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规定

《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

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直接发包的原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设资金来源中不含国有资金、国家融资资金、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资金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以下简称直接发包)是指: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发包人直接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人并订立书面合同的活动。

第二条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直接发包。由发包人自行组织,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

第三条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发包活动实行事前登记、事后监管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质服务,加强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直接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直接发包程序

第四条直接发包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包人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直接发包申请,填写《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证明;

2.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证明材料;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5.按规定编制的发包控制价;

6.拟定承包人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主要人员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7.选派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岗位证书》;

8.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构为拟定承包人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证明。

(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自接到发包人《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递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查核,同时审查直接发包项目承包人的资质条件(承包人的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或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本身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条件。

(三)承包人条件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地区建筑行业监督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120.68.227.19:8100/cmis)进行企

业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建部门限制承接任务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以及选派的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未竣工的,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四)直接发包申请经批准后,由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向发包人发出《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直接发包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二)(通知书与中标通知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五)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自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到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合同内规费和不可竞争费用不可扣除。发包人应当于15日之内,将发、承包相关资料、书面合同整理成档送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归档。

第三章直接发包的管理

第五条发、承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接受当地住建部门监督管理。发包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任何一方不得降低质量标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并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各县(市)住建部门应切实加强直接发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直接发包执行情况通报地区住建局。地、县两级住建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发现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严格依法处理。

第七条县(市)住建部门应遵循“合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办结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其他

第八条本规定由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

申请表

编号:

附件二

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直接发包通知书

编号:

(发包人名称):阿克苏丰源纺织厂

经查核新和县年产20万锭棉纺及1800万米织布项目(工程名称)的实际情况,该工程符合《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管理规定(试行)》,同意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请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0日内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备案。

承包人名称: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资质等级: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一级

资质证书编号:D141054522

承包人拟选派建造师(总监)姓名:李林

建造师资质等级:壹级

资质证书编号:豫141131415460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建设

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万元):3248.23595

工期:224天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年月日

工程直接发包需要材料

直接发包需要资料 (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备案申请材料) 一、建设单位需要提供材料 1、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审批表 2、初步发包方案 3、立项批准文件(发改委或经贸局)原件及电子版 4、资金来源证明(银行或财政部门出具)原件及电子版 5、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及电子版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 7、验资报告 8、资质证书 9、施工合同原件 10、工程量预算书(可不要) 审批说明: 1、上述材料均需审核原件 2、上述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红章)

二、施工企业需提供资料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部任职文件、身份证,证书、劳动合同,社保 6、项目经理部审批表 7、建筑师证书及B类证 8、企业信用承诺书(内容:1对企业自身、法人及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2、无市场不良行为3、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 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 审批说明: 1、上述材料均需审核原件 2、上述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红章)

三、监理企业需提供资料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监理部任职文件、身份证,证书、劳动合同,社保 6、监理部审批表 7、监理工程师证书 8、企业信用承诺书(内容:1对企业自身、法人及法人代表、拟派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2、无市场不良行为3、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 审批说明: 1、上述材料均需审核原件 2、上述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红章)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国际新能源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围大唐国际新能源 废止说明《大唐国际风电开发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蒙风电制〔2011〕6号)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蒙风电安〔2012〕55号) 容概要《大唐国际新能源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大唐国际新能源(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

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 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本着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公司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承包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十一条发包部门、单位代表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对承包方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书;

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监督管理规定

《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 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直接发包的原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设资金来源中不含国有资金、国家融资资金、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资金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以下简称直接发包)是指: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发包人直接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人并订立书面合同的活动。 第二条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直接发包。由发包人自行组织,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 第三条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直接发包活动实行事前登记、事后监管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质服务,加强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直接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直接发包程序

第四条直接发包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包人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直接发包申请,填写《阿克苏地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证明; 2.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证明材料;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5.按规定编制的发包控制价; 6.拟定承包人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主要人员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7.选派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岗位证书》; 8.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构为拟定承包人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证明。 (二)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自接到发包人《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递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查核,同时审查直接发包项目承包人的资质条件(承包人的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或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部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本身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条件。 (三)承包人条件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地区建筑行业监督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120.68.227.19:8100/cmis)进行企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承发包行为,强化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安 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 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 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 3 责任管理 3.1 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 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发 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

