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等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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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阿尔伯特的说明

这是G.厄斯特莱希和 E.霍尔策编制的<帝国等级一览表>刊载于<格布哈特德意志史手册>第二卷附录之中,录入的部分说明了1521年到1755年之间的的帝国成员及其变动.

帝国等级一览表按照等级编制,所有在1521年已经成为帝国成员的都被列入其中,到1755年仍然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以"+"注明,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则以"-"注明,帝国成员不属于其原有等级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等级变化(像巴伐利亚成为选侯等级)也可能是被大邦国吞并失去其直属帝国的地位,也可能是被临国兼并而不再属于帝国,还有帝国名录记录错误而被删除者,一般都在该行注有原因,对于1521年还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一般都单独列成一项注明为到1755年新的等级成员.

帝国成员名录

首先是选侯等级,序号1-7的是1521年列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巴伐利亚和汉诺威则是1755年统计时已经成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

选侯之后是诸侯等级这个等级当中首先列出的是教会和世俗诸侯,教会诸侯包括大主教和主教们,然后是世俗诸侯,作为补充的是分别列出的至1755年新的教会和世俗诸侯,

在教会和世俗诸侯之后是高级教士,以及伯爵和领主们,高级教士包括修道院院长和大教堂教长,女修道院院长,以及骑士团领地(骑士团本身被列为教会诸侯等级),

最后是帝国城市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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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选侯

序号1521年1755年说明

1 美茵茨+

2 特里尔+

3 科隆+

4 波希米亚+ 1708年完全得到重新确认

5 普法尔茨+

6 萨克森+

7 勃兰登堡+

至1755年新增加的选侯:

8 巴伐利亚1623—1648年

9 汉诺威(不伦瑞克选侯邦)1692—17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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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诸侯

A大主教

1、马格德堡+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2、萨尔茨堡+

3、贝桑松+

4、不莱梅及城市+ 世俗诸侯(1648年,瑞典;1719年汉诺威)参见帝国城市(序号86)

B主教

1、班贝格+

2、维尔茨堡+

3、沃尔姆斯+

4、施佩耶尔+

5、斯特拉斯堡+

6、艾希施塔特+

7、奥格斯堡+

8、康斯坦茨+

9、希尔德斯海姆+

10、帕德博恩+

11、库尔+ 1648年瑞士联邦疆域,无直属领地的帝国等级主教

12、哈尔伯尔施塔特+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13、费尔登+ 世俗诸侯(瑞典,1719年汉诺威)

14、明斯特+

15、奥斯纳布吕克+

16、帕绍+

17、弗赖辛+

18、基姆湖—邦国领地(萨尔茨堡)

19、古尔克—邦国领地(奥地利)

20、泽考—邦国领地(奥地利)

21、拉凡特—邦国领地(奥地利)

22、巴塞尔+

23、瓦利斯(锡滕)—归瑞士联邦

24、累根斯堡+

25、迈森—归萨克森选侯邦

26、瑙姆堡—归萨克森选侯邦

27、明登+ 世俗诸侯(波兰登堡)

28、吕贝克+ 出自荷尔斯泰茵—戈托尔普家族的福音新教主教

29、乌德勒支—被西班牙逐出,后来归尼德兰

30、卡明+ 世俗诸侯(1648年勃兰登堡)

31、什未林+ 世俗诸侯(梅克伦堡)

32、日内瓦—归瑞士联邦

33、康布雷— 1678年归法国

34、凡尔登— 1552年归法国

35、洛桑—归瑞士联邦

36、梅斯— 1552年归法国

37、图勒— 1552年归法国

38、列日+

39、特伦托+

40、布里克森+

41、梅泽堡—归萨克森选侯邦

42、莱布斯—邦国领地(勃兰登堡)1598年被取消

43、勃兰登堡—邦国领地(勃兰登堡)1544年被取消

44、拉策堡+ 世俗诸侯(1648年梅克伦堡—什未林;1701年,梅克伦堡—施特雷里茨)

45、石勒苏易格—根据帝国最高法院的判决错误的被记入帝国名录,属丹麦

46、哈弗尔贝格—领地(勃兰登堡)1548年被取消

C世俗诸侯

1、丹麦国王代表属于帝国的邦国+ 奥尔登堡家族:荷尔斯泰茵;亦见伯爵

2、巴伐利亚若干世系+ 1623年起亦属选侯院

3、奥地利+

4、勃艮第+

5、萨克森+

6、于利希和贝格—由于萨克森选侯邦、勃兰登堡选侯邦和普法尔茨—诺伊堡制件的争执而暂时停止投票资格

7、克累弗和马尔克

8、勃兰登堡(法兰克世系)+

9、不伦瑞克(各世系)+ 1692年亦属选侯院

10、波美拉尼亚+ 前波美拉尼亚:瑞典,后波美拉尼亚:勃兰登堡

11、梅克伦堡+

12、劳恩堡+ 1689年不伦瑞克—吕内堡

13、荷尔斯泰茵+ 荷尔斯泰茵—戈托尔普

14、洛林— 1735/1766年归法国;见序号88

15、黑森+

16、符滕堡+

17、巴登+

18、备注纪念格尔德恩公国—1543年勃艮第;后来北部归尼德兰,南部归西班牙,1713年归普鲁士

19、洛伊希滕贝格+ 1648/1717年归巴伐利亚

20、安哈尔特+

21、亨内贝格+

D罗曼语地区诸侯

1、马斯河公爵—估计为巴尔公国,1431年归洛林

2、萨伏伊+

3、沙隆— 1237年归波艮第

补充

至1755年新的教会诸侯

1、骑士团首领兼德意志骑士团团长1529年;见高级教士(序号9)

2、富尔达16世纪(?)1752年主教管区;见高级教士(序号1)

3、肯普滕1524年见高级教士(序号3)

4、埃尔万根见高级教士(序号8)

5、穆尔巴赫见高级教士(序号14)

6、吕德尔斯

7、白十字骑士团团长1546年见高级教士(序号10)

8、贝希特斯加登1559年见高级教士(序号57)

9、魏森堡见高级教士(序号5)

10、普吕姆见高级教士(序号64)

11、施塔布洛见高级教士(序号42)

12、科尔凡最晚1582年;见高级教士(序号20)

至1755年新的世俗诸侯

1、黑尔斯菲尔德黑森—卡塞尔,见高级教士(序号2)

2、诺梅尼洛林;法国疆域,1763年代表洛林家族作为对洛林损失的补偿

3、默姆佩尔加德符滕堡,自1559年起

4、阿雷姆贝格自马克西米利安二世起

5、霍亨佐伦1653年;见伯爵(序号21)

6、埃根贝格1653年,1717年灭绝

7、洛布科维茨1653年

8、萨尔姆1654年见伯爵序号114

9、敌特里希施泰茵1686年见伯爵序号144;奥地利主权统治下的邦国,只有塔拉斯普被宣布是直属的

10、拿骚(两支世系)1654年见伯爵序号40—44

11、奥埃尔斯贝格1654年;处于奥地利主权统治下的邦国,只有滕根(前奥地利)被宣布是直属的,见伯爵序号67

12、东弗里斯兰1667年见伯爵序号67

13、菲斯滕贝格1667年见伯爵序号7

14、施瓦岑贝格1670年见伯爵序号34

15、利希滕施泰茵1723年亦见伯爵序号148

16、图尔恩和塔克西斯1754,埃格林根领地,见伯爵序号153

17、施瓦茨堡1754年见伯爵序号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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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高级教士

