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送达回执单

律师事务所送达回执单

陕西行天律师事务所

送达回执单

委托方:回执单编号:

说明:

1、本回执单用于《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提交当事人证明。

2、本回执单一式两份,送达委托方签字为一份,受送达方签字一份,均应放入本案卷宗归

档。如有一方未能签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3、本回执单编号应与交付给委托方由其亲自送达法律文书的回执单编号一致。

行政案件法律文书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目录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回避/不回避决定书…………………………………… 4.传唤证………………………………………………… 5.询问笔录……………………………………………… 6.检查证………………………………………………… 7.勘验/检查笔录……………………………………… 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10.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1.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12.举行听证通知书……………………………………… 13.听证笔录……………………………………………… 14.听证报告书……………………………………………… 1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16.当场处罚决定书……………………………………… 17.不予处罚决定书……………………………………… 18.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19.扣押物品清单………………………………………… 20.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2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2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24.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25.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26.限期戒毒通知书……………………………………… 2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9.担保人保证书………………………………………… 30.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深圳市实习律师违纪违规惩戒处分办法

深圳市实习律师违纪违规惩戒处分办法(试行)(2009年6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依据】为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积极规范深圳市实习律师的实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实习律师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惩戒处分机构、效力】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对实习律师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处分的专门机构。管委会根据本办法对实习律师做出的惩戒处分决定,对实习律师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惩戒处分原则】管委会根据本办法实施的惩戒处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坚持客观、公正以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回避、听证制度。 第四条【工作部门】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对实习律师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议、听证等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以下简称“律协会员部”)协助

管委会并负责实习律师违纪违规惩戒处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工作监督】管委会对实习律师的违纪违规处分工作,应接受律协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惩戒处分措施 第六条【惩戒处分种类】管委会根据实习律师的违纪违规情节,对实习律师实施以下惩戒处分: (一)警告; (二)责令改正; (三)训诫; (四)通报批评; (五)公开谴责; (六)延长实习; (七)停止实习; (八)实习无效。 其中,延长实习期限的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凡被宣告实习无效的实习律师,在宣告实习无效决定做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行申请实习;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惩戒处分可单独实施也可与其他惩戒处分合并实施;凡被给予延长实习、停止实习、实习无效处分的实习律师,应重新参加实习培训和实习考核。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苏明律见字【2018】第040529号 2018年5月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做的会议文件及公告文件、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重庆市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法规名称】重庆市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重庆市司法局 【发文文号】 【发文时间】2010-10-1 【实施时间】2010-10-1 【正文】 重庆市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第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负责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下列法律援助案件: (一)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案件;

(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案件; (三)仲裁代理案件; (四)法律咨询和代书; (五)其他非诉讼代理事项。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范围 第五条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卷宗材料包括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审批材料和承办案件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案件,申请审批材料包括下列范围: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的证明;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六)法律援助审批表; (七)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或者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的复印件; (八)送达回执。 申请人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提出异议,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申请审批材料还包括以下范围: (一)复查申请书; (二)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决定复印件; (三)送达回执。

第七条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审批材料包括以下范围: (一)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 (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 (三)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的复印件; (四)送达回执。 第八条案件承办材料包括下列范围: (一)法律援助指派函; (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三)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四)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复印件; (五)会见受援人、当事人、证人谈话笔录; (六)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人员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入卷; (七)证据分析材料; (八)集体讨论记录; (九)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未申请的除外); (十)出庭通知书; (十一)庭审笔录; (十二)辩护词、代理词或法律意见书;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存根) 司行送字(______)第______号 ┌───────────────┬───┬────────┬─────┐ │受送达人(单位法人代表) ││受送人地址││ ├─────┬────┬────┴─┬─┴───┬────┴┬────┤ │送达方式││签发日期││签发机关││ └─────┴────┴──────┴─────┴─────┴────┘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司行送字(______)第______号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送达文书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送达人(单位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送达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机关_______________送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接送达:本人(本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___ 时分收到上述文书。(签收日期)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收人与当事人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送达:行政机关发出双挂号信回执注明日期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 回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置送达:受送人拒绝接受送达文书,代收人或见 证人不愿意在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执法人员将送达文书留置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强拆之后的解决方法

强拆之后的解决方法 我们知道,如果需要征用土地,应当与居民签订拆迁协议,并且要给予拆迁补偿。如果未经合法程序,未进行合理补偿便进行强拆就是非法强拆!那么,遭遇非法强拆怎么办呢?下面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在家来介绍下 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为什么报警就算无用也要报警! 遭遇强拆的时候,因涉及房屋及屋内财产,金额较大,可以按照刑事案件报警要求公安局出警处理。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之后,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后对违法人员、行为机关起诉时可作为维护自己权益强有力的证据,大大增加胜诉的把握。 注意:强拆报警无效警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27、文书送达回执填写说明