安全监督和管理。 3.2 发包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负责协调处理。 3.3 工程所在区域的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及时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商年度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古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制〔2011〕6号)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内蒙风电安〔2012〕55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 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 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 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 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 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 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本着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公司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承包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十一条发包部门、单位代表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对承包方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和分析范文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甘肃宕昌至迭部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被甘肃省交通厅确定为本省第一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的公路项目,该项目由甘肃路桥建设集团与甘肃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中标承建。 1.合同结构图

2.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优缺点: (1)承包人可以在项目参与初期将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施工图以更加符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2)传统模式的单价合同,造价的不确定因素较大,容易造成项目最后的实际投资往往会超出概算投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能更早的确定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 (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将已完成的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送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该部分的施工,要等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有利于缩短工期 (4)施工与设计属于同一责任体,消除了可能因设计和施工职能分离而导致的冲突3. 4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缺点

(1)属于新的管理模式,出现时间较短,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由于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等问题不太明确,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争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管理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2)对承包人来说风险较大,将以往项目发包人的风险全部转移至承包人。 二、CM模式(非代理型) 该项目为一高标准银行办公楼, 总建筑面积约32 000 m2; 主楼高1 8 层, 裙房5 层, 地下1 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 外墙干挂进口大理石, 少量玻璃幕墙; 室内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 4项目进行了较广泛的设计方案竞赛( 共有7 个方案) , 业主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定最优方案, 并委托上海一富有经验的大型设计院承担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同时, 业主也委托某工程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承担该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任务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28 8 根, 土方20 0 00 m3, 钢筋混凝土箱式承台基础 8 200 m3, 外墙干挂大理石1 3 6 00 02, 玻璃幕墙1 60 0 m2, 电梯9 台, 多孔砖墙4 50 0 m2. 这些估算的实物工程量是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和制定项目投资规划的基础。由于该项目为启动浦东开发的首期重点项目, 项目进度要求较紧, 整个建设周期必须在36 个月内完成 . 1.合同结构

公司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XXX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P等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 P P等)? 作者:杜玉明盈科(广州)管委会主任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一般并不是某种单一模式的发包,而是多种发包模式相互结合,紧密联系,互为补充。建设工程选择何种发包模式,主要取决于工程性质、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周期的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的深度等因素。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对维护项目发包方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目前,国内主要采用的发包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平行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模式是指发包方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或者将施工中的土建、机电安装、装修等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并分别与各供应商(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各供应商(承包单位)之间是独立和平行的,不存在从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平行发包模式的优势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发包方选择承包方 的范围,因为发包方在与不同的承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可以对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评,并择优确定承包方。发包方可以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可独立发包的单元,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逐步确定承包方,而无需在施工前一次性全部确定,因而组织方式比较灵活。而且由

于发包方针对一个工程签订了多个合同,这使得每个合同的项目内容单一,合同价值较小,从而降低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同时,因为各承包方之间存在工作任务交接,而每次交接都会涉及已完工程界面和质量的考评,这也有利于发包方对项目质量进行不间断控制。 但平行发包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因为这种模式需要发包方多次选择不同专业的承包方,签订多份不同合同,招标工作量大,签约成本高,合同管理具有一定难度。而且发包方是每份合同的履约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进行管理的责任,各承包方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需要由发包方来承担。如果发包方的管理力量不强,没有解决好各承包方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就可能造成承包方窝工甚至工期延误,而这种窝工、工期延误的责任是要由发包方来承担的。这就对发包方管理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这也决定了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管理能力较强的发包方。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受发包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一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实施过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招投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的项目发包。 第三条新开工项目发包,工程单项估算价在万元以上(含万元),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万元以下(不含万元)零星工程项目发包,可通过议标或委托评审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监察部对工程项目发包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技术部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和发包组织部门。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发包 第六条万元以上(含万元)工程项目招标: 1、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评标、定标 工作。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 有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部经理、技术部主管工程师、相关专业工 程师及监察部组成,必要时邀请公司以外有关技术专家参加。招标文件由技 术部主办,按程序报批。技术部具体负责组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 技术部负责主办施工合同。 2、按照招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原则上采取邀请 招标。具体项目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招投标法 及地方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3、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每月25日前由工程部根据公司工程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招标计划。 4、推荐、考察评审、初选投标、邀请招标施工单位: 1)由工程部及公司各部门根据现场工程施工质量、配合情况等,择优推荐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交技术部,技术部按照分类建立施工单位信 息资源库,由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工程需要提取单位进行考察。考 察单位不少于5家。 2)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投标单位报送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企业信誉、业绩等预审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工程 项目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由技术部填写《初选考察施工单位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2016 年 3 月 28 日 XX 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 电规章〔 2016〕第 56 号 《XX 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于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月 28 2016 年 3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防止在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履行企业对发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防止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电厂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在厂区内长期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计划部是厂工程发包的归口管理单位,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第四条生产性外包工程由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基建性外包工程由厂计划部负责统一发包,并严格进行承包方的资质审查。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安全管理 (一)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等同管理”,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二)甲方应建立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审批程序和各有关应承担的责任。 (三)在甲、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前,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对乙方的