A修道院院长和大教堂教长

1. 富尔达—属帝国诸侯院,自1752年起主教管区

2 黑尔斯费尔德— 1606—1648年被世俗化,卡塞尔家族世俗侯国

3 肯普滕— 1524年属帝国诸侯院

4 赖兴瑙—合并于康斯坦茨大主教辖区,1548年以后丧失帝国等级资格

5 魏森堡—属帝国诸侯院

6 圣加仑—归瑞士联邦

7 萨尔费尔德—被曼斯菲尔德世俗化,后归萨克森

8 埃尔万根—属帝国诸侯院

9 德意志骑士团团长— 1529年属帝国诸侯院

10 白十字骑士团团长— 1546年属帝国诸侯院

11 魏茵加滕+

12 萨尔曼斯魏勒+

13 克洛伊茨林根—归瑞士联邦

14 穆尔巴赫—属帝国诸侯院—自1648年起实际上归法国,但在法律上仍为帝国等级,属德意志帝国诸侯。吕德斯曾与穆尔巴赫联合

15 瓦尔肯里德—被世俗化后来归不伦瑞克—沃尔芬比特尔

16 舍特尔恩— 15世纪被奥地利作为领地

17 魏森瑙+

18 圣布拉西— 15世纪被奥地利作为领地亦见伯爵序号151

19 毛尔布朗—被符滕堡世俗化

20 科尔凡—最晚在1582年属帝国诸侯院

21 舒森里德+

22 贝肯里德—归瑞士联邦

23 里达格斯豪森—自1567年起为邦等级(不伦瑞克—沃尔芬比特尔)

24 莱茵河畔施泰茵—归瑞士联邦

25 沙夫豪森—被城市没收,后来归瑞士联邦

26 瓦尔德扎森(上普法尔茨)—被普法尔茨选侯邦、后来被巴伐利亚授予豁免权

27 艾恩西德尔恩—归瑞士联邦

28 罗根堡+

29 奥克森豪森+

30 泽尔茨—在宗教改革时被普法尔茨选侯邦没收

31 纽伦堡的圣埃吉迪恩—被城市授予豁免权。此事于1567年为帝国最高法院的一份判决批准,因为起诉当局在当时无法递交有关帝国等级的文件

32 圣马克西明— 16世纪被特里尔选侯邦授予豁免权,17世纪偶尔得以维持帝国等级资格

33 希诺尔斯胡森(根据蒂勒:康布雷的霍内库尔特)—莫泽尔译作:“霍诺尔茨豪森”,“无法探询其情况”。霍内库尔特:归法国

34 雷兴豪森(雷克林豪森)—埃森修道院行使邦主权

35 图里塔尔的圣约翰(圣加仑州)—归瑞士联邦

36 根根巴赫+

37 科尼希斯布隆—被符滕堡世俗化

38 罗特=序号59明兴罗特或:巴伐利亚的罗特+—如果38=59被起诉当局认为是直属的,但判决有利于巴伐利亚

39 马尔希塔尔+

40 黑森林的圣彼德—被奥地利置为布赖郜邦等级

41 奥登海姆+

42 施塔布洛—属帝国诸侯院

43 迪森蒂斯—归瑞士联邦

44 罗肯豪森(根据蒂勒:在恺撒斯劳滕附近)—莫泽尔:应位于沙夫豪森附近;“但寻访无

着”。策德勒:恺泽斯劳特恩附近的罗肯豪森,未提到修道院

45 基青根—莫泽尔未提到。策德勒:归维尔茨堡,未提到帝国等级资格

46 埃尔欣根+

47 伊尔湖+

48 布兰肯堡—莫泽尔:应在洛林,归法国(参见布兰肯贝格,伯爵序号130)根据策德勒:在奥尔登堡附近有一座女修道院,但未提及帝国等级资格

49 伊斯尼+

50 普菲费尔斯—归瑞士联邦

51 圣约翰—莫泽尔未提到。根据蒂勒:在阿尔萨斯。策德勒:提到在阿尔萨斯没有圣约翰修道院,但是可能在瑞士伯尔尼州有另一座圣约翰修道院(除序号35之外)即圣约翰尼斯岛,未提及帝国等级资格

52 康斯坦茨的彼德斯豪森+

53 布鲁南(克赖茵的兰德施特拉斯)—没有发现关于帝国等级资格的记录

54 科姆堡—被符滕堡授予豁免权,1587年被帝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批准

55 恺泽尔斯海姆+

56 圣埃梅拉姆+

57 贝尔希特斯加登— 1559年属帝国诸侯院

58 圣格雷戈里恩塔尔的明斯特—归法国

59 明兴罗特+

60 科尔内利—明斯特+

61 韦尔登+

62 赫尔纳尔布—被符滕堡世俗化

63 乌尔施普林(乌尔斯贝格)+

64 普吕姆—属帝国诸侯院

65 艾希特纳赫—被勃艮第(奥地利)授予豁免权

B女修道院院长

66 奎德林堡+

67 埃森+

68 赫尔福德+

69 下明斯特+

70 托恩(马斯河畔)+

71 上明斯特+

72 考丰根—黑森—卡塞尔邦国领地

73 林道+ 莫泽尔:该修道院与帝国高级教士的教区评议会无关。所以1755年名册有误

74 格恩罗德+ 由安哈尔特行使表决权

75 布豪+

76 罗滕明斯特+

77 赫古巴赫+

78 古滕册尔+

79 拜茵特+

C骑士团领地

80 科布伦茨+

81 阿尔萨斯和勃艮第+

82 奥地利被奥地利置为邦等级

83 埃奇河畔

补充

至1755年新的高级教士

84 韦滕豪森16世纪仍为施瓦本帝国骑士等级的成员

85 茨维法尔滕至1750年被符滕堡当作邦等级对待;经调解后被接纳入高级教士评议会

86 奥格斯堡的圣乌尔里希和圣阿弗拉至1644年由于与奥格斯堡主教管区为帝国等级资格进行的争执未行使该资格

87 布尔(特)沙伊德莫泽尔:是帝国等级,但未列进名册,不属于任何帝国行政区

88 冈德斯海姆非帝国直属领地。不伦瑞克—沃尔芬比特尔在1709年以前保有邦国主权,并继续占有

至1792年新的高级教士

89 内雷斯海姆直至1760年后与厄廷根为帝国等级资格而进行诉讼

90 泽弗林根莫泽尔不知泽弗林根是否是帝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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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伯爵和领主

