学生向老师行礼,在老师还礼后立即坐下。 2、二静:教室里保持安静,精神饱满,坐姿端正,静候老师上课。 3、三齐:学习用品、课本、学案带齐,课桌放齐,前后学生坐齐。 4、四不:上课期间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随便借拿他人物品,不歪头搭肩,不做其它学科作业,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 5、一专: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发言或向教师询问时应先举手,起立站好,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方可坐下。发言要讲普通话、做到声音响亮,吐字清楚,不重复,不拖腔。 6、一认真:认真记笔记、做练习、做实验。读书写字时距离要保持“一尺一寸一拳”。认真完成作业,接受老师检查时,要站立,递交作业要双手。上台板演要迅速,读书、回答问题要起立,声音洪亮,落落大方。 7、到专业教室上课(如音乐、信息、实验等)要遵守专业教室的使用规则。做到不迟到,不在室内打闹,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好专业教室室内卫生。 8、上体育课要统一穿运动服,穿运动鞋。冬天不允许上体育课佩戴围巾、手套和帽子,不悬挂小刀,钥匙等尖锐物品。 9、到专业教室或操场上课要在小预备铃前到达,如果课后有眼保健操则做完眼保健操后方可返回教室。 六、课间: 1、下课后,值日生要及时擦净黑板与讲桌,管理好电教仪器。 2、养成课间休息的好习惯。做到不看书,不做作业,主动走出教室,上厕所、聊天、看远景或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3、禁止在教室、走廊或过道上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不得大声喧哗、起哄、追逐打闹。在教室内不得乱窜座位,保持教室的安静,爱护桌凳及教学用具,不在教学楼内做游戏,不到校外游玩,不随意乱窜教室,不进行体能消耗较大的剧烈活动,不玩危险游戏。 4、下楼梯要按要求分道走,主动给老师让道。不在楼梯扶手上滑行与打闹。 5、要爱护公物,不攀折花木,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6、进老师办公室要先喊报告,教师允许后才能入内。不乱翻试卷薄本等,离开时要告知老师,不围观办公室。 7、去专业教室上课,往返途中要保持安静,轻步快走,不奔跑,不喧哗。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 学分分配(1+2+3) 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1分) 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 1 学院组织的专业性学术报告/讲 座 (下限0.8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2 学院组织的人文类学术报告/讲 座 (下限0.2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 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 赛、社会实践活动等。(2分) 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 序号 项目及标准 性质 学分/篇 备 注 1 被SCI 收录 选修 8 1.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属多人合作完成者,按系数分配学分,具体系数见七。 2 被EI 收录 选修 6 3 中文核心期刊 选修 5 4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选修 3 5 全国性报刊 选修 2 6 省级报刊 选修 1.5 7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4 8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2 9 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1.5 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 1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 (上限0.2学分) 选修 主讲者记0.2学分/次 提供学术讲座稿(5000字以上)、主办单位证明 3、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 级 别 获奖等级 学 分 备 注 国际级 特等奖 9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一等奖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国家级 特等奖 8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部级 特等奖 6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 级 特等奖 3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总则 (一)学分记录的作用。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要涵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潜能发展。 (三)学分认定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应当按照全区统一标准、条件、办法、程序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2.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

3.真实性原则。学校必须依据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认定学生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学分认定的结论。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六)本办法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施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学分认定要求 (一)学分分配与学时安排。 1.必修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共安排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含田径运动系列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选修课程的学分。选修课程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2

