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关键技术50%以上掌握在跨国公司手里,包括电脑,小小的一个鼠标我们也要交专利费,DVD播放机要交专利费。类似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掌握在他人手里。我国的外贸总额已经居世界第三位,但是自主创新的高技术产品仅仅占外贸总额的2%。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提出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这个知名品牌也是很重要的,它也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方面。我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强调要自主创新、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己的知名品牌,这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是将是一条既漫长又必要的道路。

二、在知识产权创新的过程中科研经费的投入量不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即R&D活动,与科技的创新活动之间有着正相关的关系。一方面我国的R&D支出呈现出增长的趋势。我国的R&D总经费2001年为1042.5亿元,2002年达1287.6亿元,2003年增至153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三年累计为“八五(1991年至1995年)”R&D总经费累计的2.3倍,为“九五(1996年至2000年)”R&D总经费累计的1.3倍。可以获取的新近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美国的R&D总经费为2771亿美元;按当年汇率计算,日本为1240亿美元,德国为502亿美元,法国为325亿美元,英国为293亿美元,加拿大为138亿美元,我国为155.6亿美元。我国R&D经费的规模继2001年超过意大利之后,2002年又超过了加拿大而位居世界第6。另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七国集团(G7)的R&D总经费合计已占到世界R&D总经费的80%以上,高于其经济产出占世界经济总产出的份额。发达国家依然保持着对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的绝对垄断,并以此作为维持其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筹码。我国R&D总经费虽已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但在R&D投入世界格局中的弱势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根据钱纳里的经济发展阶段划分理论,并综合多项指标(包括按1970年美元以汇率法计算的人均GDP指标)分析,我国的经济发展确实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应当指出的是:我国R&D总经费已居世界第6,但R&D投入强度仅为1.31%,低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国家1.5%的平均水平;我国制造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达55%,但产业结构由“重工化”向“高加工度化”方向的调整进展缓慢;我国有百多种工业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我国在国际技术贸易即与知识产权交易密切相关的无形技术交易中,却存在巨大的贸易赤字。比照处于这一发展阶段国家的R&D投入强度与技术能力,我国R&D投入强度与技术能力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三、在我国存在较为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知识产权侵权是全世界普遍面临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就连自我标榜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国家的美国也存在侵权问题。对于我国来说,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已经到来。说到知识产权纠纷,当然大家首先会想到我们国家的企业和国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其实,我们自己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以我国的软件企业为例,我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侵权,严重打击了软件企业的发展,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国内市场,而不是海外或国际市场。盗版使软件厂商无法获得正当的投资回报,因而使他们无法扩大对软件研发的投入,这严重削弱了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位置。SAP中国首席代表栗树和博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度的保护政策,虽然保护了弱者,也会使强者变成弱者。从软件发展的角度看,首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其次应最大限度地吸引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而不是单纯用某种方式发展软件企业。这才是政府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真谛。”实际上,我国对于软件业发展的鼓励是不遗余力的。2000年6月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对软件产业大致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自文件发布到2004年12月31日,根据18号文精神,累计退税达130亿元人民币。但这种简单的扶持作用并不明显。据信息产业部统计,2004年我国软件产值2200亿元人民币,出口额仅28亿美元。员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只占全行业的0.8%,而5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全行业的65.9%。相比之下,在印度,员工人数千人以上的软件企业有上百家,排名前五位的软件企业的人数都在5000人以上,印度软件企业的员工人数平均300人。2004年,

印度仅软件出口就达120亿美元。而我国目前做通用软件的企业基本上已经全军覆没、所剩无几了,除了几家做Linux系统的还在苦苦支撑。因此正版率的提高,对保护软件企业十分有利。只有正版率提高了,市场规范了,企业的资金积累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保护不力,受伤害的不仅是外资企业,国内企业同样无法获得发展和壮大。我国要实现改变依靠资源消耗和简单加工获得发展,转而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增长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

