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XX(20210218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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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XX(20210218010531)

XX 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精选【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 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 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 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

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

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

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 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 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XX年6月26日中午,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 时许钟某

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 月17 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XX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 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 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 3 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 年,一名19 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 次盗走存款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 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 年,15 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

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 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

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 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 周岁。自今年 5 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 5 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 5 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 5 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并处罚金4000 元及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并处罚金4000 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

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 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 。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 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

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XX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

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 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

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 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 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

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

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

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 分(每组抽 5

题); 抢答题答对10 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 抢答题:共14 问(略)

12 月 4 日是国务院规定的国家宪法日。我校为培养学生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宪法日期间,学校以“学法守法护我成长”为主题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了一系列的宣教活动。

一、营造活动氛围,注重校园宪法宣传。为了更好的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增强宣传力度,学校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广播、板报、校园网及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宪法知识,进行宪法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二、开展国家宪法日升国旗和宣誓活动。

12月4日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和宣誓活动。张永建副校长希望全体教师要学法知法,引导同学们走正确的道路,做一名奉公守法的人民教师。希望全体同学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正能量。

三、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清晨各班级响应号召,每个主任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和宣誓活动。

四、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活动。

学校邀请到法制副校长李扬警官来到学校,为同学进行法制教育。他强调依法执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并给同学们介绍了树立法制意识对于法制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

五、开展宪法教育主题班会课。

学校各班级以“ 12?4”全国宪法日为契机,在认真学习宪法知识的基础上,共同以“学法守法护我成长”为主题召开班会课,对学生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德育处对各班级班会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全校学生做到人人都参与,将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此外,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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