文书送达回执填写说明 文书送达回执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在送达行政处 罚文书时,记载相关文书己经送达的书面凭证。它是据以证明处罚机关将有关执法文书已送达当事人或其他受送达人 的书面文件。根据法律规定,一些执法文书只有在送达当事人后,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制作送达固执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受送达当事人 填写该文书所指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应写清楚送达的文书的具体名称及文号。 (三)收件人签章 应由当事人亲自签收文书;如果是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收文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并出具相应的职务证明或者授权手续。拒收文书的,应注明相关情况。 (四)送达地点 应写明送达的具体地址。 (五)送达日期 送达日期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送达时,受送达人在场的,其签收日期为收件日期;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其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受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注明日期为收件日期。 3、委托送达的,委托送达机关依上述两条签收的日期为收件日期。 4、邮寄送达的,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为送达。 (六)送达方式 从实践来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送达法律文书一般的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在送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记录。 (七)送达人 两人以上送达。 (八)备注 下列事项应在备注栏写明: 1、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应写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并记录拒收的事由。 3、采取邮寄、公告送达的,应注明。 (九)其他 送达回执上要加盖行政机关公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邮寄送达的,可将挂号信回执粘贴在文书存根上。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申请执行书; 5、执行根据; 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 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单位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 11、传票、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 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包括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 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

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 15、执行和解协议; 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 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 19、执行款物收取、支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 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22、送达回证; 23、备考表; 24、证物袋; 25、卷底。 第二十条: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阅卷笔录; 4、执行方案; 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 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庭(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法律文书签发件; 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建议撤诉法律意见书

致: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敬启者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XX银行石家庄分行撤销对XX市 XXX工具厂起诉的法律意见书 受贵行委托,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跃龙、王建雷就有关贵行对XX市XX工具厂贷款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担保的情况进行分析,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法规 (一)贵行档案材料 1、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与XX市XX玻璃厂于1998年9月21日签订的编号为1998年(XXX)字第012号贷款合同; 2、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与XX市XX厂于1998年9月21日签订的编号为1998年XXX保字第012号担保书; 3、XX市XX玻璃制品厂于2002年6月21日向XX银行石家庄支行出具的书面承诺; 4、XX市XX玻璃制品厂分别于2002年10月28日、2003年6月27日、2003年8月25日、2003年12月15日、2004年1月8日、2004年3月29日、2005年3月23日向贵行偿还部分贷款本息的转账(存款)票据; 5、XX银行石家庄支行分别于2003年4月18日、2006年1月17日、2007年6月21日逾期贷款本息催收函回执。 (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 4、贷款通则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 6、相关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二、贷款担保的基本情况 1998年9月21日,XX银行石家庄分行与XX市XX玻璃厂签订编号为1998年(XXX)字第012号贷款合同,向XX市XX玻璃厂提供贷款30万元,贷款利率6.93%,贷款期限自1998年9月21日至1999年9月20日。 对上述贷款,XX市XX工具厂出具了编号为1998年XX保字第012号担保书,承诺对编号为1998年(XXX)字第012号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02年6月21日,XX市XX玻璃制品厂向贵行书面承诺,就贵行与XX市XX玻璃厂签订编号为1998年(XXX)字第012号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由XX市XX玻璃制品厂进行偿还。 其后XX市XX玻璃制品厂向贵行偿还了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尚有贷款本金246128.43元及利息未予清偿。贵行分别于2003年4月18日、2006年1月17日、2007年6月21日进行催收,XX 市XX玻璃制品厂在逾期贷款本息催收函回执上盖章签字。 三、对贷款担保情况的法律分析 1、超过保证期间,XX市XX工具厂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998年(XXX)字第012号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自1998

监理罚款通知单回执单样本

监理罚款通知单 A03 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项目经理部) 事由: 内容: 1、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昊业监理公司五一农场监理部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通知日期 201 年月日