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安全资质审查意见。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未经甲方安环部门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四)在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 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甲方应视工程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安全管理基金,安全管理基金甲方安环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工程竣工后必须经甲方门安环部门签字才能结算。 7、进入现场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体检表报甲方安环部门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重新体检合格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均照此办理。 8、乙方进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甲方应给分包单位人员办

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正式版

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严禁雇佣临时工。集团公

司系统各对外发、承包工程单位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发、承包工程和用工管理。 “电力生产工作”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业扩、用户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试验、输煤、除灰等工作。 “多种产业工作”是指非电力生产为主业的工作。 “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包括集团公司系统主业、多种经营等,隶属各企业管理的检修公司、燃料公

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

工程项目几种管理模式比较 一、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 1、PMC(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承包 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委托给一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即“代建制”。或业主和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组成一体化联合组织共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 2、CMC(施工管理承包)模式——施工项目管理承包 业主委托一家承包商来负责与设计协调,并管理施工。要求在设计尚为结束之前,当工程某些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即先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施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即开始。 3、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 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工作发包给一家承建商,作为总承包单位最后向业主交付一个符合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4、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联合体进行工程总承包 业主将设计采购和施工等一系列工作发包给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联合体。 5、CGC(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项目施工总承包 业主将施工任务集中发包给一家施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建单位。 二、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PMC模式:

优点:可以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的人员、技术、管理经验优势,避免设置庞大的机构,解决了工程完成后人员安置难题,可以提高项目净现值。 缺点:项目管理承包商择优性差,合同价较高。 2、CMC模式: 优点:设计、招标、施工三者充分搭接,施工可以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开始,大大缩短了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 缺点:施工总造价很难在工程开始前确定或得到保证。 3、EPC模式: 优点:有利于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缩短工期和投资控制。 缺点:承建商择优性差,业主参与程度低,合同价一般较高。 4、EP+C模式: 优点:实用性较广,合同数量少,选择承建商的择优性较强,可以发挥联合体各家所长。 缺点:联合体内部协调工作量大,业主受约束程度大。 5、CGC模式: 优点: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 缺点:工期一般难于缩短。 三、几种模式的组织结构图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标[2002]12号 1总则 1.0.1 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 展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本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 2 术语 2.0.1 施工项目 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2.0.2 施工项目管理 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

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2.0.3 项目发包人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4 项目承包人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5 项目分包人 项目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2.0.6 项目经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 2.0.7 项目经理部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2.0.8 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 结构形式呈矩阵状的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由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派出并进行业务指导,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2.0.9 直线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形式呈直线状且设有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的组织,每个成员(或部门)只

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3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3·································第二章项目发包基本程序················5······························第三章施工项目发包程序···················7····························第四章设计项目发包程序·····················9·························第五章监理项目发包程序························11······················采供项目发包程序··························第六章13·············································第七章工程发包的日常管理 13 ·········································第八章附则······················14···································表项目招标申请表 (GCGL-03)········15··········)····················项目招标审批业务流程(GCGL-表03 16 ····························投标单位考察评价意见表(GCGL-表04)···18 ························)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报告审批表(GCGL-表05·20·····················)招标项目标底编制报告审批流程(GCGL-表05·21··················表工程()招标文件审批表(GCGL-06)·······23···············工程()招标文件审批流程(GCGL-表06)·······24 ············工程()投标单位推荐表(GCGL-表07)·············25·········初选考察()单位审批表(GCGL-表08)················27·····GCGL-)投标单位审批表(表09)····················初选(29 ·······················)选定()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招(2001)318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设 二OO一年九月十二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发包: (一)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四)属于抢险救灾的; (五)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七)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八)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九)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古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制〔2011〕6号) 《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内蒙风电安〔2012〕55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八章五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发包单位职责、发包工程管理部门、单位职责、承包单位条件及职责,并对签订安全协议程序及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做出了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发包工程依法合规,为公司降低发包工程安全风险提供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大唐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 第四条电力生产是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施的运行、检修、