1 赫尔芬施泰茵+ 自1643—1753年起由巴伐利亚代表

2 基尔希贝格+ 自1530年起富格

3 迪森—灭绝,自1326年起就已归巴伐利亚

4 韦尔滕贝格(和海利根贝格)+ 自1530年起由菲斯藤贝格代表

5 卢普芬— 1582年灭绝

6 蒙特福尔特+

7 菲斯滕贝格+ 1760年以后仅属帝国诸侯院

8 齐默恩16世纪灭绝

9 施特费尔恩和尤斯廷根—自1751年起由符滕堡代表1755年材料有误

10 贡德尔芬根— 15世纪灭绝

11 埃贝尔施泰茵+ 自1660年起由巴登巴登代表

12 霍亨格罗尔德泽克(和克隆贝格)+ 自1692年起由莱恩伯爵代表

13 厄廷根+

14 海德克—自1471年归巴伐利亚

15 拉波尔特施泰茵— 1673年灭绝,在此之前被奥地利授予豁免权

16 施陶弗—埃伦费尔斯—所在地1567年被消灭

17 施陶芬— 1602年灭绝

18 蒂尔施泰茵和霍亨柯尼西斯贝格— 1500年以后灭绝

19 霍亨费尔斯和赖波尔滋基尔兴— 1602年灭绝

20 祖尔茨(和科莱特郜)+ 自1687年起由施瓦岑贝格代表

21 霍亨索伦— 1653年以后属帝国诸侯院

22 布朗迪斯— 1508年灭绝

23 宗南贝格领地占有者—被奥地利授予豁免权,15世纪归奥地利

24 瓦德堡的帝国世袭宫廷膳务总管+

25 卡斯特尔+

26 韦尔特海姆+ 自1574年起由勒文施泰茵代表

27 里内克+ 自1674年由诺斯蒂茨代表

28/29 霍亨洛厄+

30 魏茵斯贝格领主— 16世纪灭绝归符滕堡

31/32 利姆普尔格+ 自1690年和1713年起由各世袭领地代表

33 埃尔巴赫+

34 施瓦岑贝格— 1670年属帝国诸侯院

35/36 莱宁根+

37/39 哈瑙—明岑贝格— 1736年灭绝

38 哈瑙—利希滕贝格— 1736年灭绝

40-44 拿骚+

45 柯尼希施泰茵和埃普施泰茵— 1535年灭绝,序号76为附设所在地

46 伊森堡+

47 下伊森堡— 1664年灭绝

48 马奇—蒂罗尔领主1505年灭绝

49 波尔海姆—奥地利领主

50 菲尔内堡+ 自1554年起由勒文施泰茵代表

51 莱茵埃克+ 自1654年起由辛岑多夫代表

52/53 佐尔姆斯+

54 维内堡+ 梅特涅伯爵家族总管

55 默尔斯— 1702年归勃兰登堡

56 阿尔堡—靠近伯尔尼

57 芬斯廷根(费内特朗日,洛林)— 1458年灭绝

58 萨尔韦尔登和拉尔— 16世纪灭绝

59 维尔德格拉芬和莱茵格拉芬+

60/61 奥贝尔施泰茵— 1682年灭绝

62 诺伊恩阿尔— 1600年灭绝

63 霍尔恩— 1586年灭绝疆域靠近列日

64 赛恩+ 自1606年起由勃兰登堡—安斯巴赫、维特根施泰茵和基尔希贝格代表65/66 比奇— 1570年灭绝

67 滕根— 1592年灭绝

68 鲁平— 1524年灭绝归勃兰登堡

69 哈尔德克—被奥地利授予豁免权

70/71 霍亨施泰茵— 1593年灭绝

72 沃尔肯施泰茵—产业在17世纪出卖在此之前被奥地利授予豁免权

73 绍姆贝格(上奥地利)— 1559年灭绝

74 萨尔甘斯— 14世纪灭绝归瑞士联邦

75 曼斯菲尔德—被萨克森所豁免或低压的帝国伯爵领地

76 施托尔贝格+

77 博伊希林根— 1560年灭绝

78 巴尔比和米林根+ 自1659你那起由萨克森选侯邦代表

79 格莱兴— 1569年或1631你那灭绝

80-72 施瓦茨堡+ 1754年属帝国诸侯院

83 格拉— 1550年灭绝

84 普莱泽— 1571年灭绝

85 普劳恩的罗伊斯+

86 维德—龙克尔+

87 勒文施泰茵—被符滕堡授予豁免权

88 雷根施泰茵+ 自1670年起有勃兰登堡代表

89 弗利斯兰— 1524年归哈博斯堡,1579年—1648年归尼德兰

90/91 东弗利斯兰(=埃姆登)— 1667年属帝国诸侯院

92 利珀+

93 奥尔登堡+ 丹麦

94 霍雅+ 自1583年起有不伦瑞克选侯邦代表

95 莱宁根—威斯特堡+

96 瓦尔德克+ 1686年属帝国诸侯院

97 洛森施泰茵—被奥地利授予豁免权1629年灭绝

98 迪普霍尔茨+ 1585年起由不伦瑞克(选侯国)代表

99 兰茨贝格的申肯—估计为萨克森领主

100 施泰茵福特+ 冯-本特海姆伯爵领地拥有者

101 本特海姆+ 自1753年起被抵押给不伦瑞克选侯邦

102 布龙克霍斯特— 1719年灭绝

103 维特根施泰茵+

104 施皮格尔贝格+ 自1557年起由不伦瑞克选侯邦代表

105 赖兴施泰茵+ 自1698年起由内塞尔罗德代表

106 特克伦堡+ 自1707年起由普鲁士代表

107 绍姆堡和格门+ 格门自1640年起由利姆堡—施蒂鲁姆、绍姆堡由黑森—卡塞尔和利佩(—比克堡)代表

108 温斯托夫— 1533年灭绝

109 奥尔滕堡+

110 里特贝格+ 自1692年起由考尼茨代表

111 海牙— 1567年灭绝归巴伐利亚

112 莱斯尼克— 1538年灭绝归萨克森

113 贝尔根(楚特芬省)— 1581年归尼德兰,1654年复归伯爵评议会,1712年灭绝114 萨尔姆— 1654年属帝国诸侯院

115 法尔肯施泰茵(罗特韦尔县?)—灭绝自15世纪起归属奥地利

116 伊泽尔施泰茵—归尼德兰在此之前被勃艮第授予豁免权

117 舍恩堡+

118 德根贝格— 1602年灭绝归巴伐利亚

119 佐梅鲁夫(=祖梅劳?)长官—没有帝国等级资格证据

120-122 曼德尔沙伊德— 1546年被哈博斯堡选侯为附属邦君地位

123 萨尔姆—赖费尔沙伊德+

124 埃格蒙特和伊泽尔施泰茵— 1548年或1707年灭绝,1648年归尼德兰

125 贝尔根和瓦伦(=贝尔根和措姆)— 1567—1648年归尼德兰

126 黑本(=霍亨黑文)— 1570年灭绝

127 维尔登斯费尔德— 1593年灭绝

128 陶滕贝格和法尔古拉的申肯— 1640年灭绝,归萨克森

129 蒂宾根— 1631年灭绝

130 布兰肯贝格— 1542年归洛林

131 克里欣根— 1697年灭绝自1765年起重新获表决权由维德—龙克尔代表

132 罗根多夫— 1600年以后归奥地利

133/134 柯尼希斯埃格-楚-奥伦多夫+

135 梅尔斯堡(阿尔萨斯)— 16世纪归奥地利

136 布兰登施泰茵-勒尼斯—自15世纪起被萨克森王室授予豁免权

137 皮尔蒙特+ 自1625年由瓦尔德克代表

138-140 赫郜、弗利德贝格、格尔恩豪森的圣奥尔根席尔德骑士领地—有纳税义务但不是帝国等级

141 格尔茨— 1501年灭绝归奥地利

142 =132 —

143 =133 —

144 敌特里希施泰茵—自1686年起属帝国诸侯院

145 魏森沃尔夫的失宠者— 1654年被接纳进伯爵评议会因无直属帝国领地旋即被逐出

补充

至1755年新的伯爵和领主

146 属阿尔茨(阿尔施)豪森阿尔萨死和勃艮第德意志骑士团团长的邦国领地

147 霍亨埃姆斯自1759年起由奥地利代表

148 属法杜茨自1699年起有利希滕施泰茵侯爵

149 属伊勒—艾希海姆雷希贝格伯爵,后来为利姆堡—施蒂鲁姆伯爵;作为帝国骑士等级再次被逐出

150 属埃格洛夫自1668起特劳恩伯爵

151 属波恩多夫自1613起圣不拉西恩修道院院长

152 属坦豪森自1708起施塔迪翁伯爵

153 属埃格林根自1723起塔克西斯侯爵

154 属霍亨—瓦尔德埃克和马克斯赖茵巴伐利亚选侯。巴伐利亚仅保有行政区会议的投票权,在伯爵评议会中无表决权

155 属赛因斯海姆施瓦岑贝格侯爵

156 沃尔夫施泰茵世袭领地霍亨洛厄—基尔希贝格侯爵,吉希伯爵

157 属赖西斯贝格和维森特海德舍恩伯恩伯爵

158 温迪施格雷茨伯爵个人身份(=没有帝国直属领地的帝国等级)