]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

根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知识产权包括著

作权及邻接权

专利权

发现权

商标权

制止不正当竞争

权等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

知识产

权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制定国家

知识产权战略是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社

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

是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的

积极应对

,

也是维护我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

这不仅有利于加快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更有利于

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把保护

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

中国政府认为

,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

技术进步

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

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

,

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

经济

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

境和条件之一

我国企业在与国外企业的较量中也逐渐

意识到

,

只有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研究和开发一

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技术含量的技术产品

,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的实力

,

掌握主动权

但是近年来

,

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已经

全面与

T R I P S

等国际规则接轨的情况下

,

欧在知识产

权保护问题上向中国施压的重点已经从要求完善知识产

权保护法律制度转向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上

,

屡次在中美

中欧的高层商贸会谈中指责我国对知识产

权保护不力

,

向我方施压

,

知识产权保护政治化的趋势越

来越明显

此外

,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也不断强化针对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部署

,

打压我国企业的市场竞

争力和创新能力

。无论是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

还是传

统工业领域

,

发达国家均已经亮出针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运动的战旗

我国主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

农业

从总体上看

,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还很薄弱

,

主要

表现在

:

1.

农业科研人员和农科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

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较差

。一部分农业科研工作者缺

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

,

偏重学术水平

,

轻视经济效益

2.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长期

缺乏相应的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国内大多数科研单位没有专设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知

识产权管理制度

,

没有制定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具体管理

办法

3.

知识产权对农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不显著

市场化的成果鉴定和驱动机制形成重论文

轻专利的评

价和奖励机制

,

造成农业科研与产业脱节

,

极大地限制了

农业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

)

纺织服装业

我国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大国

,

因此被称为

界的加工厂”

,

在国际上生产能力大于需求

。但在纺织服

装业

,

常规产品又面临着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增多的困

2005

年北京市高级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案例

:

娇公子贸易公司

梦娇公子服装公司等被控产品包装侵

梦特娇”

商标的权利人博内特里塞文奥勒公司权利

,

共同赔偿

35

万元等

由于纺织品服装设计往往来源于同一个设计灵感

,

产品会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随着产业链的不断延伸

,

踪盗版变得愈发困难

。特别是时装的设计

生产和销售

周期越来越短

,

产品设计的注册保护和对剽窃行为的起

诉过程相对很漫长

,

而且成本也很高

,

权利的拥有者想打

赢官司难上加难

(

)

汽车工业

中国的主要轿车产品目前还是没有自己的知识产

弱小的自主品牌被合资品牌包围

:

在中国

,

民族轿车

品牌只有红旗

中华

奇瑞

吉利

松花江

。在它们所属的

企业中

,

只有红旗属于一汽

,

其他企业均是小企业和新兴

的企业

,

它们的产量不到整个轿车产量的

10

%

。这些拥

有自主品牌的民族轿车企业相对而言较重视提高自身知识产权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

,

但是这些企业的产量在整

个汽车工业所占份额小

,

并且大都是新兴企业

,

自主开发

能力较弱

,

另外

,

它们还受到外来势力的重重打压

。近来

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针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

如吉

利和日本丰田公司关于商标权的诉讼

奇瑞

Q

与雪佛兰

s p a r k

外观设计诉讼等

(

)

高新技术业

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科技为基础的知识密集

人才

密集

资金密集的现代产业

,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知识

产权的发展密不可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新技术的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

1.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企业在研

究开发

生产经营中尚无完整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措施

,

例如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

,

不是先去申请专利

,

寻求法律

保护

,

而是先进行成果鉴定

发表论文

公开成果

,

造成新

颖性的丧失

,

失去了申请专利的大好时机

2.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

。国内许

多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处于松散状况

,

知识产权管理无制度

无机构

无经费的现象严重

,

识产权管理不能有效地贯穿于企业科研

生产

经营的全

过程

3.

高新技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资源的能力和水平较

当前

,

许多企业不懂或不善于运用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资源提供的技术信息来指导企业的研发工作

,

因而

常常在研发过程中造成重复或无效劳动

,

导致科研经费

的浪费

4.

不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屡遭

国外企业的打压

即便是已经具备了知识产权优势的企

,

像华为这样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

也无法完全避免

。而面对这样的诉讼

,

我国企业往往缺

乏应对的诉讼和应急机制

(

)

医药业

药品的研究生产需多学科协作

,

投资大

风险高

期长

,

这也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在药品行业中的重要地

医药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赖程度往往高于其他

行业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还存在另一个问题

,

医药

的应用涉及国计民生

,

因此在药品专利

商标等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中将更多地考虑促进创新和保护公共利益之间

的关系平衡

:

既要给真正的发明创造以合理的保护

,

以促

进新药的不断产生

,

也要防止不合理的垄断和用专利进行

跑马圈地”