维护、施工安装、实验生产性管理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及试验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技改工程、检修维护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生产现场保洁等。 第六条发包工程应由公司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有权对相关项目代表公司对外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禁止发包给个人;严禁承包单位将工程再次转包;承包单位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劳务分包队伍应相对固定且不超过一支,公司和项目部共同对所雇佣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本着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公司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承包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十一条发包部门、单位代表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对承包方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并负责以下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的技术素质能否胜任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直接发包程序--新

漯河市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直接发包程序 一、建设单位提出直接发包申请 建设单位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在开工前向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工程直接发包”窗口提出直接发包申请,递交直接发包申请书(格式见后附表1),提交下列资料由招标办备案室工作人员现场初审: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 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审查合格书); 6.拟定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班子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配备; 7.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开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为拟定承包人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拟定承包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9.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选定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

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相关资料;10、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书。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招标办经办人员初审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资金证明、无拖欠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预算文件等四项由保存原件。 二、招标办备案室审核直接发包申请 建设单位递交的直接发包申请书和相关审核备案文件初审通过后,由招标办备案室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办理《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格式见后附件2)备案。 三、交易中心办理直接发包合同备案 建设单位依据《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中的相关内容到交易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本 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有冲突的,或者上级有关规定有调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发包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管理、集体决策即所有项目发包,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程序上、内容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决策上,应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规划建设部根据有关部门的授权行使招投标管理职责。但对于管委会或者下属公司当业主的项目,应到有关部门备案。 4、项目发包前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以下规定完成了项目立项审批:总投资200 万元以下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 200-500 万元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500-3000 万元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人大审议或者决定后,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3000 万元及以上的,报县政协协商、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县人大审议或者决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属于 省、市以上审批范围的,应当按程序上报审批。 5、列工程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规模标准的,必 须依法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通信、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科学、教

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福利等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6、本制度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 0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 2 0 0万元);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 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100万元);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 0万元);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 0 0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3 00 0 万元)。 上述标准以下的项目报县政府审批(由分管县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7、对于施工项目,采购金额在200 万元以内的,按规 定进行限额内定点采购:1)采购金额在10 万元(不含1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集体研究自行采购,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2)采购金额在10-50 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任选1 家直

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含全套表格)

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招投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的项目发包。 第三条新开工项目发包,工程单项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零星工程项目发包,可通过议标或委托评审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公司监察部对工程项目发包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技术部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和发包组织部门。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发包 第六条 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工程项目招标: 1、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 评标、定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 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有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部经理、 技术部主管工程师、相关专业工程师及监察部组成,必要时邀请

公司以外有关技术专家参加。招标文件由技术部主办,按程序报批。技术部具体负责组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技术部负责主办施工合同。 2、按照招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原则 上采取邀请招标。具体项目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及地方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3、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每月25日前由工程部根 据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招标计划。 4、推荐、考察评审、初选投标、邀请招标施工单位: 1)由工程部及公司各部门根据现场工程施工质量、配合情况等,择优推荐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交技术部,技术部按照分类建立施工单位信息资源库,由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工程需要提取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单位不少于5家。 2)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投标单位报送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企业信誉、业绩等预审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由技术部填写《初选考察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报公司招标工 作小组审批。 3)对施工单位的考察,由技术部组织招投标工作小组实施。对施工单位的考察实行打分制,由考察小组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如实填写《考察施工单位打分表》,按照考察打分情况由考察小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送公司研究确定。技术部根据考察施工单位的打分高低依次选取投标单位,填制《初选投标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按程序报批。应建立回避机制,推荐者对所推荐的队伍免于打分。 4)经确定的投标单位,由技术部发出《投标邀请函》。实行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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