159 乌尔辛-冯-罗森贝格伯爵个人身份

160 施塔尔赫姆贝格伯爵个人身份

161 武尔姆布兰德伯爵个人身份

162 吉希伯爵个人身份

163 格雷菲尼茨伯爵个人身份

164 皮克勒伯爵个人身份

165 格龙斯菲尔德伯爵自1719年起由特林—耶滕巴赫代表

166 楚-瓦尔滕贝格伯爵自1707年1739年起被逐出

167 属雷库姆(比利时汤格恩附近的雷克海姆)自1623年起阿斯普雷蒙特伯爵

168 属安霍尔特萨尔姆侯爵

169 属霍尔茨阿佩尔安哈尔特—贝尔恩堡—霍伊姆侯爵

170 属布兰肯海姆和格罗尔德施泰茵曼德尔沙伊德—布兰肯海姆伯爵,自1780年起由施特恩贝格伯爵

171 属维滕(维特姆)普莱滕贝格伯爵

172 属吉姆博恩—诺伊施塔特1760年以后施瓦岑贝格侯爵,瓦尔莫登伯爵

173 属维克拉特克瓦特伯爵

174 属米伦东克奥斯泰茵伯爵

175 属施莱登马尔克伯爵

176 属克尔彭—洛默祖姆舍斯贝格伯爵

177 属萨森堡(既萨芬堡)马尔克伯爵

178 属哈勒蒙德(哈勒明德)自1706年起普拉滕贝格伯爵

至1792年新的伯爵和领主

179 布豪女修道院院长

180 凯文希勒伯爵个人身份

181 库夫施泰茵伯爵个人身份

182 科洛雷多侯爵个人身份

183 哈拉赫伯爵个人身份

184 施特恩贝格伯爵个人身份

185 奈佩尔格伯爵个人身份

186 属迪克萨尔姆—赖费尔沙伊德伯爵

其他

187 属埃伦费尔斯普法尔茨选侯邦,1766年被接纳未行使表决权

Posted by speakingstudies at May 2,2005 22:32

V帝国城市

1 累根斯堡+

2 纽伦堡+

3 罗滕堡/陶贝尔河+

4 魏森堡/诺德郜+

5 施瓦本韦尔特(多瑙韦尔特)— 1607—1608年归巴伐利亚;1705—1714年再次成为帝国城市

6 温茨海姆+

7 施魏茵福特+

8 维姆普芬+

9 海尔布隆+

10 施瓦本哈尔+

11 内尔德林根+

12 丁克尔斯比尔+

13 乌尔姆+

14 奥格斯堡+

15 京根/布伦茨+

16 博普芬根+

17 阿伦+

18 施瓦本格明德+

19 埃斯林根+

20 罗伊特林根+

21 魏尔-德尔-施塔特+

22 普富伦多夫+

23 考夫博伊伦+

24 于贝尔林根+

25 汪根+

26 伊斯尼+

27 洛伊特基尔希+

28 梅明根+

29 肯普滕+

30 布赫霍恩(腓特烈港)+

31 拉文斯堡+

32 比贝拉赫+

33 林道+

34 康斯坦茨— 1548年归奥地利

35 巴塞尔— 1501年被接纳进瑞士联邦;自1531年起不再参加帝国等级会议

36 斯特拉斯堡— 1681年归法国

37 恺泽斯贝格—哈格瑙州行政辖区,1648/1673/1679归法国

38 科尔马—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39 施莱特施塔特—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40 米尔豪森/阿尔萨斯— 1515/1648年归瑞士联邦

41 罗特维尔+

42 哈格瑙—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43 魏森堡/阿尔萨斯—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44 上埃恩海姆(上奈)—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45 罗斯海姆—哈格瑙州行政辖区见序号37

46 施佩耶尔+

47 沃尔姆斯+

48 法兰克福+

49 弗利德贝格+

50 格尔恩豪森+ 1349年被抵押。抵押关系通过购买和遗传在1436年归于普法尔茨选侯邦和哈瑙(以后黑森—卡塞尔)1549年开始一场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这场诉讼在1734年以认可帝国等级资格结束。城市不得不在1745年完全屈从于抵押统治。1746年属于普法尔茨选

侯邦的份额被卖给了黑森卡塞尔

51 韦茨拉尔+

52 科隆+

53 亚琛+

54 梅斯— 1552—1648年归法国

55 图勒— 1552—1648年归法国

56 凡尔登— 1552—1648年归法国

57 奥芬堡+

58 兰道—哈格瑙行政辖区;1648/1673/1679年归法国,1714年被认可

59 根根巴赫— 1755年被遗忘,帝国等级资格无可否认

60 哈尔默斯巴赫畔的策尔+

61 沙夫豪森— 1501—1648年归瑞士联邦

62 考夫曼斯—萨尔布吕肯(萨尔堡/洛林)—被梅斯主教管区授予豁免权,由梅斯归于洛林,1661年归法国

63 贝桑松—被勃艮第授予豁免权,1651年转让给勃艮第,1674—1679连同弗朗士孔泰归于法国

64 吕贝克+

65 汉堡+ 注无活动,帝国最高法院在1618年批准帝国等级资格。汉堡自1770年起才得以在帝国等级会议享有席位并行使表决权

66 多特蒙德+

67 下韦泽尔(韦泽尔)—被于利希授予豁免权,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无结果

68 米尔豪森/图林根+

69 诺德豪森+

70 戈斯拉尔+

71 泽斯特—被于利希—克累弗所豁免,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未处理,勃兰登堡占有邦主权

72 布拉克尔—被帕德伯恩主教管区授予豁免权,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无结果

73 瓦尔堡—被帕德伯恩主教管区授予豁免权,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无结果

74 莱姆戈—被利珀伯爵领地授予豁免权,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无作用

75 蒂尔克海姆—哈格瑙行政辖区;1648/1673/1679年归法国

76 凡尔登—被凡尔登主教管区授予豁免权,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无结果,邦主权属汉诺威

77 圣格雷戈里塔尔的明斯特—哈格瑙行政辖区;1648/1673/1679年归法国

78 迪伦—早在1242年抵押给于利希而未被赎回,但在1548年仍被登入帝国名册

79 赫尔福德—被赫尔福德行政辖区授予豁免权1547年归于利希,1548年向帝国最高法院提出诉讼,1631年在判决中批准为帝国城市,1647年和1652年被勃兰登堡占领,并在违反帝国最高法院的所有授权(1631—1643)的情况下被保持

80 卡梅里希(康布雷)—被勃艮第所豁免,根绝莫泽尔曾被记入原由的帝国名册中,逐渐丧失自由1678年归法国

81 杜伊斯堡—被于利希—克累弗授予豁免权,1563年向帝国法院提出诉讼,但无结果

82 但泽— 1454年独立

83 埃尔宾— 1457年归波兰

84 圣加仑— 1454—1648年归瑞士联邦

85 格丁根—不是帝国城市原有的帝国名册有误

补充

至1755年新的帝国城市

86 不莱梅在1639年以前与不莱梅大主教辖区为帝国等级资格时有争执,自1640年起重新被邀请参加帝国等级会议。1521年处于不莱梅大主教辖区管辖之下

87 费德尔湖畔的布豪估计被遗忘,帝国等级资格是无可怀疑的,布豪曾在1530、1548、1555、1559、1566、1567、1570、1582等年代的帝国决议上签字,也即行使了帝国等级权利

德国陆军元帅冯·屈希勒尔(Kuchler)

