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四部分隧道工程;第五部分管网工程;第六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

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

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

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政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5.本市政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是,每立方砂浆人工扣减0.17工日。搅拌机扣减0.167台班。

6.本市政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

1.本市政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定额中未列消耗量,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使用费,其燃料动力消耗在材料费中计取。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是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九、本市政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项目未编列,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的定额子目。

十、本市政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市政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路基处理

说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处理弹软土基、预压地基、石砌排水沟、路基盲沟、砂底层、机械翻晒土、土边沟成型等内容。

二、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不含滤管外层材料。

三、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计算。砂井直径不同时可按砂井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用量,其他消耗量不作调整。

四、振动(冲)砂石桩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3%。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六、定额“掺水泥稳定土”的水泥含量为3%,当水泥含量不同时可对水泥用量进行调整,人工、机械均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掺石灰、改换片石、掺水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堆载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计算。

三、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3”计算。

四、袋装沙井、塑料排水板以“m”计算。

五、砂、碎石桩、石灰砂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六、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

七、土工合成材料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八、石砌排水沟、土边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路基盲沟、中央分隔带盲沟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计算。

第二章挡墙、护坡

说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砂石滤层、滤沟,砌护坡、台阶,压顶,挡土墙,勾缝、抹灰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桥梁工程的锥坡、墩、台等砌筑工程套用桥涵部分定额子目。

二、挡土墙、护坡需搭脚手架时应另计,套用建筑工程中脚手架相关定额子目。

三、块石如需冲洗时,每立方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泄水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0.3㎡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台阶砌体按设计尺寸的实砌体积以“m3”计算。

三、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四、模板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五、钢筋按设计尺寸、规格以“t”计算。

六、勾缝、抹灰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第三章围堰、筑岛

说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围堰工程、筑岛等内容。

二、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定额中的“水上打拔工具桩”

的相应定额执行,桩的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中拉森钢板桩围堰已包含打桩费用。

三、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其中拉森钢板桩考虑了2次潮汛时的维护费用。

四、围堰工程已含50m范围内土方挖、运用工,超过50m,可另行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的土方挖运用工(27.5工日/100m3)。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用量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实际围堰高度及材料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m3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定额草袋消耗量除以2.11为麻袋数量,如为尼龙袋装土,则含量不予调整。

六、围堰部分的钢桩、钢板桩及拉森钢板桩围堰的主材费按摊销量7%进入定额基价,定额使用时可根据桩周转次数或一次性使用等以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七、拉森钢板桩基本定额的围堰使用天数为24d,潮汛次数为2次,超过定额规定,可按实调整,桩的维护使用费及潮汛时的维护费按t·d计算。

第四章其他

说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支撑工程,脚手架,现场施工围栏,施工便道,便桥,小型构件及混凝土运输等内容。

二、除槽钢挡土板外,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

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撑挡土板考虑。按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四、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五、钢桩挡土板的槽钢桩以“t”为单位,套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子目。

六、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七、纤维布和玻璃钢施工护栏按2.5m高考虑,彩钢板护栏和移动式钢护栏按1.8m高考虑。实际高度不同时,可以按照面积进行折算来调整。

八、搭拆便桥定额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适用于跨河道的临时便桥。套用装配式钢桥定额,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九、泥结碎石便道主要用于场外施工便道。

十、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是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支撑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计算。

二、施工围栏以长度按“延长米”计算,移动式按照“每天100m”计算。

三、沟槽临时钢盖板搭设按搭设面积以“㎡”计算。

四、临时便桥搭、拆按桥面积计算,装配式钢桥按桥长以“m”计算。

五、场外施工便道区分厚度按路面面积以“㎡”计算。

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一章道路基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人行道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按一定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

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下式进行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式中C 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 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 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设计的压实厚度;

H0——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L 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L 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且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

作内容。土为松土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块石

底层除外)。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六、黄土为就地取材,定额消耗量加“()”表示,如需外借或购买时,

费用另计。

七、所有基层混合料采用厂拌机械摊铺时,均套用水泥稳定碎石相关子

目,换算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八、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开槽宽2cm,深2.5cm编制,实际不同时可调

