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务方针、政策,拟订新区财政规划、管理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微观经济发展形势,参与制定促进地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分配政策和各项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制定新区与所辖下级财政的体制并组织实施落实。

(二)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金普新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研究和推进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

付制度改革。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监督与管理。

(八)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管委会直属公司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和资产处置工作。审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审批等事项。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一)编制和执行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监管区土地管理部门土地收益的征收和缴库;审核各项土地储备支出。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做好风险防范;统筹安排全区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

(十四)主管全区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会计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新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新区金融业发展;依据有关规定,对地方金融机构、权益类及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进行监督、指导,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七)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设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监督检查处、行政与社会事业财务处、企业财务处、农业财务处、基建资金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融处。

(一)综合处办公电话:

负责全局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政务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负责上级指示、决定、重点应急项目、局内工作部署等重要事项的落实和督办;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印信、保密管理;负责筹办全局性重要会议和活动;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及机关干部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上级部门、横向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政策研究、体制创新研究的统筹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的统筹管理。

(二)预算处办公电话:

研究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协调各部门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预测分析国民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提出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

制度;拟定全区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审核功能区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汇总年度全区预算草案;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财力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审核并制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组织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组织区本级预算的执行,协调各部门做好区本级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财政预算指标、预备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税收、非税收入的总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本级预算追加、追减和上下级财政部门年度结算;制定区与街道(功能园区)转移支付制度和对街道(功能园区)的分配政策,指导街道(功能园区)财政预算管理;负责街道(功能园区)财政决算工作;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责税务部门财政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三)国库处办公电话:

依据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审核汇总全区财政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区本级及全区部门决算;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文件和用款计划,准确及时地拨付财政性资金;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审核税收收入退库;提供预算执行分析基础数据资料;管理国库业务,负责与银行、国库和代理国库业务的有关金融部门的业务协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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