德国陆军元帅冯·屈希勒尔(Kuchler) 乔治·冯·屈希勒尔(Georg von Küchler)(1881-1968),德国陆军元帅(1942.6.30),军事家。 屈希勒尔1881年生于格麦尔斯海姆附近的菲利浦堡。1900年加入达姆施塔特的炮兵部队。1901年任少尉。1907年到1909年服役于汉诺威的骑兵学校。晋升中尉后。于1910年被选送军事学院受训,1913年毕业后被分配到参谋本部的测量局工作。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屈希勒尔任炮兵连长,因作战有功而获一枚一级铁十字奖章,并晋升上尉。以后担任过步兵第二○六师首席参谋官。大战结束时为预备第八师作战科长。 战后,屈希勒尔先在驻柯尼斯堡的第一军任炮兵第五团连长,后来在慕尼黑的步兵学校任战术教官。晋升少校后,调至国防部兵科学校监察部服务,其后在炮兵学校任中校教官。在所有这些岗位上,屈希勒尔增长了丰富的军事学识,积累了宝贵的战斗经验。1931年他晋升上校,次年调任东普鲁士第一军区炮兵指挥官。 1935年至1937年,屈希勒尔任军官学校少将督察员,还兼任过一段时间的国家军事法庭副庭长。 1937年,布劳希齐将军调任第四集团军司令,屈希勒尔接任第一军军长兼东普鲁士第一军区司令,并晋升为炮兵将军。东普鲁士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届希勒尔在其任内注重提高部队训练水平,特别重视普鲁士要塞的构筑工作。1939年,他率第一军所属部队冲过蒂尔希特市的桥梁,开进了梅梅尔地区。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屈希勒尔任新编第三集团军司令,在博克上将指挥的北方集团军群编成。屈希勒尔受命在克卢格将军的第四集团军协同下,以一部兵力强渡维斯瓦河,以集中于奈登堡周围的基本兵力对配置在纳雷夫河和布格河以北的波兰军队实施突击,并在渡河后向华沙和谢德尔采进行纵深迂回进攻,以同从西里西亚突进的赖歇瑙的第十集团军会合。 9月1日进攻开始后,屈希勒尔的集团军由东普鲁士发起的攻势进展顺利。3日,突破了波兰军队的姆瓦瓦阵地。4日,在奥萨河强渡成功,第三集团军经过激战冲人格鲁琼兹要塞北炮台。次日攻占该要塞。它与德军第四集团军一起,把波兰军队在狭窄“走廊”中的退路切断。 屈希勒尔率部推进到姆瓦瓦以北地域的进攻过程中,遇到波兰军队猛烈的抵抗,他临机迅速变更兵力布置,加强攻击力量将这一抵抗彻底粉碎。然后,他挥军迅猛推进,于9月7日前在普乌图斯克两侧进抵纳雷夫河和布格河。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

绿化养护分级标准 【含义】 所谓绿化养护就是指,绿地、植被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至今还是新型行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正在被社会认可。养护包括三个等级如下: 编辑本段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保存率达90%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档,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9、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草高保持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三级 1、树木生长较好,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比较均匀。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明显污物杂物,无积水。

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 “既非神圣又非罗马”的神圣罗马帝国 955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勒赫菲尔德战役中击败马扎尔人,收复各边区。962年,奥托加冕为皇帝,建立神圣罗马帝国。今奥地利地区自此归属神圣罗马帝国,直到其于1806年崩溃。 巴本堡家族统治(976-1246) 976年,奥托二世在多瑙河南岸恩斯河和维也纳森林之间建立东方马克(marchia orientalis),将其封与巴本堡的利奥波德一世,附属于巴伐利亚公国,另在原卡兰塔尼亚地区成立大卡林西亚公国,后该国很快分裂成一系列小国。 1043年,阿达尔贝特击败匈牙利军队,将领地向东扩张到莱塔河,该河遂成为后世奥、匈两地分界线。此后,德国人大量迁入,使得当地最终德语化。而东方马克之名也为古高地德语译名Ostarrîchi逐渐取代(该词首先出现于皇帝奥托三世签发于993年的敕文之中),之后,又逐渐音转为今日奥地利之名Österreichs。 1 156年,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将奥地利马克升格为奥地利公国,脱离巴伐利亚管制,授予其小特权,并将东方马克之西直到因河的土地封赐予奥地利。奥地利公国迁都于罗马人创建的文多波纳城,将其改名为维也纳。1192年,根据乔治堡和约(Georgenberg Pact),奥地利吞并施蒂里亚。1229年,利奥波德六世又获得卡尔尼奥拉的大部分领地,成为神圣罗马帝国中的强大诸侯国。 但是,在1246年,腓特烈二世在同匈牙利作战时阵亡,未留儿子,其女婿巴登的赫尔曼六世也未能稳固自身的统治。 捷克统治(1251-1278) 1251年,捷克波希米亚国王鄂图卡二世夺取了奥地利,领地北起易北河,南抵亚得里亚海,一跃成为中欧强权之一。 1274年,鄂图卡二世在争夺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的斗争中失败,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一世在选举中获胜。鄂图卡拒绝做效忠宣誓,遭到鲁道夫联合德意志诸侯对其讨伐。1276年,鄂图卡被迫放弃奥地利,1278年8月26日,鄂图卡在杜恩克鲁特战役中与鲁道夫展开决战,兵败身死。自此,奥地利落入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278-1806) 衰落与分裂(1282-1438) 1282年,鲁道夫将奥地利和施蒂里亚封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将卡林西亚和卡尔尼奥拉另封他人。1283年,二子之一的阿尔布雷希特一世成为唯一的统治者。1298年,阿尔布雷希特一世当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将奥地利领地交与其子鲁道夫三世掌管。1308年,他被其侄士瓦本的约翰刺杀,其子腓特烈三世被巴伐利亚

二战德国元帅—魏克斯

二战德国元帅—魏克斯 马克西米连·冯·魏克斯 全名是马克西米利安·马里亚·约瑟夫·卡尔·加布里尔·拉莫拉尔·赖希斯弗赖赫尔·冯·魏克斯·楚·格隆(德语:Maximilian Maria Joseph Karl Gabriel Lamoral Reichsfreiherr von Weichs zu Glon,1881年11月12日德绍- 1954年6月27日波恩),德国军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元帅。 1981-1940 1881年11月12日,魏克斯出生在德绍,父亲是安哈尔特公爵的马夫长。 1900年,魏克斯中学毕业并参军,服役于驻兰茨胡特的巴伐利亚重骑兵团。1902年,魏克斯晋升少尉。 1904年,魏克斯任团副官,后来调往一马术学校服役。 1910年,魏克斯进入巴伐利亚军事学院受训,毕业后被派往巴伐利亚的参谋本部指挥中心。 1914年3月,魏克斯晋升骑兵上尉。 1914年8月,一战爆发,魏克斯随巴伐利亚骑兵师开赴前线。10月,调任第四骑兵旅副官,转战于洛林和佛兰德等地。 1915年5月,魏克斯调任步兵第五师的第二参谋官,参加了香比尼激战、马斯河与莫塞尔河的阵地战,以及阿图瓦、佛兰德和阿拉斯等地的战斗。 1918年,德国野战陆军撤回本土,魏克斯任第二军司令部参谋官。此后,他先后任过骑兵第三师参谋官和骑兵第十八团连长。 1925年,魏克斯晋升少校,并任德累斯顿步兵学校战术教官。 1928年,魏克斯晋升中校,任驻斯图加特的骑兵第十八团团长。 1930年,魏克斯任驻法兰克福的骑兵第一师参谋长,同年晋升上 校。 1933年10月,魏克斯任驻波茨坦第三军区步兵指挥官,后任骑兵第三师师长。1935年10月,第三骑兵师被改编为国防军第一装甲师,魏克斯继续任其师长。1936年。魏克斯晋升骑兵将军,奉调代理第七军区(驻慕尼黑)司令兼第七军军长。 1937年至1939年10月,魏克斯任驻纽伦堡的第十三军军长。其间参加了占领苏台德区和波兰的战役。 1940年6月9日,魏克斯指挥第二集团军司令参加了西方战役。在进攻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的作战中,他的集团军一直负责由南面保障进攻各集团军的翼侧。此时,被配置在埃纳河一线。战斗打响后,魏克斯指挥所属部队不顾法军的激烈抵抗,突破了其在埃纳河的防御并迅速向南挺进(参见法兰西战役)。6月17日,法国请求投降,22日停战。7月,魏克斯晋升上将。 1941-1942 1941年4月,希特勒预定对希腊和南斯拉夫动武。魏克斯上将的第二集团军辖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贝y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 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史_神圣罗马帝国文化解析