,

从而为社会公众安全

有效

经济

合理地

使用药品提供保障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对策

近年来

,

中国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同时迅猛发展

,

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发展

的新动力

,

深刻影响着当今世界经济的格局和走向

,

同时

也给自身发展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

问题上给我们带来的压力

,

就是一个典型

。为此

,

我国应

当在以下方面谋求应对之策

(

)

政府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对策

首先

,

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

将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

。要积极培育

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

,

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

,

变被动挨打为主动出击

,

以大幅度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

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

,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产权规则

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

增进和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其次

,

完善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机制

,

提高政府管理能

通过大力宣传

培训及普及教育

,

提高全社会尤其是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

使全社会充分认知与了

解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

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

与技术创新相结合

再次

,

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必须具有灵活性

,

既要

充分研究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

,

在国际层面积极参与知

识产权规则的制定

,

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发展国际标准

,

并通过国际组织确保这些国际标准得到善意的解释和实

,

以充分利用全球技术资源帮助我国尽快融入知识经

济时代并藉此增强从新经济中受益的机会,

又要充分考

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综合国力和现实情况

,

因地制宜地制

定政策和法规

最后

,

我国既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

又要对民族

产业实行政策扶持

,

避免片面追求与国际接轨

。具体在

制定和修订知识产权法时

,

既要考虑对权利持有人合法

利益的保护

,

保持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一致性

,

强对国际技术市场的开拓和利用

,

更要注重保护民族利

,

使知识产权法有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

,

有利于引进技

术和信息

,

有利于扩大对外交流

(

)

企业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对策

1.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过加强对企业管理和

科技人员的培训

,

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

,

使企业

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特别是企业领导者

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

责任感

,

改变落后的观念

,

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激励机制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

企业的

重要技术一般都由企业的核心员工掌握着

,

企业核心技

术体系的创建必然是以这些知识型员工为主体

,

企业的

知识创新离不开他们所掌握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

求他们将自己的知识与其他员工共享

。所以

,

企业必须

完善激励机制

,

正确处理分配关系

,

积极探索新的分配机

制和分配形式

3.

加强创新的能力

。企业要处理好创新和引进的关

,

充分发挥企业一引

二学

三创造的自主知识产权效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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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

企业专利现状调查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㈠研究背景 2008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目的在于“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五华区作为昆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地,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当年,在积极申报和努力工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全国(124个区县)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县之一。(我省还有红塔区、文山县、安宁市名列其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相关要求,首先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备较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其次要在营造知识产权环境,以及推动本县(区)域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再次要拥有具备一定优势和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产业,注重自主创新,掌握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最后拟申报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的县(市),要求拥有特色鲜明的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等相关资源,有效传承,形成一定规模的相关产业,并在同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通过一年多的实际工作,成效如何,有必要展开一系列的专题调研工作,帮助认识问题,理清思路,找准目标,明确行动路线,争取在工程实施中取得优异成绩,特进行了昆明市五华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现状调查分析。

㈡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总体要求,需要做到加强县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县域的实施;提升知识产权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引导县域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其核心必然是对知识产权现状的了解。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制定完善并切实可行的行动路线是五华区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目标的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分散,各方面的数据得不到汇总和统一,不能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路线制定,提供可靠、全面的事实依据,工作的薄弱环节不够明晰、突破点难以明确,不利于制定更能结合五华区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华区辖区内企业众多,产业丰富,是五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这些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对全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程有重要的影响,是五华区能否自工程实施后的第二年度启动知识产权优势县(市)的认定工作的关键基石。 为此,本项目研究的对象是五华区辖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现状,将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拥有量、实施转化状况等方面做重点抽样的调查研究分析,找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促进五华区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之路,从而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结出硕果。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㈠调查对象的确认 1、调查范围的选定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

2020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

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享有。知识产品的真正创造者在被剥夺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后,只能从其雇主(投资者那里获得工资、奖励等报酬。 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与知识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一方面,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日益凸现,知识产品的商业投资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单靠个人自身的创造性发挥,已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从事知识产品生产的企业应运而生。投资者开办企业,雇佣职员,有组织的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知识产品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渐从个性创造向投资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在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推动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日益丰富,一面通过颁布新法,增加权利种类;一面通过调整旧法,增加新的权项。比如专利法上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著作权法上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禁止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权等。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内涵也日益拓展。作品的复制权也延及到将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从整体的知识产权法来看,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 4,知识产权法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识产权关涉社会利益甚巨,为防止权利人垄断其权利,侵害或减损社会利益,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准许第三人在支付适当报酬的情形下,可以不经其许可即能利用其知识产品,从而增进社会利益。因此,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设有一些限制,除了依赖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还设计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即其典型。近年来,令人关注的是在知识产权权利行使限制上的新进展。

