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914747525.html,

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张云

来源:《人民论坛》2016年第21期

【摘要】政府在解决医疗和养老的难题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处理好与养老服务市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导致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政府应及时调整其职能,积极科学地履行应承担的职责,有效促进健康老龄化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政府责任【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我国医疗和养老服务成本不断高涨,养老难,医疗难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难题。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政府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应该清晰界定政府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合理发挥其职能,促进实现健康、积极老龄化的目标。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政府履责的状况

针对我国医疗和养老相分离的状况,政府通过实施多种举措,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府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对自身职责定位认识不足等原因,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仍存在不足之处。

第一,养老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没有设立医养结合专项资金,将其列入固定的财政收支预算,而只是在税收、土地建设、水费、电费、房租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者临时性的补助;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民政部门为了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以发行福利彩票募集社会资金,但是募集的金额有限;另外由于政府拨款往往不用于私人机构,因此也存在公办和民办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未能充分发挥对养老服务市场的引导和规划功能。这主要表现在:在一些一线城市聚集了高端的大医院,具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高水平的医师,在这些医院人满为患。但是许多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却因地理位置或经济效益等问题致使无人问津而被闲置,而许多慢性病患者以及大病初愈的老年人急需接受康复医疗、保健护理,却未能入住信得过的康复护理院。由于未能及时做好经济效益不好的医院和社区医院的转型升级工作,致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供需失衡。

第三,缺乏科学的评估和监督制度。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老年人医养结合需求评估标准,无法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健康阶段及养老需求提供分级化、多样化的服务,从而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医养服务。另外,政府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内容、机构运行等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