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史_神圣罗马帝国文化 解析 在罗马帝国的发展过程中,地中海世界在政治上的罗马化与罗马自身在文化上的异化形成了一种辩证关系。今天本人给大家找来了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史,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史篇一 神圣罗马帝国,全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是962年至1806年统治西欧和中欧 的一个大帝国。962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被教皇加冕 为罗马帝国皇帝。后腓特烈一世改国名为神圣罗马帝国。早期是由拥有实际权力的皇帝统治的封建帝国。14世纪时演变成 承 神圣罗马帝国帝国概况 德国历史上的第一帝国是指公元962~1806年的神圣 罗马帝国。 962年神圣罗马帝国人们习惯上以公元911年作为德 意志地区的东法兰克王国向德意志王国转变的开始。在这一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孩童路易”驾崩无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他是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后奥托一世继位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称为“罗马皇帝”,德意志王国便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这便是古德意志帝国,或称为第一帝国。到了11世纪的腓特烈一世时期,帝国成为欧洲最强的国家。腓特 烈一世公然加上“神圣”二字。1806年,帝国被拿破仑一世 推翻。

神圣罗马帝国(拉丁文: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中世纪欧洲封建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 界的最高统治者。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1806年为拿破仑一世所灭亡。帝国统治者以罗马帝 国和查理大帝的继承者自命,对外大肆扩张。11~12世纪,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罗马教皇为争夺主教继任权发生激烈斗争,这不仅是争夺教会控制权的斗争,也是中央王权同地方封建分离主义势力的斗争。尽管如此,在整个中世纪,帝国和教会在维护封建制度方面,是始终紧密合作的。帝国统治者为称霸欧洲,多次入侵意大利,旷日持久的战争消耗了帝国的实力。霍亨施陶芬王朝统治时期,中央权力衰落,国内各地缺乏经济联系,帝国成为承认皇帝最高权力的各封建公国和自由市的不巩固的联盟。1254~1273年是德意志历史上的空位时期。这个 时期,各诸侯、骑士和城市间的纷争和内讧连绵不断。13世 纪末,帝国出现许多独立的封建领主,皇帝对其直辖领地外的封建诸侯没有管辖权。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确 认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从15世纪初起至帝国各地开始 割据,皇位均由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占据。13世纪下半叶后,由于勃艮第和意大利脱离帝国,其领土主要限于德语地区。1474年起,帝国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已成为徒 具虚名的政治组合。 15世纪末16世纪初,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试图重 振帝国,但遭到失败。由于罗马天主教和德国封建统治者对农

纳粹德国的兴衰

纳粹德国的兴衰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初一五班的隋鹏涛,今天的红v大讲堂由我来为大家主持,我今天所讲的题目就是《纳粹德国的兴衰》 一提到纳粹,我想大家首先想到的词汇便是死亡,恐惧与灾难。纳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了滔天大罪,给整个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纳粹的历史。 一、时代背景 经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成立魏玛共和国,被迫接受对德国苛刻的“凡尔赛条约”,德国不得不割地赔款,而且还要缩减其军备.德国不甘心“凡尔赛和约”对其战败国的严惩和限制,利用英法美等主要战胜国在如何处理德国问题上的严重分歧,暗中加紧恢复国力; 在魏玛共和国后期,1929年10月末从美国华尔街开始的经济恐慌迅速蔓延,导致了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德国的经济是靠美国发展起来的,所以受害最大。企业倒闭,产销萧条,失业人数直线上升,最高时达600万。战败的德国无力赔偿战争赔款.于是,德国人在失业,通货膨胀,外交屈辱的困境中,民族心理转趋 极端。 二、法西斯纳粹党兴起 从1930-1933年期间,魏玛共和国不得不由所谓的“总统内阁”来治理,经济危机更使社会各阶层的矛盾不断激化,人民群众对魏玛共和国政府极为不满,强烈要求建立一个拯救德意志民族、给社会带来安定,给人民带来幸福的新政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希特勒一方面为国家社会主义展开更强大的宣传,对各阶层人民不断做出符合其愿望的慷慨许诺。一方面又通过“纳粹党”的宣传机器,宣称该党不是一个阶级政党,而是“大众党”,并重点向中下层的中产阶级发动讨好攻势,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这种宣传不能不打动处在绝望之中的德国人民,他们相信希特勒的诺言能够兑现,因而纷纷聚集在纳粹的旗帜下。 危机前,纳粹党只有10.8万人,到了1932年,人数超过了100万,一跃成为国会中最大的党派。从此“纳粹党”开始走上政治舞台。 三.纳粹党统帅 阿道夫·希特勒 奥地利裔德国政治人物,纳粹党党魁,1933年被任命为德国总理;1934年至1945年任德国元首,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兼任德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1919年,希特勒因军队任务而认识德国工人党,并在之后不久加入,1921 年成为纳粹党党魁。1933年成为德国总理之后,快速将德国从民主共和转变为 纳粹一党专政的极权独裁国家。 1939年德国入侵波兰,这次入侵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在之后的 三年里,德国及联盟的轴心国占领了大部份的欧洲、北非、东亚及太平洋诸岛屿。 纳粹三名将 埃里希·冯·曼施坦因,是一名终身从军的职业军人,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脱颖而出,成为纳粹德国德意志国防军中最负盛名的指挥官之一。尽管他从未成为纳粹党的一员,他却被授予了陆军元帅的军衔。战后,他被英国军事法庭于1949年以战争罪判处18年监禁,但是4年后他就因为健康原因被释放了。随后

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绿化养护不能一概而论,绿化养护的好坏可以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等级。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好,叶子健壮,枝、干健壮,行道树基本无缺株。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到经常保洁。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 6.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正常,叶子正常,枝、干正常,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2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做

高中历史概念解释

高中历史概念解释 上传: 李忠苟更新时间:2013-1-29 17:05:05 分封制 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宗法制 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础,它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继承权力的制度。特点:①嫡长子继承制度;②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③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家国一体 最早由梁启超提出,说的是国家与帝室的关系,在华夏文明的帝国时代(秦始皇之前是封建时代,秦始皇之后即中央集权时代,即帝国时代),国家是皇帝的国家,国和帝室是分不开的。郡县制 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 行省制度 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世 祖中统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君主专制是中国封建王朝的产物加强了古代帝王的个人权力,在某些程度上,巩固了中国的封建制度。君主专制政体又称君主专制或君主专政,是一种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统治者君主(常称皇帝或国王,女性称女皇或女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诉君主如何行使权力,虽然有的宗教权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为。君主制是一种专制政体,君位采用世袭方式产生。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拥有最大的,一般来说无上的权力。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有时,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 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是: 1、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基础主要在于两点:封建土地私有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2、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包括行政、财经、司法、军事的权力,同时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

史上十个最强帝国:中国统治世界三次

史上十个最强帝国:中国统治世界三次 这里的―帝国‖必须满足如下三个条件:领土广大,由多种族多民族构成,是区域内最高 政权。这个榜单将根据影响力、持续时间和帝国本身的强大程度进行选取,您或许会对榜单中的一两位有不同意见。 此外,这个榜单的一个条件上是所谓的―帝国‖必须被一位皇帝或国王统治过,因而如美 国和苏联这样的现代帝国将被排除在外。而进榜的帝国将大致按照影响力和国家体积进行排序。中国有两个朝代入选: 奥斯曼帝国 10 Ottoman Empire