班级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

右玉二中154班班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 一、早到校早自习: 早上6:40——7:00为学生到校时间。凡迟于7:00者作迟到记载。 自习时间为7:10——7:55,学生到校后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各条行为规范要求: 1、所有学生应迅速交齐各课布置的作业。各小组组长督促收好作业并作好记载,然后交各科科代表送老师办公桌。凡在此期间不交作业、赶作业或抄他人作业者,作未按时完成作业记载。 2、值日学生按值日表安排各自履行职责,于6:55之前完成各自任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或完成不合要求致使班级在学校检查评比中被扣分,做不主动承担劳动任务记载。 3、按课表进行早读,声音洪亮,精神饱满。如有背诵任务,应主动到各组组长处接受背诵检查。各组组长认真检查后如实作好记载。 二、早操升旗: 4、预备铃响,到操场指定位置集合。 5、升旗时集合要做到静、齐、快,升旗要庄重严肃,做操要规范到位。凡不按要求致使班级行动迟缓、队伍散乱、或因做操质量问题使班级在此项检查评比中扣分者,作违反做操纪律记载。 三、课前课堂课间: 6、所有学生课前提前3分钟清理准备上课的物品,保持教室安静,准备上课;值日生擦黑板、作好当天班级日志记载。 7、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凡在课堂上未遵守纪律被课任教师点名或被当天学校值日的教师发现者,作违反课堂纪律记载。 8、课间应合理适度有节的放松,保持教室秩序,严禁在教室内外和走道楼梯间逗打嬉闹。 四、课间操课间清洁: 9、全体学生在教室站好队,由体育委员带领按学校规定的次序和路线进场集合,准备做操。做完操后,按次序排队返回教室。 10、清洁值日学生迅速打扫教室和清洁区,及时清理垃圾筐里的垃圾。 五、中午到校及午自习: 14、全体学生中午必须在2:15-----2:20到教室,有值日任务的学生必须在2:15到校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眼保健操 16、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后,所有同学迅速安静,认真作好眼保健操。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晋教基[2008]14号)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实行学分管理。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效实施,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学分反映学生在高中学校学习期间课程修习状况。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对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学分管理。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 2、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总共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个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 3、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学分管理的要求和本市模块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学分管理具体办法,严格学分认定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形成完备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分配 1、高中学生必修学分至少达到116个,包括:语文l0个学分、外语10个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个学分、历史6个学分、地理6个学分、物理6个学分、化学6个学分、生物6个学分、技术8

个学分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个学分)、艺术6个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个学分)、体育与健康1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 2个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获得28个学分,其中选修Ⅰ课程至少获得22个学分(参加高考按文理侧向要求一般应达到36个学分以上),由学生从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修习获得;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个学分,由学生从学校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中修习获得。 3、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标准规定,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l8学时,计15个学分;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1周,获2个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个学分;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个学分。 4、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的机构 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分认定委员会应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

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办法

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常规管理,改革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严谨、勤奋、和谐、向上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常规检查内容及处罚标准 (一)、起床:按时、迅速 1、按时起床,动作迅速,挂好窗帘,整好内务(被方、铺平、 地净、窗洁、物齐),开窗通风。 2、洗漱认真仔细,手、脸、耳、脖洗净擦干,牙刷干净,毛巾 对折放整齐,鞋放在指定位置。修饰好面容,整理好衣冠,夏天不穿背心、三角短裤、拖鞋进教室和其他公共场所。 3、洗漱时保持安静,有秩序,要礼让,要节约用水。 4、关好灯,锁好门,跑步到操场锻炼(雨天到教室自习)。 5、走读生离家时要与家长道别,按时到校上早自习。上学放学 途中见到老师同学要打招呼。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行车进校门和校内应下车推行,然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6、走读生因故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向老师请假 违反以上条例者扣1分。 (二)、两操:快速、规范 1、要做到“快、齐、静、准、响”,即集合快,队列齐,秩序 静,动作准确,口号响亮。前后左右成一条直线,做操动作要有

力、合拍、整齐、规范;跑步时队列整齐、步调一致,速度均匀,不讲话。按要求跑完后到指定散队的地方才能散队。 2、两操不得穿皮鞋、拖鞋,夏天不得戴帽、戴太阳镜,冬天不 得穿大衣、戴手套。 违反以上条例者扣1分。 (三)、就餐:从容、有序 1、按规定时间用餐,不准提前下课到餐厅守侯。 2、有秩序进入餐厅,自觉排队买饭,不拥挤,不喧哗,不争抢,不敲碗,不插队,不捎带,不乱倒饭菜。 3、文明就餐,不大声讲话。 4、珍惜粮食,不浪费,不挑食。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严禁将剩余饭菜到处乱倒。 5、爱惜餐具,餐具用完自觉送回指定位置,不得私自带出餐厅。 6、尊重食堂工人师傅的劳动,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的管理。 7、值日生早餐后把寝室打扫干净,用品摆放整齐,关好寝室窗 子,锁好门。 违反1~5条者扣1分,违反6、7条者扣2分。 (四)、课堂学习:专注、高效 1、课前: ①上课预备铃响,立即回到座位坐好。 ②摆放好课本、笔记本和其他用品。 ③思考本课前的有关知识和本课将要学习的内容。