注: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后,建设、施工各一份、监理2-3份 监理罚款通知单 A03 工程名称五一农场二期连队整合保障性住房34#、37#楼编号HJW?05致: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三分公司五一项目部(施工项目经理部) 事由: 你单位现在施工使用的吊篮存在安全问题,具体如下: 内容: 1、前面34#、37#楼外墙保温用的吊篮虽准备多日,多次要求编制安全方案和报送安检部门进行检测,至今未做到位,现已开始使用,按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必须检测合格,要求项目部暂停使用,待手续输齐全后再用,以防出现安全事故,35#、36#、40#也要尽快办理。 2、吊篮升降用的电缆线虽是五芯线缆,但PE线在总箱和分箱、开关箱及设备外壳处未做连通,还有分箱内一个漏电断路器下不能同时接两个吊篮,须引起注意。以防止中电和发生意外事故。。 3、屋面上捆绑的安全绳大多贴着屋面兜了一下配重块,没有认真绑扎和固定,不能够满足安全要求,要认真处理好。 4、虽着各工种的的投入,现场楼内住人不断增加,新建楼内本身住人就是不安全因素,加上污水、垃圾、大小便,更不利于文明施工要求,又加上电线乱接乱拉,做饭用电炉子或液化气等更增加了不安全因素,故要求施工方尽量在外面安排住处,搬出楼内居住人员;若暂时联系不上住处,也要将人员临时集中在一栋楼的同一层内,设置楼长统一管理,以确保人员安全。 5、塔吊吊装零散小型构件,必须用吊篮盛装,以防掉落砸人,AC板吊装一次不得超过2块,吊装时,下面不得有人施工,在吊区设置警戒线。 以上安全质量问题要求你单位必须暂停相关联工作、立即整改,限期3天,整改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我监理部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超出3天后仍未做到位,按现场管理制度一千元处罚升效。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昊业监理公司五一农场监理部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张同计 通知日期 2013年 10 月 9 日

特许经营信息披露保密协议

特许经营披露信息 保密协议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正在就乙方以特许经营形式加入甲方服装销售网络有关事宜进行 洽谈,乙方有意以特许经营方式加盟甲方服装销售网络; 2、甲方向乙方依法披露的有关信息若被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将给甲方造成巨大 的损失; 3、乙方愿意对甲方依法披露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双方就依法披露特许人有关信息及保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披露信息的内容】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依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以下信息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披露: 1、甲方及其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2、甲方拥有的经营资源的基本情况。 3、特许经营费用的基本情况。 4、向乙方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条件等情况。 5、为乙方持续提供服务的情况。 6、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方式和内容。 7、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情况。 8、中国境内其他被特许人的有关情况。

9、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甲方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10、甲方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案由、诉讼(仲裁)请求、管辖及结果。 11、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情况。 12、将要签订的加盟合同文本。 第二条【书面送达的方式】甲方可采用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乙方送达书面材料,采用非当面递交方式送达的,送达地址以乙方在本条款中确认的为准。 乙方邮寄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子邮件地址: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自邮政部门查询或反馈邮件已妥投之时视为已送达乙方;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自甲方交出/发送完毕之时视为已送达乙方。邮件详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视为送达回执。 第三条【材料完整性核对】采用非当面递交方式送达的,乙方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3日内核对材料完整性,若未完整收到上述材料,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再次发送。乙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3日内未对材料完整性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完整收到上述材料。 采用当面递交方式送达的,乙方应在本合同附件的“送达回执”处签章。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开始】乙方自收到甲方送达的披露信息材料时起,对甲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披露信息材料未一次性完整送达乙方的,自收到

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

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 姓名:胡海军律师事务所: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卷宗号时间内容指导老师意见2015年度 包民一初 字第02999号2015年12 月30日 1、整理卷宗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卷宗:合 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诉讼风险告知书、立案审批表、送达回执、律师 谈话笔录、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安徽增 值税普通发票、民事起诉状、诉讼保全申请书、 证据目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人民法院 传票、代理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安徽金的 律师事务所办案小结、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 2、卷宗编号,编号为:YW-2015-42; 3、卷宗归档。 该实习人员严格 按照整理卷宗的规则 和安徽金的律师事务 所卷宗归档管理要求, 认真完成卷宗归档整 理工作。 指导律师: 年月日 2015年度 长民一初 字第01909号2015年12 月30日 1、整理卷宗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卷宗:合 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诉讼风险告知书、立案审批表、送达回执、接待 当事人谈话笔录、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 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传票、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 代理词、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办案小结、律师服务 质量监督卡; 2、卷宗编号,编号为:YW-2015-43; 3、卷宗归档。 该实习人员严格按照 整理卷宗的规则和安 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卷 宗归档管理要求,认真 完成卷宗归档整理工 作。 指导律师: 年月日 2015年度 合民一终 字第04765号2016年1月 30日 1、整理卷宗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卷宗:合 肥市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诉讼风险告知书、立案审批表、送达回执、接待 当事人谈话笔录、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 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民事上诉状、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传票、庭审笔录、代理词、补充代理意 见、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办案小结、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 2、卷宗编号,编号为:YW-2015-44; 3、卷宗归档。 该实习人员严格按照 整理卷宗的规则和安 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卷 宗归档管理要求,认真 完成卷宗归档整理工 作。 指导律师: 年月日 1