我国手机行业专利状况分析

1987年中国广东省蜂窝式移动通信业务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通信市场开始步入移动通信时代。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现已占有全球手机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和销售量的五分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手机行业也成为拉动全行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以往,国产手机的市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营销手段和渠道的创新,在冲破国外手机的垄断后,要想真正与国外手机企业争锋,不仅需要从“量”,更需要从“质”的角度大力提升自身的品牌竞争力,这就要求我国手机企业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从技术上缩短与国外手机企业的差距,尽快改变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状况。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解目前我国手机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我们首先从与技术革新最为密切相关的专利入手,对我国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初步分析,目的是从专利角度考察我国手机行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能力和初步了解该行业的技术研发现状,为更好地利用专利制度促进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此次分析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检索于2004年1月8-9日进行,因此本报告的分析是基于该数据库中2004年1月7日前收录的已公开专利文献。 本报告从国内重要厂家有关手机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数量、专利申请年度分布、企业专利申请分布情况、专利申请技术

分类及其时间分布情况、企业专利申请的技术分类情况等方面出发,对我国当前手机行业的专利状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另外,尽管有些手机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较大,但在检索时却未发现其在中国有相应的专利申请与专利,所以本报告的分析对象仅限于那些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专利申请并已经公开或者获得专利授权的手机生产厂家。 通过专利分析,可以对我国目前手机行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以及技术竞争实力等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手机行业从1997年开始重视利用专利制度保护其发明创造,这种意识随着竞争的加剧日益增强,这可以从1997年开始有国内专利申请出现并且国内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得到证实,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专利制度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十分重要。 2、在手机行业的发展历程中,不仅体现了核心技术方面的竞争,也体现了在设计方面的竞争,这是手机行业发展的一个特点。手机行业外观设计专利数量高这一现象本身,说明了手机行业的竞争除了围绕核心技术展开之外,国内企业也很重视围绕手机外观的升级换代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3、尽管国内企业在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数量占据了其专利申请和专利的大多数,但是从专利申请随年度变化的趋势上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特别是以中兴通讯等为主的国内手机制造商的研发活动非常活跃,尤其是将目光投放在了高端技术的研发上。

[知识产权,现状,趋势]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知识产权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首先从专利的申请与授权量、三种专利的结构分布、国内外专利申请人比例等3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专利质量的现状及变化趋势;然后从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商标的质押融资、商标许可备案、商标的马德里申请等4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商标质量的现状及趋势;最后从著作权的质权登记等3个方面分析了版权的质量状况。可以看出我国知识产权已完成数量布局的任务,开始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的方向转变,整体质量逐渐提升。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量;授权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支撑,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实现自主创新的保证,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的量和质都有了明显地提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1 专利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1.1 专利申请和授权变化趋势 图2 2009-2014年中国3类专利申请量及占比变化图 1.3 内外申请人的专利质量情况 图3 2009-2014年国内外申请人专利申请量比例变化图 2 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 商标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商标的商业价值以及持有人的市场运营上。我国加入WTO后15年保护解禁,国内企业越发重视自主品牌,我国商标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下面从近年来我国商标的申请与注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及国内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4个方面对商标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说明。 2.1 商标申请与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4 2009-2014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变化图 2.2 商标质押融资发展趋势 图6 2009-2014年我国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量变化图 2.4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变化趋势 图7 2009-2014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申请量变化图