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在其全盛时期(十六到十七世纪)横跨三大洲,控制了南欧、西亚和北非的 大块领土。奥斯曼帝国有十九省,并不计其数的诸侯国,其中一些在后期被吞并进了帝国, 剩余的则在几个世纪间一直维持着不同程度的自治权。 奥斯曼帝国雄踞东西方交流中枢长达六个世纪。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在苏莱曼大帝时期控制着地中海东部大片土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堪称是东罗马帝 国的伊斯兰继承者。 9 Umayyad Caliphate 倭马亚哈里发王国 倭马亚哈里发王国是四个哈里发王国中的第二个,在默罕默德死后建立。王国由倭马亚王朝统治,这个名字来自王朝第一位哈里发的曾祖父倭马亚·伊本·阿拜德·夏姆斯。虽然倭马亚家族最早来自麦加,王朝却以大马士革为首都。 倭马亚哈里发王国 自建立以来,这个国家最后变成了一个占地500 万平方英里的巨大王国,这样的领土 面积不仅是前无来者,同时也是历史上第五大疆土连贯的的帝国。

倭马亚是历史上最大的阿拉伯穆斯林国家。自穆罕默德起到1924 年,先后出现了数个哈里发王国,而最后一个就是上面说过的土耳其奥斯曼帝国。 8 Persian Empire or Achaemenid Empire 波斯帝国/阿契美尼德帝国 波斯帝国/阿契美尼德帝国 巴比伦尼亚在罗马之前,这些全都属于波斯帝国。波斯帝国当年基本统一了全中亚,帝国由不同的文化、王国、帝国和部落组成。 它也是古代历史上最大的帝国。波斯帝国在其全盛时期约有领土八百万平方千米。帝国由居鲁士大帝建立,横跨亚非欧三大洲。 7 Byzantine Empire 拜占庭帝国 拜占庭帝国又称东罗马帝国,是中世纪的罗马帝国。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帝统自古罗马一系承袭而来,因而拜占庭也可被称作罗马帝国,或是罗马尼亚。 拜占庭帝国存在了一千多年,虽然也遭遇过挫折,丢失过领土,但它当时仍是欧洲在经济文化和军事上最强大的国家,从罗马与波斯、拜占庭与阿拉伯的两场战争中就可见一斑。

第三帝国的将军军衔详解

第三帝国的将军军衔 上边咱们说到元帅是军队里的最高军衔,而元帅之下就是将军了。第三帝国将军这一级别是比较容易引起分歧和误会的,我们在这里详细说说。 我们看的一系列二战书籍,经常会提到古德里安、约德尔、贝克、哈尔德、霍特、莱因哈特、蔡茨勒尔等将领,有的书称呼他们为“大将”,有的书又称呼他们为“上将”,有时候又含含糊糊称之为“将军”。这就给许多爱好者带来了不少困惑:德军军衔里,到底有没有“大将”?象古德里安这种级别,到底是“大将”还是“上将”? 二战时期的德军将官军衔分成四级,从高到低分别是:Generaloberst、General der、Generalleutnant、Generalmajor。好,下面就按照我们习惯的方法来翻译 这个军衔。 我们注意一下上面这张图片,德军的将官级军衔——由左至右逐级升高。 假设一:最右边肩章上三颗星是Generaloberst,我们称之为上将,那么右边第二个两颗星是General,我们当然把它称为中将,于是,左起第二个肩章,一颗星的Generalleutnant,我们称之为少将,最左边一个肩章,上面没有星的Generalmajor,是将军级别里最低 的一种,这个叫什么呢?只好称它 为准将了。可是,第三帝国国防军 的军级里是没有准将这一称呼的。 所以,假设一不成立。 (这是一张实物图,金银线三股缠 绕——与元帅肩章一样,上附三颗

将星,这表明该级别为上将/大将/一级上将,正式名称为Generaloberst。) 假设二:最右边肩章上三颗星是Generaloberst,我们称之为大将,那么右边第二个两颗星是General,我们当然把它称为上将,左起第二个肩章,一颗星的,我们称之为中将,最左边一个肩章,上面没有星,我们称呼它为少将。这样的假 设应该是成立的,但也有它不太合理的地方。 (这张实物图上,只有两颗将星,它的正式名称是:General der Infanterie,步兵将军。按照我们习惯的翻译,可以把它译为上将/二级上将。) 假设二的合理之处在于:德军的肩章标记总是“少一颗”,我这样说不够科学,通俗地说就是:肩膀上一颗星,在我们这儿是少尉、少校或者少将,而德军的一颗星代表中尉、中校、中将(比我们一般所知的高一级);两颗星在我们这儿意味着中尉、中校、中将,而德军则是高了一级,代表着上尉、上校、上将;三颗星在德军的尉官及校官里没有体现,只有将军级别才有(大将),而我们这里,

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绿化养护不能一概而论,养护的好坏可以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等级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植物长势好,叶子、枝、干健壮,行道树基本无缺株,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要做到随产随清,其他地区和路段要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到经常保洁。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 6.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正常,叶子正常,枝、干正常,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2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做到树下距树 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6.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三级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基本正常,叶子基本正常,枝、

【精品试卷】江苏省盐城市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有答案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期终考试 历史试题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题,每题3分,共计6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 要求。 1.《殷周制度论》载:“是故有立子之制而君位定,有封建子弟之制而异姓之势弱、天子之位尊。有嫡庶之制,于是有宗法、有服术,而自国以至天下合为一家。”由此可见当时 A.“家天下”局面逐渐形成B.血缘关系维系国家政治 C.封建君主专制正式确立D.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 2.某思想家提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对其观点理解正确的是 A.反映了儒家学派提倡仁爱的价值观B.体现了普通民众尚贤节用的要求 C.满足了统治者维护礼乐制度的需要D.表达了道家因循自然的处世方法 3.宋人陈深评论某书法作品说:“此帖纵笔豪放,一泻千里,时出遒劲,杂以流丽,或如篆籀,或若镌刻,其妙解处,殆出天造,岂非当公注思为文而于字画无意于工,而反极其工邪!”该作品是 A.李斯《会稽刻石》B.柳公权《玄秘塔碑》C.颜真卿《祭侄文稿》D.赵孟頫《洛神赋》 4.南宋绍兴三十一年,金军到江北抢夺民船。宋军伏击,“忽放一霹雳砲,盖以纸为之,……自空而下,其声如雷,纸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马之目,人物不相见”,金军大败。对此解读正确的是 A.当时已从冷兵器时代进入热兵器时代 B.火药技术在南宋时开始用于军事战争 C.西方火炮的传入增强了南宋军事力量 D.火药已成为影响战争胜败的重要因素 5 A.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 B.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 C.世官为诸子之制,可见选举实为孔子创制 D.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吃人不成功 6.《清史稿》记载:“(军机处)初祗秉庙谟商戎略而已,厥后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据此,对军机处理解不正确的是 A.最初因处理军务而设立B.逐渐成为最重要的中枢机构 C.辅助皇帝处理军国大事 D.已取代内阁获得法定的地位

德意志历史上所有的邦国

德意志历史上所有的邦国 莱因邦联 Confederation of the Rhine 1806年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一世Napoleon I解散德意志王国(即俗称的「神圣罗马帝国」),同年7月12日成立莱因邦联,以作为联合德意志诸邦的政权机构,并自任邦联的「护国主」。不过本邦联并未包括所有德意志邦国(两个最重要的邦国奥地利和普鲁士便不是本邦联的组成邦),因此从一开始它就缺乏认受性,仅仅作为拿破仑一世控制德意志诸邦的工具。在1813年「第六次反法兰西联盟」击败法兰西,推翻法兰西在德意志之统治后,本邦联便失去存在的基础,於同年10月19日正式解体。

