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规划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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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风景名胜区体系建制状况与特点分析

1982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和镜泊湖风景区被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立了太阳岛、丹清河、二龙山、桃山、兴凯湖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省政府审定批准延寿山庄、莲花湖、吉兴河、哈达河、柳树岛、四丰山、明月岛、卧牛湖、龙凤山9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88年,国家组织审定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区,要求各省从已建制的省级风景区中选送,当时我省虽然尚无省级风景区建制,但积极补充申报了兴凯湖风景区,由于准备不够等原因,未获批准。

当前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详见表1-1。全省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风景区点200余处,虽然部分风景旅游开发地以风景区命名,但是除上述16处风景区外,其它都未经正式审批建制并报送风景区主管部门备案。

黑龙江省现状16处风景区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中东部地区,分属8个地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立风景区。16处风景区全部属于自然风景资源主导型,各风景区都有少量人文景观,但与自然景观相比,人文景观价值较低。按主体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

·山林——湖泊景观类型:镜泊湖、莲花湖、卧牛湖、二龙山、龙凤山、吉兴河、四丰山、哈达河、延寿山庄9处风景区。其中,镜泊湖风景区拥有火山熔岩地貌、天然瀑布及火山口森林等特色景观,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其它8处风景区都是因修建水库而形成的山水风光区。

·火山地貌(矿泉)型:五大连池风景区,属于特色风景资源区,有较高的观赏、科学研究、医疗保健价值。

·山地森林型:桃山、丹清河2处风景区,北国山林特色,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天然湖泊型:兴凯湖风景区,中俄界湖,天然景色极为秀美。

·江河洲岛型:太阳岛、明月岛、柳树岛3处风景区,均位于大城市近郊区,景区内开发建设有娱乐、度假等旅游服务建筑,特别是太阳岛风景区已出现“城市化”建设形态。

由以上分析表明,黑龙江省现状风景区以山林——湖泊(水库)资源型为主,类型不够丰富,黑龙江省内具有地方特色的冰雪气象、原生森林、湿地、草原等特色景观资源在风景区内尚未得到充分展现。

表1-1黑龙江省现状风景名胜区统计表

第二节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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