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报告

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报告 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报告 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报告5月份,我科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区xx家律师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放在去年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听、看、查、评的做法,即听主任汇报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看所容所貌;检查公示栏、规章制度、立案和结案登记本、公章使用登记本、会议记录簿、业务归档、党建情况等;点评律师所好的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推进了律师所规范化建设,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促进了全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一、检查基本情况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同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各所的业务学习做得还不错,公示的内容比以前齐全了,人员资料也比以前齐了,档案归档也比较及时,制度建立方面也比较完善。具体表现为: (一)努力抓好律师所内部管理工作。在去年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律师所加强了内部管理,一些律师所的合伙人多次召开会议,统一了思想和认识,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工作来抓,认真布置,并针对去年反映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对所的规范化的管理。 (二)进一步实行科学化管理。随着我区律师行业规模的壮大,律师所的数量已经达到39家,大部分律师所均配备有档案资料室、图书室,基本上能够达到人均一台电脑的配置。绝大部分的律师所更新

了公示栏中律师的相片,统一为着律师袍的相片,显得美观大方。律师人数较多的所实行电子信息化的管理,建立了局域网,实现网上案件审批管理。在电子硬件设施配置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加强网站建设,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活泼生动。 (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所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而且对制度汇编进行外观的精包装。各所立案登记工作有较大改善。大部分所实行立案电脑和登记簿的同步登记。大部分所能够做好文件传阅,公章使用登记,同时设立了多项台帐登记。 (四)党建工作富有成效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能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登记本,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开展活动,认真考察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党支部按照“六有“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如天地正律师所作为市司法局党建设工作的试点单位,建立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工作室,在网站设置了党建栏目,今年推荐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有2名预备党员转正。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律师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 一是制度实用性不强。不少律师所对制度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生搬硬套的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少,以致制度摆设的多,所内人员主动查找的少。 二是基本制度内容有欠缺。个别律师所群体、敏感案件讨论上报制度没有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个别律师所未在投诉处理制度中明确成

几种常见法律文书案例范本

民事诉状(案例范本) 原告:邹某,男、1969年5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联华组。电话:135151108 诉讼代理人:刘大华,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6681490 被告:湖南省长沙高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2号,电话:545588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双倍返还购房(成约)定金四万元整。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原告律师费四千元整。 事实与理由: 2002年9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名都花园商品房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约定双方在十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合同,被告同时收取了原告定金两万元整。当原告依约去签署合同时发现,被告尚未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预售商品房的法定要求,因此不同意违法签订购房合同,要求被告在办好相关证件后签约。被告直至2003年5月16日才办齐上述许可证,而此时,被告却以房价已上涨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并不同意退还原告的定金。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原告所交两万元是“成约定金”,因被告的原因导致主合同不能成立,当然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依法应双倍返还定金。 此案因被告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利用优势地位坑害消费者所致,为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为更好地维护和发扬“诚信”的社会风尚,应当保护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所以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原告): 时间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原民初字第243号 原告凡庭,男,198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三山村。 委托人代理人王大峰,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岭军,男,197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原阳县陡门乡朱庄村。 委托代理人王占国,男,1973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0号院9号楼7号。 原告凡庭与被告朱岭军买卖合同及纠纷一案,原告于2012年2月2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志远、刘敏、毛冠惠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鲁传凯出庭担任记录,于2012年4月19日在本院太平镇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出资成立河南省九媒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为一人有限公司。原告与该公司于2010年3月7日签订一份购买咖啡机的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被告75000元,但该公司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0)洛龙民三初字第1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该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于2010年11月26日注销河南省九媒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依法应对该公司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现请求被告返还原告货款75000元。 被告辩称:原告于河南省九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属实,且该合同现已经解除。但原被告经协商将15台咖啡机给了原告,被告不应再返还原告咖啡机款75000元。 原告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1、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0)洛龙民三初字第1410号民事判决