德意志邦联 German Confederation 拿破仑一世战争后,为了在德意志重建旧秩序,欧洲列强在1815年6月20日促使德意志诸邦组成德意志邦联,并由奥地利担任盟主。由於德意志由中古时代起便长期陷入封建分裂,本邦联只是徒具形式,连共同的行政机构也没有。在「欧洲1848年革命」期间,各邦革命派曾在法兰克福Frankfurt召开国民议会,成立临时中央政府,企图统一德意志,但很快便告失败。其后随著普鲁士推动统一德意志的运动,本邦联作为奥地利控制德意志诸邦的工具,日益成为德意志统一的绊脚石。1866年奥地利在「普奥战争」战败后,本邦联最终在同年8 月24日解体。

北德意志邦联 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北德意志邦联是普鲁士统一德意志的一种过渡政权形式。1866年「普奥战争」后,普鲁士虽然取代奥地利成为德意志诸邦的盟主,但除了少数德意志邦国(如拿骚、汉诺威、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萨克逊-劳恩堡等)被合并外,普鲁士一时未能兼并其他邦国,因此在1867年7月1日与德意志北部诸邦组成本邦联,以作为迈向统一的过渡形式。本邦联由普鲁士国王和首相兼任主席和首相,实际上已确立普鲁士的统治地位。当普鲁士在1870年的「普法战争」中击败法兰西后,德意志统一的最后障碍已被扫除,在1871年1月18日本邦联各邦最终与南德意志各邦实现统一,合并为「德意志帝国」(参见「历代联邦 (1789-1900年)」)。

第三帝国元帅一览

第三帝国xx一览 xxxx 1、维尔纳·冯·布隆伯格WernervonBlomberg(1878-1946)陆军元帅1936国防部长 2、瓦尔特·冯·勃劳希奇Walter von Brauchitsch (1881-1948)陆军元帅1940陆军总司令 3、费多尔·冯·博克FedorvonBock(1885-1945)陆军元帅1940 B集团军群总司令,中央集团军群总司令 4、威廉·凯特尔Wilhelm Keitel (1882-1946)陆军元帅1940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 5、贡特尔·汉斯·冯·克卢格GuenterHansVonKluge(1882-1944)陆军元帅1940中央集团军群总司令 6、威廉·约瑟夫·弗朗茨·冯·勒布Ritter Wilhelm von Leeb(1876-1956)陆军元帅1940北方集团军群总司令 7、威廉·利斯特Siegmund Wilhelm List (1880-1971)陆军元帅1940 A集团军群总司令 8、卡尔·鲁道夫·格尔德·冯·隆德施泰特Karl Rudolf Geld vonRundstedt(1875-1953)陆军元帅1940南方集团军群总司令,D集团军群总司令,西线总司令 9、埃尔温·冯·维茨勒本Erwin von Witzleben (1881-1944)陆军元帅1940 D集团军群总司令,西线总司令 10、瓦尔特·冯·赖歇瑙Walter von Reichenau (1884-1942 )陆 军xx1940南方集团军群总司令 11、格奥尔格·冯·屈希勒尔Georg von Kuechler (1881-1969)陆军元帅1942北方集团军群总司令

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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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等级划分 绿化养护不能一概而论,绿化养护的好坏可以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等级。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好,叶子健壮,枝、干健壮,行道树基本无缺株。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到经常保洁。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 6.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正常,叶子正常,枝、干正常,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2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

前进行突击清理。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5.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做到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6.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三级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1.园林植物达到生长势基本正常,叶子基本正常,枝、干基本正常,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9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1次以上,冷地型6次以上。 2.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3.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4.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5.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6.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与真植物相比,明筑仿真植物墙可以完全避免这些繁琐的操作,后期免打理,而且使用寿命长!

(新教材)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下册:(三) 中古时期的欧洲 同步课时分层检测

课时双测过关(三)中古时期的欧洲 A级——学业水平达标练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中世纪的欧洲被称为蒙昧时代,主要是因为() A.社会经济凋敝B.政治四分五裂 C.王权极度衰弱D.教会神权统治 解析:选D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都受到天主教会的统治,故D项正确。 2.欧洲中世纪庄园生产包括粮食、衣物、工具等各项生活所需,是一个农村共同体。庄园以农业为主,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均可以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有铁匠、银匠等。据此可知,这些庄园() A.经济基本自给自足B.商品经济高度发达 C.促进欧洲城市兴起D.领主占有全部土地 解析:选A根据材料“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均可以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可见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庄园经济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故A项正确。 3.13世纪的庄园法庭规定: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佃户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可见,庄园法庭() A.维护领主的利益B.限制领主的特权 C.依据习惯法判案D.开庭地点不固定 解析:选A据材料信息“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可知,庄园法庭维护领主的利益,故选A项。 4.一份11世纪的教会文献指出:任何人接受皇帝、国王、公爵或侯爵任命为主教或院长,教会将不予承认,并剥夺其进入教会的权利。同样地,皇帝、国王、公爵或侯爵若将主教职位或其他神职授予他人,将受到天主的谴责,失去永生的机会。材料说明罗马教会() A.注重与君主协商教会事务 B.严禁授予君主与贵族教职 C.避免世俗君主干涉教会人事权 D.防范教宗与世俗君主贵族合作 解析:选C材料信息表明教权高于王权,罗马教会避免世俗君主干涉教会人事权,故C项正确。 5.11世纪晚期,意大利北部的一些市镇不顾教皇的权威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宗主权,自

神圣罗马帝国等级一览表

神圣罗马帝国等级一览表,含领主伯爵和帝国城市 版本说明 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 I. 1521年名册上的帝国等级 (参照1755年的材料) 说明:1521年帝国名册刊印在《德意志帝国等级会议档案》(1896年)第56期第424年―442页,并见诸K.措伊默尔《德意志帝国体制史原始资料集》(1913年第二版),第181期第313―317页。本表所包列等级集团的编号系编制者所加。表中注明+号者表明该等级也包含在1755年由克利斯蒂安-奥古斯特-贝克为约瑟夫大公汇编的半官方材料中(见1964年印行的《玛利亚-特蕾西娅时代的帝国体制》,第530―557页);注明“―”号者则表明是同一材料中所没有的。1521年和1755年之间变动的材料主要根据约翰-海茵里希-策德勒的《大百科辞典》(1732―1754年哈勒和莱比锡版)和约-雅-莫泽尔的《德意志帝国等级、帝国骑士等级及其他直接的帝国成员》(美茵河畔法兰克福1767年版,或《新德意志国家法》,第四卷)以及其他著作。另外还参考了A.蒂勒《德意志邦国领地》一书中所附的《帝国各部分(1521你那和1792年)一览表》(1931年第七版,第二卷,第194页以下)。――对各等级的注释性说明以简要形式另栏出现 这是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的<帝国等级一览表>刊载于<格布哈特德意志史手册>第二卷附录之中,录入的部分说明了1521年到1755年之间的的帝国成员及其变动. 帝国等级一览表按照等级编制,所有在1521年已经成为帝国成员的都被列入其中,到1755年仍然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以"+"注明,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则以"-"注明,帝国成员不属于其原有等级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等级变化(像巴伐利亚成为选侯等级)也可能是被大邦国吞并失去其直属帝国的地位,也可能是被临国兼并而不再属于帝国,还有帝国名录记录错误而被删除者,一般都在该行注有原因,对于1521年还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一般都单独列成一项注明为到1755年新的等级成员. 帝国成员名录 首先是选侯等级,序号1-7的是1521年列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巴伐利亚和汉诺威则是1755年统计时已经成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 选侯之后是诸侯等级这个等级当中首先列出的是教会和世俗诸侯,教会诸侯包括大主教和主教们,然后是世俗诸侯,作为补充的是分别列出的至1755年新的教会和世俗诸侯, 在教会和世俗诸侯之后是高级教士,以及伯爵和领主们,高级教士包括修道院院长和大教堂教长,女修道院院长,以及骑士团领地(骑士团本身被列为教会诸侯等级), 最后是帝国城市等级 I选侯 序号 1521年 1755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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