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及付款申请书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13、17、18、21#楼基础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5%,即付款金额为820002.3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捌拾贰万零贰元叁角(大写)
820002.3元(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5%
(760+762.32+1208.14+1474.68m2)×1300×15%
=4205.14×1300×15%=820002.3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2、3、4、5、6、9、10、14、15、19、22#楼基础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5%,即付款金额为3343427.1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叁佰叁拾肆万叁仟肆佰贰拾柒元壹角(大写)
3343427.1元(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5%=17145.78m2×1300×15%=3343427.1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泰州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已经完成了云墅一号工程2、3、4、5、6、9、10、14、15、19、22#楼主体分部工程全部工程量,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0%,即付款金额为2228951.4元。
故本次申请金额为:
贰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伍拾壹元肆角(大写)
2228951.4 (小写)
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1300×10%=17145.78m2×1300×10%=2228951.4元
请建设单位审批!
申请人: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墅一号项目部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项目位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