[原创]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范文一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女,78岁,汉族,小学文化。保定市××厂退休职工。 住所地:保定市兴华路××号。 身份证号:130604193300000000 委托代理人:孙××,男,44岁,汉族,高中文化,保定××厂下岗职工。系原告之子。 身份证号:130604196700000000 委托代理人:张××,河北凯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男,52岁。 住所地:保定市兴华路179号××号。 身份证号:130605195900000000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保定市五四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经理。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4074.54元+10元+2元=14086.54元;护理费2000元×12月×2年=60000元;住院火食补助费50元×36天×2人=3600元;交通费170元;鉴定费3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24395.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4395.1元 以上各项损失共计129646.74元。 3、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2011年6月19日11时40分,被告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保定市普庆路410号门前由南向北倒车,由于被告违章和过失将正在普庆路由东向西行走的原告张××碰倒,造成原告右腿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36天出院。原告出院并未治愈,是因为年龄偏大,医院不给做麻醉手术,采取外固定术后回家保守疗养至今。

经公安交警出警现场勘察,认定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被告负全部责任(见附件) 原告的骨折长期不愈合,功能不能恢复,致使原本能够独立生活的原告瘫在床上,不仅给原告带来很大痛苦,还给家人带来很大困难。 截止到目前,被告李××仅垫付了8000元。原告方家人由于各种开销较大,又都是下岗职工已无力支撑。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 2011年10月8日 附项:1、起诉状一式三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医疗费单据三张复印件一份。 4、市内交通费170元复印件一份。 5、鉴定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送达回执复印件二份。 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8、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证明一份。 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一份。 10、法医学鉴定书彩印件一份。 11、陪床人孙××工资证明一份。 1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网页材料一份。

调档函回执单样板

调档函回执单样板 篇一: 调档函回执(限20XX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招办:你校拟录取同志为20XX级硕士研究生,现根据该同志本人的申请, 我单位同意将其全部人事档案寄到你校。因20XX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尚不完整,现将调 档函回执寄至你单位,该同志全部人事档案待毕业后于20XX年7月30日前寄出。负责人签名(公章):20XX年月日联系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考生个人信息表篇二:调档函模板人事调档函 公司: 兹有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 同意接收其人事档案。现请贵公司在接到调档函后, 将其人事档案整理转递我司。如一时无法转送,请将原因告知我公司。多谢合作!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公司人事部

年月日----------------------------------------调档函回执 调档字号篇三:工作确认回执单工作确认回执单篇四:调岗通知及回执调岗通知书:您好!公司通过对您的长期观察和对你近期工作分析,并考虑到公司需要和您的工作能 力,经讨论,认为您比较适合在店岗位工作。因前期公司已与您进行意愿协商并 征得您的口头确认,现本公司决定,将您由岗位调至岗位。请你在收到本通知 之日起三天内办完相应移交手续,并前往报到。特此通知。人事行政部 经办人:年月日 -------------------------------------------------------------------------------- ---------------------- 调岗通知回执 岗位调动通知我已收到。我服从公司关于我本人的岗位调动决定,将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相关手续,并准时报到。

书记员考试复习

书记员考试复习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书记员复习资料(A卷) 一、选择题(单选) 1.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注意的是,独任庭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只试用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独任庭审判人员。 2.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书记员工作职责:(1)办理庭审前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2)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其他诉讼文书。(3)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局收据。(4)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5)公布开庭审理公告。(6)检查开庭时诉讼当事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7)担任按键神力过程的有关记录工作。(8)打印并核对按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9)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一集司法统计工作。(10)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保障司法公正: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禁止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抵制人情案、关系案。 5.下列民事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手里、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6.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7.适用留置送达时,应首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诉讼文书并不影响法院送达,尽量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让其签收诉讼文书。如果当事人不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有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8.挂号信回执是确认送达日期的唯一凭证。 9.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10.送达内容: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1.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前需要送达的诉讼材料: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 12.地域管辖标准:一是当事人的所在地(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得了联系,二是诉讼的火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13.庭审笔录(考顺序):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法庭调解阶段。 14.期间的确定及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方法、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延误期间的救济措施。(裁定驳回15天,裁定撤诉当天)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细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细则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6.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听证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的通知(2017修订)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细则 (2010年6月30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严格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行业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根据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处分决定作出后,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处委”)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处分的会员送达处分决定书。受送达人为个人会员的,处分决定书应同时送达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处分决定书的副本应报北京市司法局和全国律协备案。 第二条处分决定书的送达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条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时,可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后,交由受送达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代为签收,对于受送达人为个人会员的,可以委托被处分会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送达。受送达人为团体会员的,可留置送达。代签收日或留置送达日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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