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学生学科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分的计算 学生学科学分是一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的总和。 一、一般课程学分的计算 一般课程学分又包括过程学分和考核学分,其基本学分各占该课程学分的一半。 (一)过程学分的计算。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态度和表现确定学生应得的过程学分。如学生参加该门课的学习时间不到总课时数的25%,则该门课的过程学分为0.有出现过程学分为0者,不予毕业。学生所得过程学分以标准过程学分计。 标准过程学分=等第系数x某课程的基本学分(某课程的基本学分系指本学期周课时节数) 等级制、等第系数对应表如下 (不合格人数确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各班级实际情况弹性管理) 课程的基本学分以该课程(含实践课)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学期为单位时间,学年累计为学年学分,按学年累计为总学分。一般课程以16-18课时为1个学分,全学期开设的课程用其周课时计算学分,其周课时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如语文4课时/周,全学期72课时,学分为4分)。

学生的等级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加教学活动的态度和表现确定计算。每学期根据平时课堂表现总成绩进行排名。按人数比例定出等级。 任课教师记录用表(样表) 评分标准: 1.出勤占20%。迟到、早退每次1分,请病假每节扣0.2分,事假每节扣0.3分,旷课每节扣2分,20分扣完为止。 2.上课态度占30%趴桌每次扣2分,桌位乱坐扣2分,缺少学习工具扣2分,做上课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30分扣完为止。 3.上课纪律占30%。玩手机,每次扣2分;大声说话,吵闹,屡教不改,每次扣2分;不听老师教育扣1分,和老师顶撞扣3分,30分扣完为止。 4.学习任务占20%。课堂提问未完成扣1分,完成得好,奖1分;缺交一次作业扣2分,照抄作业扣1分,20分扣完为止。 学生每学期过程性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否则由任课教师提出警告,下学期不端正学习态度、不遵守学习纪律将影响毕业。 (二)考核学分的计算 考核学分是指通过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学分。考核学分采用标准考核学分计算。 标准考核学分=等第系数x某课程的基本学分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校〔2006〕34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六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曹福文 副组长:叶浩张明周陈军 组成人员:年级行政、班主任、各备课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学分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审定结果并公示。负责接受学生对学分认定的申诉并答复学生。 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本年级备课组长或年级学科权威教师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三、学分评定构成项目及办法 模块学分认定以模块考核成绩为依据,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 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40%+终结评价(模块测试)

6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表现评价:由出勤和日常学习表现过程构成。 出勤2019出勤缺勤(含病事假)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两次并一次缺勤)。 日常表现80分,其中课堂表现10分,平时作业30分,平时测验40分。在课堂表现中,上课睡觉、玩手机,未经老师同意看与本学科无关的书、报、杂志及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他人学习者等情况之一的一次扣2分;平时作业(包括试验操作、小论文等)无特殊情况拖交和不交作业的一次扣1分;经证实抄袭作业的一次扣1分。平时测验按百分制平均值的40%计入。 3.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县或市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于开拓视野的模块可采用开卷考试)。各科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 (二)、非学术性课程(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 1.模块考核成绩=终结评价分×50%+过程评价分×50%,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评价:出勤30分参照学术性课程过程表现评价方法。学习态度70分,根据学习该课程的参、认真程度、动手能力、掌握程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情况按5个等级优、B、C、D、E分别给出66-70,61-65,56-60,51-55,46-50不同的分值。 3.终结评价: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科组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作为终结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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