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与对策

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与对 策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也显着提高,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现状的关注。本文通过对一些具体企业的调查分析,总结概括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企业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对策。 一、引言 人类在21世纪已经进入知识时代,知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已逐渐成为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资源,而知识产权作为知识最主要的表达形式和法律依据,不仅成了保护创新成果、获取利益、赢得领先地位的竞争利器,而且也是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世界发达国家及着名跨国都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纷纷通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持其在全球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为了增强科技竞争力,我国积极推进专利制度的规范化,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基础性作用,效果颇为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最新数据,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万件,同比增长%;授权3种专利共计万件,同比增长%。2013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万件,占国内总量的%;我国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万件,占国内总量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逐步稳固。 随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逐步稳固,国内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的保护、专利布局日趋规模化、系统化。企业如何有序、规范地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新课题。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 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比较晚,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屈指可数。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过程中存在专利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规划等的种种问题。 (1)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较薄弱 国内大多数企业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没有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彦丽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这一谈判进程,并为推动该协定的达成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出于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努力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向新的国际标准靠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需要意识到的是,直至现在,知识产权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心目中还

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青岛科技大学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 杨铁山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

当前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以下从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开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活动情况等三个方面来介绍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1、知识产权的立法现状 20世纪80年代,中国便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通过借鉴国际公约、条约规定和其他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部分组成,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得到了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的普遍认可。 另外,中国还在积极研究并制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法律和法规,例如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可以相信随着这些新法律法规的出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将得到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 2、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的情况

中国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相继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及有关的协定。 从1980年中国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起至今,已经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音像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国际专利合作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各种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或条约。 此外,中国还积极研究加入其他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例如,目前中国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和修改法律,积极地为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ly)做准备。 3、开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活动情况 当前,中国政府围绕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盗版,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通过采访、电视广播、定期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宣传,特别是对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对广泛宣传和教育。 另一方面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纳入到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意在起到震慑犯罪、警示违规的效果。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 杨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工程1班) 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在当代,知识产权也已成为一个战略问题,在国家和企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基于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探讨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趋势也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创新;战略措施 文献标识码:A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trend Yang Fang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e Network project class 1) 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s a kind of 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 it is a kind of very important economic resources.In the contempora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become a strategic problem, in country and enterprises in the stature.Based on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and development trend also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Knowledge economy;Knowledge innovation;Strategic measures Literature identification code:A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虽然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构成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在知识产权法律的实体权利保护方面与WTO的要求基本相当,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法律体系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起草。各单行法律的内容、手段等不够统一、协调,缺乏法典化的统一安排和规范,导致对有些对象重叠调整、规范冲突,而对有些问题却又出现调整空白,甚至对于同一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同的单行法判决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可能会有惊人的差异。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首要原因。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企业拥有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 )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 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 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 世纪80 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2001 年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这些国际条约的签订,也标志着我 国知识产权发展与国际接轨。

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报告 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当前,发达国家的产业已转型为以高附加值的服务业为主,高科技制造业为辅的新的产业结构模式,其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性更加明显增强,他们也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政府推动经济、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中国而言,随着中国经济崛起,其也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为实现GATT和WTO而致力于各国削减关税、取消歧视待遇和其他贸易障碍,从而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 2、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引起当前世界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由于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标准不一,实行高知识产品保护的国家往往承担着比实行低保护国家更高的成本,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不具备成本优势,这就导致了国家间由于只是产品保护差异造成的贸易摩擦;另外,过度保护和变相保护造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和自由贸易的精神,已成为影响贸易稳定和深化的因素。国家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就在于一是必须与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前提,二是与各国的经济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三是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发达国家就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受害者。

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1、有利于推动我国具有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与出口。 我国在整个出口贸易中劳动密集型商品比重过高,因而若要增强出口贸易,就必须大力发展具有独创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然而这些产品的投入较大,时期较长,要想要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必须制定一个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规则。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我国应是机遇多于挑战,在《协定》的保障和约束下,有利于消除我国的后顾之忧,激发研制自主知识产权的热情,提高出口产品中的技术含量及品牌价值含量,从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2、有利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 增加出口贸易中的专有知识含量最根本的在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走在了前面。长城润滑油集团公司抓住塑造中国驰名品牌不放,近十年来以国际标准为目标,敢于和国际上的名牌较量,在质量上狠下功夫,完善服务体系,使品牌价值不断上升,按照世贸组织确定的共同“游戏规则”在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进行高水平的交流合作并获得了双赢,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最终目标。 3、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对我国产品出口制造障碍。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企业专利侵权案接连发生,2002年,我国彩电遭到法国汤姆逊公司专利侵权的起诉,彩电企业向欧洲市场的出口受阻。2003年思科诉华为一案,是海外500强科技企业起诉我国本土知名高科技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20XX年,欧洲专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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