整灌缝材料用量,其他不调。

九、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项目,均未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需要

时,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再执行消解石灰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整形、路床(槽)整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人行道路整形宽度按人行道设计宽度外侧加0.30m计算。路床(槽)整形宽度按设计道路基层(垫层)宽度另计算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其加宽值按每侧0.25m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

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首层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0.3m

计算,以下基层按上层宽度每侧加0.3m计算。

四、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摊铺的基层、顶层面

积计算。

五、防裂贴修补道路裂缝按实际贴防裂贴的宽度乘以长度以“㎡”计

算。

六、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修补裂缝长度计算。

第二章道路面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简易面层及撒铺透封层等内容。

二、沥青混凝土面层所需要的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三、沥青碎石套用沥青混凝土相关子目,换算主材价格。

四、水泥混凝土面层,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得换算。

五、水泥混凝土面层均考虑使用商品混凝土。

六、本章模板工程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等综合考虑,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模板,均不作调整。

七、钢筋工程

1.本章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2.各项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子目。

3.定额中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4.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八、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实际使用塑料膜养生时,套用养生布养生子目,换算主材,其他不变。

九、透层、粘层、封层子目,当设计与定额用油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沥青油含量,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面层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章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木材摊销量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05。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面层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三、伸缩缝按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缝长×设计缝深。

四、现浇混凝土路面及现浇混凝土人行道模板以“㎡”计算,其工程量同相应的路面及人行道的面积。

第三章人行道及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安砌,树池砌筑、半成品材料运输等内容。

二、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用量,但人工用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按实铺面积以“㎡”计算。应扣除树池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二、道路工程侧缘石、树池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侧缘石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第四章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等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隔离设施等工程项目。

三、本章定额中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四、管道的基础及包封参照其他章节有关子目执行。

五、工井定额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井时的封头材料。

六、电缆保护管辅设定额中已包括连接管数量,但未包括砂垫层。

七、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

八、柱式安装若为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九、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其材料做相应调整。

十、标线不分虚线实线按15mm厚编制,若实际不同时,其材料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温漆定额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另行计算。

十二、箭头、文字标记均套用标线子目

十三、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

十四、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十五、交通岗位设施:

1.值勤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2.值勤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六、本章定额中每片护栏的标准长度如下:

1.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固定式)为

2.5m。

2.机非隔离护栏为3m。

3.人行道隔离护栏(半封闭)为6m。

4.人行道隔离护栏(全封闭)为2m。

十七、本章定额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如下:

1.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4m以下。

2.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为4~8m。

3.全封闭活动门列为2m和4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实埋长度(扣除工井内净长度)以“m”计算。

三、标杆安装以“套”计算。

四、反光柱安装以“根”计算。

五、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作方面积套用定额,以“块”计算。

六、减速板安装以“块”计算。

七、视线诱导器安装以“只”计算。

八、标线不分虚实线和部位,均按实漆面积计算。

九、震颤标线按实漆面积计算。

十、箭头、文字标记按“㎡”计算,其中箭头的直线部分按“长×宽”计算面积,三角部分按“底边×高”计算面积;文字、图形等均按最外侧尺寸“长×宽”计算面积。

十一、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

十二、环线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计算。

十三、值警亭按装按“只”计算。

十四、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

十五、机非隔离护栏分隔墩数量按实计算。

十六、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十七、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之间的长度计算。

十八、管内穿线长度按内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

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一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片石含量为15%,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用量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预拌混凝土系指商品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定额中的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除外),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不作调整。

六、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部分第3章有关项目。

七、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八、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部分第八章有关项目。

九、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模、胎膜,如发生时可套用本部分第八章有关项目。

十、Y形等异形柱模板按柱式墩台身模板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锯材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十一、索塔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索塔顶的高度。当塔墩固结时,工程量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数量;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数量,桥面顶部以下部分的数量按墩台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孔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四、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每一旋转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道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

每一旋转层的面积计算公式:

S=π(R2-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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